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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江西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采取坚决措施促进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实行超常手段,强力推进污染减排,确保完成全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随后,江西省环保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省政府进行预警、“区域限批”、淘汰关停、停产治理和通报批评的市、县和企业名单。 实行预警制度,公布区域限批县(区)名单 “通知”指出,要实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预警制度,对九江等6个设区市实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预警。实行“区域限批”制度。由省环保局对污染减排工作措施不力、减排项目进展缓慢的南昌市湾里区等8个县(区),实行“区域限批”。进一步加大环境治理力度,对废水长期超标或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上犹县赣富纸业有限公司等26家企业或落后生产线进行淘汰关停,责令减排工程建设滞后或治理设施不完善的江西联兴纸业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或生产线停产治理,对九江市鹤问湖污水处理厂等9个减排项目进展缓慢企业予以通报批评。 “通知”强调,要坚决落实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制。被预警的设区市和被“区域限批”的县(区)政府要明确目标,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快本地区减排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完成今年的减排任务。 “通知”要求,省环保局每月对被预警的设区市和被“区域限批”的县(区)减排工作进行一次核查,经核定完成减排任务的,解除“区域限批”。企业或生产线淘汰关停和责令停产治理工作由企业所在地市、县(区)政府负责落实。淘汰关停的企业或生产线必须在2008年8月底前落实断水断电等强制措施。停产治理企业或生产线必须在2008年8月底前停止生产,未经省环保局批准同意或验收合格,不得恢复生产。 减排项目实行“四定两保”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江西省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不断增加。全省正处在加快崛起的重要发展阶段,面临着既要发展经济又要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双重压力。 江西省政府明确,污染减排要抓重点县市、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对减排项目实行“四定两保”,即定时间、定目标、定措施、定责任,确保按时开工建设、确保竣工达标运营。江西省要求,首先狠抓工程减排。没有建设脱硫设施的火电机组必须尽快建设,没有建成污水处理厂的设区市,2008年必须建成投运,并做到管网建设与厂区建设同步。加快县级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建设,第一批45个县级污水处理厂必须在明年7月建成并进水调试,第二批污水处理厂力争在明年年底建成并进水调试。其次,狠抓结构减排。严格执行小火电机组关停实施方案,加大水泥、钢铁和造纸等行业落后生产能力淘汰力度。第三,狠抓监管减排,进一步加强对重点污染源特别是火电厂的日常监管,完善重点污染源台账,加密监测次数、加强巡查监管。 形势严峻 任务艰巨 新闻发布会上,江西省环保局局长邓兴明通报了今年上半年主要污染物减排情况,其中化学需氧量减排完 成全年任务的23.1%,二氧化硫减排完成全年任务的56.8%,没有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目标。 为推进污染减排工作,7月下旬至8月初,江西省环保局按照省政府要求,实施污染减排督察局领导分片包干责任制,组织9个督察组,由局领导带队,分别对各设区市污染减排进展情况进行督察,重点督察减排项目滞后的重点企业,了解掌握减排项目进度和台账档案制作及管理情况,初步核算督察期预计减排量。 督察组共现场检查了38个县(市、区)、108个重点减排项目,核算各设区市1~7月减排量,帮助指导各地开展污染减排工作,督促重点减排项目加快进程。督察反馈的结果不容乐观,一些市、县的污染减排工作与环境保护部的要求,以及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相比,存在较大差距。 “部分地区对减排工作认识不到位,措施不落实,减排项目进展缓慢,致使全省完成全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形势严峻。”在发布会上,邓兴明直言。对此,省政府要求各有关市、县政府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将落实情况报告省环保局,省环保局汇总后报省政府。对落实不到位的,由省环保局通报省监察厅,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来源:中国环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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