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监察局 ◎制作◎西安交大长天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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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文件 关于加强秋季秸秆禁烧执法检查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 为贯彻《大气污染防治法》和《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今年夏收期间,总局组织检查组对四川、重庆、湖南、河南、陕西、北京、河北等地秸秆禁烧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结果表明: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重点禁烧区内焚烧秸秆的现象基本得到控制,大部分地区没有出现大面积焚烧秸秆的现象;机场、铁路、高速公路周边及沿线秸秆禁烧效果明显。 目前又到了秋收季节,一些地区已出现了焚烧秸秆的反弹现象,各地环保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尽快对秸秆禁烧工作进行现场执法检查,确保机场、铁路、高速公路等重点交通干线、高压输电线路的正常运行。对违法焚烧秸秆的行为要坚决依法查处,决不姑息。 各省级环保部门要在2002年11月20日前将本地秸秆禁烧执法检查情况上报总局。总局将对重点地区焚烧秸秆的情况进行抽查,对问题严重的将予以通报。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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