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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环境监察支队开展二氧化硫超标立案处罚情况环境稽查工作
2004-07-05
近日,青岛市环境监察支队对市内七区环境监察大队2003年第四季度二氧化硫超标排放立案处罚情况进行了全面稽查。通过稽查表明,各环境监察大队均按照有关要求,对二氧化硫超标排放做到了立案处罚及时,法律文书规范齐全,处罚金额适当,体现了公正、公平的原则,为环境监察工作树立了良好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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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日期:【2004-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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