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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的有关要求,浦东机场二期工程、秦皇岛港煤五期工程等27个建设项目已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监测和调查工作,现将项目名单予以公布,每个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具体情况请登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网站(WWW.SEPA.GOV.CN;WWW.ZHB.GOV.CN)或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网站(WWW.CHINA-EIA.COM)查询。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 公示时间:(2006年10月20日—— 10月27日)
二、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 010-66556411, 66556410
三、 电子信箱:E-mail: lou.ping@zhb.gov.cn
四、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司,邮编:100035
五、 联系人:楼平 童莉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2006年9月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的项目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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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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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东国际机场二期飞行区及配套设施工程(第二条跑道)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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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天然气联合循环发电厂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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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丰田汽车有限公司年产10万辆轿车生产线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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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黔北发电厂(4×300MW)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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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江北国际机场航站区及配套设施扩建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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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东南)汽车轿车技术改造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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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钢钢结构及大型H型钢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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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川集团有限公司闪速炉节能降耗综合技术改造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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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电厂五期扩建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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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芳烃140万吨/年扩容改造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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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天华股份公司2.5万吨1,4-丁二醇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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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鸿鹤化工总厂烧碱技改工程3万吨/年甲醇法甲烷氯化物装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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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北车集团哈尔滨车辆有限责任公司搬迁改造建设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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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热电厂热电联产技改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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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港煤五期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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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港西煤东迁改造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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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电网公伯峡水电站送出及青海官亭至甘肃兰州东750kv示范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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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丰满水电站三期扩建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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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华集团神东公司哈拉沟煤矿技术改造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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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漕泾石脑油管线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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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电网后石电厂送出工程等500kv输变电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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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榭开发区万华工业园5万吨级煤盐码头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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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榭开发区万华工业园5万吨级液体化工码头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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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珠、沪蓉国道主干线武汉绕城公路东北段(红羽村~豹獬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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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至大连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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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 |
三峡输变电工程和全国联网工程在建项目500kv新余变、昌西变、昌新线、昌昌线、昌乐线输变电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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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港大窑湾港区11#、12#集装箱泊位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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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海浦东国际机场二期飞行区及配套设施工程(第二条跑道)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一、工程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上海浦东国际机场二期飞行区及配套设施工程(第二条跑道)项目
建设内容:在原有第一跑道东侧2260m处建设一条3800m×60m的4F级跑道及相应的滑行道、联络道、机坪和排水、消防、供油系统等。
建设单位: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
工程投资:实际投资179625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为8020万元,约占工程总投资的4.46%。
工程建设情况:项目于2003年7月开工建设,2005年 4月开始试运营。
环评编制单位: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中国民航机场建设总公司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闽江水利、空二、宝治等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工程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步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目前机场产生的航空垃圾经分拣后每日约8t,其回收的价值甚高,各航空公司均将这些垃圾出售,造成浦东机场垃圾焚烧站基本无垃圾可烧,目前垃圾焚烧炉处于停炉保养阶段,无焚烧废气排放。航煤油库扩建后,采用国际先进的油罐设备,及管线输油,从而减少了无组织挥发烃类废气的排放。每二条跑道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及初期雨污水。油库洗罐冲洗水等含油废水汇集到航煤油库含油废水处理装置后经油水分离隔油池进行隔油处理,再经过沉砂处理后进入机场污水预处理厂,与机场生活污水汇合做进一步处理,最终汇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白龙港污水处理厂。初期雨水经提升后直接排入围场河后进入长江。浦东机场对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进行了分类处理、处置。其中危险固体废物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设有环境保护部(与技术工程部合署),负责检查日常的环保工作,对重点区域均制定了操作规程、岗位职责和应急预案。机场污水、废气以及航煤油库区噪声等定期委托有资质的专业单位进行监测。
三、验收监测结果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组织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于2006年5月对上海浦东国际机场二期飞行区及配套设施工程(第二条跑道)项目进行了现场监测,监测结果如下:
1.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1#锅炉出口烟尘、SO2、NOx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7.0mg/m3、14 mg/m3、191 mg/m3,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二类区Ⅱ时段标准要求。
3#锅炉出口烟尘、SO2、NOx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5.2mg/m3、21 mg/m3、207mg/m3,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二类区Ⅱ时段标准要求。
航油煤库区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最高点最大排放浓度为4.30mg/m3,超过《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要求,超标0.30mg/ m3。
2.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上海浦东机场第二条跑道项目油库油水分离器出口废水中石油类最大日均浓度值0.42mg/L;机场污水总排口废水中pH测定值范围在7.20~7.51,COD、BOD5、石油类、动植物油、氨氮、SS、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最大日均浓度值分别为607mg/L、302 mg/L、0.5 mg/L、13.1 mg/L、48.8 mg/L、294 mg/L、1.72 mg/L,除COD、BOD5、氨氮最大日均浓度值分别超过《上海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1997)三级标准限值307 mg/L、152 mg/L、23.8 mg/L外,其它各项污染物最大日均浓度值均符合标准要求。
3.噪声
(1)监测期间监测到有效飞行事件的20个监测点位,符合《机场周围飞机噪声环境标准》GB9660-88中二类标准中要求小于75dB规定的监测点位13个:陈胡村胡家宅13号:68.4dB、华洲路1088号(旅游纪念品商店):73.5dB、北徐家宅6号:61.1dB、薛洪村薛南117号:69.7dB、薛洪村薛南260号:74.7dB、薛洪村海岸315号:70.3dB、先进村939号:64.7dB、先进村611号:67.8dB、先进村641号:60.9dB、新东村竞新509号:71.4dB、朝农新村115号楼:74.6dB、新如村新路306号:68.8dB、东海镇义泓村553号:70.9dB。
(2)监测期间超标的监测点位7个,其中超过二类标准75dB的监测点位有5个:华洲路旅游大观园内:80.9 dB、南汇区祝桥镇敬老院西100m处:85.6 dB、南汇区祝桥镇敬老院西200m处:80.8dB、盐朝北路8号上海特埃弗木业有限公司院内:77.4dB、朝农新村63号楼:79.2dB。超过一类标准70dB的2个:南汇区祝桥镇敬老院:89.2dB、图海路32号南汇县东海中学:79.2dB。
(3)在7个超标的监测点位中,有5个点位是由于受1#跑道飞机起降噪声的影响,1个点位是受2#跑道飞机起降噪声的影响,1个点位是受1#、2#跑道飞机起降噪声的共同影响。
4.固体废物
第二条跑道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航空垃圾、生活垃圾、污水处理产生的固体废物。航空垃圾回收价值高,回收率达88%~89%,各航空公司均将这些垃圾出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运至黎明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航煤油库区含油废水处理产生的废油、含油滤芯等固体废物送有资质的上海新金桥工业废弃物管理有限公司处置。生活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运往浦东新区黎明垃圾填埋场填埋。
5.公众意见调查
当地37.5%的被调查者认为浦东机场的建设非常必要,4%的被调查者认为浦东机场的建设没有必要;61%的被调查者认为本工程存在较重的扰民现象;92.5%的被调查者认为本工程噪声对当地影响较重;52.5%的被调查者认为浦东机场对环保工作较重视,47.5%的被调查者认为有欠缺。
2.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天然气联合循环热电厂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一、工程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天然气联合循环热电厂工程
建设内容:新建2台60MW天然气联合循环发电供热(冷)机组、1台35t/h备用燃气机组及配套辅助工程。
建设单位:华润协鑫(北京)热电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北京市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
工程投资:实际投资72634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为1887万元,约占工程总投资的2.60%。
工程建设情况:项目于2005年6月开工建设,2006年 3月开始试生产
环评编制单位:国电华北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国电华北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湖北省工业设备安装总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工程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步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该工程燃用优质清洁燃料天然气,其SO2、烟尘的排放浓度均很低,主要污染物为NOx。燃机采用注水方式将NOx排放浓度控制在82mg/m3以下 ,2台余热锅炉产生的烟气分别通过一座40m高的钢烟囱排放。辅助锅炉也燃烧天然气,仅冬季运行,采用低氮燃器将NOx排放浓度控制在200mg/m3以下,其烟气通过装在锅炉顶部的20m烟囱排放。工程产生的化学酸碱废水、含油污水、生活污水分别经过中和、隔油、化粪等预处理后排入开发区污水管网;锅炉酸洗水同清洗公司罐车外运处理。工程产生的生活垃圾由开发区统一收集、处置,无工业固体废物产生。
华润协鑫(北京)热电有限公司天然气联合循环热电厂设有专门的环保管理人员和监测人员负责,并制定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全厂建立了以厂总工程师领导的环保技术监督网络。
三、验收监测结果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组织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于2006年8月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天然气联合循环热电厂工程进行了现场监测,监测结果如下:
1.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1#、2#机组锅炉出口的NOX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72mg/m3、46mg/m3,烟气黑度均小于林格曼1级,均符合北京市《锅炉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139-2002)要求。
2.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验收监测期间厂区污水总排口pH范围为7.5~8.0,SS、CODCr、BOD5、LAS、动植物油、石油类最大日均浓度值分别为13.8、53mg/L、38 mg/L、<0.05 mg/L、0.4 mg/L、<0.4 mg/L,均符合《北京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307-2005)表2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冷却水溢流与雨水混排口pH为8.4~8.5,SS、CODCr、石油类最大日均值分别为<5 mg/L、12 mg/L、<0.4 mg/L,均符合《北京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307-2005)表2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3.噪声
该工程厂界南侧和西侧为规划中的城市次干道-地泽南街、文昌大道,锦绣斜街,北侧相邻文昌公园,其它侧相邻地块均为西部工业区用地,无居民敏感点。因此本次验收监测未对噪声进行监测。
4.固体废物
该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产生量60kg/d,由开发区统一收集、处置。无工业固体废物产生。
5.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监测结果计算,该工程NOX年排放总量为23.5t,CODCr年排放总量为2.14t,均低于环评预测值。
6.公众意见调查
100%的被调查者对该工程的环境保护工作表示满意。
3.广州丰田汽车有限公司(年产10万辆轿车生产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一、工程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广州丰田汽车有限公司(年产10万辆轿车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内容:在引进丰田公司的产品和生产技术,以及我国现有的零部件工业的基础上,新建冲压车间、焊装车间、涂装车间、总装车间、树脂车间、散件车间以及与其配套的环保设施和辅助设施等,达到年生产丰田佳美(CAMRY)轿车10万辆产能。
建设单位:广州丰田汽车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广州丰田汽车有限公司位于广东省广州市东南部南沙开发区黄阁镇,珠江出海口虎门水道的西岸。厂区东侧为市南路,南侧为黄阁北路,西侧为京珠高速公路。
工程投资:项目实际总投资为36.8557亿元人民币,环保投资为1.2亿元人民币,环保投资占项目投资的3.3%。
工程建设情况:项目于2004年9月开工建设,2005年2月建成,2006年5月18日投入试运行。
环评编制单位:广州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武汉东风设计院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工程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步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工程配套建设了3台(套) 烘干废气焚烧炉(RTO装置),对保险杠烘干废气、涂装烘干废气及零件涂装电泳烘干废气进行焚烧处理;调漆间、中涂喷漆房、面涂喷漆房、罩光漆喷漆房保险杠底漆喷涂、保险杠面漆喷涂、保险杠罩光漆喷涂含漆雾废气采用文丘里涤气器进行处理;焊烟废气经12套焊烟净化装置净化处理;总装检测线尾气采用排气罩及局部机械排风系统收集直排;生产区和综合办公区职工食堂厨房产生的油烟分别采用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工程建有较为完善的废水处理系统,来自涂装车间、树脂车间和散件车间喷涂工段的涂装废水收集后送含镍废水预处理池进行预处理达到一类污染物排放标准后,汇同其它生产废水及地面清洁废水、生活污水等经处理能力4147立方米废水处理站处理后的排水与冷却塔废水、空调机废水等混合进入回水池回用,回用水池多余水溢流、外排。对各噪声源分别采取了隔声、降噪等措施。建设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是一般工业废弃物、危险工业废弃物及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收集处理,一般工业废弃物、危险工业废弃物委托广州番禺绿由工业弃置废物回收处理有限公司进行处理处置,建设项目固体废物处理率为100%。全厂绿化面积为533117m2,绿化率为47%。公司环保管理机构和监测体系健全,环保规章制度较完善。
三、验收监测结果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组织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于2006年7月31至8月8日对广州丰田汽车有限公司(年产10万辆轿车生产线)建设项目进行了现场监测,监测结果如下:
1.废气
全厂共有30个工艺废气排放源,2个油烟废气排放源。本次验收抽测了焊接车间、涂装车间、树脂车间、散件车间及总装车间的23个工艺废气排放源,2个油烟废气排放源。
(1)焊接车间抽测的4个工艺废气排放源中焊烟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量均低于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 二类控制区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散件焊装2个排气筒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达标,2个排气筒合并的等效烟囱Ⅰ排放的颗粒物排放速率达标。
(2)涂装车间车间抽测的5个工艺废气排放源(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总装车间抽测的5个工艺废气排放源(非甲烷总烃、氮氧化物)所测的污染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量均低于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 二类控制区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达标排放。
(3)树脂车间抽测的4个工艺废气排放源中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和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低于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 二类控制区第二时段二级标准;4个排气筒合并的等效烟囱Ⅱ排放的甲苯排放速率超标,4个排气筒合并的等效烟囱Ⅲ排放的二甲苯排放速率超标。
(4)散件车间抽测的2个工艺废气排放源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均低于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 二类控制区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5)树脂车间、散件车间抽测的6个工艺废气排气筒合并的等效烟囱Ⅳ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排放速率达标。
(6)生产区食堂及综合办公区食堂油烟排放浓度均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规定的饮食业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油烟净化设施去除效率未达标。
2.废水
(1)含镍废水预处理出口:含镍废水预处理出口中总铅、总镍、总镉、总铬、六价铬等5项污染物均低于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 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达标。
(2)污水站总排口:污水处理站总排口中pH值、悬浮物、CODcr 、BOD5、氨氮、石油类、动植物油、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氰化物 、磷酸盐、铜、锌等12项污染物均符合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 第二时段一级标准排放,达标;总铅、总镍、总镉、总铬、六价铬低于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 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达标。
3.噪声监测
厂界共布设的4个厂界噪声监测点,昼、夜间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Ⅱ类标准。
4.固体废物
建设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是一般工业废弃物、危险工业废弃物及生活垃圾。
冲压车间产生的废钢边角料交冶炼厂家回炉再利用;废钢屑、废纸、纸箱、木箱、塑料包装材料等废料由废品公司回收利用;车身涂装、散件涂装、树脂车间的涂装工段产生的磷化废渣、废漆渣以及其他车间产生的粘合剂、废机油,污水处理污泥等为危险废物,交由广州番禺绿由工业弃置废物回收处理有限公司进行处理或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卫生处置。
5.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计算得出,建设项目烟尘(粉尘)排放量5.30t/a、甲苯排放量4.07 t/a、二甲苯排放量3.61t/a,公司COD排放量5.96吨/年、氨氮排放量0.187吨/年、石油类排放量为0.035吨/年。上述污染物排放总量均符合广州市环境保护局核定的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6.公众意见调查
发放公众意见调查表100份,回收98份。98.9%的被调查者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执行情况表示满意和基本满意。
4.贵州黔北电厂工程(4×300MW)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一、工程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金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贵州黔北电厂工程(4×300MW)项目
建设内容:该工程新建4台1025t/h锅炉和4台300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配套建成除灰渣系统、贮煤筒仓及输煤系统、工业废水处理系统、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及相应的生产辅助附属设施等, 电厂锅炉燃煤含硫量为0.50%。
建设单位:金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贵州省金沙县城关镇玉屏村
工程投资:工程实际总投资40.76亿元,其中环保投资2.237亿元,占工程总投资的5.49%。
工程建设情况:2001年11月开工建设,1号机组2003年4月6日投入试运行,2号机组2003年8月12日投入试运行,3号机组2004年3月1日投入试运行,4号机组2004年9月29日投入试运行。
监测期实际生产负荷:4台机组为85.0~94.9%。
环评编制单位:国家电力公司西南电力设计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国家电力公司西南电力设计院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贵州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贵州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工程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步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工程建设安装锅炉除尘器8台,生产废水处理站一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1套,含油废水处理设施1套。工程对各种类型的噪声源分别采取了隔声、降噪措施。
贵州黔北电厂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针对电厂实际情况,制定了《环境保护管理标准》、《黔北电厂环境保护管理制度》、《除尘、除灰系统运行管理规定》、《污水处理系统设施运行管理规定》等一套完整环保管理规章制度。成立厂长任组长的环保领导小组,负责全厂环境保护监督和管理工作,检查厂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和存在问题。
三、验收监测结果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和贵州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于2006年7月6日至7月20日对该工程进行了现场监测:
1.废气:
贵州黔北电厂新建4台机组的烟尘排放浓度为66.6~151.9mg/m3,烟气黑度<1林格曼级,监测结果均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第Ⅱ时段的标准要求。8台静电除尘器的除尘效率为99.29~99.76%达到设计指标。SO2排放浓度为1292~1670 mg/m3,监测结果均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第Ⅱ时段的标准要求。NOX排放浓度为356~422 mg/m3,监测结果均符合国家环保总局批复的排放浓度要求。
大气无组织排放煤场监控点颗粒物浓度为0.020~0.420 mg/m3,灰场监控点颗粒物浓度为0.021~0.070 mg/m3 ,监测结果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标准要求。
2.废水:
电厂冷却塔循环水排口日均浓度:pH为8.26~8.61、SS为10~15 mg/L、CODcr为17.91~19.40 mg/L、BOD5为<2 mg/L、硫化物为<0.02mg/L、石油类为0.38~0.80 mg/L、氨氮为0.124~0.295 mg/L、LAS为0.138~0.160 mg/L、氟化物为0.523~0.607 mg/L,共9个项目,监测结果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
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口日均浓度:pH为8.39~8.60、SS为9.0~43 mg/L、CODcr为5.00~15.42 mg/L、BOD5为<2 mg/L、LAS为0.162~0.202 mg/L、总磷为0.247~0.340 mg/L、氨氮为<0.025mg/L、动植物油为0.29~0.74 mg/L,总余氯<2 mg/L共9个项目,监测结果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此水不外排)。
含油废水处理设施出口日均浓度:石油类为0.71~0.89 mg/L,共1个项目,监测结果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此水不外排)。
工业废水处理设施出口日均浓度: pH为7.23~8.11、SS为8~9mg/L、CODcr为63.18~91.54 mg/L、 BOD5为6.0~7.0 mg/L、石油类为0.51~0.61 mg/L,共5个项目,监测结果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此水不外排)。
地下水共监测了2个点位,其日均浓度:pH为7.12~7.91、氯化物为10.0~10.7 mg/L、总硬度为2.77~4.16 mg/L、挥发酚为<0.002 mg/L、氟化物为0.157~0.269 mg/L、砷为<0.007 mg/L,共6个项目,监测结果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标准的控制要求。
取水定额:黔北电厂年取水量为1724万m3/a(允许取水定额为2160万m3/a);单位发电量取水定额为2.39 (允许单位发电量取水定额指标为≤3.84 m3/MW·h) ;实际装机取水量为0.65(允许装机取水量定额指标为≤0.8 m3/s·GW),全部符合《取水定额 第一部分:火力发电》GB/T18916.1-2002定额指标。
3.噪声:噪声共监测11个点位。厂界标准限值:昼间65 dB(A);夜间55dB(A)。监测结果昼间56.2~62.6 dB(A),夜间44.4~54.5 dB(A),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环境敏感点噪声监测6个点位, 标准限值:昼间60 dB(A);夜间50 dB(A)。监测结果昼间51.0~61.5 dB(A),夜间42.3~50.0 dB(A), 除△4#点位白天受交通噪声影响,监测结果超标1.5 dB(A)外,其余各测点监测结果符合GB3096-9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中2类区标准。
4.固体废物:该工程固体废物排放84.864万吨/年,其中灰76.008万吨/年,渣7.1万吨/年;综合利用8.0万吨/年,综合利用率为9.4%。
5.污染物排放总量:按实际监测计算,该工程废气中烟尘排放量为2467.3t/a,SO2排放量为26926.0 t/a,符合国家环保局批复烟尘允许排放量为5000 t/a;SO2允许排放量为52000 t/a的总量要求。
5.重庆江北国际机场航站区及配套设施扩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一、工程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重庆江北国际机场航站区及配套设施扩建工程
建设内容:扩建工程包括包括土石方工程、场道工程地基处理工程、航站区工程、货运区工程、供油工程、供电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供冷、供热、供气工程、生产生活辅助设施、环境保护工程等,新建综合办公楼和大加油车停车库等。
建设单位:重庆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重庆市渝北区两路镇
工程投资:工程实际投资16.8亿元,其中环保投资7575万元,占总投资的4.51%。
工程建设情况:2002年7月开工建设,2004年12月建成并投入试运行。
监测期实际生产负荷:根据监测期间飞机起降架次和旅客吞吐量,计算工况负荷为125%。
环评编制单位:铁道部第二勘测设计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中国民航机场规划设计总院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陕西省安装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重庆市环境监测中心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该工程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管理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的各项环保措施。本工程主要环保设施有:新建日处理能力6000立方米的生活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5吨的垃圾焚烧站(因污染纠纷已停用)。航空垃圾运往有资质的垃圾焚烧站处置;生活垃圾送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污水处理厂污泥浓缩后堆肥。机场实行了雨、污分流,新建污水处理厂处理的污水排入长合溪;老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后排入城南污水处理厂,在新建污水处理厂出口安装了COD在线监测仪。机场绿化面积33万平方米。公司制定了突发性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公司环保规章制度完善,环保设施监测工作委托渝北区环境监测站。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噪声:机场周围环境噪声:验收监测期间,△1测点白鹤村学前班噪声73.8dB,超过了《机场周围飞机噪声环境标准》(GB9660-88)一类区域70dB标准3.8dB;△2测点白鹤村村委会噪声79.0dB、△3测点浩瀚园林绿化公司噪声81.9dB,超过了二类区域75dB标准4.0 dB和6.9dB;△4沙坪中心小学噪声67.8dB、△6沙坪镇中学噪声67.3dB,符合一类区域标准;△5、△7、△8、△9噪声值分别为60.3dB、72.5 dB、68.9 dB、66.1 dB,符合二类区域标准。进场道路交通噪声:验收监测期间,进场道路交通噪声昼间、夜间均符合《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4类标准限值。
2.污水:新建污水处理站排放污水中pH 7.82~7.86,其它污染因子日均浓度最大值SS 6mg/L、氨氮0.423 mg/L、COD 39 mg/L,LAS、BOD、石油类、动植物油均未检出,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处理效率:NH3-N 98%、SS 96%、COD 78%、BOD 97%,符合设计要求;磷酸盐两天监测结果超标,日均浓度最大值1.59mg/L,超标2.18倍。长河溪总排口污水中pH 8.43~8.52,其它污染因子日均最大浓度:SS 13mg/L、NH3-N9.68mg/L、COD79mg/L;LAS、BOD、动植物油、石油类均未检出,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磷酸盐两天监测结果均超标,日均浓度最大值为1.66mg/L,超标2.32倍。老航站楼污水处理站排放污水中pH 8.20~8.28;其它污染因子日均最大浓度值SS 7 mg/L、COD57 mg/L、BOD 5.63 mg/L、LAS、动植物油、石油类均未检出,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 三级标准。SS、BOD、NH3-N、COD处理效率分别为84%、91%、16%、58%。
3.总量:根据验收监测数据以及8月份月均排放水量计算,江北国际机场污水排放总量COD73.04t/a,BOD8.99 t/a,低于环评的总量控制指标COD199.3t/a,BOD66.4 t/a。
4.固废:扩建工程航空垃圾产生量2453吨/年,运往有资质的垃圾焚烧站处置;生活垃圾3009吨/年,送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污水处理厂污泥110吨/年,浓缩后堆肥。
5.公众意见调查:71.7%的被调查者对机场采取的环保措施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7%的被调查者对飞机噪声影响生活不满。
6.福建(东南)汽车工业有限公司轿车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一、工程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福建(东南)汽车工业有限公司轿车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内容:在一期单班3万辆的基础上形成双班生产(6万辆),并新增轿车双班6万辆。
建设单位:东南(福建)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福建省闽侯县青口镇东南汽车城东南(福建)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工程投资:建设项目总投资为73293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955万元人民币,占总投资的1.3%,
工程建设情况:该工程于2003年3月开工建设, 2003年10月投入试生产
环评编制单位:天津市环境影响评价中心、机械工业第五设计研究所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机械工业第五设计研究所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福建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该工程立项、环评、初步设计手续齐全,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试运行期间二期工程配套环保设施运行正常,相应制度贯彻执行良好,运行记录齐全。本工程喷漆废气采用水旋洗涤,水中投加漆雾絮凝剂方式处理,对漆雾的处理去除率达90%以上,之后通过45米排气烟囱排放。涂装烘干废气采用燃柴油直接燃烧处理,净化效率达98%以上。工程建有较为完善的废水处理系统,厂区排放的各类废水分别进入工业废水处理装置、生活污水处理站、含油废水处理装置进行处理,废水处理合格后汇入废水总排口外排。对各噪声源分别采取了隔声、降噪等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以便从噪声源上进行噪声控制。工程固体废物工程主要固体废弃物是漆渣、磷化渣和污泥,与福建省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签定了固体废物处置合同。
东南(福建)汽车工业有限公司设有环保领导小组,总经理任组长,并建立了环保监督网络,由安办主任负责牵头,在生产部设有环保专职,负责日常环保监测及网络活动管理。结合生产特点制定了生产废水处理等环保设施运行规程。公司设有5名专职人员负责日程环保管理与监测工作,其中工程师三人,监测人员两人,并配有PH、COD、BOD等常规监测仪器,可以进行日程的环保监测工作,公司并定期请福建省分析测试中心到厂进行监测。
三、验收监测结果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组织福建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于2006年8月9~10日对福建(东南)汽车工业有限公司轿车技术改造项目进行了现场监测,监测结果如下:
1.废气
1#~9#烟囱外排废气中甲苯最大浓度值分别为0.25mg/m3、0.62mg/m3、0.36mg/m3、0.27mg/m3、0.59mg/m3、0.95mg/m3、0.87mg/m3、0.50mg/m3、0.39mg/m3;二甲苯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0.25mg/m3、0.73mg/m3、0.37mg/m3、0.28mg/m3、0.47mg/m3、0.47mg/m3、0.80mg/m3、0.73mg/m3、0.36mg/m3; 1#~9#烟囱等效排气筒高度为24m,甲苯、二甲苯等效排放速率分别为0.081kg/h、0.075kg/h;1#~9#烟囱甲苯、二甲苯的最大排放浓度及等效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级标准要求。
10#烟囱中废气甲苯、二甲苯监测浓度最大值、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0.49mg/m3、0.42mg/m3; 0.51kg/h、0.44kg/h;
11#烟囱中废气甲苯、二甲苯监测浓度最大值、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0.50mg/m3、0.42mg/m3; 0.30kg/h、0.25kg/h;
10#、11#烟囱甲苯、二甲苯的排放浓度最大值、排放速率最大值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级标准要求。
总装车间外排废气中NOx、非甲烷总烃监测浓度最大值及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21 mg/m3、4.6mg/m3和0.053 kg/h、0.011kg/h,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级标准要求。
锅炉车间外排废气中烟尘、SO2、NOx、的监测浓度最大值分别为:9.9mg/m3、158mg/m3和144mg/m3;烟气黑度<1林格曼级,各项污染物指标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的标准要求。
焊接车间外排废气中监测的颗粒物浓度最大值及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3.8mg/m3和0.14kg/h,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级标准要求。
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二甲苯、非甲烷总烃周界外监测点浓度最高点分别为0.33 mg/m3、0.15 mg/m3和2.9mg/m3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要求。
2.废水
磷化废水重金属预处理系统镍的去除率为89%~92%;磷化废水重金属预处理系统出口(3#监测点)废水总铅未检出,总镍最大日均值浓度为0.66 mg/L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1第一类污染物标准限值的要求。
企业改进了电泳工艺,采用无铅电泳液。对进入工业废水处理系统的电泳废水监测(2#监测点),总铅和总镍均未检出。
工业废水总排口(5#监测点)废水中总铅未检出,总镍0.32mg/L;pH值范围为6.93-7.08;SS、化学需氧量、石油类、LAS及总锌各项污染因子最大日均值浓度分别为11 mg/L、220 mg/L、1.7mg/L、0.246 mg/L、0.31mg/L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的要求。
雨水排口(6#、7#、8#监测点)雨水:pH值范围为7.08-7.37;悬浮物、化学需氧量、石油类、LAS各项污染因子最大日均值浓度分别为4 mg/L、29 mg/L、0.2 mg/L、0.053mg/L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二级标准限制要求;总铅、总镍均未检出。
生活污水总排口:pH值范围为6.25-6.46;悬浮物、化学需氧量、动植物油、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生化需氧量各项污染因子最大日均值浓度分别为11 mg/L、320 mg/L、23.0 mg/L、0.684 mg/L、198mg/L均值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限值的要求。
3.噪声
厂界噪声各测点昼间和夜间的噪声最大值分别为58.5dB、50.8dB均满足GB12348-9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Ⅲ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4. 固体废物
东南(福建)汽车工业有限公司的危险固体废弃物均在厂区内设有专门的临时存放点,集中交由福建省危险废物处置中心进行处理处置(见附件)。生活垃圾交由福州城市垃圾处理中心处理。固体废弃物没有外排。
5.总量核算
公司废水年排放量为16.8万吨,COD排放量为38.1吨/年,均符合福建省环境保护局下达的该项目总量控制指标(废水排放量 17.6万吨/年、COD 83.4吨/年)的要求 。
SO2排放量为5.89吨/年,烟尘的排放量为0.34吨/年,粉尘排放量为0.54吨/年,均符合福建省环保局下达的该项目总量控制指标(SO2 29.6吨/年、烟尘4.6吨/年、粉尘10.6吨/年)的要求。
6.公众调查
周边被调查群众100%对东南(福建)汽车工业有限公司的环境保护工作满意和基本满意。
7.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钢结构及大型H型钢生产线技术改造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一、工程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钢结构及大型H型钢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内容:近终型异型坯连铸机、100万吨万能串列轧机;公辅设施主要有:燃气、热力、水处理、除尘等设施。
建设单位: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位于山东省莱芜市钢城区。
工程建设情况:开工日期为2004年5月,2005年12月投入试生产,环保设施同时相继投入使用。
监测期间实际生产负荷:大型H型钢生产线100%,异型坯连铸机94%。
环评编制单位:中冶集团马鞍山钢铁设计研究总院、山东省冶金设计院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山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工程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步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本工程新增环保设施主要有:布袋除器、生产废水处理系统等,环保设施均正常运行。
三、验收监测结果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和山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于2006年7月14日~7月15日对该工程进行了现场监测。结果如下:
1.废气
大H型钢加热炉烟囱出口烟尘最大排放浓度为47.4mg/m3,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表2二级标准;SO2最大排放浓度为175 mg/m3,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表2二级标准。。
炼钢厂连铸机结晶器布袋除尘器出口粉尘最大排放浓度为14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1.66kg/h,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炼钢厂二次烟尘4000m2布袋除尘器出口粉尘最大排放浓度为36mg/m3,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
炼铁厂1#750m3高炉布袋除尘器出口粉尘最大排放浓度为32mg/m3,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 2#750m3高炉布袋除尘器出口粉尘最大排放浓度为46mg/m3,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1#、2#750m3槽上5500m2布袋除尘器出口粉尘最大排放浓度为38 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15.00 kg/h,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
干熄焦工程排气筒出口粉尘最大排放浓度为24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1.68 kg/h,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焦化厂煤气脱硫系统煤气中硫含量符合环评批复中小于200 mg/m3的要求。
2.废水
浊环水处理系统中SS和石油类去除率分别为86.8%和84.7%,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
3.公众意见调查
99%的被调查群众对该项目的环保工作表示基本满意。
8.金川有色金属公司闪速炉节能降耗综合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一、工程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金川有色金属公司闪速炉节能降耗综合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内容:项目采用新工艺、新设备,对金川公司二选矿厂、一冶炼厂闪速炉及其配套建设的第三制酸系统和公司废水处理站进行改造,关停并拆除一选矿厂、一冶炼厂电炉及其配套建设的第一、第二制酸系统。一冶炼厂闪速炉系统改造是在充分利用原有厂房的基础上,增建一台14000m3/h制氧机,增加一台贫化电炉和一台50吨转炉,改造精矿干燥系统等辅助设施。二选矿厂选矿改造是在原有选矿能力的基础上,新建一套日处理矿量6000吨的选矿系统。
建设单位:金川有色金属公司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甘肃省金昌市,是在河西走廊东端,祁连山北麓,阿拉善台地南缘,东邻武威,西抵张掖,南与肃南裕固族自治县毗邻,北同内蒙古阿拉善右旗接壤。
工程投资:工程实际投资2.5755亿元,其中环保项目投资3397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3.19%。
工程建设情况:工程于2000年11月28日开工建设,2003年8月建成投入试生产,各项环保设施的建设已按设计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并投入运行。
环评编制单位:北京矿冶研究总院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甘肃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工程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步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项目选矿厂各工段产生的颗粒物分别经湿式除尘器除尘后,由18米、20米和15米排气筒排放,冶炼系统各工段废气均分别经静电除尘器处理后,除闪速炉和转炉废气进入第三制酸系统,经双转双吸回收硫酸后,由150米排气筒高空排放外,其余分别经150米、120米排气筒高空排放;技改工程产生的选矿废水和冶炼废水进入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工程选矿厂产生的尾矿砂,输送至公司尾矿库储存;冶炼厂产生的炉渣,堆放在公司专用渣厂。
金川集团有限公司环境管理机构实行分级管理,由副总经理主管环境保护工作,下设安全环保部,主要负责和完成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公司制定了较完善的事故应急预案,成立了环境保护应急组织机构。
三、验收监测结果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组织甘肃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于2006年8月17~24日对金川有色金属公司闪速炉节能降耗综合技术改造项目进行了现场监测,监测结果如下:
1.有组织排放废气
选矿系统:44#皮带除尘器出口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69 mg/m3,排放速率为2.03kg/h,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超标,最大排放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三级标准;除尘设施效率为7.4%~54.0%;49#皮带除尘器出口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9.6 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466kg/h,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三级标准;除尘设施效率为31.8%~60.9%;中碎工段除尘器出口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70.5 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1.65kg/h,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三级标准;除尘设施效率为99.2%~99.6%。
冶炼系统:干燥窑两套除尘设施出口排放废气中烟尘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74.5mg/m3、55.7mg/m3,SO2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692mg/m3、646mg/m3,均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三级标准。除尘设施的除尘效率为98.6%~99.9%;贫化炉除尘设施出口烟尘最大排放浓度为129/m3、SO2最大排放浓度为661/m3,均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三级标准;闪速炉、贫化炉环保烟道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94.0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11.9kg/h;SO2最大排放浓度为466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59.0kg/h;NOx最大排放浓度为5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62kg/h,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三级标准;转炉环保烟道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94.3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9.29kg/h;SO2最大排放浓度为312 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33.2kg/h;NOx最大排放浓度为3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32kg/h;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三级标准;改建成铜合成炉的两台贫化电炉烟尘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91.3 mg/m3、91.9 mg/m3,SO2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784.4mg/m3、792.9mg/m3,均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三级标准;闪速炉配套除尘设施的除尘效率为99.9%;转炉配套两套除尘设施的除尘效率分别为67.6%~83.9%、56.0%~84.8%。
制酸系统:三硫酸车间SO2最大排放浓度为446mg/m3、最大排放速率41.7kg/h;硫酸雾最大排放浓度44.4mg/m3、最大排放速率4.50kg/h,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三级标准;亚硫酸钠车间SO2最大排放浓度为37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262kg/h;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62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1.04kg/h,除颗粒物排放浓度超标外,其余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三级标准。
2.无组织排放废气
三硫酸车间周界外SO2无组织排放最大监控浓度为0.35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0.40mg/m3)。硫酸雾无组织排放最大监控浓度为1.21mg/m3,略超过《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1.2 mg/m3)。
3.废水
污水处理站废水处理量为955m3/h,其中pH值测定范围8.00~8.55,Cu最大日均浓度0.168mg/L,Ni最大日均浓度0.676mg/L,As最大日均浓度0.113mg/L,氟化物最大日均浓度0.672mg/L,六价格最大日均浓度0.021mg/L,COD最大日均浓度60.9mg/L,Pb、、Cd、硫化物未检出,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二级标准。污水处理设施对主要污染物Ni处理效率为76.4%,对As的处理效率为65.5%。
4、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计算得出,技改工程废气排放总量为353516×104 Nm3/a,其中烟尘年排放量为184.22吨,SO2年排放量为1769.0吨,均达到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5、固体废物
金川有色金属公司选矿厂每年产生330万吨尾矿砂,输送至尾矿库储存;冶炼厂每年产生27.8万吨炉渣,堆放在专用渣厂。
6、公众意见调查
96%的调查者对金川有色金属公司闪速炉节能降耗综合技改工程环境保护工作满意和基本满意。
9.铜陵电厂五期扩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一、工程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铜陵电厂五期扩建工程
建设内容:新建1台1025t/h亚临界中间再热控制循环锅炉及1台300MW亚临界中间再热凝汽式汽轮机组,并配套建设一套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装置及含硫废水处理装置,新建冷却塔一座,其它配套设施充分利用四期工程已建的公用工程及辅助生产、生活设施。
建设单位:铜陵发电厂
建设地点:安徽省铜陵市
工程投资:实际投资115582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为16930万元,约占工程总投资的14.62%。
工程建设情况:项目于2004年5月开工建设,2006年 1月开始试生产。
环评编制单位:安徽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安徽省电力设计院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中国华屯集团工程公司等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安徽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工程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步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五期工程对新建300MW锅炉配套建设一套双室四电场静电除尘器和一套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装置,采用210m 高烟囱排放。该工程产生的污水主要包括各类工业废水、含油污水、含煤污水、含硫污水、冲灰渣水、生活污水等,根据各种废水不同性质,采取雨、污分流,分散处理,集中冲灰,灰水闭路循环的方式。五期扩建工程灰渣年产生量约为24.93万吨,全厂灰渣年产生量约为66万吨,目前综合利用总量约40万吨,利用率为60.6%。
铜陵发电厂成立了由厂长任组长的环保领导小组,并由生产厂长分管环保工作,下设安全环保部进行环境管理工作的日常组织、协调、考核、监督及宣传工作。
三、验收监测结果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组织安徽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于2006年8月9-12日对铜陵电厂五期扩建工程进行了现场监测,监测结果如下:
1.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4#机组外排废气中烟尘、SO2、NOX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48.3mg/m3、90.8 mg/m3、590 mg/m3,均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第3时段标准要求;4#机组静电除尘器A侧、B侧、C侧、D侧的除尘效率分别为99.6%~99.9%、、99.8%~99.9%、99.6%~99.8%,除B侧有4次监测值略低于环评批复中不得小于99.6%的要求外,其余均满足该指标要求;4#机组脱硫装置脱硫效率为91.9%~93.6%,满足环评批复要求;脱硫装置除尘效率为22.1%~42.4%;2#机组脱硫装置出口废气中烟尘、SO2、NOX最大浓度值分别为40.7mg/m3、289mg/m3、871mg/m3,均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第1时段标准要求,同时也符合该工程初步设计中的设计指标的要求;脱硫装置脱硫效率范围为67.1%~76.7%。
厂界外10米内4个无组织排放监控点颗粒物浓度最大值均出现在厂区南侧,分别为8月9日0.226mg/m3,8月10日0.172mg/m3,8月11日0.219mg/m3,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
2、废水
含硫废水处理设施出口废水中总铅、总镉最大日均浓度分别为0.11~0.17mg/L、0.002 mg/L,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标准要求;pH为7.30~7.84,氟化物、硫化物日均浓度分别为5.58~5.69 mg/L、0.66~0.74 mg/L;含硫废水处理设施的处理效率分别为:铅85.8%~88.0%、镉93.9%~96.5%、氟化物~17.0%、硫化物21.3%~25.0%;处理后的废水进入灰浆前池,排入原有3#机组灰场,废水不外排。
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口污水中pH为7.52~8.98,SS、氨氮、硫化物、COD、BOD5日均浓度分别为35.8~61.0 mg/L、0.078~0.115 mg/L、0.65~0.76 mg/L、7.45~18.7 mg/L、1.84~1.94 mg/L。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处理效率分别为:悬浮物73.2%~86.6%、氨氮99.8%~99.9%、硫化物81.6%~84.3%、COD90.8%~96.2%、BOD5 90.5%~91.6%。
总排口外排废水日排放量为4800m3/d,废水中pH为8.04~8.82,COD、SS、硫化物、石油类、氟化物、氨氮、挥发酚日均浓度分别为6.48~26.2 mg/L、49.8~66.0 mg/L、0.718~0.848 mg/L、0.551~0.598 mg/L、0.374~0.462 mg/L、0.189~0.220 mg/L、0.0021 mg/L,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要求。
3、噪声
厂界噪声共布设2个监测点(1#、2#)。东北侧1#点昼间噪声监测值范围为55.3~58.3 dB(A),夜间为54.6~55.0 dB(A),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Ⅲ类区标准要求。南侧2#点昼间噪声监测值范围为62.6~63.7 dB(A),符合标准要求;夜间为61.1~61.6 dB(A),超过标准要求,超标6.1~6.6dB(A)。
敏感点噪声共布设2个监测点(3#、4#)。3#点(距厂界约13m)昼间噪声监测值范围为55.4~56.7 dB(A),夜间为54.4~54.8 dB(A);4#点(距厂界约25m)昼间噪声监测值范围为57.1~57.7 dB(A),夜间为54.1~54.9 dB(A),均符合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3类区标准要求。
4、 污染物排放总量
该厂2#125MW机组脱硫设施出口外排烟气中烟尘排放量为97.2t/a,SO2排放量为744t/a,NOX排放量为2088 t/a。经过脱硫装置后,SO2年削减量为1800t/a,烟尘削减量为671t/a,符合国务院国函[2002]84号文对SO2削减量的要求(1042t/a)。五期扩建工程废气排放总量为7.14×105万m3/a,烟气中烟尘排放量为234t/a,SO2排放量为565t/a,NOX排放量为3636t/a。经过除尘、脱硫装置后,烟尘削减量为1.12×105t/a,SO2削减量为7163t/a。五期扩建工程投产后,全厂废气排放总量为2.39×106万m3/a,烟气中烟尘排放量为4493t/a,SO2排放量为10537t/a,均符合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
全厂废水中各污染物排放总量分别为:悬浮物:8.68t/a,化学需氧量:2.45t/a,石油类:0.083t/a,氨氮:0.031 t/a,硫化物:0.117t/a,氟化物:0.063 t/a。
5、固体废物
五期扩建工程灰渣年产生量约为24.93万吨,全厂灰渣年产生量约为66万吨,目前综合利用总量约40万吨,利用率为60.6%。主要作为生产水泥的原料出售给铜陵海螺水泥厂及铜陵水泥厂等。五期工程脱硫装置石膏年产生量约为1万吨。
6、公众意见调查
96%的被调查者认为电厂对环保工作非常重视,4%认为还有欠缺。
10.扬子石化公司芳烃140万吨/年扩容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一、工程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扬子石化公司芳烃140万吨/年扩容改造项目
建设内容:该项目主要新建甲苯择形歧化装置、二甲苯吸附装置、二甲苯异构化装置、二甲苯分离装置,依托原厂的污水处理系统等
建设单位:扬子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大厂区
工程投资:项目总投资为82141.8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664.87万元,占总投资的0.81%。
工程建设情况:该项目于2004年10月破土动工,2006年2月竣工后投入试生产
监测期实际生产负荷:生产产量为设计生产的86.9%~100%
环评编制单位:中石化上海石油化工环境保护技术中心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华陆工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中国石化第二建设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工程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步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工程配套建有余热锅炉、污水处理站等装置,工程对各种类型的噪声源分别采取了隔声、降噪措施。
该公司重视环保工作,已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体系、环保工作管理制度,具备对排放污染物的监测能力,并建立了环保台帐。污染处理设施已建成并正常投入运行。层层落实了各级环保责任制,优化生产装置操作条件,变末端治理为生产全过程治理,试生产和验收监测期间,各项污染治理设施管理、运行正常。公司、厂、各车间(装置)还编制了预防事故预案、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环境污染应急预案,并建立了岗位练兵制度、仪表联锁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演练制度,定期开展事故模拟应急演练。
三、验收监测结果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和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于2006年8月1日至2日对该工程进行了现场监测:
1. 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余热锅炉废气污染物(出口Q1)烟尘最大排放浓度为42.7mg/m3,SO2最大排放浓度为49 mg/m3,烟气黑度小于林格曼级1级,均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表4二级标准。NOX最大排放浓度为230mg/m3。火炬出口(Q2)烟气黑度小于林格曼级1级,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
无组织排放Q4~Q6监控点非甲烷总烃、苯、甲苯、对二甲苯、邻二甲苯、间二甲苯最大监测值分别为3.88mg/m3、0.05 mg/m3、0.11 mg/m3、<0.01 mg/m3、<0.01 mg/m3、<0.01 mg/m3,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 废水
该项目排入扬子石化第一污水场的废水pH值范围为7.0~7.1,CODCr、硫化物、石油类的浓度最大日均值分别为162mg/L、0.120 mg/L、43.4 mg/L,均符合扬子石化有限责任公司第一污水场内部接管标准要求。
第一污水处理场总排口的pH值范围为7.8~8.0,SS、CODCr、BOD5、硫化物、石油类、动植物油、氨氮(NH3-N)、苯、甲苯、对二甲苯、邻二甲苯、间二甲苯的日均浓度最大值分别为10mg/L、59 mg/L、8 mg/L、<0.005mg/L、1.0 mg/L、1.7 mg/L、1.55mg/L、<0.005mg/L、<0.005mg/L、<0.005mg/L、<0.005mg/L、<0.005mg/L,以上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要求。
清下水排口pH值范围为7.6~7.7,SS、BOD5、CODCr、石油类日均浓度最大值分别为10 mg/L、2 mg/L、15 mg/L、0.7 mg/L,以上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要求。
3 厂界噪声
该厂三面属于“厂中厂”,一面为公司征地,距离居民区较远(500米以上,且中间有高速公路),故不进行噪声监测。
4 固体废物
本工程主要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废催化剂、废吸附剂、废白土和废油等,年产生量为413t/a。废催化剂由生产厂家回收或送扬子公司化学品堆场统一处置;废吸附剂和废白土经汽提、氮气吹扫等预处理措施后,送扬子公司化学品堆场堆放;废油经切水后返回炼油厂回炼。固体废弃物做到分类处置,零排放。
5 污染物排放总量
二氧化硫28654.86吨/年,烟尘12577.31吨/年,氮氧化物22129.411吨/年;CODCr3802.283吨/年,悬浮物1087.041吨/年,挥发酚0.442吨/年,石油类111.855吨/年。以上各项污染物排放总量均符合南京市环保局下达的扬子石化公司2005年-2007年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11.四川天华股份有限公司1,4-丁二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一、工程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四川天华股份有限公司1,4-丁二醇项目
建设内容:新建10000t/a电石乙炔发生生产装置、67000t/a甲醛溶液(37%)生产装置、25000t/a1,4-丁二醇生产装置、2150Nm3/h制氢生产装置等公用工程、辅助工程等。
建设单位:四川天华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位于四川省泸州市合江县榕山镇。
工程投资:该项目总投资为人民币5589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642.9万元,占总投资的6.5%。
工程建设情况:该工程于2005年3月开工建设,工程建设内容于2005年12月建成并投入试运行,环保设施同时投入使用。
监测期间实际生产负荷:各装置的最低生产负荷为75%。
环评编制单位:中国成达工程公司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中国成达工程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四川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该工程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工程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步施工、同时投入使用。落实了风险排查要求整改的措施。工程废气建有甲醛生产装置催化焚烧装置和水洗塔、乙炔生产装置布袋除尘器、BYD生产装置乙炔火炬系统(两套)和普通火炬系统(两套)、BDO生产装置普通火炬系统(五套)。新建污水处理站一座(包括一套生化处理系统和一套物化处理系统),两个100立方米的监护池,以及两个2250立方米和一个5000立方米的事故池。工程对各种类型的噪声源分别采取了隔声、降噪措施。建有危险固体废物临时堆场,并进行了防渗、防腐处理,危险废物按照国家相关要求进行了处置。厂区绿化系数为25%。
四川天华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机构健全,建立了专门的环保机构,下属为环境质量安全部,明确了岗位责任制及处理操作规程。为了提高对突发事故的处理能力,建设单位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和《四川天化股份有限公司1,4-丁二醇项目环境风险评价专题报告》的要求,编制了《突发重大化学事故与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求援预案》。同时,建设单位组织了演练,确保现场工作人员了解预案内容,起到真正的防范作用。
三、验收监测结果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和四川省环境监测中心于2006年8月14日~16日对该工程进行了现场监测。结果如下:
1.废气
电石接收站和电石加料斗外排废气中颗粒物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的要求,电石接收站除尘系统的除尘效率为91.7%,电石加料斗除尘系统的除尘效率为89.4%。
甲醛催化焚烧外排废气中甲醛、甲醇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的要求。甲醛贮罐呼出废气中甲醛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的要求。乙炔发生器弛放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的要求。
各无组织排放监测点颗粒物、甲醇、甲醛和非甲烷总烃的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的要求。
2.废水
总排口外排废水中pH、SS、COD、BOD5、氨氮、硫化物、总磷、甲醛和石油类排放浓度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的要求,甲醇排放浓度满足《四川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190-1993)一级标准的要求。
3.地下水
渣场上、下游地下水中pH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表1中Ⅲ级标准的要求。
4.地表水
地表水各断面所测项目中pH、溶解氧、COD、BOD5、SS、氨氮、石油类、高锰酸盐指数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3-2002)Ⅲ类标准要求,地表水各断面所测项目中除COD外均符合《渔业水质标准》(GB11709-1989)标准要求。
5.厂界噪声
各厂界噪声监测点昼、夜间噪声测试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Ⅲ类标准限值的要求。敏感点环境噪声均满足《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1993)3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6.固体废物
该项目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电石渣、废催化剂和污泥。电石渣年产生量预计约为7万t,目前实际产生量为3万吨,全部堆至专用渣场(14万m3)。废催化剂年产生量为37t,先在危险废物临时堆场晾干后桶装送广汉市广通化工有限公司回收处理。污水处理站年产生的污泥826t,全部送渣场堆放。该项目产生的有机废液,年产生量为4362t,全部送至泸州热电厂焚烧,不外排。废酸年产生量为600t,其总砷浓度为293.3μg/L,全部综合利用。
7.污染物排放总量
按实际监测计算,该项目废水中COD和SS年排放总量均低于合江县环保局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
12.自贡市鸿鹤化工总厂烧碱技改工程3万吨/年甲醇法甲基氯化物装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一、工程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自贡市鸿鹤化工总厂烧碱技改工程3万吨/年
甲醇法甲基氯化物装置
建设内容:3万吨/年甲醇法甲基氯化物装置
建设单位:自贡市鸿鹤化工总厂
建设地点:自贡市东郊鸿鹤坝
工程投资:项目总投资为3477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56万元,环保投资约占项目总投资的5.61%。
工程建设情况:项目于2003年10月开工建设, 2005年11月投入试生产。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中国成都化工工程公司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中国成都化工工程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四川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该项目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工程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步施工、同时投入使用。落实了“以新带老”措施。工程建有焚烧炉装置,焚烧后的气体通过30m高排气筒排入大气,贮罐顶部安装了冷凝器,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新建有机废水池里装置一座。工程对各种类型的噪声源分别采取了隔声、降噪措施。对产生的固体废物均进行了有效处置。自贡市鸿鹤化工总厂成立了环境保护委员会作为公司最高环保决策机构,由公司总经理直接负责。
三、验收监测结果与建议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于2006年8月3日至8月4日对自贡市鸿鹤化工总厂烧碱技改工程3万吨/年甲醇法甲基氯化物装置进行了现场监测。监测结果如下:
1.废气
焚烧炉排放废气中HCl、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6.3mg/m3、6×10-3kg/h、230mg/m3、0.232kg/h,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甲醇、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1.6mg/m3、1×10-3kg/h、5.1mg/m3、4×10-3kg/h,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CO最大排放浓度为1600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1.62kg/h,排放速率符合《四川省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186-93)二级标准;CHCl3、CH2Cl2、CCl4最大排放浓度、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0.210 mg/m3、为2×10-4kg/h,0.053 mg/m3、5×10-5kg/h,未检出、2×10--6kg/h。
非甲烷总烃、甲醇无组织排放浓度最大值分别为3.8mg/m3、 1.8mg/m3、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标准;甲烷无组织排放最大浓度为2.8mg/m3。
2.废水
有机废水处理装置对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氨氮、氯化物、甲醇、CH2Cl2、CHCl3、CCl4等污染物的处理效率分别为:87.9%、69.0%、71.0%、98.1%、46.9%、78.4%、99.1%、94.4%、99.2%、99.0%。
公司4#排放口排放废水中pH值为6.7~7.8,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悬浮物、石油类、氨氮、氯化物、甲醇、CHCl3、CCl4的日均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36mg/L、10mg/L、21mg/L、1.6mg/L、0.23mg/L、199 mg/L、未检出、0.090mg/L、0.010mg/L,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二级标准要求。CHCl3日均最大排放浓度值为0.470mg/L。
3.地表水
两个地表水监测断面的CH2Cl2、CHCl3、CCl4、氯化物监测结果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2、表3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干燥剂(Al2O3)、设备结碳、废水处理站污泥属一般固体废物,四氯蒸馏残液属于HW41类危险废物。该工程每年约有9-12桶(300kg/桶)干燥剂和3-5桶(300kg/桶)设备结碳排出,总量不超过4吨,均回收送自贡鸿福水泥公司作为水泥掺和物进行焚烧。废水处理站污泥经干化后用作水泥掺和物进行焚烧。四氯蒸馏釜液经蒸馏回收后,废液送焚烧炉焚烧。
5.污染物排放总量
该工程废水中COD、石油类排放总量分别为76.5t/a、3.0t/a,废气中NOx、HCl、CH2Cl2、CHCl3、CCl4排放总量分别为1.50t/a、0.025t/a、3.6t/a、1.48t/a、1.21t/a。
6.公众意见调查
有84%的被调查公众对本工程比较满意。
13.中国北车集团哈尔滨车辆有限责任公司搬迁改造建设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一、工程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中国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哈尔滨车辆有限责任公司搬迁改造建设工程项目。
建设内容:新建货车新造系统,年新造货车1000辆;新建货车检修系统,年检修货车5000辆。
建设单位:中国北车集团哈尔滨车辆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先锋路10号。
工程投资:工程实际总投资482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496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5.17%。
工程建设情况:2004年4月开工建设,2006年1月建成投入试运行。
环评编制单位:哈尔滨工业大学。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黑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工程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步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锅炉配置HR型双击冲激式除尘器,处理后的烟气经1座100米高的烟囱高空排放;对焊接设备集中的场地,设移动式焊烟净化装置过滤焊接烟尘;焊接设备比较分散的场地,采用吸风罩收集后通过屋顶风机排出;喷漆室漆雾处理均采用干式处理方式,设置漆雾高效过滤棉,过滤后的漆雾和有机废气通过活性炭吸附后经风机高空排放;烘干室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活性炭吸附后经风机高空排放;对抛丸室进行封闭,只留下进料口和出料口,抛丸过程产生的粉尘通过ZTL型脉冲反吹滤筒式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采用苫布将煤场进行苫盖,并定期洒水,防止扬尘;临时贮灰场也采用苫布苫盖的方式,并通过加强管理,及时清运灰渣等办法防止扬尘污染;新建了处理能力900吨/天的污水处理站处理生产、生活废水;工程对各种类型的噪声源分别采取了隔声、降噪措施;固体废物全部按要求妥善处置;投资了230万元进行厂区绿化,绿化面积82730平方米,绿化率达到了13.4%。
中国北车集团哈尔滨车辆有限责任公司重视环保工作,环境管理组织机构健全,环保档案资料齐全,全厂环保制度、文件、报表、台帐等保存完好。企业于2006年5月23日通过了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审核。各厂内设有环保专职人员。试生产和验收监测期间,各项污染治理设施管理、运行正常。
三、验收监测结果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和黑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于2006年4月29日至30日和2006年8月22日至28日对该工程进行了现场监测:
1. 废气
工程新建的40吨/小时燃煤锅炉烟尘最大排放浓度为109.1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最大排放浓度为377.9毫克/立方米,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中燃煤锅炉Ⅱ时段标准;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51.4毫克/立方米。锅炉除尘器平均除尘效率为98.3%,符合设计标准要求;除尘器平均脱硫效率为47.2%,低于设计标准12.8个百分点;20吨/小时燃煤锅炉烟尘最大排放浓度为119.6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最大排放浓度为306.8毫克/立方米,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中燃煤锅炉Ⅱ时段标准;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22.7毫克/立方米。锅炉除尘器平均除尘效率为97.9%,符合设计标准要求;除尘器平均脱硫效率为53.6%,低于设计标准要求6.4个百分点;抽测的货车分厂焊接废气82个排气筒中的2号、3号、7号排气筒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52.3毫克/立方米,最大排放速率为1.07千克/小时之间,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喷漆车间1号喷漆室6个排气筒中二甲苯最大排放浓度为28.3毫克/立方米,最大等效排放速率为3.01千克/小时之间,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转向架分厂2号喷漆室2个排气筒中二甲苯最大排放浓度为33.2毫克/立方米,最大等效排放速率为0.47千克/小时,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货车分厂抛丸处理机2个排气筒中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78.0毫克/立方米,最大等效排放速率为1.06千克/小时,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货车分厂抛丸处理机颗粒物去除效率平均为98.4%;配件分厂1号抛丸处理机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08.7毫克/立方米,最大排放速率为0.27千克/小时;2号抛丸处理机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17.9毫克/立方米,最大排放速率为0.67千克/小时,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1号抛丸处理机颗粒物平均去除效率为90.5%,2号抛丸处理机颗粒物平均去除效率为89.7%。中国北车集团哈尔滨车辆有限责任公司厂区下风向颗粒物最大浓度为0.953毫克/立方米,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
2.废水
工程新建污水处理场对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氨氮、动植物油、石油类、总磷、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等污染物的处理效率分别为60.1%、61.1%、91.3%、33.1%、84.6%、85.7%、63.8%和75.7%;企业废水总排放口中,pH值在7.4~7.6之间、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氨氮、动植物油、石油类、总磷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97毫克/升、24.3毫克/升、16毫克/升、18.6毫克/升、0.1毫克/升、0.1毫克/升、0.92毫克/升,二甲苯未检出。以上各项污染物监测指标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二级标准。
3.噪声
厂界噪声监测点昼间监测结果最大值为65.0分贝、夜间监测结果最大值为54.8分贝,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Ⅲ类标准,无超标现象。
4.固体废物
本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炉渣、灰渣、油泥、漆渣、废乳化液、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活性炭、失效的过滤棉以及生活垃圾等。其中炉渣、灰渣集中收集后外运做建筑材料;废乳化液、油泥、漆渣、废活性炭、失效的过滤棉、污水站污泥按危险废物送哈尔滨工业废物交换中心集中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集中收集,送城市垃圾场统一处理。
5.总量控制
本工程投产后,各项污染物总量均比搬迁前有所降低。废水排放量、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超过总量控制指标,其它污染物排放总量符合总量控制指标。
14.洛阳热电厂2×300MW热电联产技改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一、工程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洛阳热电厂2×300MW热电联产技改工程
建设内容:技改工程利用拆除原有1×50MW机组场地建设2×300MW热电联产机组,配套建设双室五电场静电除尘器(四套)、湿式脱硫装置(二套)、烟气连续监测系统(两套)以及除灰渣系统、工业废水处理系统、生活污水处理系统等;辅助工程为燃料运输、供水系统等。同时对原有工程4台420t/h锅炉中的3台进行烟气脱硫(原有工程4台420t/h锅炉的脱硫设施正在建设中,预计2006年年底完工)。
建设单位:洛阳热电厂
建设地点:洛阳市市区西部涧西工业区北端、洛阳热电厂内
工程投资:工程实际总投资为25685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33000万元,占实际工程总投资的12.8%。
工程建设情况:2004年3月开工,2006年4月建成并投入试生产。
环评编制单位:河南省环境保护研究所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河南省电力勘探设计院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河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工程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步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工程对四台锅炉配套建设双室五电场静电除尘器(四套)、烟气连续监测系统(二套),并且采用240米高烟囱排放。煤场安装了喷淋装置。工程建有较为完善的废水处理系统,厂区排放的各类废水分别进入工业废水处理系统、生活污水处理系统等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各类废水全部回收利用,不外排;技改工程未新建煤泥废水处理设施和含油废水处理系统,利用原有工程已建成的煤泥沉淀池、含油废水处理系统及原有工业废水处理站。对各噪声源分别采取了隔声、降噪等措施。工程采取灰渣分除,机械除渣、干灰气力集中,高浓度水力输送,将粉煤灰和炉渣分别由除灰管、罐装车输送至电厂北约15km处的许家嘴北灰场贮存,炉渣综合利用率达80%。脱硫石膏综合利用率达100%。全厂绿化覆盖率达30%。电厂环保管理机构和监测体系健全,环保规章制度较完善。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气
技改工程5#、6#机组烟气在240米烟囱汇合后外排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均满足GB13223-2003《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第2时段标准限值要求;5#锅炉甲侧静电除尘器除尘效率为99.6%,未达到设计指标(99.8%);乙侧静电除尘器除尘效率为99.8%,达到设计指标(99.8%)。6#锅炉甲侧静电除尘器除尘效率为99.8%,达到设计指标(99.8%);乙侧静电除尘器除尘效率为99.7%,未达到设计指标(99.8%);5#、6#锅炉脱硫塔脱硫效率分别为96.9%、97.3%,达到设计指标(90%)要求。
煤场周界外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测定值符合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废水
洛阳热电公司原有工业废水处理设施(甲侧、乙侧)、新建工业废水处理设施、原有含油废水处理设施出水均符合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一级标准限值。技改工程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磷酸盐日均浓度值范围在0.29~0.97mg/L,有一次超出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一级标准限值,但该水用于冲灰使用、不外排。
洛阳热电公司原有工程废水总排口外排废水中磷酸盐日均浓度值范围在0.32~0.66mg/L,有一次超出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一级标准限值。其它指标均达标。该废水排入涧河截污干管,送洛阳市涧西区污水处理厂。
3、噪声监测
6个厂界噪声监测点中,4个点昼、夜噪声均符合GB12348-9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Ⅲ类标准限值;北厂界2#昼、夜噪声超标,昼间最大超标2.8dB(A),夜间最大超标3.5dB(A);北厂界3#点夜间噪声1次超标,超标1.2dB(A)。洛阳热电公司北厂界内布置有冷却塔、碎煤机楼等高噪声设备,加之北厂界与洛阳西站货运编组站、洛阳第一拖拉机厂的机加工车间临近,致使北厂界噪声超标。北厂界外150m范围内无居民区。
4、固体废物
工程灰渣年产生量为53.6万吨,综合利用率为80%;脱硫石膏年产生量约6.34万吨,基本全部利用。
5、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核算,全厂烟尘排放量为1285.0t/a,SO2排放量为12677.5t/a,COD排放量为13.6t/a,悬浮物排放量为26.7t/a,石油类排放量为0t/a,均符合河南省环境保护局对该工程环评审查意见中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6、公众调查
73.7%的居民认为洛阳热电厂2×300MW热电联产技改工程建设对本人的生活和工作没有影响,74.7%的认为该公司试生产期间对本人的生活、工作没有影响。
15.秦皇岛港煤五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秦皇岛港煤五期工程
建设内容:建设2个50000DWT泊位、1个100000DWT泊位和150000DWT泊位1个
建设单位:秦皇岛建港指挥部
建设地点:秦皇岛港东港区
工程投资:实际工程总投资为44890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概算1254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2.8%。
工程建设情况:本工程于2005年4月10日开工,2006年3月完工。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该工程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和初步设计中的各项环保措施,有效的控制了污染和减缓了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工程施工期间采取了有效的降噪、防尘措施。疏浚过程中严格按要求进行施工,减缓了疏浚悬浮物的影响。在堆场周边设置排水沟收集煤污水,新建了污水处理能力为130 m3/h的煤污水处理厂;在转接机房设置干式除尘器,在移动装卸机设置密闭防尘和洒水装置,在翻车机房设置除尘洒水装置,以尽量减少扬尘产生;煤三期堆场、煤三期扩容堆场和煤四期堆场的防风网可研已经完成,将进一步抓紧完成煤五期的可研,落实防风网的建设。在海事部门的领导指挥下,建立了污染应急计划。
三、验收监测结果
1.水环境影响
海水水质的监测结果表明,1#、2#监测点位监测因子全部满足《海水水质标准》Ⅱ类标准,3#、4#监测点位水质调查因子全部满足《海水水质标准》IV类标准要求;沉积物的监测结果表明,除2#超过《海洋沉积物质量标准》Ⅰ类标准,1#、2#监测点位海水水质调查因子全部满足《海洋沉积物质量标准》Ⅰ类标准;3#、4#监测点位海水水质调查因子全部满足《海洋沉积物质量标准》Ⅲ类标准;海洋生物监测结果表明,调查海域浮游植物种类、数量都较为丰富;浮游动物从种数到数量、生物量水平均偏低。与环评阶段比较来看生物种类有所改变,个别生物种类和数量略有减少。
经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的污水水质监测结果均优于《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二级排放标准。
2.环境空气
除尘器监测结果表明,在除尘器正常运行的情况下,颗粒物最高排放浓度为24.4mg/m3,最高排放速率为0.88kg/h,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无组织排放监测结果表明,在堆场环保设施正常使用时,堆场边界下风侧环境空气中的粉尘浓度值均优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要求;环境敏感点大气监测结果表明,上营的2006.7.20 TSP监测数据超标,秦皇岛市区东部的2006.7.21TSP和2006.7.18 PM10监测数据略有超标,主要是由于上营和秦皇岛市区东部的环境空气本底值比较高造成的;其它监测结果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的二级标准。
3.环境噪声
监测结果表明,除4号监测点外所有监测点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中的Ⅲ类标准。其中4号监测点满足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中Ⅳ类标准,主要是由于4号监测点设在厂界北侧,位于龙源大道(交通干线)南侧,属于厂界和交通干线混合区。
4.公众调查
公众参与调查结果显示,96.1%调查对象基本认可本工程的环境保护工作。此外,本工程没有群众投诉。
16.秦皇岛港西煤东迁改造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秦皇岛港西煤东迁改造工程
建设内容: 建设5万吨级煤炭出口泊位一个,年装船能力800万吨;煤堆场东西宽282米,南北长642米。
建设单位:秦皇岛建港指挥部
建设地点:河北省秦皇岛
工程投资:实际工程投资6.7亿元,环保投资1976.0万元,占总投资的2.95%。
工程建设情况:工程于2003年1月开工,于2004年12月完工。
环评编制单位:交通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
验收监测单位:交通部环境保护中心,秦皇岛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该工程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和初步设计中的各项环保措施,有效的控制了污染和减缓了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工程施工期间采取了有效的降噪、防尘措施。疏浚过程中严格按要求进行施工,减缓了疏浚悬浮物的影响。在堆场周边设置排水沟收集煤污水,设喷淋装置减少煤堆场扬尘,在转接塔处设置干式除尘器减少扬尘,在海事部门的领导指挥下,建立了污染应急计划。
三、验收监测结果
1、水环境影响
海水水质的监测结果表明,所有监测因子的监测值均符合相应功能区要求。码头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所排放的污水水质中各项指标均优于《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的二级排放标准值。港区城市污水管网入口生活污水的各项指标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的二级排放标准值;沉积物的监测结果表明,所有监测因子的监测值均符合相应功能区的要求。
各站位浮游动、植物的数量和生物多样性的监测表明,调查海域属较清洁海域;底栖生物调查数据表明,各调查站位的物种以多毛类居多,出现频率较高的动物主要有:不倒翁虫、日本缘鳞蛇尾、小头虫、双唇索沙蚕、棘刺锚参等。
2、环境空气
除尘器监测结果表明,在静电除尘器正常运行的情况下,颗粒物最高排放浓度为23.6mg/m3,最高排放速率为0.53kg/h,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无组织排放监测结果表明,在堆场环保设施正常使用时,堆场边界下风侧环境空气中的粉尘浓度值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要求,即最高浓度限值小于1.0mg/m3;环境敏感点大气监测结果表明,各监测点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
常规监测结果表明,锅炉除尘器出口烟尘和SO2的最大排放浓度和最大排放量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WPB3-1999)中二类区第Ⅱ时段标准。
3.环境噪声
所有监测点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中的三类标准。
4.公众参与调查
公众参与调查结果显示,95.7%调查对象基本认可本工程的环境保护工作。
17.西北电网公伯峡水电站送出及青海官亭至甘肃兰州东
750kV示范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西北电网公伯峡水电站送出及青海官亭至甘肃兰州东750kV示范工程。
建设内容:750kV变电所兰州东和官亭2座、750kV线路工程141km、330kV线路工程324.5km。
建设单位:西北电网公司。
建设地点:青海省的化隆县、循化县、乐都县、民和县,甘肃省的永靖县、东乡县、临洮县、兰州七里河区和榆中县等地。
建设规模:750kV官亭-兰州东输电线路工程设计正常输送功率为2300MW,最大输送功率4000MW。
验收调查现状监测期间,750kV送电线路的最大输送功率为387.6MW,占设计正常输送功率(2300MW)的16.9%,占设计最大输送功率(4000MW)的9.7%。
工程投资:工程概算投资14.6亿元,实际环保投资2918.43万元,占总投资的2.0%。
工程建设情况:2005年2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以环审[2005]169号文予以批复;2003年9月19日,工程开工建设;2005年9月26日,工程竣工;2006年4月4日,青海省环境保护局批准该工程试运行的申请。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中国电力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中国电力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湖南、甘肃、辽宁等送变电工程公司。
验收调查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
验收监测单位:青海省辐射环境管理站、甘肃省辐射环境管理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该工程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落实了环评报告书及有关批复提出的污染防治和生态恢复措施。建设单位在工程施工期和营运期均制定了完善的规章、管理制度。架线张力场等临时用地已恢复原状;变电所所内空地及围墙外护坡、线路塔基等均采取了工程与植物相结合的水土流失防护措施,达到了保持水土、美化环境的目的。永久占地已按要求进行了经济补偿,线路附近按要求需搬迁的民房已全部搬迁并进行了经济赔偿。工程投运后,工程管理单位设有环保管理机构和环保规章制度。工程附近的环境敏感点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无线电干扰及噪声等现场监测数据符合环评批复标准。
三、验收调查结果
1、750kV线路穿过甘肃省榆中县境内的兴隆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未经过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在保护区内占地5基塔,所经地区均为农田和灌木。施工结束后对塔基采取了相应的防护与恢复措施,未对保护区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永久征占土地38.77hm2,临时占地158.46hm2。少量的农田占用按有关规定给予了补偿,未对农业生产没有造成明显的不利影响;临时占地均已恢复其原有土地类型,基本无施工痕迹;共完成绿化面积76.75hm2,大部分绿化植物生长良好;变电所和送电线路塔基采取了挡墙、排水沟、护面等工程防护措施,有效地防止了水土流失。
2、电磁辐射:送电线路沿线主要敏感点及变电所围墙外电磁环境均能满足相应标准要求;由预测可知,在正常输送功率,乃至最大输送功率情况下,线路运行时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和无线电干扰强度也均能满足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3、噪声:在目前输送功率下,送电线路沿线各敏感点声环境质量均可满足《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变电所厂界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Ⅲ类标准限值要求。
4、污水:变电所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已与主体工程同步完成建设,并同时投运。变电所值班运行人员较少,实际污水产生量也较少。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其水质可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 1996)一级标准限值要求。
5、生活垃圾经垃圾箱收集后,定期由当地环卫车集中收集外运,统一处理。变电所利用电能取暖和提供热水,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6、环境风险:变电所均设有变压器事故集油池,并制定了严格的检修操作规程。工程自试运营以来,没有发生过重大的环境风险事故。
7、公众意见调查:通过走访青海省和甘肃省环保局可知,工程施工期管理比较规范,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要求,未接到有关该工程的环保投诉。被调查的公众普遍认为工程在施工期和运营期对周围居民农业生产影响较小,有78.3%的公众对本工程的环境保护工作表示满意。
18.吉林丰满水电站三期扩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一、工程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吉林丰满水电站三期扩建工程
建设内容:丰满水电站三期扩建工程包括左岸泄洪洞扩机和下游永庆反调节水库两部分工程。泄洪洞扩机工程由泄洪洞、引水发电支洞及发电站厂房等建筑物组成。泄洪洞扩机装设两台单机140MW的水轮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280MW,年发电量200MW。下游反调节水库控制流域面积156km2,正常蓄水位192.2m,相应库容0.1036×108m3。水库工程由低堰泄水闸、开敞式溢流坝、混凝土重力坝、土石坝等建筑物组成,均为三级建筑物。
建设单位:丰满发电厂
建设地点:吉林省吉林市
工程投资:工程概算投资9616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8.59万元,占总投资的0.63%。
工程建设情况: 1995年4月,泄洪洞装机工程开工建设,1997年12月、1998年7月两台机组相继投产发电;2002年9月,永庆反调节水库工程开工建设,2005年4月完成蓄水试验,2006年投入试运行。
实际生产负荷:11#机组2006年1月~8月发电量为5717万KW·h;12#机组2006年4月~8月发电量为4722万KW·h,为总装机容量(280MW)的71.4%。
环评报告书编制单位:松辽水环境科学研究所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水利部东北勘测设计研究院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中国水利水电第六工程局
验收调查单位: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吉林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验收监测单位:吉林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工程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工程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和设计阶段提出了较为全面、详细的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尽可能地保护了施工区的土壤和植被,对施工开挖的边坡及坝址区和电站厂房周边边坡的裸露面做到了及时防护,对工程产生的弃渣尽可能的进行了利用,减少了弃渣场的数量,并栽种了大量植物,使得因工程施工造成生态影响减至最小;环评、设计和批复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与要求,除施工期水质监测要求未落实外,其它措施在工程实际建设中和初期试运营阶段已得到基本落实;对土石方进行合理的纵向调配,基本做到了土石方平衡;对弃渣场采取了工程与植物措施相结合的防护措施;新建综合楼的生活污水排至化粪池后定期清运;对2户工程移民进行了经济补偿,未集中进行安置;生活垃圾由丰满电厂内专人定期清运至市政指定地点;制定了《丰满发电厂重大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初稿)》;由丰满发电厂承担工程运营期的环境管理工作,成立了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厂安监部负责日常的环保管理工作。
三、验收调查结果
1、库区淹没及影响土地面积100.21hm2,弃渣场占地85375m2。仅0.96%为农田,种植作物以为玉米为主。通过优化设置取、弃土场、施工营地,实施工程占地经济补偿等措施有效地减少了工程建设对农业生产的影响
2、通过拦渣、护坡、护岸、绿化等生物与工程相结合措施的实施,有效的防治工程建设引起的水土流失,最大限度的避免弃渣入河、入库;同时,护岸工程的实施还有效地控制了库岸的冲蚀、坍塌,最大限度的保护了区域环境。
3、工程建成后,第二松花江吉林江段流量增加,水温未产生明显变化,工程建成后尚未对雾淞景观造成明显影响。
4、调查范围内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建筑物(反调节水库坝址处新建综合楼)使用电热器取暖,所有需要采暖部位均设置电热插座,对外环境的影响较小;工程发电机组、引水泵均置于室内,周围200m范围内无居民聚集区,噪声污染源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工程扩建后区域内除总磷、总氮外,其它因子均可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88)的Ⅲ类限值要求,也可满足GB3838-2002Ⅲ类限值要求;并且总磷与工程建设前相比,无明显变化。
5、水库淹没区内的考古发掘工作由吉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承担,对淹没区内的松江汉代古遗址进行了发掘清理,并将费用列入了工程建设费中。
6、调查期间,制定了《丰满发电厂重大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初稿)》,在经领导审核后正式颁布实施。
7、公众意见调查结果表明:被调查的公众普遍认为工程在施工期和运营期对周围居民生活、农业生产和环境影响较小,87.7%的被调查者对本工程的环境保护工作表示满意和基本满意。
19.神华集团神东公司哈拉沟煤矿技术改造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神华集团神东公司哈拉沟煤矿技术改造工程
建设内容: 矿井生产能力由到1.50Mt/a扩建为10.00Mt/a、新辟主井、风井工业场地;井下设备更换为长壁综采设备;配套建设选煤厂、筛分破碎车间、排矸场、运输系统(皮带栈桥、矿井风井公路、铁路装车线及快速装车站)等地面生产系统,新建或改造锅炉房、浴室灯房联合建筑、水处理设施等辅助系统。
建设单位:中国神化能源公司神东煤炭分公司
建设地点: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县大柳塔镇
建设规模:扩建为10.00Mt/a。
验收调查现状监测期间,年产煤量约为13.6 Mt,验收期间的工况负荷已达到设计值136.0%。
工程投资:建设投资87278.95万元。环境保护投资为1600.89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1.83%。
工程建设情况:2005年11月9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以环审[2005]883号文批复哈拉沟煤矿技术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2004年上半年,工程开工建设;2005年12月,工程竣工;2006年2月28日,陕西省环境保护局批准了哈拉沟煤矿的试生产申请。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煤炭工业西安设计研究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煤炭工业西安设计研究院
验收调查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验收监测单位:榆林市环境监测总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工程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提出的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要求。建设单位采取了多种有效的生态恢复、水土保持和防沙治沙措施;沉陷区居民搬迁也随开采进度逐步实施。
针对改造前存在的锅炉除尘设施老化、污(废)水处理设施能力不足等问题,结合扩建后的实际状况,工程在主井工业场地新建了矿井水处理站和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对副井工业场地原有的生活污水处理装置进行了扩能改造、井下排水和生活污水分别采用混凝沉淀工艺和二级生化工艺进行处理。新建改建了锅炉房、安装了除尘器;并采取封闭地面运输系统、洒水抑尘等有效措施,防治对环境空气的影响。矸石堆场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要求设置。
三、验收调查结果
1、生态:建设单位长期以来坚持不懈地改善当地的生态环境,在技改项目中实施了多种有效的生态恢复、水土保持和防沙治沙措施,影响区域的生态环境未受到严重影响。
采掘导致的地表沉陷已经发生,搬迁移民随开采进度正在逐步实施。
2、土壤:矸石堆场周围土壤尚未受到明显影响。
3、水环境和污(废)水:工程受纳水体乌兰木伦河的石油类污染比工程建设前更加严重,水质仍劣于三类;井田内地下水水质基本未受到工程影响,但水位已大幅下降;矿井水和生活污水经处理后部分回用,其余部分基本可以做到达标排放。
4、环境空气:工程运行期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5、噪声:各工业场地周围没有敏感点;企业内的职工居住区昼夜声环境满足标准;厂界噪声达标。
6、固体废物:排放的矸石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中规定的第Ⅰ类一般固体废物;矸石堆场的设置符合相关法规和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要求。其它各类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
7、环境风险:选煤厂建有2座浓缩池(一用一备),可确保洗煤水闭路循环,并且在事故情况下不外排。
8、公众意见调查:工程施工对周围居民影响较小;有77.4%的被调查者对工程的环境保护工作表示满意。
20.镇海--漕泾石脑油管线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一、工程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镇海--漕泾石脑油管线工程
建设内容:镇海--漕泾石脑油管线工程以Ф273管径管道为主,石脑油管线长133km,设计管道年输油量为100.0×104t/a。主要包括管道工程、工艺站库2座和线路截断阀室3座、阴极保护站2座及其它配套设施。
建设单位:中国石化镇海炼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镇海炼化)至上海市漕泾(上海化学工业区上海赛科)
工程投资:2521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65.1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7.0%。
工程建设情况:2003年9月开工,2005年6月建成并投入试运行。
实际生产负荷:2005年7月--2006年6月总输送石脑油115万t。平均每日输送石脑油量3285.7t/d,按设计输送能力100万t/a,运营时间350d/a核算,设计输送量2857t/d,运营工况已达设计能力的115%。
环评报告书编制单位:中国石化集团抚顺石油化工研究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华东管道设计研究院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中石化集团管道储运公司
验收调查单位: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验收监测单位:宁波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
二、 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工程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为保证施工质量,建设单位严格保证管材质量,管线路由方案陆地部分与与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建设的“宁波至上海、南京进口原油管道工程”(甬沪宁管道) 镇海--漕泾段路同沟敷设,穿越杭州湾海域部分也基本与甬沪宁管道一致,相距仅约50m。途径浙江省宁波市、嘉兴市,上海市东部等3市4个区(县),穿越杭州湾1次,中型河流9次,高等级公路7次,铁路2次。对于公路、铁路、大型河流的穿越方式均已报经有关主管部门同意,河流沟渠穿越的水土保持方案均得到了水利主管部门的审批。主要公路和铁路的穿越按要求均采用顶管方式穿越,主要公路和铁路的穿越按要求均采用顶管方式穿越,杭州湾穿越段管线敷设分为离岸段、上岸段两部分,采用三种施工工艺。杭州湾离岸段采用小型箱形铺管船铺管的施工方式,铺管船自身不带动力,移动和固定都是依靠锚系统的收与放,管线埋设主要采用Spoiler自埋技术;北岸上岸段采用定向钻穿越方式,一次性穿过北岸深槽;南岸上岸段浅滩采用绞盘机拖管的方式,塘坝穿越采用横孔钻机。管道在穿越大型河流采用定向穿越,对于中小型河流、沟、渠的穿越时均采用直接开挖、沟埋方式敷设,对穿越的农田实行了分层开挖,土壤分层堆放和分层回填措施,对施工后的农田植被进行了恢复,站场永久占地进行了绿化,对施工受影响的农户进行了经济补偿。运营期建立了环境管理机构和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环保设施正常运转。
三、 验收调查结果
1、工程永久占地133m2,临时占地103.67×104m2,临时占地主要为农田、鱼塘。临时占地按照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的方法进行土壤保护,并在施工后均已进行了生态恢复。工程占地均已给予经济补偿,对农业生产影响不大。
2、工程采取的定向钻、顶管、爬越、跨越等施工方式,对杭州湾、大中小河流、高等级公路和铁路等重点保护目标影响不大。
3、工程穿越的大中型河流、小型河流沟渠、公路、铁路等采取了一系列措施,防止水土流失效果较好。
4、工程试运营期监测结果表明,镇海炼化首站厂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最高浓度低于GB17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限值;镇海炼化首站靠近石脑油泵区的北侧厂界1#测点夜间超标1.2~1.7dB,西侧厂界2#测点夜间超标3.4~3.9dB;厂界噪声低于《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限值;镇海炼化首站产生的生产废水(油罐检修冲洗废水、清管废水、检修废水、场地冲洗水),生产废水排入站场所依托的污水处理场处理,排放废水各项指标均达到GB8978-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
5、石脑油具有易燃、易爆的特性,为消除事故隐患,针对本工程各种事故风险,建设单位在总体布局、工艺设计、设备选型、施工单位选择、监督管理等方面,采取了大量行之有效的措施,同时建立了巡管制度。
6、工程作为一个清洁能源运输工程,工程设计、运营中采取多种措施减少输送管道内石脑油的损失,降低工程能源,总体上评价,本项目符合清洁生产要求。
7、公众意见调查结果表明,管道沿线73%被调查公众认为管道施工对农业影响较小,52%的公众认为管道运营不会对其造成影响,基本赞同本工程建设。
21.福建电网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包括:后石电厂送出的输变电项目、湄州湾火电厂送出的输变电项目、泉州至莆田II路500kV送电线路工程、莆田至福州500kV送电线路、福州北500kV变电站和水口升压站—福州北500kV送电线路。
建设单位:国家电网福建省电网公司
建设地点:福建省福州市、莆田市、厦门市、泉州市和漳州市。
建设规模:变电站:(1)500kV厦门变电站:主变压器2×750MVA,500kV出线4回,220kV出线8回;(2)500kV莆田变电站:主变压器2×750MVA,500kV出线2回,220kV出线6回;(3)500kV福州北变电站,主变压器2×750MVA,500kV出线3回,220kV出线7回;(4)水口升压站:扩建一个500kV出线间隔
输电线路:(1)后厦I回,全长98.576km,(2)后厦II回,全长99.110km,(3)后泉线,全长139.571km,(4)厦泉I回,全长全长35.152km,(5)厦泉II,全长全长35.234km,(6)泉莆II回,全长87.625km,(7)湄莆线,全长49.314km(8)福莆线,全长164.131km,(9)水福线,全长59.126km。
工程投资:本次调查的5个工程实际总投资196044.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77.4万元,占总投资的3.1%。
工程建设情况:上述输变电工程已于1999年3月至2003年3月期间陆续投运。其中福建水口水电站—福州北500kV输变电工程已按国家的有关规定于2003年9月编制完成了环境影响调查报告书并取得了批复文件,后石电厂送出500kV输变电工程也编制了环境影响报告书,但其余项目均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施工均由福建省电力二建公司承担。
验收调查单位: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南电力设计院
验收监测单位:福建省辐射环境监测管理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该工程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落实了环评报告书及有关批复提出的污染防治和生态恢复措施。建设单位在工程施工期和营运期均制定了完善的规章、管理制度。取、弃土场和架线张力场等临时用地已复耕、植草;变电站站内空地及围墙外护坡、线路塔基等均采取了工程与植物相结合的水土流失防护措施,达到了保持水土、美化环境的目的。变电站和线路所占用土地已按要求进行了经济补偿,线路附近按要求需搬迁的民房已基本搬迁并进行了经济赔偿。工程投运后,工程管理单位有健全环保管理机构和完善环保规章制度,积极采取有效环保措施来降低工程运行对环境的影响。工程附近的环境敏感点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无线电干扰及噪声等现场监测数据符合环评批复标准。
三、验收调查结果
1、环境影调查报告书批复未完全落实
通过本次验收调查发现,国家环保总局环审【2004】78号文《关于水口水电站~福州北500kV输变电工程环境影调查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复函》中关于 “搬迁位于边导线5m以内的大目溪村章榕生等尚未搬迁的住户和上寨村江孝长、江立秋等住户受电磁场影响较大的住户”的要求未完全落实。根据要求,建设单位已拆迁安置了章榕生、江孝长2户,但还需拆迁闽侯县白沙镇大目溪村周继农宅和闽侯县白沙镇上寨村的江立秋、江本新共三户。
2、设计要求没有完全落实
根据本次验收调查发现,除上述周继农住户距离输电线路边导线水平投影小于5m外,还有莆田市仙游县盖尾镇琼峰村李福泉宅在边导线外5m之内。李福泉宅位于福莆线#13~#14塔之间,为一层瓦房,虽然工频电场监测结果不超标(为0.3514kV/m),但根据设计规程的要求应予拆迁。据调查,拆迁费用约8万元。
3、工频电场出现超标
除上述江立秋、江本新两户外,通过本次验收监测发现还有8户居民住宅某些区域的工频电场出现超标,分别为龙海市隆教乡径内村的王招辉;漳州市龙文区蓝田镇蔡坂村的蔡国枝、蔡水村和蔡粪福;泉州南安市东田镇湖山村的蔡松江和蔡思筑;泉州南安市梅山镇埔仔村的戴章就和莆田市城厢区灵川镇柯朱村沈玉和。上述电场超标主要因屋顶栏杆和角落处产生的畸变场引起。因此建议建设单位与上述8户协商,采取局部电磁屏蔽,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建设单位已在厦门市同安区白沙仑农场的林火军宅屋顶架设屏蔽网,针对林火军宅架设了电磁屏蔽网以后,500kV后厦Ⅱ回输电线路对其屋顶的电磁影响呈现均匀分布,且均满足4kV/m的标准要求。
4、蔡坂村投诉
蔡坂村隶属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蓝田镇,本次验收的后厦Ⅰ回(同塔双回,预留一回)、后厦Ⅱ回、后泉线(同塔双回)输电线路穿过该村。
后厦Ⅱ回、后泉线同塔双回线路穿过蔡坂村有7基塔,后泉线同塔双回线路穿过蔡坂村有5基塔。塔高在38.5m至68.5m之间,呼高在24m至42.4m之间。
本次验收调查在蔡坂村设置20个监测点进行了电磁环境监测,大部分测点的电磁环境能够满足标准要求,但蔡国枝、蔡水村、蔡粪福三家三层屋顶平台角落工频电场由于畸变出现超标。
后泉线、后厦Ⅰ回和后厦Ⅱ回跨越蔡坂村,约有80户居民、作坊被夹在两条线路走廊之间,部分居民因高压线对其生产、生活造成了影响和恐惧等原因曾向政府有关部门(含国家环保总局)和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投诉。目前,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及超高压局正努力与当地政府与居民友好协商解决此问题。
22.宁波大榭开发区万华工业园5万吨级煤盐码头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宁波大榭开发区万华工业园5万吨级煤盐码头工程
建设内容:为5万吨级煤盐码头一座(兼靠10万吨级船)
建设单位:宁波大榭万华码头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宁波大榭开发区
工程投资:实际投资2.365亿元,实际环保投资439.37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18.39%。。
工程建设情况:工程于2004年3月开工,2005年11月完工,工期20个月。
环评编制单位:交通部水运科学研究所
验收监测单位:交通部环境保护中心、宁波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该工程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和初步设计中的各项环保措施,有效的控制了污染和减缓了对环境的破坏。工程施工期间采取了有效的降噪、防尘措施。煤堆场安装了喷淋装置、在转运站处设置喷水装置减少扬尘。建立了污染应急计划。
三、验收监测结果
1、水环境影响
海水水质的监测结果表明,pH、石油类、非离子氨等指数均达到三类海水水质标准,甲醛、苯胺等浓度低于检出限。活性磷酸盐和无机氮的浓度超过四类海水水质标准。本次监测结果表明,调查区域内海水水质与环评监测结果无显著变化。
煤盐码头煤污水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所排放的污水水质中各项指标均优于《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的二级排放标准值。
煤盐码头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排入大榭岛市政污水管网的污水水质中各项指标均优于《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的二级排放标准值。
2、环境空气
本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在堆场环保设施正常使用时,堆场边界下风侧环境空气中的粉尘浓度值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要求,即最高浓度限值小于1.0mg/m3。
3、环境噪声
监测点位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中的三类标准。
4、公众参与调查
公众参与调查结果显示,98%调查对象基本认可本工程的环境保护工作。
23.宁波大榭开发区万华工业园5万吨级液体化工码头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宁波大榭开发区万华工业园5万吨级液体化工码头工程
建设内容:为5万吨级液体化工码头一座(兼靠10万吨级船)
建设单位:宁波大榭万华码头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宁波大榭开发区
工程投资:实际投资6820万元,环保投资79万元,占总投资的1.16%。
工程建设情况:工程于2004年3月开工,至2005年6月建设完成,工期历时15个月。
环评编制单位:交通部水运科学研究所
验收监测单位:交通部环境保护中心、宁波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该工程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和初步设计中的各项环保措施,有效的控制了污染和减缓了对环境的破坏。工程施工期间采取了有效的降噪、防尘措施。建立了污染应急计划。
三、验收监测结果
1、水环境影响
海水水质的监测结果表明,pH、石油类、非离子氨等指数均达到三类海水水质标准,甲醛、苯胺等浓度低于检出限。活性磷酸盐和无机氮的浓度超过四类海水水质标准。本次监测结果表明,调查区域内海水水质与环评监测结果无显著变化。
液体化工码头污水经万华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水质中各项指标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的二级排放标准值。
2、环境空气
本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液体化工码头场界下风侧环境空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要求。
3、环境噪声
监测点位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中的三类标准。
4、公众参与调查
公众参与调查结果显示,95%调查对象满意本工程的环境保护工作。
24.京珠、沪蓉国道主干线武汉绕城公路东北段(红羽村~豹獬段)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京珠、沪蓉国道主干线武汉绕城公路东北段(红羽村~豹獬段)
建设内容: 工程新建长度93.12公里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设计行车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8米。全线共设置特大桥、大桥19座,全长18491米,中桥21座,全长1086米,互通式立交9座,分离式立交41座,涵洞326道。通道124道。全线设1处服务区、1处管理监控中心、1处养护工区及7处收费站。
建设单位:武汉绕城公路建设指挥部
建设地点:湖北省武汉市
工程投资:工程实际投资约33亿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4316.2万元,占总投资的1.3%。
工程建设情况:2001年10月开工建设,2004年12月建成并投入试运营。
试运营期实际通行能力及通行负荷:达到79%设计通行能力,实际通行负荷各路段平均为5521辆(折合小客车)/天。
环评编制单位:交通部上海船舶运输科学研究所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武汉市公路勘察设计院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无锡天康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验收调查单位:长安大学
验收监测单位:武汉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落实了环评报告书及有关批复提出的生态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并根据实际施工情况进行了相应调整。1处服务区、1处管理监控中心的污水采用地埋式有动力二级生物处理装置进行处理,7处收费站的污水采用地埋式无动力一级强化生化处理装置进行处理,1处养护工区的污水采用化粪池进行处理;建设单位已经在沿线距路小于40米、村庄规模较大、近中期可能超标的10个重要敏感点处,以营运远期超标量为设计降噪量采取声屏障降噪措施,落实了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的规定;全线28处取土场、3处弃土场和11处大型施工场地均有效进行了植被恢复、复耕及还塘,2处取土场交与地方恢复,5处施工场地交与地方政府使用(均有协议);本项目建设单位按照环评的要求,对路基边坡采取了以植物防护措施为主的防护办法,防护效果和景观效果良好;并对全线进行了景观和绿化设计,在绿化物种的选择上也采用了适宜当地气候条件的园林树种,采取了乔、灌、草相结合的方式;临时占地绝大部分都已经恢复,且多数恢复效果良好。
施工期和试运营期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有关规定,进行了有效的环境管理。公路施工期严格执行了环评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并委托武汉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施工期间大气、噪声、地表水影响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和公众调查结果均表明,项目施工期间对环境有一定影响,但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采取了一些临时性的降噪措施,居民普遍对施工期的噪声影响表示理解。在项目试运营期间,建设单位不断加强沿线的绿化,完善环境保护管理,制定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各项环境保护相关文件齐全,档案管理良好。
三、验收调查结果
长安大学分别于2005年5月、11月、2006年5月对该工程进行了三次现场调查并同时实施了公众参与调查;武汉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于2005年9月底进行了第一次现场监测, 2006年8月进行了第二次现场监测。
1. 生态环境:项目不存在重大环境影响问题。项目沿线的临时占地基本得到有效的恢复,全线取土场多进行了植被恢复,在条件允许的地方,有112亩取土场恢复为耕地,近68亩挖深较大的取土坑恢复为鱼塘,恢复效果较好;3处弃渣场全部进行植被恢复,效果良好;全线11处大型施工场地部分根据土地恢复协议交与地方使用,部分恢复为林草植被,而沿线的施工便道多作为地方道路使用。全线排水防护工程完备,不存在大的水土流失源;中央分隔带、互通立交区、服务区、收费站等均进行了绿化,道路两侧实施了绿色通道。全线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效果良好,已基本消除了公路施工期给沿线生态环境带来的影响。
2. 固体废物: 施工期间废弃的渣土运至指定的弃渣场堆放,弃渣场设有水土保持设施并进行了绿化恢复;试营运期间沿线辅助设施均设置固定垃圾箱收集产生的固体废物,并由当地的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固体废弃物未对沿线环境产生影响。
3. 噪声:项目目前车流量较小,根据验收监测报告,多数敏感点不超标,沿线所有学校监测点昼间均满足2类标准(60 dB),除距路相对较近的民权小学(距路30米)和跃进小学(距路80米)略超过1类标准外,其它学校甚至满足1类标准;除杨家头和张家大塘两个点夜间超标外,沿线所有村庄均能够满足4类标准要求;通过断面监测可知,黄陂互通~甘棠互通段,昼间距路中心线20米外即可满足2类标准,距路中心线40m外即能满足1类标准要求。甘棠~施岗互通立交段,昼间整个评价范围满足1类标准;即使夜间与昼间有同样的车流量,整个评价范围均满足2类,距路中心30m之外,基本上能满足1类标准要求。
4. 污水:1处管理监控中心和 1处服务区的污水采用地埋式有动力二级生物处理装置进行处理,7处收费站的污水采用地埋式无动力一级强化生化处理装置进行处理,1处养护工区的污水采用化粪池进行处理,处理效果均较高,污水满足达标排放要求。
5. 公众意见: 90%的沿线居民和92%的司乘人员对该公路的环保工作表示满意,10%的沿线居民和8%的司乘人员对该公路的环保工作表示基本满意。对于本项目的征地、拆迁的补偿和安置,大多群众表示满意,对于公路营运期的影响,大部分群众认为绿化是较好的缓解措施。
25.沈阳至大连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沈阳至大连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
建设内容: 全长348km。公路采用平原微丘区标准设计,设计行车速度120km/h,八车道,路基宽42m,全封闭、全立交。
建设单位:辽宁省高等级公路建设局
建设地点:辽宁省沈阳市、辽阳市、鞍山市、营口市、大连市
工程投资:工程实际总投资76.7亿元,实际环保投资4.4亿元,占总投资的5.7%。
工程建设情况:工程于2002年5月28日开工,于2004年8月29日完工。
环评编制单位: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所
验收监测单位:交通部环境保护中心,辽宁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该工程基本落实了环评和初步设计中的各项环保措施,有效地控制了污染和减缓了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工程施工期间,建设单位认真执行了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建设中大量使用了粉煤灰和工业矿渣,实施了护坡、排水、绿化等一系列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对取、弃土场、拌合站和预制场等施工临时占地进行了平整、绿化与复耕,对道路两侧、中央分隔带、路堤边坡进行了绿化。该工程执行环境保护“以新带老”,对9处声敏感点进行了搬迁,设置了6处声屏障,对沿线附属设施的25处污水处理设施和27处燃煤锅炉全部进行更换或改进;制定了风险事故应急预案。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健全,环保规章制度较完善。
三、验收监测结果
1.生态环境
建设单位按照环评的要求,对路基边坡采取了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相结合的防护办法,并对全线进行了景观和绿化设计,在绿化物种的选择上采用了适宜当地气候条件的园林树种,采取了乔、灌、草相结合的方式;临时占地基本恢复。
2.声环境
监测结果表明,监测的2所学校中,昼间噪声值均符合《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中2类标准。13个声敏感点昼间均符合《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中4类标准,夜间有9个噪声敏感点不能满足4类标准要求,超标量在0.2~5.0dB之间,其中小腰村超标3.2dB,平房村超标3.4dB,西香炉庄超标4.0dB,鲅鱼圈马圈子超标5.0dB,建设单位已制定噪声治理计划,并预留资金。
4.水环境
监测结果表明,附属设施生活污水经处理后,pH、化学需氧量、石油类、动植物油、悬浮物、氨氮各项污染物排放最大浓度均符合《辽宁省污水与废气排放标准》(DB21-60-89)二级标准。
5.环境空气
监测结果表明,服务区锅炉烟尘、二氧化硫的最大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II时段二类区标准。
6.固体废物
沿线各服务设施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地方环卫部门处理。
7.公众意见调查
86%的被调查公众对本工程的环境保护工作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
26.关于三峡输变电工程和全国联网工程在建项目500kV新余变、昌西变、昌新线、昌昌线、昌乐线输变电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三峡输变电工程和全国联网工程在建项目500kV新余变、昌西变、昌新线、昌昌线、昌乐线输变电工程
建设内容: 工程新建2个变电站和3条500kV输变电工程,线路总长度267.77km ,其中(1) 500kV新余变电站:包括主变压器1×750MVA,500kV出线1回,220kV出线7回;(2) 500kV昌西变电站:包括主变压器1×750MVA,500kV出线3回,220kV出线7回;(3)500kV昌西-新余线:线路全长98.13km,铁塔234基;(4)500kV昌西-南昌线:线路全长52.178km,铁塔132基;(5)500kV南昌-乐万线:线路全长117.462km,铁塔289基。
建设单位:国家电网公司国网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江西省新余市、宜春市、南昌市、上饶市、景德镇市
工程投资:五项工程总投资52682.8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913.68万元,占总投资的7.43%。
工程建设情况: 2002年8月~2003年8月开工建设,至2003年12月~2004年4月陆续建成投入运行,
试运营期实际运行负荷:达到75%设计运行能力,实际运行电压等级为500kV(Uab 530.4kV~529.56kV),运行电流为Ⅰa127.02A~149A。
环评编制单位:中南电力设计院、西南电力设计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中南电力设计院、西南电力设计院、江西省电力设计院、河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江西省送变电建设公司、云南省送变电工程公司、华东送变电工程公司、广东省输变电工程公司、河南省送变电建设公司
验收调查单位:东北电力设计院
验收监测单位:武汉高压研究所、江西省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落实了环评报告书及有关批复提出的生态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了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的规定。
变电站采取的电磁环境防治措施包括:①工程已避开无线电、电磁干扰敏感点,工程周围2km 范围内没有无线电发射单位。②合理选择500kV变配电架构高度、相地和相间距离,控制500kV设备间连线离地面的最低高度,降低工频电磁场。③将变电站所有带电设备安装接地装置,以降低静电感应强度。合理选择500kV变配电架构高度、相地和相间距离,控制500kV设备间连线离地面的最低高度,降低工频电磁场。④电晕放电噪声方面,通过选择大直径的导线、母线及按晴天不出现电晕校验选择导线等措施后,降低导线产生的无线电干扰。⑤变电站值班运行人员在设备巡视、察看完毕后尽早离开高压区,同时还对当地群众进行有关高压输变电设施方面的环境宣传工作。
送电线路采取的电磁环境防治措施:①线路路径选择时进行充分的调查协调工作,避开了城镇规划区、开发区、居民区、军事设施、厂矿等重要区域。②工程一般不跨越邻近居民房屋,对必须经过跨越居民房屋及附属设施的,采用拆迁方式来解决线路下方工频电场对线路附近居民的影响,将线路边相导线外5m以内的民房全部进行搬迁。③在设备定货时要求导线、母线、均压环、管母线终端球和其它金具等提高加工工艺,防止尖端放电和起电晕,降低无线电干扰水平。④加强对送电线路走廊附近居民的电磁环境宣传,让其正确认识送电线路下方可能产生的暂态静电感应现象,消除其不必要的恐惧心理。
变电站噪声防治所采取措施:①对变电站主要设备选型和采购上对噪声指标进行严格限制,使其符合国家规定的噪声标准。对室外噪声较大的设备如:主变压器、高压电抗器等,在订货时向设备制造厂家提出降噪要求,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②在设备布置方面,将噪声大的设备尽可能远离围墙,从而降低变电站内运行设备对外界影响,如将变压器布置在变电站中心或将主变压器布置在非敏感区域。⑤对产生大功率电磁振荡的设备采取必要的屏蔽,将机箱的孔、口、门缝的连接缝密封,降低噪音。加强对站内主要噪声源设备噪声的监控,出现异常及时进行维护,确保噪声不扰民。⑥在站址墙外布置隔离带,种植冠较大、长势不高的常绿树,在站址附近不修建建筑物,并减少公众活动,加高建设围墙,以达到进一步隔声、降噪的作用。
送电线路噪声防治所采取的措施:①线路路径选择时进行充分的调查协调工作,避开了城镇规划区和居民区。②对工程必须经过居民房屋及附属设施的,采用拆迁方式来解决线路下方可听噪声对线路附近居民的影响,要求将线路边相导线外5m以内的民房全部进行搬迁。③在设备定货时要求导线提高加工工艺,防止由于导线缺陷处的空气电离产生的电晕,降低线路运行时产生的可听噪声。④在线路架设中,采取措施减少导线表面受到磨损,降低新建送电线路可听噪声。⑤加强对送电线路设备的检查维护,防治设备故障导致电晕噪声增加。⑥向送电线路附近居民宣传送电线路所产生的可听噪声,尤其是雨天出现的可听噪声,让其有一个正确认识,消除其顾虑。
变电站和送电线路运行部门设有环保管理人员,检查督促噪声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污水处理措施:500kV新余变和昌西变电站的污水均采用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JXJ-1型)进行处理,出水水质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的一级标准。
本项目建设单位按照环评的要求,对基础开挖多余的土石方搬运至符合水保要求的地方堆放;对塔位有坡度时修筑护坡、排水沟;施工场地应恢复自然植被,确保不发生塌方及水土流失现象。对材料的临时卸点严格控制范围,及时清理并恢复原地貌。施工完毕认真清理,对废弃的油类和废余材料要妥善处置。施工完毕后,施工场地及时清理,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特别是立塔和放紧线用过的地锚坑应及时回填。对原来的田埂、水渠、道路等恢复原状或按设计要求作改道。工程按设计规范,在跨越公路、铁路时留有足够的距离。工程采取的生态防护效果和景观效果良好;临时占地已经全部恢复植被和原有土地利用功能,且恢复效果良好。
施工期和试运营期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有关规定,进行了有效的环境管理。施工期严格执行了环评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并委托武汉高压研究所、江西省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对运行期间电磁环境、噪声和地表水影响进行了监测,现场调查、环境监测和公众调查结果均表明:项目施工期间对环境有一定影响,但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采取了一些临时性的防护措施,居民普遍对施工期的环境影响表示理解。在项目试运行期间,建设单位不断完善环境保护管理,制定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各项环境保护相关文件齐全,档案管理良好。
三、验收调查结果
东北电力设计院分别于2006年2月-3月、4月、2006年5月对该工程进行了三次现场调查并同时实施了公众参与调查;武汉高压研究所于2006年2月进行了电磁环境和噪声现场监测,江西省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于2006年2月和5月进行了两次水环境现场监测。
1. 生态环境:项目不存在重大环境影响问题。工程全线未穿越自然保护区,所在区域没有受国家保护的野生动植物。变电站和送电线路施工建设及运行很好地落实了生态恢复和水土保持措施,未发生施工弃土弃渣随意弃置、施工场地和临时占地破坏生态平衡、线路塔基防护不当引起水土流失问题,工程建设采取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及时有效。
2. 电磁环境:通过现场对环境敏感目标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无线电干扰等环境影响因子的监测,监测数据表明环境敏感目标处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无线电干扰等环境影响符合环评报告书中批复的环保执行标准,工频电场强度均小于4kV/m的工频电场评价标准,工频磁感应强度满足公众全天辐射时的工频限值0.1mT要求,无线电干扰值也符合《高压交流架空送电线无线电干扰限值》(GB15707-95)中55dB(?V/m)的标准要求。
3. 噪声:根据验收监测报告,变电站周围和送电线路沿线的全部环境敏感点均不超标,3条送电工程沿线各环境敏感点主要处于农村乡野处,环保验收环境监测结果为:500kV昌新线路两侧昼间噪声值在45.9~46.8 dB(A)之间,夜间噪声值在42.0~43.5 dB(A)之间;500kV昌昌线路两侧昼间噪声值在46.8~47.6 dB(A)之间,夜间噪声值在43.3~43.4 dB(A)之间;500kV昌乐线路两侧昼间噪声值在46.5~46.8dB(A)之间,夜间噪声值在43.0~44.0dB(A)之间。三条线路的噪声水平均满足《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1类标准限制要求。
500kV昌西变电站昼间噪声值在44.7~47.8 dB(A)之间,夜间噪声值在41.1~41.3 dB(A)之间;500kV新余变电站昼间噪声值在45.9~48.2 dB(A)之间,夜间噪声值在40.0~43.0dB(A)之间。两个变电站的噪声水平均低于《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Ⅱ类标准限制要求。
4. 污水:送电线路在运行期间无废水产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