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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的有关要求,沈阳华晨金杯汽车有限公司发动机项目、黄河公伯峡水电站工程等48个建设项目已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监测和调查工作,现将项目名单予以公布,每个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具体情况请登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网站(WWW.ZHB.GOV.CN)查询。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公示时间:(2007年12月28日—— 2008年1月2日)
二、公示期间联系电话: 010-66556429,66556756
三、电子信箱:E-mail: lou.ping@zhb.gov.cn
四、通讯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司,邮编:100035
五、联系人:李元实 童莉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2007年12月份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的项目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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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序号 |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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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沈阳华晨金杯汽车有限公司发动机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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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州中联水泥有限公司6000t/d水泥熟料生产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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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莱钢特钢冷轧带钢生产线异地大修改造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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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分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国产1*200MW循环流化床机组以大带小技改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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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格尔木300MW级燃气轮机电站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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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灵武电厂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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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天津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新花冠(调整)项目(年产15.8万辆新花冠) |
8 |
安徽淮南平圩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二期(3#机组)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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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华能辛店电厂“以大带小”2×300MW机组技改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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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兴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300MW等级供热机组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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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广西防城港电厂一期工程(2×600MW)1#机组 |
12 |
河南叶县蓝光电厂2号机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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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临河热电厂2×300MW供热机组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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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上虞市银邦化工有限公司年产500吨高效氯氟氰菊酯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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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渭河煤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改扩建双甲产品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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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8.5万吨/年电解铝技改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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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闸电燃机联合循环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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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一汽发动机(大连)有限公司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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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电厂燃油改建燃气发电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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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航天三菱汽车发动机制造有限公司换代汽车发动机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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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名爵汽车有限公司 (年产整车20万辆、发动机25万台)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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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阜圣城热电有限公司2×200兆瓦热电联产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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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利司通(惠州)轮胎有限公司年产173.5万条载重子午胎项目一期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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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青山热电厂油改煤二期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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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黄岛发电厂三期扩建(2×600MW)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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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驻马店市古城电厂扩建2×300兆瓦净化燃烧机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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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魏桥铝电有限公司160万吨/年氧化铝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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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河发电厂二期工程(2×300兆瓦热电联产机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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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公伯峡水电站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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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右一~荆州Ⅰ、Ⅱ回、三峡右一~宋家坝Ⅰ、Ⅱ回、三峡右岸电站出口七回500kV输电线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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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通州500kV变电所工程 |
32 |
天津南郊(吴庄)500kV变电所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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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神木电厂~忻州~石家庄北Ⅰ、Ⅱ回500kV输变电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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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六环路(西沙屯至温泉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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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大广线濮阳段高速公路工程 |
36 |
海南省宁远河大隆水利枢纽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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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鸭山建龙矿业有限公司羊鼻山铁矿扩产改造项目 |
38 |
滇东电厂500kv交流输变电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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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玉溪500kv输变电工程 |
40 |
500kv七甸~罗平第二回送电线路(七罗Ⅰ回)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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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厦门海沧500kV输变电工程 |
42 |
500kV营口输变电工程、海城王石变电所二期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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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石板菁500kV输变电新建工程等建设项目 |
44 |
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东平湖~济南段输水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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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国家大剧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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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203线肇源至松原(雅达虹)公路肇源敏字-省界(松花江大桥北岸)段公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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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庙岭三期(顺岸)工程 |
48 |
鞍钢(集团)公司西区建设和老厂改造项目CCPP机组项目、4#、5#镀锌线项目 |
沈阳华晨金杯汽车有限公司发动机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按照年产10万台的生产规模,在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1.8T系列汽油发动机生产基地,在厂区规划、厂房及公用配套设施建设时考虑第二阶段发展为年产20万台。
建设单位:华晨金杯汽车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辽宁省沈阳市
工程投资:项目总投资113000万元,其中环保部分投资为413.86万元,占总投资的0.37%。
工程建设情况:2004年3月开工建设,2006年3月15日投入试生产。
环评编制单位:沈阳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环保设施设计、施工单位:北京永新环保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辽宁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试车尾气由风机引出,经2根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排气筒高度15m,口径350mm。废乳化液等含油废水使用超滤法进行预处理,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共同经生物膜法进行处理。选用低噪声、低转速、质量好的风机,并设减振基础,大型通风设备均采用消声措施。空压站采用全罩型机箱,吸气口装消声器,建筑物采取隔声消声措施。对废金属屑、废包装材料等综合利用;切削油等废油外协回收;污水处理站污泥定期送填埋厂填埋、油渣送有资质的机构处理。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发动机热试线发动机尾气监测结果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浓度最大值分别为未检出、未检出、14mg/m3、25.1mg/m3,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级标准要求。热试状态下的发动机上方的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浓度最大值分别为未检出、未检出、未检出、23.4mg/m3,均符合标准要求。1#Audite试验室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浓度最大值分别为未检出、24mg/m3、8.66mg/m3;2#Audite试验室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浓度最大值分别为未检出、26mg/m3、8.45mg/m3均未检出,均符合标准要求。等效排气筒I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折算排放速率分别为未检出、未检出、0.10 kg/h、0.32kg/h,均符合标准要求。1#发动机性能试验间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浓度浓度最大值分别为未检出、2mg/m3、8.25mg/m3;2#发动机性能试验间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浓度浓度最大值分别为未检出、2mg/m3、8.11mg/m3,均符合标准要求。
2.食堂油烟浓度最大值为1.79mg/m3,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要求。
3.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最大浓度分别为0.170mg/m3、0.039mg/m3、0.069mg/m3,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级要求。
11月29日、30日的非甲烷总烃监测结果中,上风向最大值为4.67 mg/m3,下风向最大值为9.89mg/m3,上下风向均有监测结果超标。12月5日,在该项目发动机热试线及Audite试验室未运行、全部运行的情况下分别进行了2次监测。监测结果中,上风向监测结果最大值分别为9.74mg/m3、9.77mg/m3、下风向最大值分别为11.06mg/m3、11.52 mg/m3,均有超标情况。经调查,该项目南侧金杯统一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生产车条过程中,有喷漆环节。另外,该项目西北侧鼓风机厂、西南侧钢圈厂分别有自备煤气站一个。喷漆使用的有机化合物及煤气站对非甲烷总烃监测结果均有影响。
4.总排口废水pH值范围为7.46~7.77,悬浮物浓度日均值范围为8~9mg/L,化学需氧量浓度日均值范围为17~18mg/L,氨氮浓度日均值范围为0.047~0.065mg/L,石油类浓度日均值为0.19mg/L,动植物油浓度日均值范围为0.36~0.38mg/L,均符合《辽宁省污水与废气排放标准》(DB21-60-89)污水部分新改扩二级标准要求。
5.厂界东、西、南、北四个厂界噪声监测点位昼间、夜间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III类标准要求。
青州中联水泥有限公司6000t/d水泥熟料生产线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6000t/d水泥熟料生产线主体工程及矿山开采配套工程以及公用辅助工程.
建设单位:青州中联水泥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山东省青州市
工程投资:实际投资5.94亿元,环保投资4004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6.74%
工程建设情况:项目于2004年4月开工建设,2007年2月竣工并投入试生产。
环评编制单位: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南京凯盛水泥技术工程设计院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南京凯盛水泥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山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工程共设有36个有组织排放点,设有收尘器36台,窑头窑尾均采用了大布袋除尘器,其余场所均安装了袋式除尘器。循环冷却水全部回用,不外排,辅助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全部综合利用,无外排。选用了低噪声机械设备,采取了消声降噪措施。明祖山水泥厂2条立窑生产线已于2005年7月关停。
三、验收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窑尾收尘器出口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和吨产品排放量、窑头电收尘器出口、煤磨袋收尘器出口等各粉尘排放点粉尘排放浓度及吨产品排放量均符合《水泥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04)的要求。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的最大浓度为0.94毫克/立方米,符合《水泥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04)要求。西厂界和南厂界4个点位,昼间厂界噪声除1#点达到了《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1990)中Ⅱ类标准外,其余各点均超过了上述标准的要求;夜间厂界噪声监测范围均超过了上述标准的要求,主要原因为本厂工业噪声。北厂界和东南厂界4个点位,昼间厂界噪声监测范围均达到了《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1990)中Ⅳ类标准的要求,夜间厂界噪声监测范围超过了上述标准的要求,超标范围在6.0dB(A)~12.6dB(A)之间,主要原因为交通噪声与本厂工业噪声叠加影响。超标厂界外暂无环境敏感目标,故无扰民现象。按年生产时间7446小时计算得出,青州中联水泥有限公司全厂废气烟尘、二氧化硫年排放量分别为239t/a、84.6t/a,均满足国家环保总局批复的粉尘、二氧化硫排放量不高于441吨/年、86吨/年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莱钢特钢冷轧带钢生产线异地大修改造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建设年生产能力20万吨/年冷轧带钢生产线。
建设单位: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山东省莱芜市
工程投资:实际投资4.88亿元人民币,环保投资为2490万元,占总投资的5.0%。
工程建设情况:2006年1月18日开工建设,2007年2月竣工投入试生产。
环评编制单位:北京京诚嘉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无锡容大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无锡容大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山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工程产生的废水主要有含油及乳化液废水、酸性废水、生活污水,新建含油废水处理系统、酸碱废水处理系统、生化处理系统等综合污水处理系统。新建一套酸雾处理系统、袋式除尘器。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源采取了隔声降噪措施。焙烧炉修砌时产生的废耐火材料由生产厂家回收;轧制过程中的切损、废次品,回用于炼钢;水处理产生污泥送烧结厂利用;各机组产生的废液压润滑油等,送往沧州瑞海油脂化工有限公司处理。公司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健全,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完善,制定了突发性环境事故应急预案。
三、验收监测结果
焙烧炉出口颗粒物、氯化氢、二氧化硫最大排放浓度及最大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酸洗塔排气筒出口氯化氢最大排放浓度及最大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氧化铁储存库排气筒出口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及最大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污水综合处理系统出口pH、SS、CODCr、氨氮、BOD5、石油类等各项污染物排放指标均达到设计控制指标(《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6-92)表3中一级标准),回用于炼铁冲渣补充水,不外排。该工程位于莱钢集团厂区内,属厂中厂,故厂界噪声未测。根据监测结果计算,该项目SO2年排放总量为1.10t/a ,符合《莱芜市“十一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方案》以及莱芜钢铁集团《“十一五”期间莱钢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方案》要求。焙烧炉等修砌时产生的废耐火材料,由生产厂家回收 ;生产过程中的切损、废次品,回用于炼钢;水处理产生污泥及各机组产生的废液压润滑油等,送往沧州瑞海油脂化工有限公司处理。
江西分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国产1*200MW循环流化床机组以大带小技改工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新建1×200MW亚临界冷凝式发电机组、配套1×670t/h循环流化床锅炉,配套建设2台双室四电场静电除尘器、除灰系统、贮灰场,对原废水处理系统进行扩建,其它辅助设施依托原有设施。
建设单位:江西分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江西省新余市分宜县
工程投资:本工程总投资9617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882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2.4%。
工程建设情况:2004年11月开工建设,2006年6月建成并投入试生产。
环评编制单位:江西省气象科学研究所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江西省电力设计院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江西火电建设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江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锅炉采用循环流化床锅炉及高效静电除尘器,烟气经210米高烟囱排放。工程对原有废水处理系统进行扩建,废水经处理后回收利用。工程对各种类型的噪声源分别采取了隔声、降噪措施。本期工程年排灰渣量42万吨,综合利用率100%。
三、验收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8#机组外排废气中烟尘、NOx和SO2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71毫克/立方米、76毫克/立方米、271毫克/立方米,均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2时段标准要求。静电除尘器除尘效率为99.76%;经核算,循环流化床锅炉脱硫效率为88.2%,均满足国家环保总局环评批复要求。煤场界外10米内4个无组织排放监测点颗粒物最大浓度值为0.58毫克/立方米,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工业废水及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全部回收利用。温排水排口废水中pH、SS、COD、氨氮、LAS、磷酸盐、BOD5、石油类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要求。厂界噪声3个监测点昼间噪声测定值范围为52.3-57.3分贝,夜间噪声测定值范围为50.6-54.6分贝,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Ⅲ类标准要求。根据验收监测结果,按年生产时间5000h计算,该厂7#、8#机组外排烟气中烟尘排放量为162.5吨/年,SO2排放量为1726吨/年,NOX排放量为409.5吨/年,其中烟尘、SO2排放总量均符合国家环保总局总量控制指标要求(烟尘1375吨/年、SO2 2535吨/年)。
青海格尔木300MW级燃气轮机电站工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本工程建设2台300MW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配套建设给排水、循环水、污水处理、办公等辅助工程。
建设单位: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青海省格尔木市
工程投资:工程总投资约11.48亿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932.64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2.55%。
工程建设情况:项目于2005年10月开工, 2007年8月8日正式投入试生产。
环评编制单位:青海省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西北电力设计院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青海方正建筑有限公司、浙江火电建设公司、青海火电工程公司联合体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青海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该项目以天然气为燃料,采用干式低氮燃烧器,减少氮氧化物的排放,烟气经45米排气筒排放。工程新建废水处理系统,产生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分别经处理后部分回收利用,部分进入格尔木炼油厂氧化塘做进一步处理后排放。项目对各种类型的噪声源分别采取了隔声、降噪措施。无灰渣排放;运行期间产生的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收集处理。
三、验收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1#、2#余热锅炉外排烟气中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60.4毫克/立方米、66.0毫克/立方米,均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第3时段标准限值要求。1#、2#余热锅炉外排烟气中二氧化硫浓度均未检出,烟尘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5.56毫克/立方米、7.92毫克/立方米。验收监测期间,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口pH、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氨氮、悬浮物, LAS,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二级标准要求。工业废水总排口pH、化学需氧量、悬浮物、石油类,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二级标准要求。氧化塘排口pH、化学需氧量、氨氮、悬浮物、石油类、五日生化需氧量、LAS,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二级标准要求。东、南、西、北厂界昼间、夜间噪声监测值范围分别为43.9~54.7 dB(A)、40.4~52.1 dB(A),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Ⅲ类昼间标准要求。根据验收监测结果、按年运行时间5500小时计算得出,青海格尔木300兆瓦燃气轮机电站SO2、石油类、烟尘、NOX排放总量分别为<3.6×10-3吨/年、1.40×10-3吨/年、49.5吨/年、465.8吨/年,均符合青海省环保局的总量控制指标。COD排放总量为0.12吨/年。
宁夏灵武电厂工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工程建设2台2093 t/h锅炉和2台600MW亚临界一次中间再热、三缸四排汽、直接空冷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配套建设除灰渣系统、输煤系统、锅炉补给水系统、脱硫系统、废水处理系统及相应的生产辅助设施等。
建设单位:华电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
工程投资:工程总投资50.92亿元,其中环保投资5.95亿元,占工程总投资的10.4%。
工程建设情况:工程于2005年8月8日开工建设, 2007年6月和9月分别建成。1#机组2007年6月8日试生产,2#机组2007年9月22日试生产。
环评编制单位:西北电力设计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西北电力设计院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浙江网新环境工程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工程锅炉烟气经双室四电场高效静电除尘器除尘及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装置脱硫处理,并采用低氮燃烧技术降低氮氧化物的排放,烟气最后经210m烟囱排放。工程新建工业废水处理系统、脱硫废水处理系统、化学废水处理系统、含油污水处理系统、含煤废水处理系统、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各类废水经处理后回用。工程对各种类型的噪声源分别采取了隔声、降噪措施。该工程产生粉煤灰约56万吨/年、煤渣14万吨/年、脱硫石膏7万吨/年,粉煤灰利用率为100%,煤渣、脱硫石膏送新建庆沟灰场堆存。
三、验收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1#机组烟尘、SO2、NOx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83 毫克/立方米、51毫克/立方米、447毫克/立方米,均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第3时段标准要求。2#机组烟尘、SO2、NOx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25.1毫克/立方米、76.1毫克/立方米、450毫克/立方米,均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第3时段标准要求。210米烟囱烟气黑度<1.0级,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要求。脱硫废水处理装置出口废水中总汞、总砷、总铅最大日均浓度值分别为0.0006mg/L、0.003 mg/L、0.04 mg/L,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 第一类污染物标准限值要求。各类废水经处理后均回用,不外排。厂界8个噪声监测点的昼间测定值为42.1~57.8分贝、夜间测定值范围为46.8~53.8分贝,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Ⅲ类标准要求。根据本次验收监测结果、按年生产5500小时计算,该工程污染物年排放量分别为:SO2 1338吨、烟尘1021.9吨、NOx10645.3吨,其中SO2年排放量达到宁夏回族自治区环保局核定的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要求(SO2<20000吨)。
天津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新花冠(调整)项目(年产15.8万辆新花冠)
一、工程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建设冲压、焊装(含小部件车间)、涂装、组装和树脂等五大车间和监查工场及配套的公用动力车间和辅助部门,形成年产15.8万辆新花冠生产规模。
建设单位:天津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
工程投资:工程实际总投资42亿元,环保投资6296万元,占总投资的1.5%。
工程建设情况: 2005年3月开工建设,2007年5月投入试生产。
环评编制单位:天津市环境影响评价中心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天津市环境监测中心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涂装车间中涂和面漆在三个喷漆室完成(其中中涂1个、面漆2个),每个喷漆室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水旋洗涤净化后集中一个55m高排气筒排放,中涂、面漆烘干分别在两个烘干室完成,烘干室产生的有机废气采用一个脱臭炉直接燃烧处理(燃烧温度800-1000℃)、燃料采用天然气,其排气筒高度为20m。树脂车间保险杠喷漆、烘干工序会产生有机废气。底漆、面漆工序在两个喷漆室,产生的废气经水旋洗涤净化后,由1根高度为25m排气筒排放,保险杠底漆、面漆烘干在一个烘干室完成,产生的有机废气由一个脱臭炉燃烧后排放,其排气筒高度为25m。树脂车间涂装工段喷漆在一个喷漆室进行,有机废气经水旋洗涤净化后,由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烘干在一个烘干室完成,烘干室有机废气直接由25m高排气筒排放。涂装车间前处理磷化和电泳废水经预处理后与其他车间产生的废水一同进入全厂工业废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生活污水经隔油、化粪处理后与处理后的工业废水通过城市管网进入开发区污水处理站。项目对各种类型的噪声源分别采取了隔声、降噪措施。项目各车间产生的可回收利用的金属废料年产生量8633吨,交由天津丰通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回收利用;废树脂类年产生量450吨,交由长春一汽综合利用有限公司回收利用;危险固体废物年产生量2881吨,交由有资质的天津合佳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年产生量7020吨,交由天津富强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处置。
三、验收监测结果
1、 废气
(1)固定源
①树脂车间喷漆废气1#排放口、烘干废气2#-RTO焚烧炉出口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最大值;1#、2#合并为Ⅰ#排气筒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排放速率最大值,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二级排放标准要求。排气筒高度符合环评批复要求。②焊装车间3#~6#排放口、7#除尘装置出口烟尘、NOx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最大值;8#排放口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最大值;9#-RTO焚烧炉出口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最大值;8#、9#等效为Ⅱ#排气筒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排放速率最大值,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二级排放标准要求。排气筒高度符合环评批复要求。9#-RTO焚烧炉对甲苯、二甲苯平均净化效率分别为61.2%、78.8%,皆低于环评批复要求的95%以上。③涂装车间10#排放口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最大值,11#排放口、12#-RTO焚烧炉出口、13#(a、b、c)排放口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最大值,13#(a、b、c)排放口及类比另三个排放口合并为Ⅲ#排气筒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计算排放速率最大值,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二级排放标准要求。排气筒高度符合环评批复要求。12#-RTO焚烧炉对甲苯、二甲苯平均净化效率均为94%,皆低于环评批复要求的95%以上。④组装车间14#排放口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最大值,15#、16#排放口NOx、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最大值,15#、16#等效为Ⅳ#排气筒NOx、非甲烷总烃排放速率最大值,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二级排放标准要求。排气筒高度符合环评批复要求。
(2)无组织排放
甲苯、二甲苯各监控点浓度最大值,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标准要求。
(3)食堂油烟
第四食堂、第六食堂排放油烟最大排放浓度,均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表2标准要求。油烟净化设施去除效率,皆低于GB18483-2001中表2油烟净化设施最低去除效率85%的要求。
2、废水
(1)磷化、电泳废水前处理设施出口总镍两周期排放日均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对第一类污染物排放的要求。(2)污水处理站出口监测各项污染物排放日均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三级标准要求。(3)生活污水排口监测各项污染物排放日均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三级标准要求。
3、 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西厂界2个监测点位昼间、夜间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Ⅲ类标准要求。
4、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本次验收监测结果核算,该项目烟尘年排放量为0.75吨、COD年排放量为192.5吨,均符合国家环保总局环评批复总量控制指标要求(烟尘10.8吨/年、COD 332.8吨/年)。
安徽淮南平圩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二期(3#机组)工程
一、工程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二期工程为新建2台600MW机组,每台机组配套建设2台双室四电场静电除尘器和1套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装置,二期工程共用1座210m双筒集束烟囱;新建2座1600m2橫流式自然通风冷却塔;新建中和池、油水分离器、沉煤池、二级生化处理装置。其它配套设施依托一期工程的公用工程及辅助生产、生活设施。对一期工程2台600MW机组同步安装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装置。因二期工程2台600MW机组(3#、4#)投运时间相隔时间较长,本次仅对已投运的3#机组进行验收。
建设单位:安徽淮南平圩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安徽省淮南市西北部,距淮南市区8km。
工程建设情况:工程于2005年3月开工建设,3#机组于2007年3月投入试运行。4#机组还未建成、二级生化处理装置及一期工程脱硫装置正在建设中,将于4 #机组同步投运。其他环保设施已按设计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并投入运行。
环评报告书编制单位:华东电力设计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华东电力设计院、中电投远达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安徽省电力建设第二工程公司、中国化学工业第三建设工程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安徽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项目采用低氮燃烧器,每台锅炉配置双室四电场静电除尘器和石灰石-石膏法烟气脱硫设施,锅炉燃煤产生的烟气静电除尘器、脱硫塔脱硫后,由210米高烟囱排放。在碎煤机间、输煤转运站、灰库、石灰石粉库等处设有多管冲击式除尘器和布袋除尘器等。二期(3#机组)工程产生的废水主要是含油污水、生活污水、输煤系统冲洗水等,经处理后做为除灰渣补给水、煤场喷淋水及厂内场地冲洗和绿化用水,冲灰水的闭路循环,废水不对外排放。灰场地下水各项污染物浓度监测结果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要求。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有粉煤灰、炉渣和脱硫石膏,年产生量分别为39万吨、4.35万吨和2.2万吨,公司管理机构健全,规章制度完善。
三、验收监测结果
3#锅炉排放烟气中烟尘最大排放浓度为24.8mg/m3,二氧化硫最大排放浓度为48.8mg/m3,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411.2mg/m3,均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1996)Ⅲ时段标准限值要求。输煤系统除尘器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烟囱烟气黑度小于林格曼1级,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III时段相应标准。煤场粉尘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最大浓度值为0.584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沉煤池废水处理装置对悬浮物的处理效率达到33.9~35.0%。脱硫废水处理装置对氟化物、硫化物、Cd、Pb的处理效率分别为74.4~92.2%、80.4~94.6%、66.7~90.7%和82.4~95.5%。工业废水处理装置对悬浮物、CODCr、氨氮、氟化物、石油类、硫化物的处理效率分别为24.0~98.3%、78.7~82.9%、91.8~95.8%、49.8~52.1%、53.8~90.3%和68.1~78.0%。一期工程生活废水处理设施对悬浮物、CODCr、氨氮、动植物油、磷酸盐的处理效率分别为24.0~25%、72.9~85.6%、54.9~66.1%、75.5~88.1%、68.4~71.5% ,该处理设施出口各项污染物浓度监测结果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要求。灰场地下水各项污染物浓度监测结果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要求。回水泵房的回用水中各项污染物浓度监测结果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及表1要求。
厂界12个监测点中,西北厂界和东北厂界3个监测点昼间噪声均超出《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Ⅱ类标准限值要求,最大超标 10.2 dB(A),其他测点的昼间噪声等效声级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Ⅱ类标准限值要求;厂界夜间噪声除南厂界1个测点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Ⅱ类标准限值要求外,其他测点均超出《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Ⅱ类标准限值要求,其超标范围为0.2~20.1dB(A),主要由工业噪声造成。2个敏感点昼间噪声等效声级范围为51.1~54.1dB(A)、47.4~53.8dB(A),夜间噪声等效声级范围为48.5~49.7dB(A)、49.7~50.0dB(A),均符合《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2类标准限值要求。因此企业噪声对环境敏感点影响不大。3#机组废气烟尘、SO2 、NOx年排放量分别为130.15吨、185.24吨、3534.5吨。
华能辛店电厂“以大带小”2×300MW机组技改工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本工程新建2×300MW燃煤发电机组,配置2×1025t/h煤粉炉,同步建设2套双室四电场静电除尘器、2套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系统,利用并扩建了污水处理设施等原有公辅设施。工程“以大带小”,关停原有1、2机组,并对原有3、4#机组进行脱硫改造。
建设单位:华能辛店电厂
建设地点: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
工程投资:工程总投资230254万元,环保总投资34644.6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15.0%。
工程建设情况:工程于2004年11月开工建设,5、6号机组分别于2006年9月21日、2006年12月1日竣工并投入试运行,脱硫设施与2006年9月21日、2006年12月1日竣工并投入试运行。
环评编制单位: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山东电力工程咨询院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山东电建第二工程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山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本工程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脱硫废水单独处理,本期工程废水不外排。锅炉废气经静电除尘器和脱硫装置处理后通过180米高烟囱排放,采取低氮燃烧技术并预留烟气脱除氮氧化物空间。本工程新建2套双室四电场静电除尘器、2套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装置、1套脱硫废水处理装置、20台布袋除尘器等设施并安装有烟气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本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粉煤灰、炉渣和脱硫石膏。粉煤灰和石膏全部综合利用。工程对各种类型的噪声源采取了降噪、隔声等措施。
三、验收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5、6号机组锅炉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22.8毫克/立方米、115毫克/立方米、431毫克/立方米,均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第3时段标准。煤场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最大浓度值为0.89毫克/立方米,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厂内噪声共布设8个噪声监测点位,全部点位昼间噪声等效声级范围为52.9~66.2分贝,夜间噪声等效声级范围为52.5~67.3分贝,个别昼间噪声和个别点位夜间有超标现象。按实际监测结果计算,本工程烟尘、二氧化硫年排放量分别为1140.0吨、967.8吨,均符合山东省环境保护局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
河北兴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300MW等级供热机组工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扩建2×300MW亚临界凝汽式供热机组,配2×1025t/h亚临界固态排渣煤粉炉,配套建设2台双室四电场静电除尘器和2套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装置, 1座210m烟囱;新建2座自然通风冷却塔;新建脱硫废水处理设施和城市中水深度处理设施。对原有工程2×220MW锅炉烟气进行了以新带老脱硫改造,建设2套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装置。
建设单位:邢台国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河北省邢台市
工程投资:实际投资19.58亿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为3.61亿元,约占工程总投资的18.5%。
工程建设情况:项目于2004年3月开工建设,2006年12月投入试生产。脱硫系统同步投入运行。
环评编制单位:煤炭工业邯郸设计研究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河北省电力勘察设计研究院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河北电建二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河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工程生产废水经原有工业废水经集中处理站处理后回用。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除尘灰渣及脱硫石膏。灰渣年产生量分别为灰37.5万吨、渣4.8万吨,全部外销综合利用。脱硫石膏产生量约为4.8万吨,脱水后的石膏综合利用于生产水泥缓凝剂。
三、验收监测结果
(1)本期供热工程(#10、#11锅炉)
①#10锅炉
脱硫系统总排口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 21mg/m3、41mg/m3、607mg/m3,均达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III时段相应标准限值要求。10#炉的烟尘、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在线监测数据与法定方法的监测数据的绝对误差满足《固定污染源排放烟气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T76-2001)中复检和校验期间相应性能指标要求。
②11#锅炉
脱硫系统总排口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 19mg/m3、33mg/m3、559mg/m3,均达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III时段相应标准限值要求。烟尘、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在线监测数据与法定方法的监测数据的绝对误差满足《固定污染源排放烟气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T76-2001)中复检和校验期间相应性能指标要求。
③锅炉烟气黑度
210米高烟囱烟气黑度小于林格曼1级,达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III时段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2)原有工程以新带老改造(8#、9#锅炉)
①#8锅炉
脱硫系统总排口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30mg/m3、70mg/m3、550mg/m3,均达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I时段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②#9锅炉
脱硫系统总排口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19mg/m3、79mg/m3、590mg/m3,均达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I时段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③锅炉烟气黑度
210米高烟囱烟气黑度小于林格曼1级,达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I时段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3)全厂二氧化硫排放速率
本期工程运行后,全厂4#至11#炉二氧化硫排放速率总计为13975kg/h,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III时段标准限值要求。
(4)粉尘无组织排放
监测期间,粉尘无组织排放最大浓度为0.984 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标准限值。
(5)废水
脱硫废水处理系统对主要污染物的去除效率分别为:悬浮物96.8%、硫化物95.8%。
(6)噪声
厂界噪声昼间监测结果等效声级范围值为54.8~60.0分贝,夜间监测结果等效声级范围值为50.8~54.8分贝,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中III类标准限值要求。
(7)取、排水情况
本期工程最大新鲜水用量(非采暖期)为1780 m3/h,最大排水量(非采暖期)为278 m3/h。单位发电量取水量最高为2.97 m3/MW.h,满足《取水定额 第1部分:火力发电》(GB/T18916.1)中规定的的3.84m3/MW.h的定额指标。单位发电量最高排水量为0.46 m3/MW.h,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5中规定的3.5m3/MWh最高允许排水量标准要求。
(8)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本次验收监测结果,按设计年利用时间5850小时计算得出,本期供热工程运行后,邢台国泰发电有限公司主要污染物年排放量为:烟尘197.7吨/年,二氧化硫359.1吨/年,氮氧化物6475吨/年。二氧化硫年排放总量满足河北省环保局批复的该供热工程总量指标要求。
中电广西防城港电厂一期工程(2×600MW)1#机组
一、工程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中电广西防城港电厂一期工程(2×600MW)
立项时间:2005年3月,国家发改委以发改能源[2005]356号对该工程项目进行了核准批复。
建设内容:建设2×600MW国产燃煤超临界机组及其辅助及配套工程。
建设单位:中电广西防城港电力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企沙镇
工程投资:工程总投资46.87亿元、其中环保投资5.06亿元、占工程总投资的10.8%
工程建设情况:2005年5月开工建设,2007年9月1#机组投入试生产
监测期实际生产负荷:519.3MW
环评编制单位:广西电力工业勘察设计研究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北京博奇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山东电力工程咨询院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北京博奇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山东电力建设第二工程公司、广西电力工程建设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项目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按“三同时”要求设计、施工和投入使用,运行基本正常。电厂内部设有专门的环境管理机构,建立了环境管理体系,环境管理制度较为完善。环评报告书及其批复中提出的环保要求和措施基本上得到了落实。项目采取了措施加强环境风险防备,制订有突发性环境事故应急响应预案,固体废弃物按规定进行处理处置,废气排放口设有在线监测装置,厂区绿化情况良好。
三、验收监测结果
(一)废气
防城港电厂一期工程1号机组的烟尘、SO2、NOx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10mg/m3、53mg/m3、326mg/ m3,均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第3时段标准限值的要求。210m烟囱烟气黑度为0级,达到排放标准。烟气在线监测系统比对结果表明,1号机组的SO2、NOx、颗粒物在线监测仪的相对准确度达到HJ/T76-2007的要求。颗粒物无组织监测结果表明,颗粒物厂界无组织排放最大浓度为0.386mg/ 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要求。废气污染物排放总量:以年生产5000小时计,烟尘年排放量72.5吨,SO2499.8吨,NOx2835吨。
(二)废水
监测期间天气晴朗,南、北雨水排口无外排废水,故本次监测没有对南、北雨水排口进行监测。循环冷却水的进水pH值为7.89~8.07、平均水温21.1℃,出水pH值为8.01~8.02、平均水温24.0℃,海水经吸取机组的余热至出水口,温排水水温升高约2.9℃,符合升温4℃的要求。本项目正常生产情况下,除温排水外的废水均循环利用不外排。外排的主要是雨水。由于所有废水均经处理后进行了综合利用,没有外排,所以对电厂周围环境基本上没有影响。工业废水处理系统对污染物的去除率分别为:CODCr 67.5%、硫化物37.5%、石油类33.3%;含油废水处理系统石油类去除率为42.6%。含煤废水处理系统对悬浮物去除率为94.6%;脱硫废水系统对SS、汞处理效果较好,去除率大于95%;生活废水对污染物的去除率分别为:SS 76.5%、CODCr 52.6%、BOD 46.7%、氨氮79.4%、动植物油10%,其中对SS、氨氮去除效率较好。
(三)噪声
厂界4个测点昼间噪声声级为49.6~53.4dB(A),夜间噪声声级为48.2~51.2 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III类标准限值要求。敏感点环境噪声设2个测点。昼间Leq范围为47.3~49.3dB(A),夜间Leq范围为48.2~50.0dB(A),各测点噪声昼间、夜间均达到《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3类区标准。
河南叶县蓝光电厂2号机组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2#(1×135MW)抽凝供热机组配1×440吨/小时循环流化床锅炉,配套建设1台双室四电场静电除尘器,采用炉内喷烧石灰石脱硫,与一期共用1座150米烟囱;新建1座3500平方米逆流式自然通风冷却塔;其它配套设施充分利用1#机组已建的公用工程及辅助生产、生活、环保设施。
建设单位:河南蓝光环保发电有限公司叶县分公司
建设地点:河南省平顶山市
工程投资:实际投资5.32亿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为8568万元,约占工程总投资的16.1%。
工程建设情况:项目于2006年1月开工建设,2007年2月投入25日试生产。
环评编制单位:河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湖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河南第二火电建设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河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2#机组工程与1#机组工程共用一套废水处理系统,厂区排放的各类废水分散处理,集中排放,产生的废水主要有工业废水、含煤废水、含油废水、生活污水。处理后的含煤废水全部循环利用,含油废水和部分工业废水、生活污水经厂总排放口排入黄谷李沟,最终进入灰河(淮河流域)。2#机组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燃煤燃烧后产生的粉煤灰和炉渣以及生活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灰渣年产生量为21.36万吨,其中,粉煤灰约为10.31万吨,炉渣约为11.05万吨。产生的灰渣全部综合利用,主要用于水泥厂、水泥搅拌站及填坑修路。生活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量较少,每隔6个月用吸粪车运走,用作农田肥料。
三、验收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2#锅炉烟尘排放浓度最大值为36.8mg/m3;SO2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88mg/m3,排放量为88.8kg/h;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333mg/m3;烟气曼黑度小于林格曼黑度1级,均满足执行标准《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第Ⅲ时段标准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蓝光发电公司南厂界1#、北厂界2#昼间厂界噪声测定值均符合GB12348-9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Ⅲ类标准限值。南厂界1#、北厂界2#夜间厂界噪声测定值均超出《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Ⅲ类标准限值。南厂界夜间噪声最大测定值超标1.3 dB(A),北厂界夜间噪声最大测定值超标1.1 dB(A)。
北厂界夜间噪声测定值超标原因在于紧邻叶廉公路,受其交通噪声影响所致;南厂界噪声测定值超标原因在于紧邻冷却塔,受其生产噪声影响所致。北厂界、南厂界外无敏感点。蓝光发电公司南厂界1#向南延伸35米夜间噪声测定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Ⅲ类标准限值。
根据本次验收监测结果,全厂烟尘排放量为470.1吨/年,SO2排放量为2449.6吨/年, COD排放量为3.67吨/年,氨氮排放量为0.369吨/年,均未超出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临河热电厂2×300MW供热机组工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本工程新建2×300MW单抽凝汽式气轮发电热机组配2×1025吨/小时煤粉炉,配套建设4台双室四电场静电除尘器和2套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装置,2套烟气连续监测系统,1座210米烟囱;新建含煤废水处理设施、含油废水处理设施及工业废水处理设施以及其它配套公用工程及辅助生产、生活设施。
建设单位:北方联合电力临河热电厂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
工程投资:实际投资28.2246亿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为34691万元,约占工程总投资的12.29%。
工程建设情况:该工程2004年7月15日开工建设,1号机组于2006年6月18日建成并投入调试运行,脱硫设施于2006年6月27日投入试运行,2号于2007年4月17日建成并投入调试运行,脱硫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
环评编制单位:内蒙古电力勘测设计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南京龙源环保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南京龙源环保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本期工程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新建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室,生产废水经工业废水经集中处理室处理后回用,部分循环冷却塔排污水排入临河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排入临河污水处理厂。该工程年产生固废62.68万吨/年,其中灰渣50.32万吨,脱硫石膏12.36万吨。综合利用49万吨(灰、渣利用39万吨,脱硫石膏10万吨),综合利用率为78%,其余固废由汽车运贮灰场存贮。
三、验收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脱硫系统总排口烟气中烟尘、SO2、NOx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48.4mg/m3,248 mg/m3,353mg/m3,烟气黑度小于林格曼1级,均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第3时段标准要求。工业废水处理室出口监测最高排放浓度pH 7.54、SS 63 mg/L、COD 16 mg/L、氟化物0.80 mg/L、硫化物<0.005mg/L、砷0.033mg/L、石油类0.2mg/L,共7个项目,监测结果全部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二级标准。厂界噪声共监测8个点位,昼间监测结果最大值55.3 dB(A),夜间监测结果最大值48.2 dB(A),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中的Ⅲ类标准。该工程年产生固废62.68万吨/年,其中灰渣50.32万吨,脱硫石膏12.36万吨。综合利用49万吨(灰、渣利用39万吨,脱硫石膏10万吨),综合利用率为78%,其余固废由汽车运贮灰场存贮。根据本次验收监测结果总量,按年生产时间6119小时计算得出,临河热电厂全厂废气烟尘、SO2、NOx年排放量分别为479.73 吨、2631.17吨、3965.11吨,全厂污染物排放量烟尘满足环评给出的596.94t/a的控制指标要求、SO2满足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环境保护局给出的4000t/a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浙江上虞市银邦化工有限公司年产500吨高效氯氟氰菊酯项目
一、工程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浙江上虞市银邦化工有限公司年产500吨高效氯氟氰菊酯项目
建设内容:由于市场因素和公司实际情况,本项目建设分阶段实施。目前已建成了一条500吨/年用顺氯氟菊酸(直接从市场上购买)生产高效氯氟氰菊酯的氯氟氰菊酯生产线(包括酰氯化、酯化、差相异构等工序),用贲亭酸甲酯生产顺氯氟菊酸生产线(包括加成、环合、消除水解反应、顺反分离等工序)未建;配套建设了含氰废水预处理装置,综合污水处理站、冷冻机组、1500m2生产厂房。管网系统、供电、化验室及行政办公辅助设施等均利用公司已有。
建设单位:浙江上虞市银邦化工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浙江杭州湾精细化工园区
工程投资:工程总投资2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67.7万元,占总投资的22.7%。
工程建设情况:主体工程于2006年6月开工建设,2007年4月开始分段试生产。
环评编制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杭州一达环保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上虞金耀环保工程设备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本工程配套建设废气处理设施3套,其中酸性废气采用三级降膜碱吸收塔(2套)处理后经15m米排气筒排放,装置尾气经收集后采用水冷+水喷淋吸收+活性炭吸附处理处理后经15m米排气筒排放外排,另外还有综合污水处理站废气采用水喷淋吸收后经15m米排气筒排放;含氰废水经预处理设施破氰处理后排入综合废水处理设施进一步处理,其它生产废水及初期雨水、生活污水中食堂及化粪池污水等也进入综合污水处理站进一步处理,浴室污水经出水池直接排入园区管网;高噪声源采取安装在室内隔声的降噪措施。本项目固(液)体废物年产生量约456.2吨,其中酰氯化工序废渣、废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污泥、原料及产品包装材料、废气处理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氰化钠的包装材料及其操作过程中所使用的防护物品及固液分离产生的废液均属危险固废,其产生量为448.28吨/年,其他生活垃圾产生量为7.92吨/年。废水处理污泥委托上虞友联固废处理有限公司填埋处置,酰氯化工序废渣、废活性炭、原料及产品包装废物、氰化钠操作过程中所使用的防护废物均委托振兴固废处理公司焚烧处理,氰化钠的包装材料用次氯酸钠预处理后由供货单位回收,固液分离产生的废液用于配置乳油。全厂固(液)体废物全年产生量约702.14吨,综合利用量488.7吨/年,综合利用率69.6%。该公司环保机构健全,环保规章制度较完善。
三、验收监测结果
废气:
(1)酸性废气处理设施
HCl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最大值分别为1.19mg/m3、3.05×10-5kg/h,SO2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分别为未检出(<3mg/m3)、4.02×10-5kg/h,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最大值分别为26.6mg/m3、7.13×10-4kg/h,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要求;DMF排放浓度未检出(<0.15mg/m3),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2002)要求。
(2)装置尾气处理设施
HCl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最大值分别为19.9mg/m3、1.81×10-3kg/h,氰化氢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最大值分别为0.175mg/m3、1.45×10-5kg/h,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最大值分别为29.8mg/m3、2.47×10-3kg/h,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要求; HCl去除效率为39.9%、氰化氢去除效率为82.2%~98.3%。
(3)综合污水处理站废气处理设施
H2S排放速率最大值为3.01×10-5kg/h,甲硫醇排放速率均为1.67×10-4kg/h,臭气浓度最大值为1738,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标准要求; H2S去除效率为73.3%~73.5%。
(4)厂界废气无组织排放
厂界监控点HCl浓度最大值为0.178mg/m3,非甲烷总烃浓度最大值为2.17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2标准要求;臭气浓度最大值为19,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新扩改二级标准要求。
废水:
(1)综合污水处理设施出水(5#监测点位)pH值范围6.43~6.90,其余各监测指标浓度日均最大值分别为SS 57mg/l、CODCr228 mg/l、石油类0.2mg/l、动植物油1.6mg/l、总氰化物0.011mg/l、硫化物0.022 mg/l,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氨氮、总磷、TOC浓度日均最大值分别为62.2mg/l、5.18mg/l、70.0mg/l,氯氟氰菊酯浓度未检出(<0.027mg/l)。
(2)生活污水(7#监测点位)pH值范围7.76~7.95,其余各监测指标浓度日均最大值分别为SS 25 mg/l、CODCr 96mg/l、阴离子表面活性剂0.239 mg/l,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氨氮、总磷浓度日均最大值分别为0.394mg/l、0.081mg/l。
(3)清下水(6#监测点位)pH值范围6.10~6.87,其余各监测指标浓度日均最大值分别为SS25 mg/l、CODCr 71mg/l、氨氮6.48mg/l、总磷0.076mg/l,石油类0.2mg/l、动植物油0.2mg/l,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要求;氯氟氰菊酯浓度未检出(<0.027mg/l)。
(4)含氰废水预处理设施对总氰化物去除效率为99.9%,处理后总氰化物浓度为0.482mg/l,符合设计出水要求(<1.0 mg/l)。综合废水处理设施出水(5#监测点位)pH值6.43~6.90、CODCr浓度221mg/l、CODCr及氯氟氰菊酯去除率分别为96.6%、99.7%,符合设计要求;处理设施出水氯氟氰菊酯浓度未检出(<0.027mg/l),其他污染物去除效率分别为动植物油99.8%、石油类99.9%、总氰化物91.9%、TOC96.7%、氨氮30.5%。
(5)外排废水总量:(入管网)1.2414万吨/年,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分别为SS 0.661吨/年、CODCr2.66吨/年、氨氮0.72吨/年、总磷0.055吨/年、TOC0.79吨/年、氯化物22.3吨/年、动植物油0.019吨/年、石油类2.60千克/年、总氰化物0.118千克/年、阴离子表面活性剂0.135千克/年、氯氟氰菊酯0.159千克/年。
噪声:
厂界噪声4个监测点,昼间噪声52.6~64.8dB(A),各测点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中的III类标准;夜间噪声46.4~58.1dB(A),除北厂界废水处理装置附近厂界▲1#测点超标3.1dB(A)外,其余测点符合厂界噪声标准要求。由于北厂界与三和化工有限公司紧临,厂界周围无敏感点,因此超标对外界影响暂时不大。
总量控制:该项目实际年生产工作日300天(7200小时),该项目建成后污染物排放总量分别为:SO2 0.289千克/年,废水量6799吨/年、CODcr 1.46吨/年、氨氮0.39吨/年,均符合上虞市环保局核定的该项目总量控制指标要求(SO2 1.988吨/年、废水量4.29万吨、CODcr 72.1吨/年、氨氮0.55吨/年)。
固废:本项目固(液)体废物年产生量约456.2吨,其中酰氯化工序废渣、废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污泥、原料及产品包装材料、废气处理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氰化钠的包装材料及其操作过程中所使用的防护物品及固液分离产生的废液均属危险固废,其产生量为448.28吨/年,其他还有职工的生活垃圾,为一般固废,产生量为7.92吨/年。废水处理污泥委托上虞友联固废处理有限公司填埋处置,酰氯化工序废渣、废活性炭、原料及产品包装废物、氰化钠操作过程中所使用的防护废物均委托振兴固废处理公司焚烧处理,氰化钠的包装材料用次氯酸钠预处理后由供货单位回收,固液分离产生的废液用于配置乳油。全厂固(液)体废物全年产生量约702.14吨,综合利用量488.7吨/年,综合利用率69.6%。
陕西渭河煤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改扩建双甲产品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本工程主要建设甲醇和二甲醚产品。包括配套扩建的供配电、循环水、污水处理站、锅炉、电站及脱盐水站等。其它配套设施充分利用一期工程已有的公用工程及辅助生产、生活设施。
建设单位:陕西渭河煤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陕西省渭南市高新区东风大街70号
工程投资:实际投资7.58亿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为6383万元,约占工程总投资的8.4%。
工程建设情况:项目于2003年7月开工建设,2006年3月投入试生产。
环评编制单位:中国环球化学工程公司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中国天辰化学工程公司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陕西省化工安装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陕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本工程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和清净下水。生产废水、生活污水送新建废水处理站处理后通过厂区总排口排入市政工程管网。改扩建工程产生废气分别为甲醇洗工艺废气、富H2S气、锅炉烟气和二甲醚/甲醇精馏尾气。甲醇洗工艺废气CO2经锅炉烟囱排至大气;富H2S气经克劳斯硫回收装置及碱液吸附装置处理后尾气放空;锅炉烟气经脱硫除尘后排入大气;二甲醚/甲醇精馏尾气送火炬。本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气化炉炉渣(干基)38000t/a,压滤机细渣(干基)9000t/a,锅炉炉渣16000t/a,锅炉除尘器细灰69000t/a,生活垃圾1600t/a,除锅炉除尘器细灰销售给陕西宝贤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压滤机细渣去流化床锅炉做燃料;生活垃圾定期送往渭南市高新区垃圾填埋场外,其余废渣均送往渣场填埋贮存。陕西渭河煤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设有安全质量环保管理部。制定了环境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
三、验收监测结果
废气:锅炉废气中二氧化硫最大排放浓度98.0 mg/m3(标准限值900mg/m3)、烟尘最大排放浓度123.2 mg/m3(标准限值200mg/m3),烟气黑度(林格曼黑度<1)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2时段二类区标准要求。克劳斯硫回收装置外排废气中二氧化硫最大排放浓度706mg/m3(标准限值960mg/m3)、最大排放速率0.80kg/m3(标准限值55 kg/m3)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的要求。煤仓除尘器出口外排废气中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3.27mg/m3(标准限值120mg/m3)、最大排放速率0.024kg/m3(标准限值39 kg/m3)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的要求。厂界甲醇无组织最大排放浓度未检出(标准限值12 mg/m3)、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最大排放浓度0.34mg/m3(标准限值4.0 mg/m3)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氨无组织最大排放浓度1.227mg/m3(标准限值1.5mg/m3)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标准限值。
废水:厂区总排放口水质所监测的各项污染物监测结果COD为71.4~77.0 mg/L;氨氮为14.94~15.45mg/L,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和《渭河水系(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1/224-1996)一级标准及《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WPB4-1999)中的一级标准。
噪声: 厂界噪声监测7个点位,2#~6#监测点位昼间62.4~64.9分贝,夜间51.0~55.0分贝,1# 监测点昼间最高为63.1分贝,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1990)Ⅲ类区标准要求。1#监测点位夜间57.2分贝,7#监测点位,昼间76.2~76.3分贝,夜间75.0~75.1分贝,超过《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1990)Ⅲ类区标准要求,1#和7#监测点位外无敏感点,外面紧临公路。噪声超标主要是空分排气,已在排气孔安装了消声器,停车检修时连接。
总量:年生产时间按7200小时计算,污染物排放总量SO2 291.5t/a、烟尘98.7t/a、 COD 11.9t/a、氨氮2.5t/a、煤渣54000 t/a,符合陕西省环境保护局对于该项目环评批复中核定的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SO2 399.312t/a、烟尘324t/a 、COD 81.8t/a、氨氮3.3 t/a、煤渣72792 t/a)要求。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8.5万吨/年电解铝技改工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工程扩建160台200kA大型预焙阳极电解槽及两套氧化铝吸附干法净化系统等,配套建设5.1万吨/年预焙阳极系统,并对原有原料仓库、煅烧车间、阳极制造和组装车间进行改扩建。项目建成后,新增电解铝生产能力8.5万吨/年,预焙炭素阳极5.1万吨/年,全厂电解铝生产能力达到34万吨/年,阳极21.4万吨/年。
建设单位: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建设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县黄家寨镇。
工程投资:实际总投资10.47亿元,其中环保投资7923.31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7.56%。
工程建设情况:2003年4月开工建设,2006年2月投入试生产。
环评编制单位:青海省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沈阳铝镁设计研究院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八冶、十二冶、六冶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青海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电解槽烟气采用氧化铝吸附干法净化装置处理;阳极焙烧炉烟气采用干电捕法净化技术;石油焦煅烧回转窑余热锅炉烟气经水浴式除尘器除尘;对含尘气体采用布袋除尘器除尘。电解铝系统和阳极生产系统冷却用水循环使用,检修车间含油废水、焙烧烟气净化冷却塔喷水、余热锅炉除尘废水以及循环水系统退水等生产废水经工业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或排入北川河。对噪声源采取消声、减振、设置房屋隔声等措施。电解槽、回转窑、焙烧炉大修渣和余热锅炉灰渣堆存于中铝股份公司青海分公司专用大狼沟渣场。公司管理机构健全,规章制度较完善,编制了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中铝青海分公司设安全环保部,各主要分厂设安全环保科,辅助分厂设安全环保管理员,建立由主管经理负责的环保管理网络,统一进行全厂的环境管理。。公司制定了环境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并严格按规章制度贯彻执行。
三、验收监测结果
电解铝系统原有一期10万吨、二期10万吨电解铝电解铝烟气中氟化物和颗粒物的排放浓度均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老污染源(1997年1月1日前建成)污染物排放二级标准。原有新增电解铝和新建8.5万吨电解铝烟气中氟化物和颗粒物的排放浓度均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新建污染源(1997年1月1日后建成)污染物排放二级标准。阳极系统煅烧余热锅炉烟气水膜除尘设施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排放浓度,煅烧窑烟气除尘器烟尘排放浓度,沥青熔化系统烟气中沥青烟排放浓度,阳极焙烧系统净化设施废气中烟尘、沥青烟、尘氟、二氧化硫、苯并(a)芘排放浓度均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新建污染源污染物排放二级标准。原料库除尘设施、成型系统除尘设施、阳极组装系统除尘设施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燃气锅炉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燃气锅炉标准。电解铝系统厂界氟化物、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周界最高浓度值,阳极系统厂界颗粒物、苯并(a)芘无组织排放周界最高浓度值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标准。
工业废水处理站出水pH,悬浮物、氟化物、COD、挥发酚、石油类排放浓度;工业废水总排水pH,悬浮物、氟化物、COD、挥发酚、石油类排放浓度;生活污水处理站出水pH,悬浮物、氨氮、COD、BOD5、动植物油、LAS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新建一级标准。地表水(北川河)水质pH、COD、氟化物、石油类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渣场下游观测井水质氟化物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12个监测点,昼间声级范围为43.7分贝~61.4分贝,夜间声级范围为43.3分贝~54.3分贝,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Ⅲ类标准。厂界外敏感点噪声8个监测点,昼间声级范围为40.2分贝~50.3分贝,夜间声级范围为38.2分贝~44.5分贝,均符合《城市区域噪声标准》(GB 3096-93)1类标准。
根据本次验收监测结果,该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废气中氟化物为124吨/年、烟尘59吨/年、粉尘1680吨/年、二氧化硫578吨/年;废水中COD 21.9吨/年、氨氮0.878吨/年、氟化物2.33吨/年。各项指标均满足青海省环保局环评批复的总量控制指标及大通县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局2007年核定的总量控制指标。
上海闸电燃机联合循环工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新建4台180t/h余热锅炉和2台100MW级汽轮发电机组,利用原有4台100MW级燃油燃机的排烟废气,不再增加燃料。公辅设施利用原有设施。
建设单位:上海闸电燃气轮机发电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上海杨浦区军工路
工程投资:实际总投资9.9987亿元,其中环保投资31.5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0.032%。
工程建设情况:2003年11月开工建设,2006年12月投入试生产。
环评编制单位:国家电力公司华东电力设计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国家电力公司华东电力设计院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上海奥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
电厂联合循环改造后原单循环(燃机燃油发电)的4个钢烟囱停止排气,改由新增的4台余热锅炉经60m高的钢烟囱排放。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废水约100t/d,中和后与生活污水混合,经已建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至厂总排口,含油污水进入已建含油污水处理系统单独处理后排至厂总排口,废水排入黄浦江。重油油渣及水处理污泥委托上海冠联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处置。工程对各种类型的噪声源分别采取了隔声、降噪措施。
公司设立以副厂长为领导、由各有关部门、专业共同参与的厂环保监督网络。日常工作由生产部环保专职工程师负责协调与联络。公司制定了环境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并严格按规章制度贯彻执行。
三、验收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4台余热锅炉(190t/h)排气筒出口烟尘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144毫克/立方米、145毫克/立方米、54.9毫克/立方米和134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的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250毫克/立方米、331毫克/立方米、316毫克/立方米和349毫克/立方米; 4根排气筒出口烟气黑度均小于林格曼1级,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1996)第Ⅲ时段标准。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1.41×103毫克/立方米、1.49×103毫克/立方米、1.49×103毫克/立方米和1.42×103毫克/立方米,均超出《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1996)第Ⅲ时段标准。
废水总排口(生产废水+雨水),pH值在7.53~8.04之间,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动植物油、氨氮、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磷酸盐的最大日均浓度分别为26毫克/升、<20毫克/升、6毫克/升、<0.1毫克/升、0.1毫克/升、1.81毫克/升、0.21毫克/升、0.38毫克/升,均符合《上海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1997)表4二级标准。
验收监测期间,南厂界2个噪声监测点,昼间测定值范围为50.2分贝~62.0分贝;夜间测定值范围为50.2分贝~54.9分贝,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III类标准。
东厂界两个噪声监测点,昼间测定值范围为53.2分贝~56.0分贝,夜间测定值范围为53.4分贝~54.8分贝,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III类标准。南厂界两个噪声监测点,昼间测定值范围为55.5分贝~66.6分贝,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Ⅳ类区标准,夜间测定值范围为55.7 分贝~64.6分贝,最大超标8.6分贝。厂界周围无噪声敏感点,
根据本次验收监测结果,按年生产2500小时计算,工程运行后,二氧化硫排放量为778吨/年,满足上海市环境保护局批复的总量控制指标(6000吨/年)要求。
大众一汽发动机(大连)有限公司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年产EA888发动机30万台。新建缸体、缸盖、曲轴、凸轮轴等加工生产线及发动机装配、试验等设施。电力、热力、煤气等配套条件由大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提供。
建设单位:大众一汽发动机(大连)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大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工程投资:总投资15亿元,其中环保投资1420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0.95%。
工程建设情况:2005年9月开工建设,2007年2月投入试生产。
环评编制单位:大连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机械工业第九设计院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长春金成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大连市环境监测中心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发动机试车尾气经三元催化剂处理吸收,食堂设有油烟净化装置。废乳化液、生产废水经过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其它废水等一起排入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出水一部分中水回用,一部分通过市政下水管网排入大连开发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噪声源采取了隔声降噪措施。各种污水处理过程产生的污泥经过污泥处理装置处理后与废金属切屑、废油、废油抹布和油泥和少量的废旧灯管、废旧电池等均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厂处理。
本项目日常环境管理机构设置在公司办公室,配备有专职人员。公司制定了环境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并严格按规章制度贯彻执行。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气
发动机试车尾气污染物最大排放浓度:颗粒物71.2毫克/立方米、氮氧化物3毫克/立方米、非甲烷总烃6.86毫克/立方米,等效排放速率最大值分别为颗粒物1.76千克/小时、氮氧化物0.0026千克/小时、非甲烷总烃0.107千克/小时,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食堂油烟出口排放浓度均为0.2毫克/立方米,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净化效率两天监测结果分别为78.2%、75.4%,未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净化设施最低去除效率为85%的要求。
2、废水
污水处理站出口的pH值范围为6.21~6.91,其他污染因子最大日均值:悬浮物44毫克/升、化学需氧量194毫克/升、石油类0.6毫克/升、生化需氧量82毫克/升,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中水处理装置出口的pH值范围为7.48~7.78,其他污染因子最大日均值悬浮物4毫克/升、化学需氧量26毫克/升、生化需氧量5毫克/升、浊度3.1度、氯化物23.8毫克/升、氨氮1.52毫克/升L、总硬度188毫克/升、溶解性固体219毫克/升、色度为18度、锰0.02毫克/升、臭全部为无不快感、铁和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未检出,均符合《大连市中水水质标准》的要求。11月22日9时余氯、细菌总数和总大肠菌群数出现超标,11时余氯出现超标,原因是污水处理站现场操作人员未按照规程作业。
3、噪声
该公司对噪声源均采取了降噪、减震等措施。厂区南侧隔空地与金窑铁路和大窑湾海域相望;厂区西侧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技术引进(道依茨)柴油机项目;北侧是轻轨线和辽河中路(5号路);东侧是开发区规划的57号工业用地,因此本次验收未对噪声进行监测。
4、固废
废金属切屑350吨/年,由鸿迪废品公司回收利用;废油约5.8吨/年,废油抹布和油泥等约32吨/年,各种污水处理过程产生的污泥以及少量的废旧灯管、废旧电池等,委托有资质的大连东泰产业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处理;生活垃圾放在公司指定地点,定期运到城市垃圾处理厂。
5、排放总量
按该项目年工作300天,1#发动机尾气处理装置日运行13.5小时、2#~4#发动机尾气处理装置日运行5小时计算,各污染因子排放量:烟(粉)尘3.43吨/年、氮氧化物0.02吨/年、非甲烷总烃0.20吨/年;废水排放量按每天排放38.5吨计算,年废水排放量为1.16万吨,各污染因子排放量化学需氧量1.76吨/年,石油类0.007吨/年,悬浮物0.41吨/年。
镇海电厂燃油改建燃气发电工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工程在拆除一期2×125MW燃油机组的场地上,建设2×300MW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及配套设施。
建设单位:浙江浙能镇海天然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
工程投资:实际总投资22亿元,其中环保投资2280万元,占总投资的1.04%。
工程建设情况:2005年5月开工建设,2007年4月建成,由于受气源影响,进入设备保养阶段,2007年6月11日投入试生产。目前基本处于停运状态。
环评编制单位:国家电力公司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采取低氮燃烧技术,锅炉废气经60米高烟尘排放,安装了在线监测装置。厂区内实行雨污分流。循环冷却水采用海水直流供水。经中和、沉淀处理达标的酸碱废水与经生化处理达标的生活污水用于二、三期工程冲灰水。对各主要噪声源采取了隔声降噪措施。固废主要为变压器产生的废矿物油,经滤油等处理后回用。公司成立了以总经理为组长的环保监督工作小组,设立了安环科,由环保工程师担任公司环保专业主管,公司建立了环保监督网。制定了环境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并严格按规章制度贯彻执行。
三、验收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1#、2#机组烟气污染物中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37毫克/立方米、34毫克/立方米,烟囱烟气黑度为林格曼Ⅰ级,均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中的第3时段标准限值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4个测点昼间噪声监测值范围为58.0~61.9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Ⅲ类标准;夜间噪声监测值范围为51.2~60.7dB(A),最大超标5.7dB(A)。
本工程的烟气排放总量为4.84×109立方米/年,氮氧化物排放总量为206.4吨/年,二氧化硫的排放总量为0,烟尘的排放总量23.1吨/年。项目建设后全厂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削减量符合环评批复要求。全厂废水排放量416.6万吨/年,COD的排放总量为141.6吨/年。
沈阳航天三菱汽车发动机制造有限公司换代汽车发动机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由沈阳市大东区原三菱公司厂址迁至浑南新区,建设换代汽车发动机生产线,技术引进新增产品MIVEC(4G69)发动机。内容包括铸造线(缸盖)、机加线(缸体、缸盖、曲轴、主轴承盖)、装配线等,生产规模由年产发动机15万台增加到30万台。
建设单位:沈阳航天三菱汽车发动机制造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沈阳市浑南新区
工程投资:总投资14.2亿元,其中环保投资1492万元,占总投资的1.05%。
工程建设情况:2003年9月开工,2007年2月建成并试运行。
环评编制单位:沈阳环境科学研究所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机械工业第九设计研究院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北京永新环保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辽宁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铸造车间制砂芯工段产生的含氨、酚类、甲醛等污染物尾气经收集气系统收集,精炼工段产生的含氯废气经净化处理设施处理,分别由25米高排气筒排放;熔化、铸造、烧砂、热处理及皮带卸料工段产生的烟(粉)尘经净化措施处理后排放;发动机试车尾气和耐久性试验尾气分别经三元催化装置处理,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废乳化液、废清洗液等含油污水预处理后,与其他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一部分经深度处理后回用,不能回用的排入浑南新区污水管网。对噪声源采取了隔声降噪措施。固体废物分类贮存、回收利用,危险废物委托辽宁牧昌工业固废处置有限公司处置。公司设环境管理机构和专职环保工程技术人员。公司制定了环境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并严格按规章制度贯彻执行。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气
浇注机、精炼废气中甲醛、酚类、氯气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烧砂炉除尘器粉尘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皮带卸料机除尘器颗粒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试车间排放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研发中心非甲烷总烃、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级标准。铸造机废气中氨气排放速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熔化炉烟尘排放浓度、烟气黑度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新污染源二级标准。食堂油烟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要求。
2、废水
厂区废水总排口pH值、悬浮物、石油类、CODCr、氨氮浓度均满足《辽宁省污水与废气排放标准》(DB21-60-89)中新扩改一级标准。
3、噪声
厂界噪声昼间、夜间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GB12348-90)Ⅱ类标准。
4、固废
废金属屑、废包装物回收利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置;机加工用油由储槽存放,循环使用、定期更换,更换的废油外售回收厂家;乳化液、清洗液处理系统产生的油渣、污泥以及综合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属危险废物,委托辽宁牧昌工业固废处置有限公司处置。
5、排放总量
按照每天排放废水173吨,年工作251天计算,该项目年排放石油类0.018吨、氨氮0.009吨、烟尘0.19吨,满足沈阳市环保局沈环保审[2004]208号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化学需氧量年排放1.172吨,超过该指标年排放0.8吨的要求,符合沈环保[2007]66号文下达的年排放9.15吨的指标。
南京名爵汽车有限公司 (年产整车20万辆、发动机25万台)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整车建设规模为年产MG系列整车20万辆(两班制),其中MG3系列整车7.9万辆、MG5系列整车5.3万辆、MG7系列整车5.1万辆、MG TF系列整车1.7万辆,其中涂装为自建10万辆/年涂装生产线;发动机建设规模为年产N4系列汽油发动机13万台、NV6系列汽油发动机7万台、D系列柴油发动机5万台;变速器建设规模为年产PG1变速器10万台。同时配套建设办公用房、库房、物流配送、停车场、试车道、机修站、总成性能试验、110kV降压站、废水处理站(处理能力1500t/d)、热力站、循环水泵房、燃气调压站、压缩空气站等公用工程及辅助生产、生活设施。
建设单位: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江苏省南京市高新技术开放区
工程投资:实际投资349700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为2990万元,约占工程总投资0.9%。
工程建设情况:项目于2006年3月开工建设,2007年9月投入试生产。
环评编制单位: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机械部第四设计院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机械部第四设计院等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有涂装生产线产生的脱脂、清洗含油废水、磷化废水、电泳涂漆废水、淋雨测试废水、乳化切削液和清洗废液、制水站排水、生活污水以及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水和空压站排水等。除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水(循环使用基本不外排)作为清下水排放外,其余废水分别经过厂内1号、2号废水处理站预处理后接管排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其中含重金属Ni等一类污染物的磷化废水单独处理后接入1号废水处理站进一步处理。该工程产生的固废主要是废油、各种包装材料、涂装车间产生的喷漆渣、废溶剂、废水处理站污泥以及生活垃圾等。其中脱脂废油、废槽液、磷化渣、喷漆渣、废溶剂、废水处理站污泥等危险废物和机加工淤泥交南京净之洁固体废物处理有限公司(有相应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处理,铝屑、铸铁屑交南京大全实业有限公司回收利用,包装材料(纸质)、包装废料(泡沫)、塑料废料交南京春笋回收公司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由南京汽车集团物流公司保洁公司定期清运。南京名爵汽车有限公司的环境运行状况由综合管理部安技环保科专职环保员负责,同时公司成立了环境管理委员会。制定了环境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并严格按规章制度贯彻执行。
三、验收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脱脂、磷化废水预处理设施出口总镍、总镉、总铬、总铅日均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标准限值要求;1号废水处理站出口pH值及总锌、总镍、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石油类、二甲苯的日均排放浓度,2号废水处理站设施出口pH值及动植物油、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石油类、二甲苯的日均排放浓度均符合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涂装车间调漆、喷漆、整车点补废气中的苯、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烘干废气中的苯、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的限值要求;总装车间汽车检测尾气废气、动力总成车间发动机测试废气和发动机热运行废气中的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的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苯、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颗粒物的厂界下风向测点浓度最大值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的要求。共布设5个厂界噪声监测点,昼、夜间噪声监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1990)Ⅲ类标准要求。根据本次验收监测结果,按工作天数251天/年进行计算,废气中烟尘、笨系物、非甲烷总烃,废水量和废水中COD、氨氮、石油类、磷酸盐、SS、Zn2+、Ni2+、二甲苯均满足江苏省环保厅提出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曲阜圣城热电有限公司2×200兆瓦热电联产项目
一、工程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建设2台670t/h超高压中间再热煤粉锅炉配2台200MW抽汽冷凝式发电机组,配套建设双室五电场静电除尘器2台、2套烟气脱硫装置和2套烟气在线监测装置,1座210米高烟囱,工业废水集中处理站、含煤废水处理系统和生活废水处理系统等。并关停供热区域77台小锅炉。
建设单位:曲阜圣城热电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山东省曲阜市。
工程投资:实际总投资为199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8990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9.54%。
工程建设情况:该工程于2005年4月开工,1#机组于2006年3月投产试运行,2#机组于2006年9月投产试运行。
环评编制单位: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陕西达华电力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青海火电工程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山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工程建有较为完善的废水处理系统,厂区排放的各类废水分别进入工业废水、含煤废水、生活污水等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含煤废水和生活污水处理后都进入工业废水处理站,工业废水处理站处理后的废水全部回收利用。对各噪声源分别采取了隔声、降噪等措施。工程固体废物主要为粉煤灰、炉渣和脱硫灰,灰渣和脱硫灰全部综合利用。曲阜圣城热电有限公司成立专门的环境保护领导小组,由厂长担任组长,负责全厂的环境保护的领导工作电厂环保管理机构和监测体系健全,环保规章制度较完善。供热区域已关停77台小锅炉。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气
(1)有组织排放
1#机组除尘器出口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最大值分别为:烟尘43.5mg/m3、二氧化硫161g/m3、氮氧化物426mg/m3,均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3时段标准。2#机组除尘器出口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最大值分别为:烟尘44.8mg/m3、二氧化硫163mg/m3、氮氧化物428mg/m3,均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3时段标准。1#、2#锅炉烟囱高210米,烟囱出口烟气黑度小于1林格曼级,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3时段标准。1#机组1#除尘系统除尘效率为99.71%~99.75%,2#除尘系统除尘效率为99.70%~99.76%,略低于设计除尘效率(99.85%)的要求;1#机组1#脱硫塔脱硫效率为90.1%~91.5%,2#脱硫塔脱硫效率为90.9%~91.4%,均达到设计脱硫效率(90%)的要求。2#机组除尘系统除尘效率为99.71%~99.74%,略低于设计除尘效率(99.85%)的要求;2#机组脱硫塔脱硫效率为90.7%~91.6%,达到设计脱硫效率(90%)的要求。
(2)无组织排放
煤场周界无组织排放监测点颗粒物最大浓度值0.63mg/m3,符合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地下水
三个地下水监测点位六项监测因子监测结果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III类标准要求。对比环评数据地下水无恶化趋势。
3、厂界噪声
南厂界1#和2#监测点昼夜间等效声级范围为43.6~47.4dB(A)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1990)Ⅱ类标准,;西厂界3#和4#监测点昼夜间噪声均超过《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1990)Ⅱ类标准,昼间超标范围为0.4~1.1 dB(A),夜间超标范围为9.8~10.3dB(A),超标原因主要受冷却塔噪声影响。
4、环境敏感点噪声
西厂界外东辛庄设1个敏感点,昼间噪声监测范围在49.8dB(A) ~ 50.8dB(A)之间,夜间监测范围在49.4dB(A) ~49.7dB(A)之间,均符合《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中2类标准的要求。
5、固体废物
该工程灰、渣年产生量约为29.9万吨,脱硫灰年产生量约1.2万吨,100%综合利用。
6、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计算得出,曲阜圣城热电有限公司该工程烟尘年排放总量为325.2吨、二氧化硫年排放总量为1237.4吨,均符合山东省环境保护局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
普利司通(惠州)轮胎有限公司年产173.5万条载重子午胎项目一期工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一期工程新建86.75万条载重子午线轮胎生产线(包括精炼、押出、压延、裁断、轮胎成型等工段和控制室);新建2套密炼线除尘消臭设施,1套押出废气燃烧装置(RTO炉),工业废水处理设施和生活废水处理设施;新建1座110千伏变电站,2个600平方米和1个500平方米的消防水池;配套建设1个29696平方米综合仓库。
建设单位:普利司通(惠州)轮胎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广东省惠州市
工程投资:实际投资15.48亿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为2016万元,约占工程总投资的1.3%。
工程建设情况:项目于2005年4月开工建设,2006年10月投入试生产。
环评编制单位:中山大学环境科学研究所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深圳市布尔斯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深圳市布尔斯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广东省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一期工程产生的废气经除尘消臭装置、废气燃烧装置处理后外排,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回用,新建1座处理能力为17立方米/小时的生活废水处理站,生活废水经处理后经数码工业园管网排入淡水河。一期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橡胶、废钢丝、废炭黑、生活废水压缩污泥等。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惠州市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处置,其余一般废弃物交由惠州市宇拓实业有限公司处理。该公司建立了以总经理为环保责任人的环境管理机构,由环境担当和环保设施操作者负责日常环保管理工作。制定了环境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并严格按规章制度贯彻执行。
三、验收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1#、2#密炼废气热气排放管、除臭热气排放管、集尘机排放管硫化氢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二级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炭黑尘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二类控制区第二时段标准的要求。押出废气(RTO炉)排气筒非甲烷总烃、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二类控制区第二时段标准的要求。锅炉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锅炉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限值第二时段标准的要求。食堂油烟排放浓度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的要求。厂界无组织排放硫化氢、臭气浓度监控点最大浓度值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二级标准要求。
生活废水处理站出口pH、化学需氧量、氨氮、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符合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的要求,总磷最大超标0.35毫克/升。
5个厂界噪声监测点昼、夜间噪声监测值最大值均为55.2dB(A),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1990)III类标准要求;2个敏感点噪声监测点昼、夜间敏感点噪声监测值分别为48.7dB(A)、47.8dB(A),均满足《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1990)2类标准要求。
湖北青山热电厂油改煤二期工程
一、工程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青山热电厂油改煤二期工程
建设内容:该工程改造规模为1台670t/h锅炉(11#),配套运行1台200 MW汽轮发电机组(后增容为220 MW),并建成除灰渣系统、脱硫系统,以及对全厂工业废水处理系统进行改造,提高污水重复利用率等, 电厂锅炉燃煤含硫量为0.42%。
建设单位:国电长源第一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武汉市青山区
工程投资:实际总投资5452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515万元,约占总投资的19.28%。
工程建设情况:工程于2003年7月开工建设,2005年7月建成。在建设过程中,青山热电厂按照国家的相关环保要求委托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配套建设了烟气脱硫改造工程,脱硫系统于2005年7月进行第一次168运行,效果不理想并进行改造,2006年3月进行第二次168运行,但仍有缺陷,并于同年5月10日进入试生产调试,经过一段时间运行及消缺,于2007年7月脱硫系统进入正常连续运行,同时申请了湖北省环保局认可。
监测期实际生产负荷:机组为76.8~77.3%。
环评编制单位:国家电力公司中南电力设计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湖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工程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步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工程建设安装1套脱硫系统,2级双室6电场静电除尘器,对全厂工业废水处理系统实施了改造,处理后的废水全部回用。工程对各种类型的噪声源分别采取了隔声、降噪措施。青山热电厂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针对电厂实际情况,制定了《环境保护管理标准》、《保护技术监督实施细则》、《除尘、除灰系统运行规程》、《电厂环保事故应急预案》等一系列制度。监测工作,并下设环境监测站,技术上受湖北省电力局环境监测中心站指导。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气:
青山热电厂油改煤二期工程220MW机组:烟尘排放最高浓度为59mg/Nm3,烟气黑度<1.0林格曼级,监测结果均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第2时段的标准要求;烟尘经过2级静电除尘器及脱硫系统处理后,除尘效率达到99.95%;SO2排放最高浓度为129mg/Nm3,监测结果均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第2时段的标准要求;脱硫效率91%,满足环评及初设的≥90%设计要求;NOx排放最高浓度为525mg/m3,监测结果均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第2时段的标准要求。
大气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煤场监控点数据为0.20~0.90mg/m3 ,监测结果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标准要求。
2、废水:
全厂工业废水处理系统:全厂工业废水处理系统对主要污染物去除效率分别为:COD 76%,悬浮物86%,石油类 69%。处理后澄清池内水质的pH范围值为8.11~8.66,其他监测因子最大日均浓度:COD 17mg/L,SS 14mg/L,石油类0.20mg/L,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要求。
北湖灰场储水池灰水:
北湖灰场储水池灰水监测监测因子浓度范围值:COD 19~42mg/L,SS 33~60mg/L,氟化物0.98~1.25mg/L,总砷未检出,总铅未检出。
3、固体废物:工程年产生固废14.58万吨/年,其中粉煤灰量为12.08万吨/年,全部综合利用;脱硫渣2.5万吨/年,目前暂未寻找到综合利用途径,运至灰场临时堆存。综合利用率为83%。
4、污染物排放总量:依照总局环审[2002]311号文,对该项目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在3280吨/年之内的要求,根据本次验收监测实测值计算, SO2的年排放总量为420吨,满足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
山东黄岛发电厂三期扩建(2×600MW)工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本工程扩建2×660MW超临界凝汽式燃煤发电机组,配2×2105t/h超临界固态排渣煤粉炉,配套建设高效静电除尘器、低氮燃烧器、海水脱硫装置、海水直流冷却系统、210米集束烟囱等,其它配套设施利用原有工程已建的公用工程及辅助生产、环保设施等。
建设单位:山东黄岛发电厂
建设地点: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
工程投资:实际投资45.1亿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为5.19万元,约占工程总投资的11.5%。
工程建设情况:项目于2004年3月开工建设,5、6号机组分别于2006年11月8日、2007年11月14日完成168小时试运行,脱硫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生产。
环评编制单位:西北电力设计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西北电力设计院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山东电建二公司、北京龙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山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本工程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锅炉废气经静电除尘器和脱硫装置处理后通过210米高烟囱排放,采取低氮燃烧技术并预留烟气脱除氮氧化物空间。本工程新建4台双室四电场静电除尘器、2套海水脱硫装置、并安装有烟气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并采取了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本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粉煤灰、炉渣。年产生量约为75万吨,全部综合利用。
企业制订有《环境监督管理标准》和《环保设施管理规定》,企业环保管理部门为生产技术部,设环保专工一名,企业生产厂长主管企业的环保管理工作。
三、验收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5#锅炉烟尘、SO2、NOX的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23.1毫克/立方米、131毫克/立方米、266毫克/立方米,烟气黑度小于林格曼1级;6#锅炉烟尘、SO2、NOX的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29.2毫克/立方米、90毫克/立方米、236毫克/立方米,烟气黑度小于林格曼1级,以上均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中的第3时段标准。
循环水排海口水域监测点pH值范围为7.4~7.8,悬浮物、COD、总铬、镉、铜、锌、砷、汞、铅最大监测范围分别为13毫克/升、1.65毫克/升、<1.2微克/升、<0.3微克/升、3微克/升、3微克/升、1.30微克/升、<0.05微克/升、<0.3微克/升,溶解氧最小值7.95毫克/升,均符合《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第四类标准。
本工程排海口3℃温升区包络面积约为53066平方米,小于环评预测的60000平方米的3℃温升区包络面积。
厂界噪声共布设3个噪声监测点,全部点位昼间噪声等效声级监测范围为52.8~58.6dB(A),1#、3#监测点位夜间噪声等效声级监测范围为51.2~57.2dB(A),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Ⅲ类标准。2#监测点位夜间噪声等效声级监测范围为57.1~57.2dB(A),超过《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Ⅲ类标准。
敏感目标噪声监测共布设3个点位,全部点位昼间噪声等效声级监测范围为47.6~59.3dB(A),4#、6#监测点位夜间噪声等效声级监测范围为46.3~51.1dB(A),均符合《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3类标准。5#(新增环境敏感目标)监测点位夜间噪声等效声级监测范围为56.8~57.2dB(A),超过《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3类标准。
按实际监测结果计算,本工程烟尘、二氧化硫年排放量分别为452吨、2003.7吨,均符合青岛市环境保护局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
河南省驻马店市古城电厂扩建2×300兆瓦净化燃烧机组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本工程新建年产2×1025t/h煤粉炉、2×300MW发电机组及汽轮机、燃料运输系统、干灰场、静电除尘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废水处理系统、氢冷系统等各项公辅工程、环保设施等。
建设单位:河南华润电力古城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古城乡
工程投资:实际投资21.8亿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为31857万元,约占工程总投资的14.6%。
工程建设情况:项目于2005年4月开工建设,1、2号机组分别于2006年9月26日、2006年12月25日完成168小时试运行,脱硫设施与2007年1月17日和2007年4月13日完成168小时试运行,2007年1月投入试生产。
环评编制单位:河南省环境保护研究所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河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脱硫系统:哈尔滨动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西北电力建设第三工程公司、河南四建股份有限公司;电除尘系统:西北电力建设第三工程公司、江苏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废水处理系统:西北电力建设第三工程公司、中国十五冶金建设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河南省环境监测中心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本工程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除生活污水少量排放外,其余全部回用;脱硫废水单独处理,回用于干灰调湿。锅炉废气经静电除尘器和脱硫装置处理后通过210米高烟囱排放,采取低氮燃烧技术并预留烟气脱除氮氧化物空间。本工程新建4台双室五电场静电除尘器、2套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装置、1套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含煤废水、含油废水、脱硫废水处理装置、干灰场等设施并安装有烟气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本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粉煤灰、炉渣和脱硫石膏,年产生量约为50.03万吨,全部综合利用。
公司制订有《环境保护技术监督规章制度》,公司环保管理部门为技术支持部,设化学环保专工一名,公司技术总监主管公司的环保管理工作。
三、验收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1、2号机组锅炉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40.6毫克/立方米、45毫克/立方米、414毫克/立方米,均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第3时段标准。静电除尘器除尘效率99.8%,1、2号脱硫塔脱硫效率96.3%-96.5%,均符合环评和设计指标要求。
厂废水总排口pH范围为7.4-8.3,BOD、COD、悬浮物、氨氮、石油类、总磷、硫化物日均浓度最大值分别为14毫克/升、47毫克/升、39毫克/升、0.44毫克/升、0.4毫克/升、0.073毫克/升、0.035毫克/升,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二级标准。
6个厂界噪声点位昼间噪声等效声级范围为54.8~58.9dB(A),夜间噪声等效声级范围为46.8~48.6dB(A),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Ⅱ类标准。1个噪声敏感点昼间噪声等效声级范围为44.4~46.7dB(A),夜间噪声等效声级范围为38.9~40.6dB(A),均符合《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2类标准。
按实际监测结果计算,本工程烟尘、二氧化硫年排放量分别为384吨、396吨,均符合驻马店市环境保护局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
山东魏桥铝电有限公司160万吨/年氧化铝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本工程新建2条80万吨/年拜尔法氧化铝生产系列,配套建设原料堆场、均化堆场、赤泥堆场、备用煤气发生站、生产污水处理站等各项公辅工程、环保设施等。
建设单位:山东魏桥铝电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山东省滨州市邹平经济开发区
工程投资:实际投资44.7亿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为33206万元,约占工程总投资的7.43%。
工程建设情况:一系列2005年8月开工,2006年6月建成;二系列2006年12月开工,2007年7月建成,2007年8月投入试生产。
环评编制单位:沈阳铝镁设计研究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东北大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河北泊头市除尘设备制造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山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本工程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收集后入邹平县污水处理厂。焙烧炉燃用脱硫焦炉煤气,烟气经静电除尘器处理后通过65米高烟囱排放,本工程新建4台三电场静电除尘器、25台布袋除尘器、1套工业废水处理装置、6套净循环水系统等设施。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赤泥、石灰消化渣及污水处理站污泥,年产生量分别为199.2万吨(干)、1.2万吨(干)和5吨,全部运至新建的赤泥堆场堆放。本工程采取了各种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
公司制订有《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公司环保管理部门为环保处,形成三级环境保护管理网络。
三、验收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1#~4#焙烧炉除尘器出口颗粒物、二氧化硫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52.0毫克/立方米、25毫克/立方米,烟气黑度小于林格曼1级,均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的二级标准。
氧化铝通风除尘系统抽测13台布袋除尘器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在21.2~26.6毫克/立方米之间,排放速率在0.06~0.45千克/小时之间,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原料堆场及厂界下风向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的最大监测浓度分别为0.63毫克/立方米、0.57毫克/立方米,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
生活污水排口废水pH范围为6.8~7.2,SS、COD、BOD、动植物油、氨氮、总磷最大浓度日均值分别为<10毫克/升、49毫克/升、14.1毫克/升、0.2毫克/升、0.238毫克/升、0.02毫克/升,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二级标准。
7个地下水监测点位pH范围、氟化物最大监测值分别为7.00~7.36、0.51毫克/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III类标准,总硬度最大监测值为1834毫克/升,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III类标准(环评现状监测时已超标),司家村、房家桥村地下水总硬度与环评现状监测时无显著性差异。
5个厂界噪声监测点位,昼间噪声等效声级监测范围为55.6dB(A)~62.2dB(A),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中Ⅲ类标准;全部点位夜间噪声等效声级监测范围为55.1dB(A)~61.2dB(A),超过了《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中Ⅲ类标准,超标范围0.1dB(A)~6.2dB(A),目前尚未产生扰民现象。
敏感目标噪声监测在南厂外居民楼设1个点位,昼间噪声等效声级监测范围为52.8dB(A)~54.2dB(A),夜间噪声等效声级监测范围为52.2dB(A)~53.8dB(A),均符合《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中3类标准。
按实际监测结果计算,本项目粉尘、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为157吨/年、47.5吨/年,均符合山东省环保局批复的粉尘、二氧化硫排放量总量指标要求。
三河发电厂二期工程(2×300兆瓦热电联产机组)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扩建2×300MW亚临界凝汽式供热机组,配2×1025t/h亚临界固态排渣煤粉炉,配套建设SCR脱硝装置、静电除尘器和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装置,采用烟塔合一技术,新建2座120米高排烟冷却塔;新建脱硫废水处理设施和城市中水深度处理设施。对原有工程2×350MW锅炉烟气进行了脱硫改造。
建设单位:三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河北省三河市
工程投资:实际投资26.5亿元,其中环保投资为5.47亿元,约占工程总投资的20.6%。
工程建设情况:项目于2006年3月开工建设,2007年11月投入试生产。脱硫、脱硝系统同步投入运行。
环评编制单位:北京国电华北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北京国电华北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广东火电工程总公司、北京电力建设公司、河北省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河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本工程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产废水,经原有工业废水经集中处理站处理后回用。锅炉废气经脱硝装置、静电除尘器、脱硫装置处理后通过120米高排烟冷却塔排放,采取低氮燃烧技术。本工程新建4台SCR脱硝装置、4台双室五电场静电除尘器和2套直通式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装置、脱硫废水处理装置、12台布袋和静电除尘器、挡风抑尘墙等设施并安装有烟气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本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粉煤灰、炉渣和脱硫石膏,年产生量约为24.8万吨,全部综合利用。
三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三级环保监督网络,在安健环部设环保专工负责日常环保管理工作。制定了各项环境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气
3、4#锅炉脱硫系统总排口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24毫克/立方米、25毫克/立方米、110毫克/立方米,烟气黑底<林格曼1级,均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第3时段标准限值。
3、4#锅炉脱硫系统脱硫效率为97.4%~98.2%,脱硫效率符合设计指标(>95%)要求。脱硝系统脱硝效率为82.4%~98.2%,脱硝效率符合设计指标(>80%)要求。
锅炉静电除尘器除尘效率范围值为99.66%~99.88%,符合设计指标(>99.6%)要求。
煤场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最大浓度为0.240 毫克/立方米,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标准限值。
(2)废水
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口pH范围为7.9~8.2,SS、BOD、COD、氨氮、总磷、动植物油的最大浓度日均值分别为21毫克/升、7毫克/升、13毫克/升、0.782毫克/升、0.455毫克/升和0.70毫克/升,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二级标准。
总排口外排废水中pH值范围为7.9~8.2, COD、SS、石油类最大浓度日均值分别为13毫克/升、21毫克/升、0.7毫克/升,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二级标准。
监测期间工程单位发电量排水量为0.22立方米/兆瓦?时,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5最高允许排水量要求。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5个厂界噪声监测点昼间监测结果等效声级范围值为53.1~58.9分贝,夜间监测结果等效声级范围值为49.7~59.1分贝,昼间监测结果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中III类标准限值要求;夜间监测结果厂界东侧及北侧1#至4#点监测结果均达标,厂界西侧5#点夜间有1次超标(最大超标4.1分贝),超标原因主要是受厂界交通噪声影响。
(4)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本次验收监测结果,按年生产时间5500小时计算得出,二期工程废气烟尘、SO2 、NOx年排放量分别为231吨、204吨、1040吨。全厂主要污染物年排放量分别为烟尘741吨、SO2 609吨、COD 19.2吨,均符合廊坊市环保局核定的总量指标要求。
黄河公伯峡水电站工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公伯峡水电站枢纽建筑物主要由大坝、引水渠、进水口、压力钢管、厂房、开关站、溢洪道、右岸泄洪洞、左岸泄洪洞、灌溉取水口等建筑物组成。工程主要任务是发电,兼顾灌溉及供水。电站属一等大(1)型工程。坝顶高程2010m,混凝土面板堆石坝高132.2m,水库正常蓄水位2005m,死水位2002m,总库容6.2亿m3,为日调节水库。电站装机容量1500MW,保证出力492MW,年发电量51.4亿kW?h,可改善下游16万亩土地的灌溉条件。
建设单位: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公司
建设地点:青海省循化县与化隆县交界处的黄河干流上
建设规模:装机容量1500MW,水库总库容6.2亿m3
工程投资:公伯峡水电站静态总投资53.62亿元,单位千瓦投资3574.65元,动态总投资62.57亿元,单位千瓦投资4171.54元,其中环保总费用为11170.16万元。
工程建设情况:2001年8月6日,公伯峡水电站正式开工;2002年11月18日,公伯峡水电站实现大江截流;2004年8月8日,电站库区开始初期蓄水;2004年8月31日,第1台机组发电;2006年12月23日,公伯峡水电站枢纽工程竣工验收。工程于2007年1月向青海省环境保护局递交试生产申请,2007年2月开始试生产,2007年5月向青海省环境保护局递交试生产延期2个月的申请。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国家电力公司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
国家环保总局对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文号:环监[1994]210号、环审[2001]50号(复核本)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国家电力公司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第四工程局、第十五工程局、甘肃玉树园艺有限责任公司等
工程环境监理单位:青海省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
工程竣工环保验收调查单位:中国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咨询公司、北京国电水利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竣工环保验收监测单位:青海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公伯峡水电站在工程建设期间,建设单位按照要求委托开展了工程环境监理、环境监测、水保监测等工作。工程开展了施工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处理,弃渣治理,生活垃圾外运处理,除尘洒水措施,环境噪声防护措施,人群健康保护措施,库底清理措施,文物保护措施,生态恢复与水土保持措施,获得了较好的效果。电站试运行期间,在电站厂区设置了防漏油、防噪声、防粉尘措施,并对生活污水进行二级生化处理后回用,垃圾收集后运至循化县垃圾填埋场进行集中处理。需完善部分拆迁泄后施工迹地的水土保持措施。
三、验收调查与监测结果
1、公伯峡水电站发电流量满足生态流量的要求,下游已建苏只水电站水库末端与公伯峡水电站尾水衔接。黄河公伯峡河段鱼类受上下游已建电站阻隔影响,将通过下游苏只水电站的鱼类增殖站增殖鱼苗,向库区进行投放。针对项目区干旱少雨,土质不良,自然环境较差的特点,各绿化区域均设置了引水灌溉系统,生产生活区还设置了喷灌,产生了良好的水土保持作用和绿化美化效果,极大地改善了施工区的生态环境。
2、电站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都采取了处理设施,经过工程环境监理和监测,取得了较好的处理效果,对地表水水质未产生明显影响。
3、施工区离周围居民点等大气环境敏感点较远,未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的不利影响。本工程运营期无大气污染源。
3、施工区离周围居民点等噪声环境敏感点较远,未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的不利影响。
4、电站建设单位对工程产生的固体废弃物进行了有效的处理,垃圾外运至循化县垃圾填埋场进行集中处理,消除了生活垃圾对周边环境的污染。
三峡右一~荆州Ⅰ、Ⅱ回、三峡右一~宋家坝Ⅰ、Ⅱ回、 三峡右岸电站出口七回500kV输电线路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1)三峡右一~荆州I、II回500kV输电线路工程:新建500kV输电线路,长度为2×127.2km,共548基塔,全线均为常规单回路。起点为三峡右一电站“外七分界塔”,终点为荆州换流站。(2)三峡右一~宋家坝I、II回线路工程:新建500kV输电线路,起点为三峡右一电站枢纽外七回分界塔,终点为宋家坝换流站,I、II回线路路径长度分别为25.3km和26.3km,共105基塔。全线为常规单回路。(3)三峡右岸电站出口七回工程:新建500kV输电线路共7回,起点为三峡右一、右二电站,分别与右宋I、II回、右荆I、II回、右蔡I、II、III回共7回线路相接。7回线路总长25.6km,共62基塔。
建设单位:国家电网公司
建设地点:右荆I、II回工程: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点军区、猇亭区、宜都市、枝江市、荆州市荆州区等县市。右宋I、II回工程: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右岸出口七回工程: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
工程投资:工程总投资55086万元,环保投资3604.5万元,占总投资的6.54%。
工程建设情况:右荆I、II回工程:2006年6月开工,2007年9月投入试运行。右宋I、II回工程:2006年6月开工,2007年11月投入试运行。右岸出口七回工程:2006年6月开工,2007年11月投入试运行。
环评编制单位:中南电力设计院
验收调查单位:北京国电华北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监测单位:国网武汉高压研究院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工程在施工期和运行期执行环境保护有关规定,进行环境管理。本工程在设计文件和环评报告中提出了较为全面、详细的环境保护措施,在工程实际建设中和运行以来得到落实。
三、验收调查结果
1、工程全线未穿越自然保护区,所在区域没有受国家保护的野生动植物。建设单位在工程中采取了相应的水土保持、生态恢复等措施以及管理措施,有效地防止了水土流失的发生和生态环境的破坏。通过现场调查,本工程没有引发明显的水土流失和生态破坏,本工程采取的上述措施及时有效。
2、工程沿线敏感点的工频电场强度均小于4kV/m的工频电场评价标准,工频磁感应强度满足公众全天辐射时的工频限值0.1mT要求,无线电干扰值也符合《高压交流架空送电线无线电干扰限值》(GB15707-95)中55dB(kV/m)的标准要求。
3、工程沿线敏感点噪声昼间监测结果是35.0~38.4 dB(A),夜间监测结果是33.4~35.6 dB(A),满足《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2类标准。
4、线路均直接跨越水体,未在水中立塔,因此工程不会对沿线水环境产生影响。输电线路在运行期间无废水产生。
5、线路工程在运行期无固体废物和环境空气污染物产生,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北京通州500kV变电所工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北京通州500kV变电站为新建工程,本期安装2组500kV主变,每组主变容量为1200MVA,500kV出线4回,“π”入顺义~安定双回500kV线路。最终规模为4×1200MVA主变,500kV出线8~10回,16回220kV出线。
建设单位:华北电网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西北2km处。
工程投资:通州变电站工程静态总投资为52231.4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0万元,占投资比例0.76%。
工程建设情况:通州变电站于2005年底开工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