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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年10月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的通告
2008-10-27
     
 

  根据《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的有关要求,厦门港嵩屿港区一期工程、通辽发电厂三期扩建工程等34个建设项目已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监测和调查工作,现将项目名单予以公布,每个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具体情况请登录环境保护部网站(www.mep.gov.cn)查询。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公示时间:(2008年10月28日—— 2008年11月3日)
  
  二、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10-66556756,66556429
  
  三、电子信箱:E-mail: lou.ping@mep.gov.cn
  
  四、通讯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环境保护部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司,邮编:100035
  
  五、联系人:童莉  李元实

  
  
环境保护部关于2008年10月份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的项目名单

序号

项目名称

序号

项目名称

1

厦门港嵩屿港区一期工程

2

厦门港海沧港区一期工程(1#、4#、5#泊位)

3

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塔山建设项目新建工程(不含高岭岩加工厂)

4

上瑞国道主干线湖南省邵阳至怀化、怀化至新晃公路(邵阳至怀化段)

5

京唐港3000万吨煤炭泊位(32#-34#)工程

6

国道318线日喀则至拉孜段公路改建工程

7

福建三明500kV输变电工程

8

宁波港北仑港区四期集装箱码头工程

9

保北-霸州-吴庄П回500kV输电线路工程

10

长治500kV变电站等5项输变电工程

11

四川广安和九龙500kV输变电工程

12

四川泸州等7项500kV输变电工程

13

西气东输豫南支线(河南-驻马店)

14

伊敏华能东电煤电公司煤电二期扩建工程(露天矿及2×600兆瓦机组坑口电站)

15

通辽发电厂三期扩建工程

16

秦皇岛首秦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17

中联水泥南阳分公司二期6000t/d水泥熟料生产线

18

南阳天益发电2×600MW机组扩建工程

19

无锡硕放机场改扩建工程

20

广东理文造纸有限公司项目(一、二、三期工程)

21

萧山发电厂天然气发电工程(2×300WW)

22

双鸭山发电厂三期扩建工程

23

大庆油田甲醇厂20万吨/年醋酸项目

24

平顶山煤业集团联合盐化有限责任公司80万吨/年联碱一期60万吨/年真空制盐项目

25

厦门高崎国际机场二期工程

26

浙江浙能兰溪发电厂扩建2×60万千瓦机组工程项目

27

鄂尔多斯市机场迁建工程项目

28

上海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发动机技术改造项目

29

一汽集团公司重型柴油机(道依茨)技改项目(发动机厂部分)

30

一汽集团公司新建驾驶室焊装生产线项目

31

内蒙古鄂尔多斯电力冶金4×330MW发电机组一期2×330MW工程

32

成都金堂电厂一期2×600MW燃煤机组工程

33

山西阳泉煤业有限公司2×135MW煤矸石发电综合利用项目

34

包头第二热电厂2×300MW空冷供热机组扩建工程

  
  
厦门港嵩屿港区一期工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 3个10万吨级集装箱泊位,年设计吞吐能力180万TEU。后方陆域布置有集装箱堆场、生产辅助区等,配套工程包括土建工程、供水供电、计算机管理、通讯、给排水及消防、暖通、环境保护、节能等。
  
  建设单位:厦门港务控股集团
  
  建设地点:福建省厦门市
  
  工程投资:实际工程投资370894万元,工程实际环保投资为2790万元,占总投资的0.85%。
  
  工程建设情况:工程于2005年10月16日开工,于2007年7月16日主体工程完工。
  
  环评编制单位:国家海洋局第三海洋研究所
  
  验收监测单位:交通部环境保护中心,厦门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工程施工期间采取了有效地降噪、防尘措施。港池疏浚过程中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施工,减少疏浚悬浮物产生;设专人观察瞭望、驱赶避免敏感水生动物进入疏浚作业区;施工作业避开白鹭的繁殖期,管理好施工人员不上鸡屿岛。种植植被绿化美化港区环境,工程配套建设了4个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1个生产污水处理设施对港区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三、验收监测结果
  
  1、生态环境影响
  
  ①厦门市非常重视对中华白海豚的保护工作,白海豚数量基本稳定,并出现增加迹象,工程实施没有对中华白海豚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②厦门市白鹭数量,从原来仅在岛上的两千余只,发展到近两万只,而且栖息范围也向全厦门市范围扩展。本工程实施对白鹭的影响不大,本工程施工期间没有鸟类受伤的报道。
  
  ③由于保留了象鼻山,本工程实施对鼓浪屿的景观影响不是很明显。
  
  ④工程运营后,浮游植物、浮游动物、底栖生的各项指标值均在正常范围内。同环评阶段相比,浮游植物的种类和丰富度有一定的减少;浮游动物的组成没有发生明显变化,数量相对减少;底栖生物的种类、多样性指数有一定的增加。
  
  2、水环境影响
  
  ①经监测,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工业污水处理设施的各项监测因子指标均符合DB35/322-1999《厦门市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的一级排放标准,本工程配套建设的污水处理配套设施能够满足要求。
  
  ②工程附近海域溶解氧高平潮和低平潮期均符合国家一类水质标准;化学耗氧量高平潮期符合国家二类水质标准,低平潮期符合国家一类水质标准;粪大肠菌群高平潮和低平潮期均符合国家一类水质标准;石油类高平潮和低平潮期均符合国家一类水质标准。
  
  3、环境空气
  
  本工程为集装箱码头,空气污染物排放量很小,对环境空气造成影响较小。经采取环境保护措施后,本工程营运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
  
  4、环境噪声
  
  ①东北厂界和东南厂界噪声指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中的IV类标准。西北厂界超标,其超标原因主要是由于嵩屿电厂作业所导致的。
  
  ②岭上村昼间的噪声监测值符合《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中的2类标准。夜间的噪声监测值超标,与环评时的预测一致,目前,该村内的村民大部分已经搬迁。
  
  5、总量控制调查
  
  本工程实施后排放的污水经处理后,COD、SS、石油类、氨氮和总磷的排放总量能够满足厦门市环境保护局核批的指标要求。

 

厦门港海沧港区一期工程(1#、4#、5#泊位)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 1个7万吨级和2个2万吨级集装箱泊位,年设计吞吐能力46万TEU。后方陆域布置有集装箱堆场、生产辅助区等,配套工程包括土建工程、供水供电、计算机管理、通讯、给排水及消防、暖通、环境保护、节能等。
  
  建设单位: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福建省厦门市
  
  工程投资:实际工程投资93899万元,工程实际环保投资为653.5万元,占总投资的0.7%。
  
  工程建设情况:1#泊位开工时间为2002年1月25日,4#、5#泊位开工时间为2002年3月18日;1#泊位竣工时间为2007年2月8日,4#、5#泊位竣工时间为2005年7月29日。
  
  环评编制单位:国家海洋局第三海洋研究所
  
  验收监测单位:交通部环境保护中心,厦门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工程施工期间采取了有效地降噪、防尘措施。港池疏浚过程中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施工,减少疏浚悬浮物产生;设专人观察瞭望、驱赶避免敏感水生动物进入疏浚作业区;施工作业避开白鹭的繁殖期,管理好施工人员不上鸡屿岛。种植植被绿化美化港区环境,工程配套建设了1个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并依托国际货柜污水处理设施对港区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三、验收监测结果
  
  1、生态环境影响
  
  ①厦门市非常重视对中华白海豚的保护工作,白海豚数量基本稳定,并出现增加迹象,工程实施没有对中华白海豚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②厦门市白鹭数量,从原来仅在岛上的两千余只,发展到近两万只,而且栖息范围也向全厦门市范围扩展。本工程实施对白鹭的影响不大,本工程施工期间没有鸟类受伤的报道。
  
  ③由于保留了象鼻山,本工程实施对鼓浪屿的景观影响不是很明显。
  
  ④工程运营后,浮游植物、浮游动物、底栖生的各项指标值均在正常范围内。同环评阶段相比,浮游植物的种类和丰富度有一定的减少;浮游动物的组成没有发生明显变化,数量相对减少;底栖生物的种类、多样性指数有一定的增加。
  
  2、水环境影响
  
  ①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工业污水处理设施的各项监测因子指标均符合《厦门市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 (DB35/322—1999)中的一级排放标准,表明本工程配套建设的污水处理配套设施能够满足要求。
  
  ②调查海域水质与环评时期比较,溶解氧指标除2#对比点位外都有明显上升并符合国家一类水质标准(≤3.00 毫克/升);化学需氧量也基本符合国家二类水质标准(≤3.00 毫克/升);活性磷酸盐只在小潮期进行了监测,对比监测结果表明活性磷酸盐指标与环评时期变化不大,基本符合国家二类水质标准(≤0.030 毫克/升);石油类较环评时期有明显下降,满足国家一类水质标准(≤50μg /L)。海洋沉积物质量现状良好,除个别测站的锌、铅、镉、有机碳、硫化物含量超出海洋沉积物质量一、二类标准,但均符合三类标准外,其余各监测指标均符合国家海洋沉积物一类标准。
  
  3、环境空气
  
  本工程为集装箱码头,空气污染物排放量很小,对环境空气造成影响较小。经采取环境保护措施后,本工程营运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
  
  4、环境噪声
  
  ①除西北厂界的夜间监测值超标外,其它各项噪声指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中的IV类标准要求。工程试运行期,敏感点的噪声监测值符合《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中的2类标准。
  
  经调查,西北厂界超标的原因是由于海沧港区6#泊位建设施工噪声以及1#。2#、3#、4#、5#泊位共同作业的车辆集疏运导致。
  
  ②涵头村昼间夜间的噪声监测值符合《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中的2类标准。
  
  5、总量控制调查
  
  本工程实施后排放的污水经处理后,COD、SS、石油类、氨氮和总磷的排放总量能够满足厦门市环境保护局核批的指标要求。

 

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塔山建设项目新建工程(不含高岭岩加工厂)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 新建主副平硐、盘道风井、选煤厂、原煤储煤场、铁路专用线、场外道路、污水处理站、锅炉房等。矿井全井田东西走向长约17.22-20.84km,南北倾斜宽约9.36-12.56km,井田面积约168.88km2。矿井设计原煤生产能力为15Mt/a,配套建设同等规模的选煤厂和19.29km的铁路专用线。矿井采用两个水平开采,设计服务年限为140年,其中一水平服务年限为68.6年。
  
  建设地点:塔山矿位于山西省大同市南郊区。
  
  建设单位:同煤大唐塔山煤矿有限公司。
  
  工程投资:工程实际总投资为40.03亿元,实际环保投资16045.23万元。
  
  工程建设情况:2003年2月开工,2006年7月竣工,2008年9月投入试运行。
  
  环评情况:2003年11月煤炭工业部太原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环审[2004]35号文批复。
  
  环保设施设计:煤炭工业太原设计研究院,北京华龙环境工程公司。
  
  验收调查和监测单位: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大同市环境监测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初步设计要求对井田范围内工业场地、村庄、河流、铁路等预留保护煤柱。新建矿井水和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的矿井水目前全部回用,生活污水处理后夏季全部回用工业场地绿化,冬季达标排放,煤泥水闭路循环;工业场地和风井场地每台锅炉均配备消烟脱硫除尘器,对工业场地内扬尘处均采取布设除尘器、喷雾洒水装置,地面采取洒水抑尘措施;对各产噪设备采取了消声降噪措施。公司已设置了环保机构,对各类污染源进行了定期监测。
  
  三、验收调查结果
  
  塔山矿井在设计上已考虑对工业场地、井田边界、铁路专用线以及工业场地附近的村庄等留设保护煤柱,对目前开采的首采区内的双井沟村、麻皮泊住宅区、盘道村已留设煤柱。建设单位已制定了《塔山煤矿公司开采沉陷监测及水土保持方案》,将采煤沉陷区土地整治与水土保持措施结合治理。已委托中国矿业大学开展首采工作面地表沉陷观测的研究工作。按水土保持要求,对工业场地、风井场地、矸石场、铁路专用线等进行土地整治,对裸露地表绿化,工业场地绿化率达到43.7%;盘道风井场地绿化系数为44%。
  
  塔山矿在工业场地新建处理能力为3000m3/d矿井水处理站,采用混凝沉淀、消毒处理工艺,处理后的矿井水全部回用。工业场地生活污水汇入塔山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各污染物浓度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夏季全部回用于工业场地绿化,冬季达标排放。选煤厂煤泥水闭路循环,不外排。铁路沿线站场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处理。塔山矿井工业场地周围地下水各污染物浓度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的Ⅲ类标准。
  
  锅炉除尘器出口处的烟尘浓度和二氧化硫浓度均未超过《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二类区Ⅱ时段标准限值,锅炉烟尘去除率在88.19%-90.98%之间,脱硫效率在31.14%-61.91%之间。矿井工业场地周界外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值,同时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有关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标准的规定。工业场地周围环境空气质量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96)中的二级标准要求,环境空气质量较好。
  
  塔山矿工业场地和风井场地各噪声源进行降噪处理,同时在风井场地四周设置绿化隔声林带,风井场地厂界四周无声环境敏感点。工业场地昼夜间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中的Ⅲ类标准。工业场地南侧50m处的杨家窑村环境噪声昼夜间可达到《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1类区标准。
  
  塔山矿井建井期间的矸石大部分用于选煤厂地基施工处理,试运行期所产矸石除少部分作为杨家窑村砖厂制砖材料之用外,其余的矸石全部排放至矸石堆场,待园区配套的水泥厂、砖厂等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建成后再进行综合利用。根据本矿矸石浸出毒性的实验结果,本矿矸石堆放不会对当地地下水产生影响,矸石堆放措施是可行的。锅炉灰渣与矸石一起处置,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泥送外矸石场附近专门的生活垃圾填埋场。洗选煤泥和矿井水处理站的污泥经过煤泥压缩机压缩后外销。

 

上瑞国道主干线湖南省邵阳至怀化、怀化至新晃公路(邵阳至怀化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 邵怀高速公路起点接在潭邵高速公路终点周旺铺互通,终点在怀化竹田,通过怀化连接线与怀化市相接。路线途经邵阳市隆回县、洞口县、怀化市洪江市、中方县。路线主线全长155.58km,怀化连接线长12.8km。
  
  建设单位:湖南省邵怀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湖南省邵阳市、怀化市
  
  建设规模:全线按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实行全封闭、全立交控制出入,设计行车速度80-120km/h,路基宽24.5-28m,路线主线全长155.58km,怀化连接线长12.8km。
  
  工程投资:实际工程总投资为83.6亿元,工程实际环保投资为10956.1万元,占总投资的1.31%。
  
  工程建设情况:工程于2003年10月开工,于2007年10月完工。
  
  环评编制单位: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所
  
  验收单位:交通部环境保护中心
  
  监测单位:怀化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工程施工期间采取了有效的降噪、防尘及水土保持措施。工程实施了护坡、综合排水、绿化等一系列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对取弃土场、拌合站和预制厂等施工临时占地进行了平整、绿化和复耕,对道路两侧、互通式立交区域、边坡进行了绿化,沿线设施的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或采取定期清理用于农肥。
  
  三、验收调查与监测结果
  
  1、生态环境影响调查
  
  该公路建设期和营运期对沿线的动植物基本没有影响。工程永久占地1215.77 hm2,临时占地263.2hm2。修建涵洞378道、通道325处,对沿线区域农业生产和农业灌溉系统影响不大。公路的取土场和弃(渣)场及其它临时占地均采取了平整绿化、平整复耕、种植经济作物(香蕉、毛竹)或移交地方利用等措施,减少了水土流失。公路挖方及填方产生的高边坡通过设置浆砌片石拱形护坡、浆砌片石护坡、护脚、护面墙、挡土墙等工程措施,以及边坡植草种树等植物防护措施,取得了显著效果,水土流失防治效果较好。
  
  2、声环境影响调查
  
  ① 实测车流量为10916辆/日,实测车流量(折标量)基本已达到公路可研报告营运近期预测车流量。
  
  ②本项目根据环评报告书的预测结果和项目施工图阶段的变化情况,对部分村庄采取了声屏障措施,本项目共设置声屏障20处,总长度3515m,总投资515.8775万元。
  
  ③ 根据监测结果及类比分析,本项目沿线居民点临路住户窗外噪声,昼夜均符合《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4类标准;学校夜间均无住宿,昼间均不超标。但随着交通量的不断增加,公路的噪声影响将不断加大,建议公路管理单位营运中远期跟踪监测并预留降噪措施资金,根据监测结果采取相应措施。
  
  3、水环境影响调查
  
  邵怀高速公路路源水的排水系统完整,坡面生态防护有效充分,基本没有随处漫流和泥沙流失的现象。汇水的去向主要是自然水系、农渠,对沿线水质没有明显影响。
  
  本项目各公路小区均设置有污水处理设备,经处理后,各公路小区污水水质可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邵怀高速公路管理处正在建设过程中,污水处理设施尚未运行,建议在其运行后对其补充监测,根据监测结果采取相应措施。因此,高速公路的公路小区产生的生活污水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本项目共涉及3处饮用水源保护区,均为桥梁跨越,在施工期和营运期均采取了有效的防范措施,使得项目建设无论在施工期,还是营运期对保护区河流水质的影响都很小。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调查
  
  施工中各施工营地的生活垃圾均统一收集,运往指定地点处理。施工中产生的弃渣均统一运至弃渣场,已恢复绿化或复垦,恢复效果较好。
  
  沿线服务设施均已修建了固定的垃圾中转站,签定了垃圾外运协议,垃圾运至当地垃圾场进行处理。

 

京唐港3000万吨煤炭泊位(32#-34#)工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本工程包括3个泊位(32#-34#),吨级分别为10万t、5万t和3.5万t级,码头年能力为3000万吨。堆场总面积55.1万m2,容量204万t,本工程附建区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装卸装置、供电照明、控制、通信、给排水消防、生产辅助建筑物等设施。
  
  建设单位:国投中煤同煤京唐港口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河北省唐山市京唐港
  
  建设规模:码头年能力为3000万吨,码头岸线长850m,码头前沿水深为-16.0m,码头面顶高程4.2m,堆场总面积55.1万m2,容量204万t。
  
  工程投资:工程实际总投资28.3亿元,实际环保投资1.35亿元,约占总投资的4.78%。
  
  工程建设情况:工程于2006年2月开工建设,2007年11月建成并试运行。
  
  环评编制单位:交通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
  
  验收单位:环境保护部环境发展中心
  
  监测单位:河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工程施工期间采取了有效的降噪、防尘措施。疏浚过程中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施工,减缓了疏浚悬浮物的影响。新建了含煤污水处理站和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达标后回用于洒水降尘及港区绿化。采取了防风网、造雪机、洒水等抑尘措施,翻车机房、转接机房安装了除尘设备。
  
  三、验收调查与监测结果
  
  (1)水环境影响
  
  根据2008年4月对工程附近海域水质和沉积物的监测结果表明:
  
  ①海水水质:
  
  港区范围内各点位监测值均满足《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第三类标准要求,优于工程所在区域港口功能区《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第四类标准的要求。
  
  ②沉积物
  
  沉积物监测结果表明,港区内所有监测因子的监测值均符合相应功能区的要求。
  
  ③海洋生物监测
  
  与环境影响报告书阶段(采用的是1999年7月监测数据)相比,浮游植物、浮游动物和底栖生物的生物量减少,浮游植物、浮游动物优势种略有变化,底栖动物优势种未发生变化。
  
  调查报告分析产生上述变化的原因认为,10年间京唐港及周边区域的建设发展及监测季节的不同,均是海洋生物监测结果发生变化的主要原因。
  
  ④生活污水经处理厂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二级标准以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城市绿化标准》,回用于港区绿化及除尘;含煤污水经含煤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二级标准以及《煤炭作业除尘用水水质标准》,回用于堆场喷淋除尘;含油污水均为外委单位接收、处理。
  
  (2)环境空气
  
  在堆场环保设施正常使用时,堆场边界下风侧环境空气中的粉尘浓度优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的要求。
  
  除尘器正常运行的情况下,污染物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
  
  海港开发区居民区的TSP监测结果均优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
  
  (3)环境噪声
  
  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海港开发区居民区的噪声监测结果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的2类标准。

 

国道318线日喀则至拉孜段公路改建工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国道318线日喀则至拉孜段公路改建工程全长149.80km,起自国道318线日喀则市过境段西端K4905+700处,终于拉孜县城外K5055+500处。公路按二级标准建设,路基宽度12.0m或8.5m,路基土石方数量388.90万m3,设大小桥梁82座,永久性占用土地226.41hm2。实际交通量1080辆中型车/日。
  
  建设单位:西藏自治区交通厅重点公路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建设地点:日喀则地区的日喀则市、萨迦县和拉孜县
  
  工程投资:实际总投资8.18亿元,实际环保投资1750.7万元,占总投资的2.14%。
  
  项目工期:2004年12月开工,2006年12月底交工试运营
  
  环评单位:交通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无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无
  
  验收调查单位:重庆交通科研设计院
  
  验收调查环境监测单位:西藏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在施工期间采取了废水处理、除尘、降噪和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置等措施减少施工对环境的影响。工程临时占地的恢复、以及路基工程防护措施及公路两侧的植树,达到了防治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的目的;沿线养护工区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当地老百性清运用于肥田。沿线养护工区的燃料为液化汽、柴油和电等,没有安装燃煤锅炉;有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三、验收调查与监测结果
  
  1、生态环境影响调查
  
  项目区植被类型以高山草原为主,发育较差。公路基本沿老中尼公路整治改建。由于既有公路等级差,相比旧有公路,公路的整治改建实际减少了对周围草地的破坏和沿线河流生态系统的影响。在经过湿地路段,占用原有公路或占地为山坡的里程占湿地路段总长度的97.5%,湿地路段还设置了29道(座)桥涵,整治改建公路对湿地新增影响不大。
  
  公路的整治改建对沿线鸟类影响轻微;由于公路没有设置隔离设施、四足动物可能出现处公路和周围环境高差小,还设置了72处桥涵平均375m就有一道(座),以及四足动物在开工前已经适应了在既有公路两侧穿行,公路的改建对四足动物的新增影响不大,整治改建公路不会阻隔四足动物在两侧的通行。
  
  项目共设置了21处取土场、20处弃渣场和13处施工营地。其中20处取土场、17处弃渣场和12处施工营地进行了场地清理、场地平整、覆盖表土或植被自然恢复等措施,处置效果较好,水土流失得到了有效治理。尚有5处临时用地须进一步采取场地清理或植被自然恢复等措施,目前业主正在采取相应措施。
  
  公路采取了工程防护排水措施,同时部分路段栽植了树木80000余棵,公路建设后水土保持情况良好。
  
  2、声环境影响调查
  
  沿线有声敏感点17处,其中学校4处,居民区13处。监测和评估表明公路17处敏感点均能满足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对应的4a类或2类标准要求。
  
  3、水环境影响调查
  
  沿线没有设置收费站、服务区、停车区、隧道管理所和养护中心,仅在k4960+200设置了一处养护工区,该养护工区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当地老百性清运用于肥田,不外排。

 

福建三明500kV输变电工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本工程包括三明500kV变电站新建工、水口500kV变电站扩建间隔工程、500kV水口~三明线路工程。三明500kV变电站位于三明市梅列区洋溪乡半路洋村东侧,本期规模1×750MVA主变;水口变电站站址位于福建省闽清县境内,本次扩建1回出线间隔,不增加人员和占地面积。500kV水三线工程从水口电站送出至新建的500kV三明变电站,线路全长124km,单回路。经过三明市梅列区、沙县、尤溪县,南平市延平区,宁德市古田县、福州市闽清县。
  
  建设单位: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超高压输变电建设管理分公司
  
  建设地点:三明市梅列区、沙县、尤溪县,南平市延平区,宁德市古田县、福州市闽清县。
  
  工程投资:本工程总投资46576万元,其中:三明500kV变电站新建工程动态总投资24407万元;水口500kV变电站扩建间隔工程动态总投资1433万元;500kV水口~三明线路工程动态总投资20736万元。
  
  工程建设情况: 2006年8月开工建设,2007年12月竣工并投入运行。
  
  环评编制单位:国电环境保护研究院
  
  验收调查单位:北京百灵天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监测单位:福建省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
  
  二、验收调查结果
  
  建设单位在工程中采取了较为有效的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保护了生态环境和防止水土流失。
  
  变电站围墙处以及出线处衰减断面,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无线电干扰均满足验收标准。距离变电站最近的一处敏感点(29m处),电磁环境监测结果也满足相应的标准值。变电站对周边环境电磁环境影响较小,均可以满足国家标准要求。输电线路沿线各敏感点监测结果,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无线电干扰均满足验收标准。衰减断面监测结果,均满足相应的验收标准,可以推测沿线没有监测的环境敏感点的电磁环境也小于验收标准。输电线路对沿线的电磁环境影响较小,均可以满足国家标准要求。
  
  三明变电站生活污水经过处理后不外排,对水环境影响较小。输电线路对水环境没有不利影响。
  
  根据调查和现状监测,本工程变电站和输电线路声环境影响,均满足各自验收标准,可以满足验收要求。
  
  输电线路塔基施工弃土弃渣均已得到妥善处理,没有造成水土流失和生态破坏。牵张场地、临时施工道路很少有固体废弃物,在施工结束后,立即进行了清理。施工期生活垃圾,进入城市环卫处理系统,没有影响施工现场。
  
  变电站施工通过土石方平衡,没有弃土弃渣。变电站日常工作人员较少,每天仅有少量的生活垃圾。变电站内设有垃圾箱,并有保洁人员定期清理,运送到城市生活垃圾处置场地,统一处理。

 

宁波港北仑港区四期集装箱码头工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共建有3#~7#五个集装箱泊位(可停靠50000~100000DWT船舶,新建引桥6座)以及相应配套的堆场、综合楼、生活楼、候工室、道路、桥梁、供电照明等辅助工程,同时建有生活污水处理站1处、油污水处理站1处等环保设施。
  
  根据宁波港集团统一安排(甬港安卫[2008]121号文),原工程设计中的危险品堆场已调整至北仑四期集装箱堆场扩建工程中的0#堆场区,对应的工程内容已另行立项并正在按相关要求办理各项审批手续,本次验收调查范围不包括原设计的危险品箱堆场。
  
  工程设计年吞吐量为200万TEU/年。根据运营单位统计,北仑港区四期集装箱码头2007年全年吞吐量264万TEU /年。
  
  建设单位:宁波港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穿山半岛北侧宁波港北仑港区,牛轭江以东、竹湾嘴以西、总台山以北,北与舟山岛隔海相望。
  
  工程投资:实际总投资40.4亿元 ,环境保护投资4690万元,占总投资的1.2%。
  
  工程建设情况:工程于2002年8月开工建设,主体工程部分2006年11月投入试运营。
  
  环评编制单位:交通部水运科学研究所
  
  验收调查: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监测单位:宁波市环境监测中心
  
  施工期环境监理单位:交通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
  
  二、验收调查结果
  
  1、海域调查结果
  
  施工期采取了一系列的海洋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对策与措施;结合调查区域内其它建设项目的环评、海洋环评等,开展了施工期环境监测工作;监测和调查表明,影响随着施工的结束业已结束,本工程建设前后调查海域水生生态环境没有明显变化;而且,持续实施的增殖放流计划对渔业资源起到了有效的补充作用。
  
  2、陆域生态调查
  
  开山土石方全部用于工程建设,填方不足部分采用外购的方式获取,没有废方。工程使用的采石场均在征地范围内,开采石料后随着工程建设场地平整变为港区用地。港区围墙内绿化面积98127 m2(其中植树植草等93765 m2、绿化摆租4362 m2),港区围墙内的绿化覆盖率达99%。围墙外西排洪渠、疏港公路两侧的防护林带以及预留用地的绿化面积约为20万m2,工程绿化面积总计约30万m2
  
  绿化与工程防护措施的实施,最大限度的减少了工程建设对陆域生态的影响。
  
  3、水环境影响调查
  
  生活污水处理装置中pH值、SS、CODCr、动植物油等因子均可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二级标准限值。含油污水经油水分离后废水排入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再处理,不会对外环境产生影响。处理达标后的废水回用于港区绿化用水,仅当水量较为丰沛时,溢流至雨水管网排放,排放口为港区南侧西排洪渠,经西排洪渠入牛轭江后入海。
  
  4、环境空气影响调查
  
  根据监测,目前工程所在地区的环境空气质量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其修改单标准中的二级标准的要求,对比环评阶段没有显著变化。
  
  5、声环境影响调查
  
  工程采取了设置声屏障等降噪措施,工程厂界和敏感点(华峙村、港口村)处声环境监测结果可满足相应标准。
  
  6、固体废物影响调查
  
  港区危险废物收集后将其交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宁波港集团港强实业有限公司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定期清运。固体废物得有效处置,避免了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7、环境风险事故防范和应急措施调查
  
  工程风险防范措施调查主要集中于港区,运营单位已制定了有关环境风险防范应急预案,包括船舶交通事故等的防范措施。

 

保北~霸州~吴庄II回500kV输电线路工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新建500kV保北变~霸州变~吴庄变II回高压架空送电线路。
  
  建设单位:华北电网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河北省的保定市、廊坊市及天津市西青区。
  
  建设规模:线路电压等级为500kV,线路全长168.311km,其中单回路架设段150.015km,同塔双回路架设段18.296km。
  
  工程投资:本工程总投资为3172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费用为790万元,占工程总投资2.49%。
  
  工程建设情况:500kV保霸吴线路工程于2006年10月20日开工建设,2007年7月25日工程投入试运行,验收监测期间运行负荷符合验收条件。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北京国电华北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广东省送变电建设公司等
  
  工程监理单位:北京华联电力工程监理公司、天津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验收调查单位: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东电力设计院
  
  验收监测单位:河北省辐射环境管理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工程线路路径已避开主要居民密集区,线路在临近居民区时主要采取抬高架线高度的措施满足国家环保标准要求。
  
  建设单位在工程施工期和营运期均制定了完善的规章、管理制度。架线牵张场等临时用地已恢复原状;线路塔基等均采取了工程与植物相结合的水土流失防护措施,达到了保持水土、美化环境的目的。永久占地已按要求进行了经济补偿,线路走廊下按要求应搬迁的民房已基本搬迁并进行了经济赔偿。
  
  三、验收调查结果
  
  1、通过现场调查:输电线路施工建设及运行很好地落实了生态恢复和水土保持措施,未发现施工弃土弃渣随意弃置,施工场地和临时占地破坏生态平衡以及线路塔基占地区防护不当引起水土流失问题的现象。
  
  工程共永久征占土地5.64hm2,临时占地4.56hm2。少量的农田占用给农业生产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但均按有关规定给予了补偿,未对农业生产造成明显的不利影响。施工结束后,除少数施工道路被当地居民沿用外,其余临时占地均已恢复其原有土地类型,基本无施工痕迹。
  
  2、电磁环境:根据验收监测结果,线路沿线各敏感点工频电场强度范围在0.032~1.25kV/m之间,所有敏感点工频电场强度值均能满足HJ/T24-1998中4kV/m的标准要求。
  
  线路沿线各敏感点工频磁感应强度均能满足HJ/T24-1998中0.1mT的标准要求。
  
  各敏感点0.5MHz频率下的无线电干扰值范围为40.3dB(μV/m)~54.1dB(μV/m),均能满足GBl5707—1995中55dB(μV/m)的标准要求。
  
  3、噪声:线路沿线各敏感点昼间噪声监测值在43.6~54.1 dB(A)之间,夜间噪声监测值在35.2~41.8 dB(A)之间,各敏感点噪声昼夜均能满足GB3096-9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中的2类标准要求,全线敏感点声环境质量全部达标。

 

长治500kV变电站等5项输变电工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长治500kV变电站
  
  建设内容:主变压器1×750MVA,500kV出线6回,220kV出线2回,2×60MVar低压电抗器。
  
  (2)长治变~晋城变500kVⅡ回输电线路工程
  
  建设内容:单、双回路架设,线路全长32.81 2km(双)+48.154km(单),全线双回路铁塔74基,单回路铁塔111基。
  
  (3)榆社开闭站~长治变Ⅱ回500KV输电线路工程
  
  建设内容:单、双回路架设,线路全长81.497km,其中双回路约12km,全线塔基201基,直线塔、直线转角塔174 基,耐张、转角、终端塔27 基。
  
  (4)临汾变~运城变第二回500kV输电线路工程
  
  建设内容:单回路架设,线路全长122.999km,全线塔基295基,直线塔258基,耐张、转角、终端塔37基。
  
  (5)长治变~晋城变500kVⅡ回输电线路
  
  建设内容:单回路架设,线路全长121.358km,全线塔基292基,直线塔、直线转角塔256 基,耐张、转角、终端塔36 基。
  
  建设单位:山西省电网工程建设指挥部。
  
  工程投资:本次调查工程长治500kV变电站工程总投资2393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8.44万元。长治变~晋城变500kV输电线路工程环保投资562.96万元。榆社开闭站~长治变Ⅱ回500KV输电线路工程环保投资344.83万元。临汾变~运城变第二回500kV输电线路工程1020.96万元。晋中变~霍州变第二回500kV输电线路工程环保投资930.4万元。
  
  工程建设情况:长治500kV变电站工程于2006年12月20日开工,2007年11月3日竣工;长治变~晋城变500kVⅡ回输电线路工程于2006年12月5日开工,2007年11月2日竣工;榆社开闭站~长治变Ⅱ回500kV输电线路工程于2006年12月5日开工,2007年11月1日竣工;临汾变~运城变第二回500kV输电线路工程于2006年5月25日开工,2006年12月27日竣工;晋中变~霍州变第二回500kV输电线路工程于2006年11月26日开工,2007年7月18日竣工。
  
  环评情况:北京国电华北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国环评证甲字第1018号)编制,环审[2006]491号。
  
  环保设施设计和施工单位:山西省电力勘测设计院。
  
  验收调查和监测单位:国电环境保护研究院、山西省辐射环境监督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长治500kV变电站工程在施工中按照国家和当地夜间施工作业时间的规定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防治噪声扰民。本期工程施工时间在8:00~12:00;14:00~18:00之间进行,夜间施工很少。对变电站施工中的临时堆土均采用帆布进行覆盖,减少扬尘。施工完成后对施工场地及清理和平整,根据场地功能进行绿化、铺设道路等,保证地面无土面裸露。对变电站主要设备选型和采购上对噪声指标进行严格限制,使其符合国家规定的噪声标准。在主变压器订货时向设备制造厂家提出降噪要求,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
  
  输电线路经过地区主要为农田,部分为山地和丘陵。在农田区域施工时,施工人员对生土、熟土按序回填,经夯实平整后基本上不存在弃土问题。少量余土堆存在塔基四周,作为防渗土。从现场踏勘看,塔基下方基本无弃土,植被恢复效果良好,有部分塔基底部已经被当地居民种植了经济作物,部分塔基没有耕种,但是都进行过平整压实,没有引起弃土堆积。在经过山地和丘陵地区时,为减少土方开挖量,线路优先采用了直柱式或斜柱式原状基础,同时配合长短腿及高低柱基础设计。在采用了铁塔长短腿和高低基础后,基本解决了塔位地形高差要求的降基面,同时减少了塔位防护的工程量,但对个别塔位仍需采取护坡、保坎、排水沟等防护措施。从现场调查看,丘陵地区的塔基基础基本没有弃土堆积,局部地区设施了护坡和挡土墙,水土流失量较小。
  
  晋中变~霍州变第二回500kV输电线路工程设计避让了韩信岭自然保护区,距离保护区边界1km以上,线路经过区域不是原麝、褐马鸡等保护动物的主要活动场所,其种群数量少,出现几率小。其它线路区域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敏感区域。榆社开闭站~长治变500KVⅡ回输电线路工程线路无法避开古脊椎动物化石文物保护区,穿过线路长度约有5km,线路架设时已经取得了文物部门的同意。晋中变~霍州变第二回500kV输电线路工程在初设阶段经过候马晋国古都遗址的下平望古城、台神古城、东高墓地、西南张祭祀遗址及诰命碑等多处文物保护单位。施工图设计时,按照侯马市建设局的意见,线路改走新绛县境内,避开了候马晋国古都遗址。
  
  建设单位在工程中采取了相应的水土保持、生态恢复等措施以及管理措施。通过现场调查、资料查阅和公众意见调查分析可知,本工程没有引发明显的水土流失和生态破坏,采取的上述措施有效。变电站在施工和运行中较为严格的实施了环保措施,确保工程中产生的噪声、电磁、废水、废油、固体废物不影响工程附近环境,环保措施落实基本到位。
  
  三、验收调查结果
  
  1、电磁环境:对变电站围墙四周及附近的环境敏感点进行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和无线电干扰现场监测,监测结果均符合环评批复执行标准,即工频电场低于4.0kV/m,工频磁场低于0.1mT,无线电干扰低于55dB。500kV输电线路各敏感处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无线电干扰均满足相应标准要求。
  
  2、噪声环境:变电站围墙四周的噪声现场监测,监测结果昼夜均符合环评批复执行标准的要求。线路各敏感点的声环境昼间除兴地村测点有所超标外,其他均能满足《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1993)1类标准要求,夜间均能满足1类标准要求。昼间超标的主要原因是兴地村敏感点超标的主要原因是100m处有高速公路,受交通噪声影响较大。
  
  3、污水:正常运行时,变电站内的废水为值班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过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4、水土保持:变电站站区绿化良好,站址周围都已经按照环评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要求,设置了护坡、挡土墙等。输电线路经过地区主要为农田,部分为山地和丘陵。在农田区域施工时,建设单位要求施工人员生土、熟土按序回填,利于植被恢复,经夯实平整后基本上不存在弃土问题。少量余土堆存在塔基四周,作为防渗土。从现场踏勘看,塔基下方基本无弃土,植被恢复效果良好,有部分塔基底部已经被当地居民种植了经济作物,部分塔基没有耕种,但是都进行过平整压实,没有引起弃土堆积。
  
  5、生态环境:建设单位在工程中采取了相应的水土保持、生态恢复等措施以及管理措施。通过现场调查、资料查阅和公众意见调查分析可知,本工程没有引发明显的水土流失和生态破坏,采取的上述措施有效。

 

四川广安和九龙500kV输变电工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四川广安500kV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包括:① 广安电厂(三期)~广安变电站500kV线路工程(线路全长约3.5km);② 广安电厂~南充线路π接广安变电站500kV线路工程(线路全长约6.5km);③ 南充~万县线路π接广安变电站500kV线路工程(线路全长约3.5km);④ 广安500kV变电站新建工程。工程涉及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
  
  四川九龙500kV输变电工程包括:扩建石棉500kV变电站两个间隔,新建九龙500kV变电站和九龙变电站~石棉变电站双回500kV送电线路,全长171km。经过四川省甘孜州九龙县、凉山州冕宁县和雅安市石棉县。
  
  工程分别于2006年9月陆续开工建设,2007年12月前相继投入试运行;工程决算总投资15.10亿元,其中环保投资2700万元,占总投资的1.79%。
  
  建设单位:四川电力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四川省的广安市、甘孜州、凉山州和雅安市。
  
  工程投资:工程总投资15.10亿元,实际环保投资2700万元,占总投资的1.79%。
  
  工程建设情况:工程分别于2006年9月陆续开工建设,2007年12月相继投入试运行。
  
  环评编制单位:西南电力设计院。
  
  验收调查: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监测单位:四川省辐射环境管理监测中心站。
  
  二、验收调查结果
  
  1、九龙输变电工程有两条4.2公里的单回线路按照规划的部门划定的走廊内穿越四川省栗子坪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并按照要求对线型及塔基进行设计。两工程在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了原有土地使用类型,无施工痕迹。
  
  2、各变电站均进行了绿化,目前大部分绿化植物生长良好,取得了较好的防护及景观效果。各变电站均设有变压器事故集油池,并制定了严格的检修操作规程。工程自试运营以来,没有发生过重大的环境风险事故。
  
  3、线路附近各敏感点监测的工频电场强度为0.391kV/m~3.838kV/m,工频磁感应强度为2.34×10-4mT~1.046×10-3mT,0.5MHz频率下测得的无线电干扰电平为32.33dB(μV/m)~52.4dB(μV/m),各项监测值均低于相应标准限值。
  
  变电站厂界及敏感点测得的工频电场强度为1.7×10-2 kV/m~3.186kV/m,工频磁感应强度为3.1×10-5mT~1.578×10-3mT,0.5MHz频率下测得的无线电干扰电平29.44dB(μV/m)~36.72dB(μV/m),各项监测值均低于相应标准要求。
  
  4、工程沿线敏感点环境噪声昼间监测值为41.8dB(A)~47.9dB(A),噪声夜间监测值为39.5dB(A)~44.9dB(A),各敏感点昼夜声环境质量均满足《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1993)2类标准要求。
  
  变电站厂界及周围敏感点噪声昼间监测值为41.5dB(A)~53.5dB(A),噪声夜间监测值为39.4dB(A)~47.2dB(A),各监测值均低于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四川泸州等七项500kV输变电工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项目包括南充~德阳(谭家湾)500千伏输变电工程、德阳(谭家湾)~龙王500千伏输变电工程、崇州500千伏输变电扩建工程、石棉、雅安、崇州500千伏输变电工程、四川泸州500千伏输变电工程、四川乐山500千伏输变电工程和四川宜宾500千伏输变电工程。共计新建、扩建11个变电站及9条输电线路。
  
  建设单位:四川电力建设管理公司。
  
  建设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南充市、遂宁市、绵阳市、雅安市、泸州市、自贡市、乐山市、宜宾市和德阳市。
  
  工程投资:工程总投资39.34亿元,实际环保投资9850万元,占总投资的2.50%。
  
  工程建设情况:工程分别于2006年4月陆续开工建设,2007年12月相继投入试运行。
  
  环评编制单位:西南电力设计院。
  
  验收调查: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监测单位:四川省辐射环境管理监测中心站。
  
  二、验收调查结果
  
  1、工程全线未穿越自然保护区,所在区域没有受国家保护的野生动植物,工程建成运行不会影响野生动植物栖息环境和生存资源。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了施工作业带范围;采取高塔跨越和高低腿,减少林木砍伐,降低植被破坏程度;在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了原有土地使用类型,无施工痕迹。
  
  2、各变电站均进行了绿化,大部分绿化植物生长良好,取得了较好的防护及景观效果。各变电站均设有变压器事故集油池和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并制定了严格的检修操作规程。工程自试运营以来,没有发生过重大的环境风险事故。
  
  3、线路附近各敏感点监测的工频电场强度为0.282kV/m~3.936kV/m,工频磁感应强度为1.53×10-4mT~5.080×10-3mT,0.5MHz频率下测得的无线电干扰电平为29.36dB(μV/m)~54.5dB(μV/m),各项监测值均符合相应标准限值。
  
  变电站厂界及敏感点测得的工频电场强度为2×10-3kV/m~3.884kV/m,工频磁感应强度为1.8×10-5mT~3.080×10-3mT,0.5MHz频率下测得的无线电干扰电平28.47dB(μV/m)~54.64dB(μV/m),各项监测值均符合相应标准要求。
  
  4、工程沿线敏感点环境噪声昼间监测值为41.3dB(A)~47.8dB(A),噪声夜间监测值为39.0dB(A)~45.1dB(A),各敏感点昼夜声环境质量均满足《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1993)2类标准要求。
  
  变电站厂界及周围敏感点噪声昼间监测值为41.1dB(A)~56.7dB(A),噪声夜间监测值为38.7dB(A)~49.8dB(A),各监测值均符合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西气东输豫南天然气支线工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豫南天然气支线工程干线长度为187.8km,设计压力为6.4MPa,管径Ф610mm。设计年输气能力为16×108m3/a。支线长度为8.1km,管径Ф273mm。工程全线建设薛店首站1座,新郑、长葛、许昌、临颖、漯河、西平、遂平、驻马店分输站8座,阴极保护站4座(与分输站合并),线路截断阀室5座。
  
  建设单位:河南省豫南燃气管道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河南省的新郑市、长葛市、许昌县、临颖县、堰城县、西平县、遂平县、驻马店市等9个县市。
  
  工程投资:工程总投资为7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04.66万元,占总投资的2.23%。
  
  工程建设情况:于2002年10月正式开工建设,2004年8月6日竣工投产供气。
  
  环评编制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验收调查单位: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二、验收调查结果
  
  1、豫南天然气支线工程沿线区域为淮北平原区,经过地区主要有潮褐土、黄潮土、砂姜黑土等3类土壤,农田种植以小麦和玉米轮作一年两熟为主。工程建设时尽量缩小占地面积,划定施工活动范围,对施工期临时占地及时进行生态修复;采取分层开挖、分层回填作业方式,减少对农业生态的影响;及时清理各站场施工垃圾,根据各站场条件,因地制宜对空地进行平整绿化。总体来说,工程沿线生态恢复较好,对当地生态影响不大。
  
  2、除薛店首站外,工程其它各工艺站场均使用小型天然气锅炉采暖。通过对长葛分输站和漯河分输站的周界废气无组织排放的验收监测可知,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中的污染物浓度较低。沿线各工艺站场周围地势平坦、开阔,周围近距离无环境敏感点。因此,站场废气的无组织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3、工程在穿越敏感水体或大型河流时,采用定向钻方式;穿越非敏感水体或小型河流时,采用围堰导流、大开挖方式并建设水工防护设施,管道施工过程中对水环境影响很小,运行阶段对水环境无影响。
  
  沿线各工艺站场清管作业冲洗水等生产废水流入站内废水池(经防渗处理)存放,依靠自然蒸发、风干。生活污水除驻马店分输站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其他各站经化粪池处理后,回用于站场内绿化或菜地有机肥。
  
  4、通过对长葛分输站和漯河分输站监测可知,厂界昼夜噪声均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中的Ⅱ类标准。
  
  5、工艺站场清管作业和分离器产生的废渣贮存于污水池内,定期清运。驻马店分输站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其他站场生活垃圾由垃圾筒集中收集,定期送附近村庄垃圾处理场。
  
  6、环境风险事故应急措施调查
  
  工程在设计中尽量避开了不良工程地段,穿越铁路、公路、河流时均采用了相应的防护措施,已将自然因素造成的管线破裂事故发生概率减小到了最低。并开展了各制管、防腐、监造、施工、检测、监理单位的HSE管理,从输气管道每个环节入手,杜绝事故隐患。通过加强宣传、制定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积极排查和整改事故隐患,控制和预防事故或突发事件。

 

伊敏华能东电煤电公司煤电二期扩建工程(露天矿及2×600兆瓦机组坑口电站)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新增原煤产量600万吨/年。建设2台600兆瓦亚临界凝汽式机组,配套建设4台双室五电厂静电除尘器,新建冷却塔两座,新建含煤废水处理系统一套,其他配套设施充分利用一期已建的公用工程及辅助生产、生活设施。
  
  建设单位:华能伊敏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内蒙古呼伦贝尔市
  
  总投资及环境保护投资:总投资52.52亿元,其中环保投资1.55亿元,占工程总投资的2.95%。
  
  开工时间:2006年7月
  
  建成时间:2007年9月
  
  试运行时间:2007年9月
  
  环评单位: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科学研究院
  
  设计单位:中煤国际工程集团沈阳设计研究院,东北电力设计院
  
  施工单位:东北煤田地质物测大队、东北火电三公司、东北电力第三工程公司、黑龙江火电三公司、东北火电三公司
  
  验收调查: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验收监测: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呼伦贝尔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工程配套新建双室五电场静电除尘器4台、240米烟囱1座、除灰渣系统及含煤污水处理系统等环保设施。工业污水处理系统、煤场喷淋抑尘系统、生活污水处理系统等环保设施工程一期已建成,现共用。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经处理后通过原有管网最终排入公司氧化塘。工程对噪声源采取了隔声降噪措施,新建年加工5000万块空心砖砖厂,每年可综合利用灰渣6.675万吨。
  
  三、验收监测/调查结果
  
  (一)、露天煤矿部分
  
  1、生态环境影响调查
  
  生态恢复效果已初见成效,从而最大限度的减少了裸露地表面积,使工程的生态影响降低到最小;二期工程对当地生态环境的影响均发生在露天矿区征地范围之内。二期扩建(煤矿部分)工程对区域内土地利用、植被、土壤环境及整体生态系统的影响并不显著。
  
  2、环境空气影响调查
  
  工程露天矿所有地面建筑采暖均来自电厂余热,因此其主要大气污染源来自露天矿各生产环节的粉尘污染,没有燃煤污染源。根据监测结果,监测期间露天矿开采影响区域内无组织排放颗粒物达标。
  
  3、水环境影响调查
  
  矿区疏干水进入电厂,全部回用,不外排;现有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地下管网排入矿区一期建成的污水处理厂,再进入一期建成污水土地处理系统,然后回用于草地灌溉,污水库出水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要求。
  
  4、声环境影响调查
  
  伊敏煤电公司露天矿周围没有居民学校、集中居住区等声敏感点。露天矿昼间厂界噪声全部达标,夜间东厂界噪声轻微超标,超标量为1.8dB ~2.8dB。
  
  5、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调查
  
  二期扩建工程露天矿新增固体废物主要为剥离物和生活垃圾。
  
  露天矿区现剥离物产生量为875.47×104立方米/年,剥离物属I类一般固体废物,全部排至排土场。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306~378公斤/天,经收集后排入公司生活垃圾填埋厂进行卫生填埋。
  
  (二)、坑口电站部分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和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于2008年9月4日至28日对该工程进行了现场监测:
  
  1、废气:锅炉排放废气中烟尘最大排放浓度为55.7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最大排放浓度为 503.4毫克/立方米,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412.1毫克/立方米,均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第3时段标准限值要求。
  
  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最大值0.07 毫克/立方米,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改扩)周界外浓度最高点浓度1.0 毫克/立方米的要求。
  
  2、废水:本期扩建项目含煤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处理后排入公司氧化塘回用。除生活污水总磷超标外,其余项目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的要求。
  
  3、厂界噪声:厂界噪声监测值除南厂界和北厂界噪声受三期施工影响有夜间监测值超标现象,夜间监测值最大值分别为58.6 dB(A)、60.8 dB(A)、58.2dB(A),最大值超标5.8 dB(A),其余方向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Ⅲ类标准限值要求。
  
  厂界北侧敏感点噪声能够达到《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本项目采用灰、渣分除,所产生大约65×104t灰、渣,企业已建成5000×104块粉煤灰标准砖厂,每年可利用粉煤灰6.675×104t,综合利用率为10.27%,剩余部分全部通过输灰走廊回填矿坑处置。
  
  5、污染物排放总量:按实际监测计算,该工程废气中烟尘排放总量为二氧化硫排放总量13079.14吨/年,符合相关内蒙古环境保护局总量文件:二氧化硫排放总量14000吨/年要求。

 

通辽发电厂三期扩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通辽发电厂三期扩建工程新建1×600MW燃煤空冷发电机组和1台2080t/h煤粉锅炉,配套建设2台双室四电场静电除尘器和1套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装置,新建1座210米烟囱;新建除灰渣系统、脱硫系统、贮煤筒仓及输煤系统及相应的生产辅助附属设施等。工业废水及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储煤场均与老厂共用。
  
  建设单位:通辽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内蒙古通辽市西北的双泡子镇
  
  工程投资:工程实际总投资2889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112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8.7%。
  
  工程建设情况:该工程2005年4月10日开工建设,于2008年7月12日完成试运行,脱硫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
  
  环评编制单位:东北电力设计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国家电力公司东北电力设计院、沈阳远达环保公司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中建三局、东电四公司、沈阳远达环保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工程建设安装1台600MW燃煤空冷发电和1台2080t/h煤粉锅炉、2台双室四电场静电除尘器和1套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装置,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工业废水、生活废水等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贮灰场采用覆土碾压及洒水喷淋控制扬尘,固体废物综合利用25万吨(灰、渣利用25万吨,脱硫石膏现未综合利用,暂时贮存在灰场,该企业已与通辽市通发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石膏综合利用协议),处理本工程产生的全部石膏。综合利用率约为66%,其余由汽车运贮灰场存贮。
  
  三、验收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脱硫系统总排口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NOx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48.8毫克/立方米、81毫克/立方米、437毫克/立方米,烟气黑度小于林格曼1级,均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第3时段标准要求。
  
  工业废水、生活废水等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监测共6个点位,昼间监测结果最大值50.4dB(A),夜间监测结果最大值43.9 dB(A),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中的II类标准要求。
  
  根据本次验收监测结果计算, 本期扩建工程废气烟尘排放量为617.598t/a;二氧化硫排放量为1014.552t/a,均符合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局核定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秦皇岛首秦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全封闭多功能互联网络式现代化原料库1座、170m2环冷烧结机2台、1200m3和1780m3高炉各1座、100t顶底复吹转炉3座及其配套精炼及连铸设施、4300mm双机架宽厚板轧机1套、500m3活性石灰套筒窑1座、燃煤气热电站1座、全厂性综合污水处理站1座,同时配套建设全厂煤气贮存系统、氧气系统、供电、供排水等公辅设施。工程设计生产规模为:年产铁水250万吨、钢坯260万吨、成品板材180万吨。
  
  配套建设烧结、炼铁、炼钢原料系统除尘器,烧结机头和机尾除尘器;建设综合污水处理系统,污水处理后全部综合利用不外排。
  
  建设单位:秦皇岛首秦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河北省秦皇岛市抚宁县
  
  工程投资:实际投资74.88亿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为8.28亿元,约占工程总投资的11%。
  
  工程建设情况:2007年3月完成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2007年12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以环审[2007]550号对《秦皇岛首秦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批复,
  
  环评编制单位:北京京诚嘉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发展中心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首钢设计研究院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宝冶、十三冶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河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项目对各废气污染源采用静电除尘、湿法除尘及布袋除尘系统处理。产生的废水主要是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工程建设1座综合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本期工程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含铁尘泥和高炉水渣等,产生量149.12万吨,该公司对于各生产单元产生的固体废物基本实现了资源化和无害化。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气
  
  翻车机除尘器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7.4毫克/立方米,最大排放速率为5.77千克/小时;汽车卸料间除尘器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8.0毫克/立方米,最大排放速率为5.85千克/小时;1号配料室除尘器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9.2毫克/立方米,最大排放速率为3.20千克/小时;2号配料室除尘器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8.8毫克/立方米,最大排放速率为2.93千克/小时;1号炼铁炉联合料仓除尘器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31.6毫克/立方米,最大排放速率为22.6千克/小时;2号炼铁炉联合料仓除尘器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38.4毫克/立方米,最大排放速率为28.8千克/小时;套筒窑原料除尘器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24.5毫克/立方米,最大排放速率为0.76千克/小时;炼钢合金库除尘器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29.4毫克/立方米,最大排放速率为3.41千克/小时;煤粉制备除尘器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48.5毫克/立方米,最大排放速率为5.51千克/小时。上述监测结果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
  
  颗粒物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最高排放浓度为0.300毫克/立方米,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限值要求。
  
  1号烧结机头除尘器烟尘最大排放浓度为37.0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最大排放浓度为237毫克/立方米;2号烧结机头除尘器烟尘最大排放浓度为35.0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最大排放浓度为235毫克/立方米,均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标准要求。
  
  1号烧结机尾除尘器烟尘最大排放浓度为28.0毫克/立方米,2号烧结机尾除尘器烟尘最大排放浓度为30.2毫克/立方米,均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标准要求。
  
  套筒窑窑顶除尘器烟尘最大排放浓度为2.79毫克/立方米,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标准要求。
  
  炼钢二次烟气1号除尘器烟尘最大排放浓度为31.7毫克/立方米,氟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0.053毫克/立方米,一氧化碳最大排放浓度为14.0毫克/立方米,一氧化碳最大排放速率为14.3千克/小时;2号除尘器烟尘最大排放浓度为25.7毫克/立方米,氟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0.055毫克/立方米,一氧化碳最大排放浓度为13.8毫克/立方米,一氧化碳最大排放速率为10.0千克/小时;3号除尘器烟尘最大排放浓度为30.8毫克/立方米,氟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0.062毫克/立方米,一氧化碳最大排放浓度为13.7毫克/立方米,一氧化碳最大排放速率为9.75千克/小时;4号除尘器烟尘最大排放浓度为35.1毫克/立方米,氟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0.050毫克/立方米,一氧化碳最大排放浓度为1.83毫克/立方米,一氧化碳最大排放速率为1.18千克/小时。烟尘排放浓度均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标准要求,一氧化碳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满足河北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一氧化碳排放标准》(DB13/478-2002)二级标准要求。
  
  1号高炉炉前大系统除尘器烟尘最大排放浓度为 33.5毫克/立方米,一氧化碳最大排放浓度为7.88毫克/立方米,一氧化碳最大排放速率为4.10千克/小时;1号高炉炉前小系统除尘器烟尘最大排放浓度为29.9毫克/立方米,一氧化碳最大排放浓度为8.92毫克/立方米,一氧化碳最大排放速率为1.69千克/小时;2号高炉炉前大系统除尘器烟尘最大排放浓度为 27.9毫克/立方米,一氧化碳最大排放浓度为8.09毫克/立方米,一氧化碳最大排放速率为4.12千克/小时;2号高炉炉前小系统除尘器烟尘最大排放浓度为29.0毫克/立方米,一氧化碳最大排放浓度为8.85毫克/立方米,一氧化碳最大排放速率为1.58千克/小时。烟尘排放浓度均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标准要求,一氧化碳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满足河北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一氧化碳排放标准》(DB13/478-2002)二级标准要求。
  
  轧机除尘器烟尘最大排放浓度为32.2毫克/立方米,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标准要求。
  
  热电站75吨锅炉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21毫克/立方米,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标准要求。
  
  (2)污水
  
  该公司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全部综合利用不外排。
  
  (3)厂界噪声
  
  7个厂界噪声监测点昼间监测结果等效声级范围值为44.7~61.4分贝,夜间监测结果等效声级范围值为40.3~55.3分贝,昼间监测结果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中III类标准限值要求;夜间6个监测点监测结果均满足标准要求,1个监测点(北东处)监测结果超标,最大超标分贝数为0.3分贝。超标点位外为公路,无噪声敏感点。
  
  厂界南侧敏感噪声监测点平山营小学昼间监测结果等效声级范围值为49.8~51.2分贝,夜间监测结果等效声级范围值为37.5~42.4分贝,满足《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1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本建设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油、高炉渣、钢渣、OG泥、除尘灰、氧化铁皮等。年产生量分别为废油51.6吨、高炉渣74万吨,钢渣53.7万吨,OG泥5.5万吨、除尘灰11.9万吨,氧化铁皮1.5万吨,全部综合利用。
  
  (5)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本次验收监测结果,按各工序2008的年预计运行时间计算得出,本期工程废气污染物年排放量分别为烟(粉)尘2030.5吨、二氧化硫2591吨。均满足秦皇岛市环保局核定的总量指标要求。

 

中国联合水泥集团有限公司南阳分公司二期工程6000t/d水泥熟料生产线项目

 

  一、工程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 日产6000吨水泥熟料生产线
  
  建设单位: 中国联合水泥集团有限公司南阳分公司
  
  建设地点:河南省南阳市镇平县北部
  
  工程投资:项目实际总投资为43521万元,其中实际环保投资为3500万元,占实际总投资比例为8.04%。
  
  工程建设情况:该项目工程于2006年4月开工建设,2008年8月建成投入试运行
  
  监测期间实际生产负荷:验收监测时的水泥熟料生产负荷为96.9%~110.8%。
  
  环评编制单位:北京欣国环环境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工程设计单位:合肥水泥研究设计院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河南省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
  
  二、验收监测结果
  
  1. 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生料均化库顶袋式除尘器除尘效率为99.8%,达到设计要求。(99.5%)熟料库底1#袋式除尘器除尘效率为99.3%,未达到设计要求。(99.5%)
  
  验收监测期间,该工程矿产开采石灰石破碎工段中废气排放点最大粉尘浓度为27.5毫克/立方米,原料输送、生料储库、熟料系统、原料破碎、煤磨、窑头、窑尾及其它通风设备等各粉(烟)尘排放点最大粉(烟)尘排放浓度和吨产品排放量分别为:29.9毫克/立方米和1.9×10-3kg/t、21.6毫克/立方米和1.0×10-3kg/t、19.0毫克/立方米和7.4×10-3kg/t、22.1毫克/立方米和3.1×10-4kg/t、29.8 毫克/立方米和9.5×10-3kg/t、26.6毫克/立方米和0.047kg/t、31.6毫克/立方米和0.064kg/t、25.1毫克/立方米和9.1×10-4kg/t,均符合《水泥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04)表2标准的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该工程窑尾除尘器二氧化硫、NOx、氟化物的最大排放浓度和单位产品排放量分别为:21毫克/立方米和0.042kg/t、764毫克/立方米和1.55kg/t、0.36毫克/立方米和6.9×10-4kg/t,均符合《水泥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1996)中表2标准的要求。各排气筒高度均符合《水泥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04)表4排气筒高度要求。
  
  2.无组织排放
  
  验收监测期间,该公司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最大浓度为0.69毫克/立方米,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04)表3标准要求。
  
  3.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该公司厂废水总排口外排废水中pH测定值范围为6.52-7.19,COD、BOD5、悬浮物、氨氮、总磷、动植物油日均浓度最大值分别为:56毫克/升、15.3毫克/升、66毫克/升、6.22毫克/升、0.74毫克/升、2.1毫克/升,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限值要求。
  
  4.厂界噪声及厂区周围敏感点噪声
  
  (1)验收监测期间,该公司西厂界1#、2#点昼、夜间噪声测定值范围分别为61.8~64.9dB(A)、52.1~54.6dB(A)、60.8~64.4dB(A)、52.9~54.7dB(A);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Ⅳ类标准限值要求。
  
  东厂界1#、2#点昼、夜间噪声测定值范围分别为52.3~54.2dB(A)、48.5~49.6dB(A)、55.9~57.4dB(A)、47.3~49.6dB(A);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Ⅱ类标准限值要求。
  
  北厂界昼、夜间噪声测定值范围分别为55.1~56.0dB(A)、47.6~47.8dB(A);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Ⅱ类标准限值要求。
  
  (2)验收监测期间,该公司东北厂界附近北张庄村1#点及东厂界附近北张庄村2#点昼、夜间噪声测定值范围分别为52.9~56.9dB(A)、48.7~49.2dB(A)、53.5~53.7dB(A)、47.7~49.4dB(A);均符合《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2类标准限值。
  
  5. 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环评及验收监测结果计算得出,该公司颗粒物排放总量为265.6吨/年,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81.8吨/年,COD排放总量为0.31吨/年,氨氮排放总量为0.036吨/年,满足本期工程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颗粒物:500吨/年、二氧化硫:150吨/年]。

 

南阳天益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南阳鸭河口电厂)
二期工程2×600MW机组扩建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本工程建设2台60万千瓦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配置2台1900t/h超临界、自然循环煤粉炉。配套建设双室五电场静电除尘器和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系统、工业废水处理系统、脱硫废水处理系统,同时配套建设给排水、循环水、污水处理等设施。
  
  建设单位:南阳天益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河南省南阳市
  
  工程投资:工程总投资为38.5亿元,其中环保投资4.5亿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1.7%。
  
  工程建设情况:工程于2006年3月正式开工建设,两台机组分别于2007年12月和2008年4月完工并投入试运行。
  
  环评编制单位:北京欣国环环境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河北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中机公司、福建龙净、中建七局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河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工程两台锅炉配置4套双室五电场静电除尘器、2套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系统,采用低氮燃烧技术;新建脱硫废水、含油废水、含煤废水、工业废水处理装置,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共用,全厂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对各噪声源分别采取了隔声、降噪等措施;灰、渣及脱硫石膏部分综合利用(利用率40%),部分送灰渣场进行填埋处置。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气
  
  1#、2#锅炉脱硫系统出口烟气中烟尘、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48.9毫克/立方米、530毫克/立方米,均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1时段标准限值要求。二氧化硫最大排放浓度为62毫克/立方米,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3时段标准限值要求。
  
  3#、4#锅炉脱硫系统出口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34毫克/立方米、87毫克/立方米、415毫克/立方米,均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3时段标准限值要求。
  
  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最大排放浓度为0.55毫克/立方米,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
  
  2、废水
  
  全厂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
  
  3、验收监测期间,南阳天益发电公司厂界噪声监测值除1次超标外,其余测定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Ⅱ类标准。环境敏感点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2类标准。
  
  4、地下水
  
  验收监测期间,灰场周围2个地下水监测点位pH、总硬度、挥发酚、砷、氟化物、六价铬测定值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
  
  5、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计算得出,二期2×600MW工程烟尘排放量为600吨/年,二氧化硫排放量为1430吨/年,COD排放量为0.9吨/年。全厂二氧化硫排放量为2203吨/年,烟尘排放量为1073吨/年,COD排放量为5.4吨/年。符合河南省环境保护局对该厂二期2×600MW工程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要求(二氧化硫:4000吨/年,烟尘:8000吨/年,COD:30吨/年)。
  
  6、固体废物处置及综合利用措施
  
  本期工程除灰渣系统和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系统在正常工况下,灰、渣及脱硫石膏综合利用率可达95%。预计灰、渣及脱硫石膏的年产生量分别为67.5×104t、7.5×104t、14.83×104t。在特殊情况下,灰渣及石膏综合利用不完时,用专用车送往灰场贮存。

 

无锡硕放机场改扩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一、工程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主体工程包括原有1条2200m×50m跑道及1条2070m×18m的平行滑行道向北延长1000 m,新增2条联络道,新建站坪94000 m2,15个停机坪,新建航站楼、航管楼、塔台等。辅助工程包括新建场务机务及特种车库、消防车库、变电站、供水泵房、制冷供热站,新建办公货运区(办公楼、公安边防楼、综合食品楼、海关国检楼、危险品库),新建卸油码头、地下输油管道、新增油罐2座,新建航空加油站。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包括污水处理站、食堂油烟净化器、垃圾中转站、绿化、噪声防治拆迁等。
  
  建设单位:无锡机场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工程位于无锡市新区的硕放镇。机场西北距无锡市中心直线距离16km,东南距苏州市直线距离25km。在跑道西南端1.8km处有沪宁铁路及与铁路平行的京杭大运河通过。在跑道东北端1.55km处有沪宁高速公路通过。
  
  工程投资:工程总投资7.34亿元,其中环保总投资为7059万元,占总投资的9.6%。
  
  工程建设情况:工程于2006年6月开工建设,2007年8月竣工,2007年9月26日江苏省环境保护厅核准同意试运行。
  
  环评编制单位:长安大学(环境工程研究所)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工程制冷供热站3台燃气锅炉产生的燃烧烟气通过1个13.5米高的排气筒直接排放,食堂油烟采用抽油烟罩收集并经油烟净化装置净化处理后外排。工程产生的含油废水经隔油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经地埋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通过城市污水管网接入无锡新区新城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妥善处理处置。
  
  三、验收监测结果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组织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于2008年4月15日~22日和5月16日~22日对无锡硕放机场改扩建工程进行了现场监测,监测结果如下:
  
  1、废气
  
  燃气锅炉排放烟气中烟尘最大排放浓度为11.5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未检出,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56毫克/立方米,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表1、表2Ⅱ时段标准要求。
  
  食堂油烟净化设施出口油烟排放浓度均值为0.42毫克/立方米,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标准要求。
  
  应无锡市政府要求,国联集团决定将现有油库迁建至机场航油码头。
  
  2、废水
  
  机场污水处理设施出口废水中pH值范围为7.49~7.57,CODCr、BOD5、SS、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的最大日均排放浓度分别为166毫克/升、57毫克/升、47毫克/升、0.29毫克/升、0.55毫克/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要求。
  
  3、 噪声
  
  3#测点(黄贵桥)的LWECPN值为63.4分贝、4#测点(东轩坟)60.9分贝、5#测点(陆房湾)58.0分贝、6#测点(南星苑)69.0分贝、8#测点(陈家里)58.9分贝、9#测点(树项里)63.9分贝、10#测点(硕放桥)67.2分贝、11#测点(硕望桥)70.0分贝、12#测点(远距导航站)65.5分贝,均符合《机场周围飞机噪声环境标准》(GB9660-88)二类标准限值(75dB)。
  
  7#测点(杨家湾)的LWECPN值为77.5分贝,超过《机场周围飞机噪声环境标准》(GB9660-88)二类标准限值,超标2.5分贝。
  
  根据空港产业园土地利用规划图和机场盖被计划,望虞河以北、京杭大运河西北、新区新梅路以西范围内的居民(包括杨家湾村的杨家湾、硕放桥、硕望桥等)均将进行拆迁。
  
  4、固体废物
  
  航站区及国内航班垃圾收集至机场垃圾中转站,由无锡市科信城市建设技术有限公司统一清运处理。
  
  国际进港航班的垃圾直接由无锡市科信城市建设技术有限公司运至无锡新安垃圾发电厂进行焚烧处理。
  
  码头区油品输送过程产生的少量废油收集至废油池内,定期由油轮运走,到炼油厂再生利用。

 

广东理文造纸有限公司项目(一、二、三期工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主体工程:3条30万吨/年牛皮箱板纸或瓦楞原纸生产线;辅助工程:包括 4台260吨/小时循环流化床锅炉(二用二备)及3台50兆瓦汽轮发电机(二用一备)的自备热电站,8万立方米/天的污水处理站,9万立方米/天的自备水厂;贮运工程:4个3000 吨煤或散货泊位,9800平方米木浆仓, 62368平方米成品仓, 139340平方米废纸堆场, 14153 平方米煤场, 30000平方米煤灰场;公用工程:6180平方米办公楼、5400平方米食堂、39940平方米生活区、4150平方米机修车间等。“以新带老”工程:老厂新建1台220t/d循环流化床锅炉,替代原有的4台35吨/天链条锅炉和1台90吨/天煤粉锅炉,同时增建脱硫设施。
  
  建设单位:广东理文造纸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广东省东莞市
  
  工程投资:实际投资26.4亿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约2.16亿元,约占工程总投资的8.18%。
  
  工程建设情况:项目于2006年6月开工建设,2008年8月22日投入试生产。
  
  环评编制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环保设施设计施工单位:浙江水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张家港心中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广东市粤首实业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项目新建锅炉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0米高烟囱排放,老厂新建锅炉烟气经布袋除尘器+双碱法烟气脱硫系统处理后由150米高烟囱排放。新建锅炉利用循环流化床燃烧技术进行炉内脱硫,由于采用分层燃烧技术,也降低了氮氧化物生成。
  
  项目制浆造纸废水、酸碱废水、热电站RO系统反冲洗水、锅炉冷凝器循环冷却水排污、码头冲洗废水、生活污水经管网收集统一由污水处理站后,经7千米的专用排污管道引至狮子洋排放。专用排污管陆上部分埋管深度为3~8米,狮子洋河床部分比河床面低2米,排污口离岸150米,离河床20厘米。
  
  项目通过厂区合理布局、设备选型、建筑围护、基础减振、增设消声器等降噪措施,降低噪声影响。
  
  三、验收监测结果
  
  (一)废气
  
  项目热电站3#锅炉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排放浓度分别为:0.9~2.5毫克/立方米、44~86毫克/立方米、206~219毫克/立方米、<1.0级,4#锅炉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排放浓度分别为:0.5~3.0毫克/立方米、62~98毫克/立方米、246~278毫克/立方米、<1.0级,均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第三时段限值中较严者要求;老厂热电站7#锅炉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排放浓度分别为:4.0~8.3毫克/立方米、未检出、177~195毫克/立方米、<1.0级,均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限值要求。
  
  项目3#、4#锅炉锅炉除尘器除尘效率分别为99.99~99.996%、99.99~99.998%,均符合粤环函〔2006〕82号文要求;循环流化床脱硫效率分别为93.0~96.4%、 92.5~95.3%,均符合环审〔2006〕126号文要求。
  
  (二)污水
  
  污水处理站外排污水pH范围为7.04~7.31,其他各污染因子最大日均浓度值分别为色度13倍、悬浮物13毫克/升、化学需氧量(CODCr)61毫克/升、五日生化需氧量6毫克/升、挥发酚0.004毫克/升、硫化物未检出、氨氮0.28毫克/升、总磷0.02毫克/升、石油类未检出、动植物油0.1毫克/升、阴离子表面活性剂0.17毫克/升,均符合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限值要求。
  
  办公楼前生产区雨排口排水中pH范围为7.13~7.35,其他各污染因子最大日均浓度值分别为色度2倍、悬浮物14毫克/升、化学需氧量(CODCr)51毫克/升、五日生化需氧量5毫克/升、挥发酚0.002毫克/升、硫化物0.02毫克/升、氨氮1.18毫克/升、总磷0.24毫克/升、石油类0.1毫克/升、动植物油未检出、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未检出,均符合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限值要求。
  
  (三)噪声
  
  项目北厂界和南厂界噪声昼间52.0~54.0分贝,夜间51.9~54.2分贝,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III类标准要求。
  
  (四)污染物排放总量
  
  项目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CODCr)排放总量分别为352吨/年、628吨/年,分别低于东莞市环境保护局东环建〔2006〕37号文、东环建〔2005〕901号文核定的总量控制指标。
  
  老厂7#锅炉“以新带老”污染物削减量分别为:烟气量2.99×108立方米/年、烟尘139吨/年、二氧化硫1510吨/年、氮氧化物457吨/年。

 

萧山发电厂天然气发电工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工程在一期2×130MW燃煤机组的基础上,扩建2×300MW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新建自然通风冷却塔两座、天然气调压站,改建一期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其它配套设施充分利用一期工程已建的公用工程及辅助生产、生活设施。
  
  建设单位: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浙江省杭州市
  
  工程投资:实际总投资21.84亿元,其中环保投资22618万元,占总投资的10.4%。
  
  工程建设情况:项目于2005年12月开工建设,2008年4月建成,由于受气源影响,进入设备保养阶段,2008年6月投入试生产。目前基本处于停运状态。
  
  环评编制单位:西南电力设计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浙江省电力设计院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浙江省火电建设公司、浙江东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本工程采取低氮燃烧技术,废气经60米高烟尘排放,安装了在线监测装置。厂区内实行雨污分流。本工程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酸碱废水经中和池中和后进入一期除渣系统;锅炉酸洗废水利用一期处理设施处理后进入循环水系统;生活污水经处理后作为一期循环水系统补充水;锅炉排污水和冷却塔排污水直接排入浦阳江。对各主要噪声源采取了隔声降噪措施。天然气发电,无炉渣粉煤灰,固废主要为变压器产生的废矿物油,经滤油等处理后回用,或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三、验收监测结果
  
  2台锅炉烟气中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53毫克/立方米,烟囱烟气黑度小于林格曼Ⅰ级,均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中的第3时段标准要求。
  
  清净下水排放口排水中的各项污染因子最大日均浓度值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限值。
  
  厂界共布设7个噪声监测点,除6#测点外,其余监测点昼间噪声监测值范围为48.2~62dB(A),夜间噪声监测值范围为45.4~55dB(A),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Ⅲ类标准;6#测点昼间最大超标6.8dB(A),夜间最大超标17.1dB(A);
  
  厂界附近东面和南面共设置4个环境噪声敏感点,昼间噪声监测值范围为48.2~62dB(A),夜间噪声监测值范围为48.1~55.2dB(A),值均符合《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中II类标准。

双鸭山发电厂三期扩建工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本工程扩建2台600MW发电机组,配套2×1900t/h锅炉。同时配套建设2台双室四电场静电除尘器、除灰渣系统、煤场及输煤系统、废水处理系统、煤矿疏干水处理系统、冷却系统及相应的公辅设施,灰场依托原有工程湿灰场。
  
  建设单位:国电双鸭山发电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山区
  
  工程投资:实际投资42.78亿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为2.04亿元,约占工程总投资的4.77%。
  
  工程建设情况:项目于2004年11月开工建设,两台机组分别于2007年12月25日和2008年1月26日建成投运。
  
  环评编制单位:国家电力公司东北电力设计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东北电力设计院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黑龙江省火电一公司、黑龙江省火电三公司和吉林电力建设总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黑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工程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产生的废水经相应的处理设施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工程产生的烟气经2台双室四电场除尘器后经240米烟囱排放。本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除尘灰、渣。灰渣年产生量分别为灰67.6万吨、渣7.5万吨,全部排入原有的贮灰场。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5#机组烟尘、二氧化硫、NOX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56.2 毫克/立方米、576毫克/立方米、378毫克/立方米;6#机组烟尘、二氧化硫、NOX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53.6毫克/立方米、611毫克/立方米、358毫克/立方米,均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中第2时段标准。烟囱出口烟气黑度均小于林格曼级1级,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标准。
  
  新建贮煤场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最高浓度为0.17毫克/立方米,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2.废水及地下水
  
  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废水经生产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废水处理设施出水口中pH值范围7.2~7.3,其它污染因子的最大日均值浓度分别为SS 151 毫克/升、COD 18毫克/升、氨氮0.518毫克/升、石油类未检出、硫化物0.02毫克/升。生产污水处理站对SS、COD、石油类、硫化物的平均去除效率分别为20.3%、32.3%、58.4%、33.3%。
  
  生活废水经生活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废水处理设施出水口中pH值范围6.9~7.0,其它污染因子的最大日均值浓度分别为SS 23毫克/升、COD 8毫克/升、BOD5 4.3毫克/升L、氨氮0.201毫克/升、LAS0.052毫克/升、总磷0.34毫克/升、动植物油未检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对SS、COD、 BOD5、氨氮、动植物油、LAS、总磷的平均去除效率分别为16.1%、64.4%、62.7%、48.7%、20.0%、48.8%、67.3%。
  
  本工程灰场灰水沉淀后循环使用,用于冲灰,一般情况下不外排。监测结果表明:灰场灰水pH值为8.5, SS浓度在8~12毫克/升,氟化物浓度在0.36~0.39毫克/升,砷浓度在0.101~0.102毫克/升。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和表4一级排放标准。
  
  国电双鸭山发电有限公司贮灰场附近3个观测井地下水pH值范围为6.9~7.0,氟化物、砷、铅、镉、汞的最大监测值分别为0.27毫克/升、0.0031毫克/升、0.036毫克/升、0.0073毫克/升、0.00006毫克/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
  
  3.噪声
  
  6个厂界噪声监测点昼间噪声等效声级范围为53.3~59.1 分贝,夜间噪声等效声级范围为48.3~50.7 分贝,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Ⅲ类标准要求。
  
  4.污染物总量控制
  
  根据本次验收监测结果,按环评年生产时间5000小时计算得出,本工程烟尘排放量为1250吨/年、二氧化硫排放量为14490吨/年,其中烟尘排放量符合黑龙江省环保局核定的本期工程总量控制指标要求,二氧化硫排放量超过本期工程总量控制指标。全厂烟尘、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为3004吨/年、15319吨/年,均符合黑龙江省环保局核定的全厂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大庆油田甲醇厂20万吨/年醋酸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建设一套20万吨/年醋酸装置。建设装车场、桶装间、火炬、综合楼、冷冻站、变配电站和酸性废水处理站、造气污水处理站。
  
  建设单位:大庆油田化工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大庆市
  
  工程投资:工程实际总投资15亿元,其中环保投资4957万元,占总投资的3.3%。
  
  工程建设情况:工程于2005年4月开工建设,2007年8月开始试生产。
  
  环评编制单位:石油大学环境工程研究开发中心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上海化工设计院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大庆石油管理局建设集团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黑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CO装置造气炉的开停车排放气,由于开停车次数很少,属于间歇排放,送75m高火炬燃烧后排放。溶剂脱硫再生排放气送75米高火炬燃烧。醋酸合成装置高压吸收尾气,进入醋酸尾气提纯一氧化碳装置,回收其中的CO,经变压吸附后的解析气送75m高火炬燃烧处理后排放。低压吸收尾气直接送75m高火炬燃烧处理后排放。
  
  进行氮封处置的成品中间储罐、不合格产品罐的呼吸阀放空尾气,为饱和醋酸的氮气、采取水洗涤器水洗后,主要物质为氮气,排至敞开的安全区。事故工况下醋酸合成装置的排气,送75m高火炬燃烧处理后排放。
  
  本项目对装置产生的废水经厂内预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造气炉每年产生炉渣和造气废水的沉淀池渣,用作制造水泥的原料,已与水泥厂签订协议;每年更换下来的脱氧剂,精脱硫剂、脱氯剂,全部由生产厂家回收;提馏塔废液用精馏方法回收,剩余的废液外委处理,空分装置产生的活性氧化铝和分子筛送大庆石油管理局公共事业公司的南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气
  
  颗粒物、二氧化硫、甲醇无组织排放最大监测值分别为0.135毫克/立方米、0.017毫克/立方米、4.15毫克/立方米,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限值要求。H2S、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最大监测值分别为0.006毫克/立方米、10,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2、废水
  
  厂区污水总排口pH范围为7.7~8.1,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动植物油、硫化物、氨氮、总磷、挥发酚、总氰化物的最大日均排放浓度分别为89毫克/升、27毫克/升、30毫克/升、0.2毫克/升、0.026毫克/升、14.2毫克/升、0.938毫克/升、0.002毫克/升、0.017毫克/升,石油类未检出,以上监测结果全部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二级标准。
  
  3、噪声
  
  大庆油田化工有限公司醋酸分公司噪声昼间在38.3~57.3dB(A)之间,夜间在46.5~51.8dB(A)之间,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1990)中Ⅲ类区标准。
  
  4、固体废弃物
  
  造气炉每年产生炉渣、造气废水的沉淀池渣,用作制造水泥的原料,已与水泥厂签订协议;每年更换下来的脱氧剂,精脱硫剂、脱氯剂,全部由生产厂家回收;提馏塔废液用精馏方法回收,剩余的废液委托大庆绿洲环保有限公司处理;空分装置产生的活性氧化铝和分子筛拟送大庆石油管理局公共事业公司的南一路垃圾处理场填埋处理。
  
  根据目前试生产情况造气炉渣年产量约为3100吨,其他废物目前均未产生。
  
  5、总量控制结论
  
  本工程投产后,大庆油田化工有限公司醋酸分公司废水量、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均符合环评预测值。

 

平顶山煤业集团联合盐化有限责任公司80万吨/年联碱一期60万吨/年真空制盐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新建采卤矿区工程、输卤工程、制盐工程,以及冷却水系统、蒸汽接入系统、供电系统等辅助设施和公用设施。
  
  建设单位:平顶山煤业集团联合盐化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河南省平顶山市叶县
  
  工程投资:实际投资2.4亿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为1653万元,约占工程总投资的6.88%。
  
  工程建设情况:工程于2006年12月开工,2007年12建成,2008年3月投入试生产。
  
  环评编制单位:机械工业部第四设计研究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自贡市轻工业设计院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平煤集团土建公司、中化四建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河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工程盐尘干燥工段配置旋风除尘器+湿式洗涤塔喷淋+水浴三级除尘装置,废气通过35米烟囱排放。制盐厂区和矿部厂区各建有生活污水处理装置、雨水收集池及事故收集池等,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全部回用,不外排。对各种类型的噪声源分别采取了加装消音器、隔音罩等降噪措施。石膏渣全部综合利用。
  
  三、验收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盐尘干燥工段外排尾气中粉尘最大排放浓度和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102毫克/立方米、5.37千克/小时,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l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
  
  平煤盐化公司制盐厂区厂界噪声最大测定值分别为55.0 dB(A)、49.8 dB(A),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Ⅲ类标准限值。平煤盐化公司矿部厂区厂界噪声最大测定值分别为53.8 dB(A)、49.6 dB(A),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Ⅲ类标准限值。
  
  平煤盐化公司矿部厂区西北厂界约200m的敏感点邵奉街村居民居住点昼、夜间噪声最大测定值分别为:48.6dB(A)、46.9dB(A),均符合《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3类标准限值。
  
  制盐厂区、苏庄、邵奉街地下水pH测定值,总硬度、氯化物、硫酸盐、溶解性总固体浓度测定值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限值。
  
  根据验收监测数据计算得出,平煤盐化公司全厂粉尘排放总量为31.7吨/年,满足河南省环保局对全厂污染物总量批复的要求。  
  
  本工程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制盐过程中产生的石膏,以及卤池产生的盐泥。盐泥目前暂未产生;石膏年产生量约为2.13万吨,送集团内部建筑材料公司综合利用。

 

厦门高崎国际机场二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一、工程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厦门高崎国际机场二期工程
  
  建设内容:延长跑道700米,对旧跑道2700米加固加厚,新建3300米平行滑行道和5条联络道,扩建17万平方米停机坪,新建候机楼12.9万平方米。
  
  建设单位:厦门国际航空港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厦门岛东北部厦门高崎国际机场内
  
  工程投资:总投资21.8亿元,其中环保投资246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1.13%;
  
  工程建设情况:1992年 7月开工建设,1996年12月建成并投入试运行。2000年4月26日,原国家环保总局监督司进行了现场竣工验收并形成了若干验收意见 :“要求按照意见整改完成后,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直至2008年2月21日,验收意见中提到的整改意见基本得到了落实。鉴于整改时间较长,要求针对2000年验收检查遗留问题进行重新监测调查。
  
  环评编制单位:中国科学院环境评价部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同济大学水处理技术开发中心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宜兴市荣盛达环保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厦门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珩厝幼儿园已实施搬迁。工程配套建有办公生活污水处理场、生活垃圾转运楼;航空垃圾处理站、含油废水处理设施等。本次验收监测工作只针对2000年验收检查遗留问题进行重新监测调查。
  
  三、验收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特殊敏感点高殿中心小学一昼夜平均计权有效连续感觉噪声级超出《机场周围飞机噪声环境标准》(GB9660-1998)中一类区域70分贝的标准限值。
  
  根据此次验收结果统计表明,从西南方向起飞,飞机噪声对高殿中心小学的影响大于降落状态。仅在降落状态下,一昼夜平均计权有效连续感觉噪声级可符合《机场周围飞机噪声环境标准》(GB9660-1998)中一类区域70分贝标准限值的要求。
  
  2008年与1999年验收监测结果比较表明,相同点位一昼夜平均计权有效连续感觉噪声级,2008年均大于1999年。一昼夜平均感觉噪声级LEPN与1999年基本持平,飞行架次的增加是一昼夜平均计权有效连续感觉噪声级LWECPN增加的主要原因,由于飞行架次的增加,2008年比1999年计权有效连续感觉噪声级增加4.9分贝。高殿中心小学表示对飞机噪声污染知情。
  
  验收监测期间,废水处理站出口排放的废水中pH值范围为6.62~7.59,SS、COD、BOD5、NH3-N、动植物油、石油类、LAS、总磷浓度的最大日均值分别为22毫克/升、39.8毫克/升、16.3毫克/升、20.0毫克/升、0.16毫克/升、<0.1毫克/升、0.40毫克/升、1.27毫克/升,各项指标均符合DB35/322-1999《厦门市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表3的三级标准要求。废水主要污染物的平均去除率分别为SS:83.7%、COD:82.8%、BOD5:84.1%、氨氮:65.0%、总磷:60.8%、动植物油:95.5%、石油类:>60.0%、LAS:85.3%。安装了COD在线监测系统。
  
  该建设项目目前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生活垃圾和航空垃圾。生活垃圾年产生量约为5475吨,由市环卫处指定的垃圾处理场统一处理;航空垃圾年产生量约为292吨,国内航空垃圾现场分拣后送废品回收站。国际航空垃圾经由厦门绿洲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专车运送到翔安垃圾焚烧场焚烧处理。
  
  根据本次验收监测的结果核算总量分别为:COD 23.8吨/年,氨氮 10.5吨/年。

 

浙江浙能兰溪发电厂扩建2×60万千瓦机组工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 工程扩建2台1900t/h粉煤锅炉和2台600MW超临界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1座210米双管集束烟囱;建成除灰渣系统、贮煤及输煤系统、及相应的生产和生活辅助附属设施等;配套建成2套(4台)静电除尘器、2座逆流式自然通风冷却塔和2套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装置。
  
  建设单位:浙江浙能兰溪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浙江省金华市
  
  工程投资: 工程实际总投资38.2亿元, 其中环保投资4.33亿元, 约占总投资的11.3%。
  
  工程建设情况:项目3#炉机组于2004年6月15日开工建设、2006年12月28日投运,配套脱硫设施于2006年12月28日同步投运; 4#炉机组于2004年6月15日开工建设、2007年5月22日投运、配套脱硫设施于2007年5月22日同步投运。
  
  环评编制单位: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浙江省电力设计院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二期工程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废水处理利用一期预留的生活污水处理站、含油废水处理装置、工业废水集中处理站、煤水处理系统,生产、生活废水与一期工程废水一并经处理后回用,少量与循环冷却塔排污水排入金华江。烟气除尘采用四电场静电除尘器,设计除尘效率≥99.68%,每台锅炉配一套2台,每台静电除尘器为双室四电场,经除尘后的烟气由引风机引入脱硫系统脱硫,脱硫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工艺,设计脱硫效率≥95%。二期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灰、渣及脱硫石膏,固废产生量82.976万吨/年,其中:粉煤灰61.44万吨/年、炉渣石子煤12.02万吨/年、石膏9.44万吨/年、脱硫污泥0.076万吨/年。粉煤灰、渣、脱硫石膏作为周边水泥和建材企业的生产原料,资源综合利用,固废综合利用率97.88%。
  
  三、验收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废水排放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 3#炉、4#炉烟尘、二氧化硫、NOx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3.52毫克/立方米、51毫克/立方米、321毫克/立方米,均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第3时段标准限值的要求。3#、4#炉除尘脱硫系统总除尘效率最低为99.9%,脱硫效率最低为96.8%,除尘效率和脱硫效率均达到环评和批复指标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工程厂界噪声昼间声级范围为53.9~70.2dB,夜间声级范围为51.1~69.9dB,1、6号点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III类标准要求,2~5号点超标。
  
  根据本次验收监测结果,按每台机组平均满负荷年运行5500h计,工程排放废气2.46×106万m3/a,烟尘81.9 t/a,二氧化硫 842 t/a,NOx 8217 t/a。符合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净增量控制指标要求(烟尘1009吨/年、二氧化硫 2095吨/年)。

 

鄂尔多斯市机场迁建工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鄂尔多斯机场新建 2400m×45m 跑道,日平均飞机起落架次为8架次,周三、周日平均飞机起落架次为10架次。采暖锅炉为2台4t/h燃煤热水锅炉,一备一用,采暖锅炉采用多管旋风除尘器和湿式脱硫装置净化烟气。净化后的烟气通过30米高排气筒排放。热水锅炉为1台1t/h燃煤热水锅炉,未采取烟气净化措施,烟气通过30m高排气筒排放。新建含油废水处理设施及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其他辅助设施。
  
  建设单位:鄂尔多斯市西蒙机场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布尔台格乡。
  
  工程投资:工程实际总投资32049.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396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13.72%。
  
  工程建设情况:该工程飞行区工程、航站区工程分别于2005年11月、2006年5月开工建设,2007年5月建成,于2007年6月4日投入试运营。
  
  环评编制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江苏宜兴荣达环保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高原锅炉厂。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江苏宜兴荣达环保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高原锅炉厂。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工程相应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步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新建 2400m×45m 跑道,日平均飞机起落架次为8架次,周三、周日平均飞机起落架次为10架次。采暖锅炉为2台4t/h燃煤热水锅炉,一备一用,采暖锅炉采用多管旋风除尘器和湿式脱硫装置净化烟气。净化后的烟气通过30米高排气筒排放。热水锅炉为1台1t/h燃煤热水锅炉,未采取烟气净化措施,烟气通过30m高排气筒排放。新建含油废水处理设施及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其他辅助设施。废水经处理后在植物生长季节全部主要用于浇灌机场绿地、喷洒道路等;非植物生长季节将污水排入机场东西两侧的天然形成的忽尼图沟和忽沙图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航空垃圾、生活垃圾、锅炉灰渣、污水处理产生的固体废物。航空垃圾回收价值高,回收率达80%,机场将这些垃圾出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当日进行分捡分类,由废品收购部门进行回收。锅炉灰、渣由机场附近的一家空心砖厂回收利用,作为生产原材料。航煤油库区含油废水处理产生的油渣用作机场锅炉辅助燃料。生活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运往送伊旗垃圾场填埋。
  
  三、验收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1t/h热水锅炉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118.7毫克/立方米、131毫克/立方米,烟气黑度小于林格曼Ⅰ级,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二类区Ⅱ时段标准要求。
  
  4t/h热水锅炉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170.2毫克/立方米、183毫克/立方米,烟气黑度小于林格曼Ⅰ级,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二类区Ⅱ时段标准要求。
  
  航油煤库区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均未检出,监测结果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要求。
  
  煤场TSP无组织排放浓度最高点最大浓度值为0.97毫克/立方米,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要求。
  
  机场污水总排口废水中pH测定值范围在7.0~7.3,各污染物监测因子最大日均浓度值SS 23毫克/升、COD 21毫克/升、BOD5 5 毫克/升、氨氮1.120 毫克/升、动植物油0.3 毫克/升、阴离子表面活性剂1.07 毫克/升、石油类0.5毫克/升、总磷0.07 毫克/升,各项污染物最大日均浓度值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要求。
  
  监测期间所有监测点均符合《机场周围飞机噪声环境标准》(GB9660-88)二类标准中要求小于的75dB规定,其计权等效连续感觉噪声级范围在:47.5 dB~63.4 dB。其中敏感点计权等效连续感觉噪声级范围在:47.5 dB~63.4 dB,十米距离计权等效连续感觉噪声级最大衰减9.5 dB。
  
  根据本次验收监测结果计算, 内蒙古鄂尔多斯电力冶金有限公司全厂废气烟尘排放量为1.362t/a;二氧化硫排放量为1.464t/a,COD排放量为1.06t/a,均符合环评中提出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上海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发动机技术改造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新建发动机联合厂房及配套公用房,新增发动机机体加工、发动机装配、试验生产系统及辅助生产系统,贮运系统。建设面积约46580m2。年产30万台 B11D、B12D型发动机。
  
  建设单位:上海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
  
  工程投资:总投资20.5亿元。其中环保投资1525万元,占总投资的0.74%。另外,“以新带老”环保投资1385万元。
  
  工程建设情况:本工程于2006年7月开工建设, 2007年6月投入试生产。
  
  环评编制单位:机械工业部第四设计研究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机械工业第三设计研究院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发动机项目对机加车间各湿式加工系统产生的切削液油雾采取净化措施,缸体、缸盖加工线采用空气过滤器进行过滤,曲轴加工线采用油雾收集器进行过滤,过滤后的切削液返回机床,重复使用。机加车间废切削液(水)经车间废切削液回收系统过滤后与清洗废液(水),装配车间的清洗废液及厂区生活污水进入发动机厂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工程对噪声源采取了隔声降噪措施。本项目产生浓缩液、污泥、废棉纱等危险废物490.32吨/年,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公司进行处理;废金属屑、生活垃圾等一般固体废物1824吨/年,也进行了合理的处置。
  
  该项目“以新带老”对原有东厂区涂装车间加高排气筒至70米,并加大车间封闭性;同时对污水处理站进行改造,增加磷化废水、废液处理系统,更换部分设备。
  
  三、验收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东区涂装车间70m烟囱排放的废气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监测值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级标准限值的要求。
  
  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测值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级标准限值的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发动机车间污水处理站出口pH值、SS、CODCr、BOD5、石油类、阴离子洗涤剂、动植物油监测值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
  
  东区涂装车间磷化废水中总镍最大日均浓度值为0.87毫克/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北厂界1#测点昼间噪声声级为55.7~55.3dB(A),夜间噪声声级为53.8~54.2 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IV类标准限值要求;西厂界2#测点昼间噪声声级为49.9~54.4dB(A),夜间噪声声级为47.4~48.7 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III类标准限值要求。
  
  根据监测结果,年正常生产300天计,本项目COD年排放总量2.99吨,达到柳州市环境保护局核定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中国一汽集团公司中重型柴油机(道依茨)技术改造项目(发动机厂部分)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新建道依茨柴油机发动机曲轴总成车间、连杆总成车间。
  
  建设单位: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工程投资:本项目实际总投资为25355万元人民币,其环保总投资为131万元人民币,实际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0.51%。
  
  工程建设情况:本项目于2003年4月开工建设, 2007年9月11日投入试运行。
  
  环评编制单位:吉林大学环境影响评价室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机械工业第九设计研究院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吉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本项目的生产废水主要为机加设备使用的过程中产生的废乳化液及废清洗液,循环使用,定期排放。由于一汽四环公司进行改制,四环污水处理厂停止运行;现废水先排入原一汽四环污水储池,容积为100m3,然后统一用罐车运往一汽综合污水处理厂进行综合处理,集中排放。本项目生产线全部采用湿式磨床,工件磨削产生的金属粉尘被带入液相,最终以磨削泥形式被收集,不产生粉尘。每台设备均附有空气净化装置,对产生的油雾进行净化。工程对噪声源采取了隔声降噪措施。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有废铁屑,危险废物有废油、危险废物有磨削泥及废乳化液,年产生量为755.5吨,分类收集后送一汽综合处理厂处置、利用。
  
  三、验收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无组织排放臭气浓度最大监控浓度为18,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表1二级标准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Ⅲ类标准要求。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全面提高中重型车竞争力系统改造项目

 

车身厂中重型驾驶室焊装线技术改造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新建换代产品驾驶室焊装10万辆份/年生产线。
  
  建设单位: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工程投资:本项目实际总投资为15972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为270万元人民币,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1.69%。
  
  工程建设情况:项目于2003年8月开工建设, 2007年9月11日投入试生产。
  
  环评编制单位:中国科学院长春地理研究所环境研究与评价中心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机械工业第九设计研究院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吉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少量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通过一汽一厂区现有污水管网排入一汽污水处理厂进行二级生化处理后排放。该项目产生焊接废气采用进口CO2弧焊机焊烟单机除尘器除尘,处理后的气体就地排放。工程对噪声源采取了隔声降噪措施。本项目产生的主要固体废物为钢铁混合屑、加工废料等,产生量为每年300吨,送一汽综合处理厂回收利用。
  
  三、验收监测结果
  
  本项目无废气、废水、噪声等监测内容。

 

内蒙古鄂尔多斯电力冶金有限责任公司4×330MW发电机组项目一期2×330MW工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内蒙古鄂尔多斯电力冶金有限责任公司新建2×330MW亚临界三缸双排汽凝汽式汽轮机机组,配套2台1020t/h煤粉锅炉。同时建设4台双室四电场静电除尘器和2套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装置,新建1座240米烟囱;新建灰场、输煤系统、工业废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等及相应的生产辅助附属设施等。
  
  建设单位:内蒙古鄂尔多斯电力冶金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棋盘井镇
  
  工程投资:工程实际总投资24.8亿元,其中环保投资2.5445亿元,占工程总投资的10.26%。
  
  工程建设情况:该工程1#、2#机组分别于2003年7月、2003年11月开工建设,2005年9月、2006年1月竣工并投入试运行。1#、2#烟气脱硫工程于2007年4月开工建设,分别于2008年7月31日、2008年6月13日竣工并投入试运行。
  
  环评编制单位: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科学研究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国家电力公司西南电力设计院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山西电建三公司、浙江蓝天求是有限责任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工程建设安装2台330MW亚临界三缸双排汽凝汽式汽轮机机组和2台1053t/h煤粉锅炉、4台双室四电场静电除尘器和2套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装置,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工业废水、生活废水等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贮灰场采用覆土碾压及洒水喷淋控制扬尘,固体废物综合利用24.941万吨(灰、渣利用24.941万吨,脱硫石膏现未综合利用,暂时贮存在灰场,该企业已有计划于2008年年底新建一个石膏产品加工厂综合利用本工程产生的石膏),综合利用率约为43%,其余由汽车运贮灰场存贮。公司管理机构健全,规章制度完善。
  
  三、验收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脱硫系统总排口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NOx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37.3毫克/立方米、88毫克/立方米、433毫克/立方米,烟气黑度小于林格曼1级,均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第3时段标准要求。
  
  工业废水、生活废水等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监测共10个点位,昼间监测结果最大值56.0 dB(A),夜间监测结果最大值51.0 dB(A),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中的Ⅲ类标准要求。
  
  根据本次验收监测结果计算, 内蒙古鄂尔多斯电力冶金有限公司全厂废气烟尘排放量为576.29t/a;二氧化硫排放量为1323.075t/a,均符合鄂尔多斯市环境保护局核定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成都金堂电厂一期2×600MW燃煤机组工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建设2×600MW燃煤发电机组,配套2台1900t/h煤粉锅炉,每台锅炉配套建成2套双室五电场静电除尘器和1套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系统、建成除灰渣系统贮煤及输煤系统、工业废水处理系统及生活废水处理系统等,建成红花沟干灰场。
  
  建设单位:国电成都金堂发电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淮口镇。
  
  工程投资:工程总投资46.5亿元,环保投资5.56亿元,占总投资的12%。
  
  工程建设情况:工程于2005年2月开工,分别于2007年5月、9月投入试生产。其环保设施按设计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并投入运行。“以新带老”要求关停的成都热电厂和华能热电厂已拆除。
  
  环评编制单位:国电西南电力设计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国电西南电力设计院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四川电建二、三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四川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本期工程每台锅炉配套建成2套双室四电场静电除尘器和1套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系统,锅炉产生的烟气经2台双室五电场静电除尘器除尘后,汇集经一座脱硫吸收塔进行处理,最后通过一座高210m、出口内径10m的烟囱(2台机组合用)排入大气。堆煤场设喷淋设施,输煤系统、石灰石仓产生的粉尘经除尘器处理后排入大气。工程产生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相应的处理装置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厂区雨水和部分循环冷却水排污水通过雨排口直接排至贰拾肆向沟,再经鲤鱼溪,最终排入沱江。工程产生炉渣、粉煤灰目前100%综合利用。
  
  三、验收监测结果
  
  (1)验收监测期间,1#锅炉脱硫塔外排废气中烟尘最大排放浓度为18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最大排放浓度为68毫克/立方米,NOX最大排放浓度为445毫克/立方米;2#锅炉脱硫塔外排废气中烟尘最大排放浓度为42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最大排放浓度为209毫克/立方米,NOX最大排放浓度为424毫克/立方米;锅炉外排烟气黑度小于1级;均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3时段标准要求。
  
  脱硫系统卸料间外排废气中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6毫克/立方米,排放速率0.093千克/小时 ;输煤系统外排废气中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2毫克/立方米,排放速率0.023千克/小时;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
  
  无组织排放监测点颗粒物最大浓度为0.48毫克/立方米,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
  
  (2)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对生活污水中的COD、BOD5、SS、动植物油、LAS处理效率分别为47.0-55.1%、44.5-53.3%、65.0-74.0%、83.8-96.3%、51.5-56.6%。脱硫废水处理设施对脱硫废水中的硫化物、氟化物处理效率分别为31.6-64.9%、38.9%。含煤废水处理设施对含煤废水中的SS处理效率为55.1-67.3%。以上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
  
  雨排口外排废水的pH值为7.78-7.92,COD最大日均浓度为7.18毫克/升,BOD5最大日均浓度为2.48毫克/升,氨氮最大日均浓度为0.241毫克/升,总磷最大日均浓度为0.108毫克/升,硫化物最大日均浓度为0.022毫克/升,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要求。
  
  (3)厂界噪声1#-7#昼间测试值为45.3-61.5dB(A)、1#和3#-7#夜间测试值为41.6-54.9dB(A), 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Ⅲ类标准要求;由于受冷却塔影响,2#夜间测试值为56.3-58.8dB(A), 超过《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Ⅲ类标准要求,最大超标3.8dB(A)。
  
  2个敏感点噪声昼、夜间测试值均满足《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1993)3类标准要求。
  
  (4)该工程烟尘排放量为387t/a,二氧化硫排放量为1913t/a,NOX排放量为6691t/a。其中烟尘和二氧化硫年排放量均满足环评预审意见的要求。
  
  该工程固体废物主要为灰渣和脱硫石膏。灰渣年产生量为83.9万吨,脱硫石膏年产生量为18万吨,全部综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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