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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函
环办函〔2008〕472号
关于征求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公路》(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保护环境,防治污染,规范公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我部决定制定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公路》。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将该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送给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于2008年8月15日前反馈我部。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周凤保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联系电话:(010)66556215
  
  传真:(010)66556213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公路》(征求意见稿)
  
        3.《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公路》(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二○○八年七月十五日

主题词:环保 标准 公路 征求意见 函
  
附件一: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
  
  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
  
  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清华大学
  
  长安大学
  
  交通运输部环境保护办公室
  
  交通运输部环保中心
  
  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科学研究所
  
  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上海环境科学研究院
  
  上海船舶运输科学研究所
  
  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
  
  广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广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重庆交通科研设计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技术咨询中心
  
  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勘查设计院有限公司
  
  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中铁四院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字体:【    】 更新日期:【2008-07-21】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