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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防治污染,改善环境,规范和指导环境影响技术评估工作,我部决定制定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环境影响技术评估导则》。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该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将该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送给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于2008年11月20日前反馈我部。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周凤保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电话:(010)66556215 传真:(010)66556213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环境影响技术评价导则》(征求意见稿) 3.《环境影响技术评估导则》(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二○○八年十月十五日
主题词:环保 标准 技术评估 征求意见 函 附件一: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 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 环境保护部对外合作中心 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重庆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吉林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辽宁省环境工程评估与审核中心 江苏省环境工程咨询中心 山东省中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浙江省环境保护局环境工程技术评估中心 四川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新疆自治区环境保护技术咨询中心 河南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山西省环境保护技术评估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