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防治污染,改善环境,规范石油天然气开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我部决定制定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石油天然气开采》。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将该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送给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于2008年11月20日前反馈我部。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周凤保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联系电话:(010)66556215 传真:(010)66556213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石油天然气开采》(征求意见稿) 3.《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石油天然气开采》(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二○○八年十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环保 标准 石油天然气 征求意见 函 附件一: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 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 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 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北京师范大学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规划总院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华东勘察设计研究院 北京飞燕石化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