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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办公厅文件
环办[2009]45号
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岗位证书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解放军环境保护局:

  为进一步提高环境影响评价专业技术人员素质,加强环境影响评价技术人员管理,保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质量,促进环境影响评价队伍发展,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的有关规定,我部制定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岗位证书管理办法》。现将该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岗位证书管理办法

  

二○○九年四月十三日

  

主题词:环保 环评 岗位 办法 通知

抄送: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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