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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核安全局办公室函
国核安办〔2008〕196号
关于受理浙江省火电建设公司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考核中心资格选定申请的通知

江省火电建设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办理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考核中心资格的请示》(浙火电总〔2008〕132号)收悉。我局经初审,认为你公司的申请文件符合受理条件,决定受理你公司的申请,并开始技术审查。

  许可证管理项目联系人:

  国家核安全局核安全司核设备处沈伟

  电话:(010)66556367

  传真:(010)66556366

 

 

二○○八年十一月七日

主题词:环保 核安全 焊接 资格管理 通知

抄送:机械院核设备安全与可靠性中心、环境保护部北方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中国电力行业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资格鉴定委员会。

  

     
 
  字体:【    】 更新日期:【2008-11-11】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