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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 2006年 第12号
关于发布《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规范(试行)》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综合评价生态环境状况及变化趋势,现批准《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规范(试行)》为国家环境保护行业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规范(试行) HJ/T 192-2006 

  该标准为指导性标准,自2006年5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网站(www.sepa.gov.cn)和中国环境标准网站(www.es.org.cn)查询。

  特此公告。

  附件: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规范(试行)

  二○○六年三月九日

主题词: 环保 生态 评价 规范 公告

     
 
  字体:【    】 更新日期:【2006-03-09】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