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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 2007年 第59号
关于发布《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太阳能集热器》等两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科技进步,现批准《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太阳能集热器》等两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行业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太阳能集热器(HJ/T 362-2007)

    二、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HJ/T 363 -2007)

    该标准为指导性标准,自2007年12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国家环保总局网站(www.sepa.gov.cn/tech/hjbz/bzwb)查询。

    特此公告。

二○○七年九月七日

主题词: 环保 环境标志 产品 标准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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