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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 2007年 第76号
关于发布《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等5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科技进步,提高环境管理水平,现批准《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等5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行业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HJ/T15-2007)
  
  二、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超声波管道流量计(HJ/T366-2007)
  
  三、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电磁管道流量计(HJ/T367-2007)
  
  四、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标定总悬浮颗粒物采样器用的孔口流量计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T368-2007)
  
  五、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水处理用加药装置(HJ/T369-2007)
  
  以上标准为指导性标准,自2008年2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国家环保总局网站(www.sepa.gov.cn/tech/hjbz/bzwb)查询。
  
  自以上标准实施之日起,下列标准废止。
  
  一、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HJ/T15-1996)
  
  二、超声波管道流量计(HCRJ057-1999)
  
  三、电磁管道流量计(HBC34-2004)
  
  四、标定总悬浮颗粒物采样器用的孔口流量计技术要求(HBC4-2001)
  
  五、水处理用加药装置(HCRJ068-1999)
  
  特此公告。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 环保 产品 标准 公告

     
 
  字体:【    】 更新日期:【2007-11-27】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