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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局函
环函[2003]2号
关于开展重点流域水质月报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

    按照总局工作部署,从2003年1月起,在淮河、海河、辽河、长江、黄河、松花江、珠江、太湖、巢湖和滇池等流域开展水质月报工作。

    鉴于地表水监测断面变动及工作量增加,2003年1月和2月两期水质月报先在内部进行试报,自2003年3月正式对外发布。

    请你局按照《重点流域水质月报实施方案》(见附件1)和《重点流域水质月报发布方案》(见附件2)的要求,组织监测站采用调整后的监测断面(见环发[2003]3号)进行采样和分析,按期报送监测数据,保证水质月报工作顺利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1:《重点流域水质月报实施方案》

       2:《重点流域水质月报发布方案》

 二○○三年一月六日

附件1:

重点流域水质月报实施方案

  为了加快推进重点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更好地为环境管理服务,全面及时地为各级人民政府和全社会提供重点流域水质状况,国家环保总局决定。在淮河、海河、辽河、长江、黄河、松花江、珠江、太湖、滇池、巢湖等重点流域全面实施水质月报制度,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一、月报范围及监测断面布设

 重点流域月报的范围是淮河、海河、辽河、长江、黄河、松花江、珠江、太湖、滇池、巢湖等重点流域的573个国控水质监测断面和25个国控湖库的110个点位,断面(点位)名单见《国家环境质量监测网地表水监测断面》(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2]3号)。浙闽片水系、西南诸河和内陆河流等流域片的77个水质监测国控断面和青海湖暂不实施水质月报。

 监测断面上设置的采样垂线数与各垂线上的采样点按《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的规定执行,待新的《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颁布后,按照新规范执行。

 二、监测项目、监测频次与时间

 1、月报监测与评价项目:

 河流水质:水温、pH、电导率、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BOD5、氨氮、石油类、挥发酚、汞、铅和流量共12项,其中流量用以分析水质变化趋势。

 湖库水质:水温、pH、电导率、透明度、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BOD5、氨氮、石油类、总磷、总氮、叶绿素a、挥发酚、汞、铅、水位共16项(透明度和叶绿素a两项不参加水质类别的判断,参加湖库富营养化状态级别评价;水位用以分析水质变化趋势)。水质评价方法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规定的执行。

 2、监测频次:

 以上项目每月监测一次。《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规定的其他基本项目,按照《环境监测技术规范》要求的频次进行监测。

 国控断面以外的省、市控断面由各省、市自行确定监测方案,或按照《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监测;国务院批准的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确定的控制断面中的非国控断面,按规划要求实施监测和评价。

 3、监测时间:

 监测时间为每月1~10日;逢法定长假日(春节、5月和10月)监测时间可后延,最迟不超过每月15日。

 当国控断面所在的河段发生凌汛和结冻、解冻等特殊情况无法采样时,以及河段断流时,对该断面可不进行采样监测,但须上报相应的文字说明。

     三、数据、资料上报要求

 1、上报时间

 流域内各监测站于每月20日前将当月监测结果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于监测当月25日前将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水质监测数据汇总后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及流域监测网络中心站。

 流域监测网络监测中心站负责审核各站上报的监测数据并编制流域的水质月报,于当月30日前报送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评价标准统一采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在每月5日前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上月流域水质月报。

 2、传输内容、方式

 重点流域水质月报监测数据的传输格式和方式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另行规定。

附件2:

重点流域水质月报发布方案

重点流域开展水质月报后,将通过新闻媒体对社会发布,发布格式如下:

一、评价项目及评价标准

河流评价项目:水温、pH、电导率、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BOD5、氨氮、石油类、挥发酚、汞、铅和流量共12项。湖库评价项目:水温、pH、电导率、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BOD5、氨氮、石油类、总磷、总氮、挥发酚、汞、铅、透明度、叶绿素a和水位共16项。其中透明度和叶绿素a不参加水质类别的断定,参加湖库富营养化状态级别评价。评价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湖泊(水库)富营养化评价按照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关于印发湖泊(水库)富营养化评价方法及分级技术规定的通知》(总站生字[2001]090号)的规定评价。

 二、发布内容及格式

 发布格式采取定性的评价结果:

 1、文字概述

 介绍当月监测概况,并分流域概述水质状况,与上月水质进行对比,并分析变化原因,指出主要的污染江段及主要污染指标等。

 2、重点流域河流水质评价结果表

 发布重点流域河流和20个湖库的水质类别。

重点流域河流水质评价结果水质类别

 

水质类别

Ⅰ类

Ⅱ类

Ⅲ类

Ⅳ类

Ⅴ类

劣Ⅴ类

总计

主要污染指标

长江

断面数

 

 

 

 

 

 

 

 

%

 

 

 

 

 

 

 

黄河

断面数

 

 

 

 

 

 

 

 

%

 

 

 

 

 

 

 

珠江

断面数

 

 

 

 

 

 

 

 

%

 

 

 

 

 

 

 

松花江

断面数

 

 

 

 

 

 

 

 

%

 

 

 

 

 

 

 

淮河

断面数

 

 

 

 

 

 

 

 

%

 

 

 

 

 

 

 

海河

断面数

 

 

 

 

 

 

 

 

%

 

 

 

 

 

 

 

辽河

断面数

 

 

 

 

 

 

 

 

%

 

 

 

 

 

 

 

太湖环湖河流

断面数

 

 

 

 

 

 

 

 

%

 

 

 

 

 

 

 

巢湖环湖河流

断面数

 

 

 

 

 

 

 

 

%

 

 

 

 

 

 

 

滇池环湖河流

断面数

 

 

 

 

 

 

 

 

%

             

 

主要湖库评价结果

湖库名称

营养状态指数

营养状态级别

水质类别

主要污染指标

太  湖

 

 

 

 

巢  湖

 

 

 

 

滇  池

 

 

 

 

白洋淀

 

 

 

 

南四湖

 

 

 

 

洱  海

 

 

 

 

镜泊湖

 

 

 

 

兴凯湖

 

 

 

 

博斯腾湖

 

 

 

 

洪泽湖

 

 

 

 

洞庭湖

 

 

 

 

达赉湖

 

 

 

 

鄱阳湖

 

 

 

 

密云水库

 

 

 

 

松花湖

 

 

 

 

大伙房水库

 

 

 

 

于桥水库

 

 

 

 

崂山水库

 

 

 

 

门楼水库

 

 

 

 

董铺水库

 

 

 

 

千岛湖

 

 

 

 

丹江口水库

 

 

 

 

石门水库

       

      上述内容和格式为基本发布方式。具体发布时,可根据各新闻媒体的版面和要求,确定详简程度和表达方式。
     
 
  字体:【    】 更新日期:【2003-01-06】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