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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环保局对奥运会空气质量保障重点项目进行监督检查
2008-05-20
     
 

  为了深入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同北京市政府签订的奥运会空气质量保障协议书的要求,近日自治区环保局苏青局长带领局有关处室和直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深入到赤峰市、乌兰察布市等地区,对北京奥运会空气质量保障重点项目进行专项检查。

  从检查的情况来看,国家要求我区在6月30日前完成的大唐托克托电厂等12家电力企业的19台机组和4台锅炉的烟气脱硫设施建设,目前已经有13台机组和4台锅炉完成了脱硫设施建设,并实现稳定运行,其余的6台机组脱硫设施尚未完成或不能稳定运行。从6台机组脱硫设施建设进展情况看,丰镇发电厂的3号、4号机组仅完成工程量的30%;元宝山电厂的3号机组仅完成工程量的60%;华宁热电厂的1号、2台机组已经完成脱硫设施安装,但不能稳定运行;神华准格尔能源有限公司1号机组从今年4月份已经停产,2号机组的脱硫设施正在建设,预计在6月30日前能够完成。

  针对各地区在奥运会空气质量保障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苏青局长同当地政府和企业的领导交换了意见,并明确提出了五条要求:一是对到期不能完成脱硫任务的丰镇发电厂3号和4号机组、元宝山电厂3号机组,神华准格尔能源有限公司2号机组做好奥运会期间停运检修的准备,并提前报请内蒙古电力公司和东北电力公司调整电量,防止因停机造成供电不足。二是从现在开始至奥运会结束,重点控制区域内的燃煤电厂必须采用低硫煤,减少二氧化硫排放量。三是重点控制区域内空气质量届时达不到保障要求,将对该区域内重点污染源采取限产限排措施,必要时将实行关停治理。四是自治区和盟市两级环境监测和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已安装脱硫设施和低氮燃烧装置以及脱硝设施运行的监督管理,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五是重点控制区内的燃煤电厂脱硫设施和非电重点污染源尽快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并实现与当地环保部门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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