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环 境 管 理
新乡市政府采取有效措施严防已关闭的160家造纸企业和制浆生产线反弹
一是目标管理。每发现一家(次)被关闭的造纸企业和制浆生产线死灰复燃的,从所属区县年终目标考核总得分中扣1分,累计超过5次(含5次)的,对全年目标予以否决。二是与财政挂钩。每发现1家(次)被关闭的造纸企业和制浆生产线死灰复燃的,由市财政局扣划县(市)区财政10万元。三是效能监察。市监察局对因被关闭的造纸企业和制浆生产线死灰复燃、环保设施不正常运行等造成严重环境影响的问题,实施责任追究。各县(市)区长、主管县(市)区长、有关乡(镇)长及企业法人代表为实施责任追究的责任人。四是监督通报。由市环保局负责,开展监督检查,建立通报制度,以此作为目标考核、财政扣划资金和效能监察的依据。
(河南省环保局)
厦门市环保局严格餐饮项目环保审批
一是严禁审批新设于住宅楼、距离住宅楼10米以内的建筑物内、未设餐饮专用烟道的建筑物、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住综合楼楼层及地方明令禁止设立餐饮业的其他地点等禁建区域内的餐饮项目;二是严格执行环保前置审批和一票否决制,对新建住宅小区餐饮网点的环保审批,要通过公示,征求可能受到影响的单位和居民的意见;三是对发现的无照经营且未经环保审批的餐饮店要及时告之相关职能部门,建议不得批准其经营;四是新区和旧城改造应当规划和建设集中经营的餐饮楼、餐饮街,使之与周围的环境敏感点分离,并建设统一的污染防治设施。对于小区内非指定的餐饮娱乐集中经营区域外,餐饮娱乐项目原则上不再批准。
(厦门市环保局)
长春市环境管理努力实现“三个延伸”
一是向县(市)区和重点卫星城镇延伸。加强对县(市)区所在地和城区周边城镇的监管指导,以提高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和生态环境质量为重点,综合整治城镇生态环境,努力营造空气清洁、水质安全、安静祥和、镇容镇貌美观、管理规范、秩序井然的城镇人居环境。
二是向城乡结合部延伸。加强和完善长春市近郊19个乡镇的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执法监察工作,扩大居民生活垃圾袋装化管理范围,全面取消二环路内符合条件区域的垃圾箱,并向城乡结合部梯次推进,逐步实施垃圾不落地工程,提高环境综合管理水平。
三是向环境污染“死角死面”延伸。重点抓好城市出入口、城中村屯、背街小巷、“三线一岸”(铁路沿线、公路沿线、轻轨沿线和伊通河岸),特别是城区各公园水体、西部“串库”水体等地段地表水环境的综合整治,力争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重点区域的环境污染问题。
(长春市环保局)
深圳市大力推动节电降耗
一是进一步拉开峰谷电价价差。新建、改建项目必须使用新型高效节能用电设备,坚决取缔各种非法小型冶炼厂、制砖厂,严格限制各种高耗能企业在高峰时段用电。二是建议全市机关、宾馆、酒店、商务写字楼、商场、公共娱乐场所、公共建筑大堂、门厅、餐厅等公共场所的空调设定温度在现有基础上调高1℃,对大型电力中央空调系统设置用电量上限,鼓励对现有电力中央空调系统实施节能改造,鼓励新建项目的中央空调系统采用蓄冰空调、燃气空调等措施降低空调负荷。三是通过夜间11:00以后所有道路的路灯相隔关闭,将除节日外全市灯光夜景工程开启时间降低至每周两次、每次原则上不超过3小时等手段降低路灯照明电力消耗。四是抓好“百家用电大户企业节能行动”和“政府机构节能行动”,树立节电典型示范,增强广大市民的节电意识,带动各行业全面开展节电工作。
(深圳市环保局)
沈阳市采取五项措施推进循环型社会发展
一是建立一整套与循环型社会相适应的政策法规体系。探索有关循环型社会立法问题,明确消费者、企业、各级政府在发展循环经济、建设循环型社会方面的责任和义务。制定《沈阳市废物资源回收利用办法》,重点对中水回用、垃圾分类回收、废旧电器、汽车等门类产品及附属产品做出回收利用的规定,明确相应的鼓励和优惠政策等。研究制定《沈阳市发展循环经济、建设循环型社会条例》。逐步把生态环境作为资源纳入政府的公共管理范畴。创建政府和市场相结合的新型环境保护机制,制定鼓励发展循环经济的优惠政策和循环型社会的评价指标及指标体系。
二是形成与循环型社会相一致的价值观念体系、生活方式与消费模式。制定经济政策,鼓励绿色消费。政府采购优先选择经过生态设计或通过环境标志认证的产品,优先选择经过清洁生产审计或通过ISO14000系列认证的产品。加强节约,提倡多次重复利用、适度消费和环境友好的生活方式。
三是建设废物资源化项目。开展城市垃圾分类回收和综合利用建设,完善现有垃圾分类、收集和运输系统;建设废旧蓄电池铅回收示范项目,风化铬渣解毒资源化及铬盐无毒化处理工程和废旧汽车轮胎回收利用示范工程;建立电石渣、粉煤灰等废物资源再利用示范基地,废旧电器的回收利用系统和报废汽车的回收系统,实现废物最大资源化。
四是完善城市中水回用系统。以污水分散与集中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为原则,形成点源、区域两个不同范围的中水回用系统,保证城市污水资源化总体利用率达到50%以上。选择学校、住宅区、宾馆饭店、政府机关、大型企业等建设中水回用试点工程,今年起每年建设50家中水回用工程,实现年增加中水回用量2万吨/日。
五是推进铁西生态工业园区建设。通过延长企业生产链,拓宽企业间的生态工业链接,深化与加强大型企业内部、各企业间初级副产品和废弃物的生态工业链接,建设资源循环型园区;利用铁西新区装备制造业优势,采用先进技术,率先在全市建设一家废旧家用电器拆解再生利用工程项目,充分利用再生资源;结合土地使用功能的改变,开展铁西搬迁企业土地污染评价,通过投放生物制剂、种植特定植物、严重污染土壤置换等方法,对污染土地进行生态修复。
(沈阳市环保局)
环保模范城市创建
济南市确定2004年全国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工作目标
济南市2004年全国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工作的目标是: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达到全省17市前列(环保模范城除外);市区空气环境质量良好以上天数占全年天数的比例达到65%以上,城市水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88%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在98%以上,区域环境噪声控制在60分贝以下,交通干线噪声控制在70分贝以下;自然保护区覆盖率达到5%,森林覆盖率达到22.5%,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8.6%,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70%以上,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94%以上,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8%以上,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达到88%以上;中小学环境教育普及率达到80%以上。
(济南市环保局)
马鞍山市加大全国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工作
为确保2005年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目标顺利实现,马鞍山市今年安排78个环境保护项目,总投资15.3亿元,年度投资超过7亿元。安排的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有10项,总投资10个亿,包括雨山湖环境综合整治、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等一批与广大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项目。计划安排的重大工业污染防治项目共有39项,总投资近3亿元,包括马钢二次烟尘治理,烧结机废气余热回收发电、一铁总厂循环水系统建设、山鹰公司水循环系统建设等项目。计划安排的生态保护计划项目共18项,总投资1980万元,比上年增加近80%,包括矿区生态恢复、农村水环境综合整治、生态村镇等生态建设项目。
(马鞍山市环保局)
法 制 建 设
《上海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正式颁布
5月15日,上海市政府正式颁布《上海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自今年7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市环保局为扬尘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扬尘污染防治规划的编制和扬尘污染的监测和监控。建设、市政、交通、市容环卫等部门根据规划制定扬尘污染防治计划,并将有关要求纳入行业技术规范。办法还对建筑工程、道路与管线施工、房屋拆除、货物运输、物料堆放、道路保洁、绿化建设和养护等活动制定了具体的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要求施工单位必须制定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建立责任制度和作业台帐。办法还规定,通过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公示等方法鼓励公众监督。
(上海市环保局)
污 染 防 治
河南省在二氧化硫控制区内推行二氧化硫排放交易制度
该制度适用于河南省二氧化硫控制区内排放二氧化硫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它是以排放许可证管理制度为基础,在浓度达标和总量控制的前提下,二氧化硫排放单位间进行买卖二氧化硫排放权的活动。旨在通过治理削减二氧化硫排放的企业通过经济杠杆的作用进行经济鼓励,将完成许可证规定的排放总量后超额削减的部分用于储存或转让;让未进行治理的企业通过交易承担二氧化硫治理费用,以促使所有二氧化硫排放企业采用各种手段削减二氧化硫排放量,从而达到削减二氧化硫排放总量的目的。交易采取双方议定的方式进行,交易价格由双方参照二氧化硫削减成本和市场情况自行确定,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合同生效。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按年度使用,不得把未来年度的指标提前使用或用于交易,但剩余指标可自动划入下一年度的排放指标。政府采取综合治理措施削减的二氧化硫排放量可由政府用于有偿转让或储蓄。
(河南省环保局)
行 风 建 设
四川省宜宾市环保局推行环境监察稽查制度
该局成立了市环境监察稽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规定了工作职责,建立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稽查制度。对区、县的稽查每年1-2次,对市属重点企业的稽查每年至少1次。稽查的主要内容有:国家环保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污染事故报告制度执行情况;排污费征收使用工作情况;《环境监察工作制度》和《环境监察工作程序》执行情况;环保系统“六项禁令”、省政府“十不准”和省环保局“八条禁令”执行情况。对企业,主要从环保“三同时”执行情况、环保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环保治理资金使用情况、排污费缴纳情况等方面进行稽查。
(四川省环保局)
环境问题分析与建议
江苏环保产业发展面临诸多问题
江苏省环保产业在全国起步较早,目前全省环保企业已发展到2000多家,经济总量占全国总量的20%,但近年来明显呈现后劲不足现象,发展面临诸多问题。一是企业规模普遍偏小。2000家企业中,固定资产超过1000万元的企业不足200家;年销售收入超过1000万元的企业产值仅占全省环保产业总产值的16%。二是整体技术含量不高。全省2000多种环保产品中,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不足40%。大量环保产品可靠性差,运行不稳定,处理费用高。目前,江苏省环保企业承接的环保工程,一次开车成功率不足40%。三是产品结构不合理,大量低水平重复建设,造成企业间互相排斥,恶性竞争,甚至不惜侵权和假冒。
(江苏省环保厅)
精河县城市污水污染艾比湖
精河是艾比湖的主要水源之一。但是,迄今为止精河县城还没有一座污水处理厂,县城每日产生的污水只经过简单的氧化沉淀后通过下水管网便排入精河,进而直接进入艾比湖。 仅2003年度,即排放生活污水66万吨、工业废水52.6万吨。问题最为突出的是医疗废水。经过当地政府及环保部门的努力,两家县级医院于2003年分别安装和使用了医疗废水处理设备,但现在仍有一家乡级医院和62家个体诊所日产的医疗废水未经处理排入下水管网。2002年精河县城污水处理厂已被自治区计委立项,计划总投资1500万元在县城下水管网出口处修建一座污水处理厂,然而目前仍在做前期准备工作。
(新疆自治区环保局)
工作经验交流
沈阳市环保局采取四项措施推进绿色农业发展
一是加大环境优美乡镇、生态环境示范村、生态示范园建设力度。今年,将全力推进辽中镇、白塔堡镇、虎石台镇国家级环境优美乡镇的建设工作,创建10个市级环境优美乡镇、15个生态环境达标村、10个生态环境示范村、10个生态示范园。在大气、水、噪声、垃圾等方面,逐渐提升沈阳市郊区县(市)环境质量;加大村镇环境整治力度,全力进行村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从解决老百姓身边的热点难点问题出发,提高农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推广绿色生态农业,对农业实行清洁生产,消除污染隐患。
二是健全农产品产地环境监管体系,全面实现沈阳市800万亩农产品环境安全监控。沈阳市环保局将对全市所有生产食用农产品的区域,加大产地及周边0.5公里地区环境保护的执法监管力度,严格控制各类污染物的排放,对影响环境质量的污染源进行监督和查处。对已经认证为安全农产品产地的生产基地,确立产地环境安全保护区,其中,生产无公害、绿色农产品的保护区为农药、化肥限施区;生产有机农产品的保护区为农药、化肥禁施区,促进有机复合肥的施用,提高农产品品质,保障食品安全,增加农产品附加值。
三是扩大安全农产品产地环境和产品认证面积,提升农产品附加值。今年,计划扩建蔬菜、粮食、水果和养殖产品等安全农产品生产基地50万亩,建设有机食品基地3万亩,将辽中县建成国家有机食品基地县,加快培育和发展安全食品基地建设,使沈阳市农业达到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规范化,走向资源循环的生态型产业。
四是对全市乡镇实施环境综合整治。按照制定的工作计划,逐步在县政府驻地镇和大型乡镇推广型煤,消灭冒烟小烟囱,推广集中供热;进行污染源治理,对乡镇企业逐步进入工业园区集中管理;在辽中镇、虎石台镇等中心城镇开始启动污水处理厂建设,逐步完善乡镇环境基础设施;重点在城乡结合部和环境敏感地区进行秸秆气化工程建设。
(沈阳市环保局)
云南楚雄和陕西咸阳分别聘请环保义务监督员和环保咨询员
近日,云南省楚雄州环保局召开聘请环境保护义务监督员座谈会,会上州环保局向来自州人大、政协、群团组织及社会各界聘请的首批环保义务监督员颁发了聘书。为确保环保义务监督员制度落实,楚雄州环保局组织制定了环境保护义务监督员工作制度。规定了环保义务监督员的基本条件、聘任程序、环保义务监督员的任期、环保义务监督员的主要职责,以及环保部门对义务监督员的工作意见、建议、检举、投诉等的办理规定及程序。陕西省咸阳市环保局也于近日聘请部分现任和曾经担任地厅级以上职务的21位老领导担任环保咨询员,成立了咸阳市环保咨询委员会并召开了第一次座谈会,咨询对环保重要规划、重大决策和重点工程实施的意见和建议。
(云南省楚雄州、陕西省咸阳市环保局)
海口市实施四大人居环境工程
海口城市建设计划5年投资73多亿元,实施四大人居环境工程,实现城市面貌一年一小变,三年一中变,五年一大变。一是畅通工程,将突出抓好道路系统的配套建设和功能完善,把中心城区与次中心城区的道路网络有机连接起来。计划投资52亿元,新建设和改造主干道路29条,次干道7条,道路贯通20条。二是碧水工程,编制全市水系规划,计划投资12.49亿元,改造和建设3个大型污水处理厂,4个乡镇小型污水处理厂和排水配套管网;投资1.94亿元建设供水设施,改造和铺设30条道路干管105公里,57条道路支管141公里。三是城市亮化工程,计划投资3.7亿元改造城市电网,投资1.55亿元改造城市主干道52公里路灯、28公里开发区路灯和105公里小街小巷路灯。四是清洁能源工程,计划投资1.85亿元建设澄迈老城至海口的输气管道20公里,完善管网160公里,新建5座天然气加气站。
(海口市环保局)
南昌市通过“三结合”提升环境质量
一是防范与治理相结合。加强对新建项目的管理,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防止新的污染,确立重点污染流域、区域和行业,实行严格监管,限期治理,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坚决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减少污染扰民事件的发生;二是引导与控制相结合。大力宣传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和可持续发展战略,提高全民的环境意识,严格控制污染转移,积极引导企业实行清洁生产和推行循环经济,限制可能污染环境的项目发展,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合理化和工业布局优化;三是建设和管理相结合。制定生态建设实施方案,争取财政支持,建设一批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示范点,不断完善环境管理体制,加强环保队伍能力和作风建设,努力提升环保服务水平。今年1-4月份南昌市空气质量总体好于去年同期,空气质量优良率达86.8%;赣江、抚河南昌段大部分断面水质优于去年同期;全市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97.6%,4月份达到100%,均高于去年同期水平。
(南昌市环保局)
简 讯
△ 湖南省成立环境与资源保护协调推进委员会。省长周伯华任主任、分管副省长和两名副省长分别任执行主任和副主任、14个省直有关单位负责人为委员。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环保局,由省环保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委员会主要就全省环境资源保护和建设重大问题进行综合研究、协调。
(湖南省环保局)
△ 四川省平昌县将实现环保双向评估。即,县委、县政府对各镇乡、县府部门环保工作进行考核评估,同时,被考核对象(镇乡、县府部门)也对县环保局的工作进行测评。
(四川省环保局)
△ 2004年,广东省共确定141个重点建设项目,其中环保重点工程37项,总投资249亿元,年度计划投资51.9亿元。
(广东省环保局)
△ 镇江市从1997年开始开展清洁生产工作,目前已有6批90余家企业实施了清洁生产审核。仅第四、五批企业,即实现年节水9万吨、电7.8万千瓦、煤8万吨,实现综合经济效益9972万元。同时,减排废水1621万吨、COD575吨、二氧化硫30吨、废气2.6亿立方米。
(江苏省环保厅)
△ 黑龙江省绿色食品产业发展迅速,获认证的绿色食品数量一直位居全国前列。目前,该省获得绿色食品认证的产品已达到470个,比上年增加189个,占全国总量的17%。
(黑龙江省环保局)
△ 1-5月份,宁夏区共发生沙尘天气14次,其中沙尘暴2次、扬沙9次、扬沙浮尘天气3次。
(宁夏区环保局)
△ 江苏常州武进区将水域环境质量指标纳入乡镇领导政绩考核体系。目前,区政府已和各镇政府签订了年度环保目标责任状,并在各乡镇流入太湖的部分河段设置了18个监测断面,定期进行监测,作为年度考核的主要依据。
(江苏省环保厅)
△ 近日,厦门市环保局决定与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协会合作开展《与环保有关的民事权益纠纷循仲裁途径解决》课题研究,研究与环保有关的民事权益纠纷可以用仲裁方式解决的类型和范围,如环境污染损失赔偿、装修污染超标、环保设备安装不合格等;如何启动仲裁制度,如仲裁条款的约定、仲裁庭的组成人员等。
(厦门市环保局)
△ 5月27日,太原市市长李荣怀带领市建管委、经委、执法局、环保局、环卫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对列入该市重点工业企业全面达标排放目录的太化集团公司焦化厂、太原一电厂限期治理工作进行了现场督查。
(太原市环保局)
△ 1979年以前,长春市森林覆盖率仅为8.2%。在1998年以来的6年里,国家及地方累计23957.45万元用于森林绿化事业,至2003年末,该市森林用地面积已达32.7万公顷,森林覆被率14.3%。
(长春市环保局)
△ 近日,《2004年哈尔滨市清洁生产实施方案》制定完成,并确定首批实施清洁生产审计的单位26家。今年,哈尔滨市拟通过推广使用清洁生产工艺、实施废物回收、中水回用等清洁生产工程,使全市化学需氧量削减1000吨,烟尘削减500吨。
(哈尔滨市环保局)
△ 厦门市积极探索在待建工地上播种小麦和油菜的方式绿化工地,控制扬尘。目前在环保岛路香山至五通段进行的试种已取得较好成效,下一步将在全市待建工地推广。
(厦门市环保局)
△ 闵行区200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中的环保指标是,新增污水截流量控制在7.62万吨/日、区域污水治理率达到80%、化学需氧量控制在25930千克/日、二氧化硫排放量(不包括电厂)控制在1.6680万吨/年、烟尘排放量(包括电厂)控制在2.9108万吨/年、粉尘排放量(包括电厂)控制在0.0994万吨/年、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5%。
(上海市闵行区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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