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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环境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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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
·《关于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的1978年议定书
·防止倾倒废物及其他物质污染海洋公约
·国际干预公海油污事故公约
·干预公海非油类物质污染议定书
·国际捕鲸管制公约
 
国际环境动态
  ·国际环境动态 2008年第7期(总第28期)
·国际环境动态 2008年第6期(总第27期)
·国际环境动态 2008年第5期(总第26期)
·国际环境动态 2008年第4期(总第25期)
·国际环境动态 2008年第3期(总第24期)
·国际环境动态 2008年第2期(总第23期)
·国际环境动态 2008年第1期(总第22期)
·国际环境动态 2007年第8期(总第21期)
 
机制和论坛
  ·祝光耀副局长出席达沃斯世界经济论坛中国环保专场会议
·联合国环境署亚太地区次区域环境政策对话会
·周建会见世界经济论坛主席施瓦布教授时表示 中国愿为世界环境与能源发展做出贡献
·达沃斯世界经济论坛中国环保专场会议召开 祝光耀出席会议做主旨发言
·汪纪戎副局长出席世界市长论坛
·推动中外政策对话 促进环保国际合作 首届环境保护国际合作政策对话会举行
·NOWPAP1及区域活动中心的建立
·UNEP区域海洋项目介绍
 
 
与国际组织的合作
  ·周生贤会见联合国环境署执行主任施泰纳
·清洁能源电池大巴助力北京奥运
·联合国鼎力支持汶川恢复重建 向全世界发出3350万美元援助呼吁
·周建在出席地震灾后重建环境保护国际经验交流会时强调 环保领域需要国际社会大力支持
·李干杰会见全球环境基金协调司司长时强调 注重发挥环境经济政策作用
·周建出席经合组织环境政策委员会部长级会议时指出 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增长
·周生贤部长会见亚洲开发银行行长
·李干杰出席联合国环境署第十届特别理事会并提出建议 共同应对经济全球化的环境挑战
·联合国第十届特别理事会暨全球环境部长论坛指出 发展绿色经济应对气候变化
 
   
  双边合作
  ·李干杰会见瑞典能源与环境技术合作...
·李干杰会见美国商务部助理部长
·意大利捐赠环保设备 援助四川地震灾...
·周生贤会见挪威环境与国际发展大臣...
·周生贤出席中俄总理定期会晤委员会...
·李干杰会见美贸易发展署署长
·李干杰在中德高层论坛上指出 以城市...
·周生贤会见澳大利亚环境专家罗伯特...
·潘岳会见地球政策研究所所长
 
  区域环境合作
  ·新疆阿勒泰山湿地成为欧盟资助项目
·中国-东盟环保合作战略研讨会在北...
·周生贤在第三次中欧环境政策部长对...
·李干杰会见欧盟商会代表团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阿拉伯国家联...
·中国—阿拉伯环境合作会议纪要
·吴晓青在大湄公河次区域环境部长会...
·2007年亚洲环境执法论坛在北京举行
·李干杰出席中亚区域环境政策对话会...
 
  履约动态
  ·中华人民共和国履行《关于持久性有...
·中国医疗废物处置稳步推进
·八国集团会议携手应对气候变化
·北碚建POPs履约示范区 挪威政府提供...
·我国于30日正式启动省级应对气候变...
·我国代表在东京重申中国积极应对气...
·张力军要求各地提高履行保护臭氧层...
·开局良好 任重道远——纪念《斯德哥...
·中国履行POPS公约能力建设项目启动
 
  环境与贸易
  ·潘岳副局长会见世界银行研究局局长
·WTO贸易与环境委员会(CTE)常会进...
·WTO新一轮贸易与环境谈判进展
·WTO贸易与环境委员会特会(CTESS)...
·中欧贸易与环境对话会在大连举行
·“WTO环境产品与服务贸易谈判及其对...
·《在WTO贸易与环境特别委员会(CTES...
·“中国加入WTO:经济与生态面临的挑...
·WTO贸易与环境谈判及技术支持
 
 
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  
 
    1992年,中国政府批准成立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简称 国合会)。国合会是一个高级国际咨询机构,国合会的主席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的领导同志担任(现任主席为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国合会的主要职责是针对中国环发领域重大而紧迫的关键问题提出政策建议并进行政策示范和项目示范。国合会委员包括中国国务院各有关部委的部长或副部长、国内外环发领域的知名专家、教授以及其他国家的部长和国际组织的领导。  
 
 
 
 
本栏目最新更新
  ·李干杰会见瑞典能源与环境技术合作高级代表[09月05日]
·李干杰会见美国商务部助理部长[09月03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履行《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国家实施计划 简 本[08月27日]
 
 
国际合作司
职能及内设机构
 
  主要职责
    参与协调环境保护国际活动;参加环境保护国际条约谈判;管理并组织协调环境保护国际条约国内履约活动和对外联系;管理环境保护系统对外经济合作;承办涉外环境污染处理工作和涉外环境保护事务;指导驻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代表处业务工作;承担与环境保护国际组织联系事务;承担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日常事务。
  内设机构
    区域环境合作处、国际组织处、双边合作处、核安全国际合作处、综合外事管理处、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秘书处
  工作电话
  业务秘书:66556495
区域环境合作处:66556534
国际组织处:66556520
核安全国际合作处:66556505
综合外事管理处:66556497,66556499
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秘书处:66556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