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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告
2007年 第52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平板玻璃行业准入条件》的公告


    为规范平板玻璃行业投资行为,防止盲目投资和重复建设,促进结构调整,实现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产业政策,我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平板玻璃行业准入条件》,现予以公告。

    各有关部门在对平板玻璃建设项目核准、备案管理、土地审批、环境影响评价、信贷融资、产品质量认证、工商注册登记等工作中要以准入条件为依据。

    附:平板玻璃行业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七年九月三日

     
 
  字体:【    】 更新日期:【2008-08-29】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