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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拟命名的“国家生态市(县)”的公示
2008-07-18
     
 
  2008年7月3日,环境保护部部长专题会审议通过了拟命名的“国家生态市(县)”名单。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并监督生态市(县)创建工作,现对拟命名地区在《中国环境报》和环境保护部政府网站(http://www.mep.gov.cn)上进行公示:
  
  一、公示时间:2008年7月18日至2008年7月28日。
  
  二、公示期间,环境保护部接受反映拟命名地区环保情况的来信、来访和来电。公示期间设立下列举报联系方式:
  
  电  话:(010)66556306(兼传真)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  编:100035
  
  电子邮件:shengtaichu@yahoo.com.cn
  
  三、拟命名的“国家生态市(县)”名单
  
  北京市:密云县    延庆县
  
  山东省:荣成市
  
  
     
 
  字体:【    】 更新日期:【2008-07-21】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