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履约行动
国际遗传资源和应用与惠益共享会议在圣何塞召开
1999年10月4-8日,由《生物多样性公约》(CBD)秘书处主办的遗传资源利用和惠益共享会议在哥斯达黎加首都圣何塞召开。来自由各国政府推荐和CBD秘书处选定的44个国家的代表和专家以及来自联合国贸易与发展会议(UNCTAD)、联合国粮农组织(FA)、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0)、全球环境基金(GEF)、世界臼然联盟(IUCN)和世界资源研究所(WRI)等机构的观察员共66人参加了会议,国家环保总局自然保护司王德辉副司长应邀参加会议。
在开幕式上,CBD秘书处执行秘书Hamdallah Zedan先生,哥斯达黎加外交部副部民Walter Niehans先生和环费与能源部部长Carlos Manuel Reariguez先生以及会议资助国瑞士驻哥斯达黎加大使Rodolph Imhoof先生分别致开幕辞。Zedan先生在致辞中强调:遗传资源利用和惠益共享是履行《生物多样性公约》的重要议题,希望本次会议能从 理论到实践等方面取得进展,以便更好地执行公约。
会议对内容进行了讨论:1.遗传资源利用与惠益共享在科研和商业方面的用途;2.遗传资源利用与惠益共享的国家和地方法规、管理和政策措施;3.遗传资源利用与惠益共享的管理程序和鼓励措施;4.遗传资源利用与惠益共享的能力建设。会议最后通过了大会综合报告,此报告还将提交2000年5月在肯尼亚内罗毕召开的第5次缔约国大会讨论。
中国《生物多样性公约》工作协调组会议召开
1999年9月28日,中国履行《生物多样性公约》工作协调组会议在国家环保总局召开。会议由国家环保总局祝光耀副局长主持。外交部条法司、国家计委地区司、教育部科技司、科技部农经社发司、公安部三局、建设部城建司、农业部科教司、外经贸部国际司、海关总署政策法规司、国家工商局市场司、国家林业局保护司、国家知识产权局协调司、中科院生物局、国家海洋局环保司、人民日报科教文部、国家环保总局自然司、国际司和外经办等部门的有关负责同志及有关专家共计30人出席了此次会议。会议的主要议题是:成立新一届中国履行《生物多样性公约》工作协调组;讨论1999年下半年4000年上半年履行《生物多样性公约》工作计划;审议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的通过全球环境基金(GEF)资助的“中国生物安全国家框架”,项目报告(下称“项目报告”)。
会上,国家环保总局自然司杨朝飞司长宣布了中国履行《生物多样性公约》工作协调组组成。协调组组长由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祝光耀担任,成员由来自20个部、委、局的21名代表组成。同时,相应部、委、局各有1名联络员承担协调组的日常联络工作.
国家环保总局自然司王德辉副司长还介绍了1999下半年-2000上半年履行“生物多样性公约”工作计划。主要内容包括:1、完成“中国生物安全框架”项目;2、制定并发布实施“中国转基因活生物体及其产品进出口管理暂行办法”;3、拟订“中国生物安全管理条例”;4、召开“国际生物安全研讨会”;5、筹备参加“国际生物安全议定书”谈判特别会议;6、第五次缔约国大会准备工作;7、建立中国生物多样性信息交换所机制;8、生物多样性项目库建设;9、开展生物多样性专项调查和预研究;10、开展遗传资源获取和惠益分享方面的调查工作;11、认真组织履约协调组三个专业组(科学组、信息组和宣传组)的各项工作;12、做好全国自然保护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工作;13、认真组织生物多样性日宣传工作;14、开展生物多样性培训;15、继续组织好动、植物红皮书的编辑出版工作;16、继续共同办好履约简报。
另外,国家环保总局南京环科所薛达元博士代表“中国生物安全国家框架”项目组简要报告了该“国家框架”的起草过程及项目报告的主要内容。各部门与会代表在会前详细审阅的基础上,对报告进行了认真研讨。会议原则通过了“中国生物安全国家框架(送审稿)”。同时,对“项目报告”的有关内容提出一些修改建议。
最后,祝光耀副局长对此次会议做了总结,他指出:
1、此次提交的“项目报告”,比上次提交的讨论稿在内容、结构和表达等方面前进了一大步,项目报告是一个研究报告,报告的基本原则将对我国生物安全管理起指导作用。与会代表提出了一些很好的建议,要进一步加以修改,以使报告层次分明,更加完善。
2、协调组各成员部门对“项目报告”要进一步研究,于1999年10月15日前,将有关修改意见反馈到国家环保总局自然司。关于“项目报告”中机构设置问题,国家环保总局将依靠相关部门做好生物安全的管理工作,搞好综合协调和服务,在制定有关生物安全管理办法时要认真征询各有关部门的意见。
3、要认真做好第5次缔约国大会准备工作。各相关部门对生物安全要予以高度重视,认真进行前期研究,明确我国政府对外谈判的观点,充分准备好大会的对案。由于“国际生物安全议定书”的谈判涉及我国的权益,希望各部门提出具体的意见,与外交部共同对谈判立场把关。
4、关于自然保护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表彰问题。希望有关部门通力合作,认真做好有关工作。在国庆节后将召开一次部门协调会议,对表彰工作进行研究。
最后,他希望协调组各组成部门能对今后的履约工作提出更多的合理建议。并对各部门在自然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物安全等方面工作给予的支持和关心表示衷心的感谢。
部委动态
国家进出口检验检疫局组织召开出入
境转基因产品管理座谈会
1999年8月31日,国家进出口检验检疫局组织召开出入境转基因动植物产品管理座谈会。来自国家环保总局,农业部,科技部,卫生部,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购销总公司,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所,植物检疫实验所等部门的代表参加了会议。会上讨论了转基因动植物产品进出口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和我国如何“统一对外,统一监管,统一规范,统一标准”的有关问题。
国家卫生部组织召开生物技术食品国际研讨会
1999年10月26-27日,由国家卫生部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和国际生命科学学会中国办事处共同主办的生物技术国际研讨会在北京举行。来自国际生命科学学会,国际农业生物技术应用认证署(ISAAA),中国农科院生物技术中心,中国农科院生物技术学会,联合国粮农组织(FA0),德国慕尼黑技术学院,荷兰TN0营养与食品研究所,美国图兰(Tuline)大学,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孟山都公司,可口可乐公司等单位和部门的代表参加了研讨。
会议主要围绕以下几方面问题作了讨论:(1)转基因食品的全球性发展现状及中国现状;(2)转基因植物食品的安全性评价标准和标签问题;(3)转基因食品安全性(如致过敏性,蛋白质毒性等问题)评价的具体方法。
通过研讨,与会人员对当前国内外基因饰变植物食品的开发、利用及安全性检测的现状有了综合性的了解。
第三届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晋升评审会在京顺利结束
1999年11月16-18日,国家环保总局在北京组织召开了第三届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会议。
会议对1997-1998年度提交的申请省级晋升国家级的22个自然保护区进行了评审。结合今年下半年对各自然保护区的实地考察情况和申报材料,评审委员会委员们通过投票以超过2/3的多数票通过了21个省级晋升国家级的自然保护区,1个自然保护区因票数未过总票数的2/3而未获通过。该投票结果将在近期国务院批准后生效。
国际交流
中国生物安全代表团完成对
澳大利亚、新西兰的考察
1999年7月12日到25日,中国生物安全代表团完成了对澳大利亚、新西兰的生物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了考察。通过与国家和地方的环保、农业、药品及食品管理、动植物检疫、科研等部门和当地居民进行座谈,交流了澳、新两国在生物安全管理方面的管理体制和经验。
中国生物安全代表团完成对
英、德两国的考察
为加强我国的生物安全管理,借鉴国外经验,根据UNEP/GEF资助的《国家生物安全框架》项目计划的要求,以国家环保总局政策法规司彭近新司长为团长、自然生态保护司王德辉副司长为副团长、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韩长赋副主任为顾问的中国生物安全代表团一行9人,于7月25日至8月10日前往英国、德国对欧洲生物安全法律法规、管理机构、风险评估技术、生物技术等方面进行了考察。
代表团访问考察以及参加代表团专题讨论和报告的外方单位共有16个,其中既有国家级的生物安全政府主管部门和相关管理部门,如英国环境、交通与地区部(DETR〉,农业、食品和渔业部(MAFF)、环境释放顾问委员会〈ACRE),又有代表欧洲生物技术和生物安全研究最高水平的大学和研究所,如英国国家植物研究所(NIAB)、格林威治大学自然资源研究所(NRI〉、英国国家农作物研究所(IACR)、牛津病毒与环境微生物研究所(IVEM)、英国国家中心科学实验室(CSL)、德国联邦农业与林业研究所(BBA),还有世界知名的生物技术公司,如英国Zeneca生物技术公司、美国Monsanto公司英国代表处和德国KWS植物育种公司等。
代表团共听取各方面专家的报告52个,内容涉及欧盟及英国和德国的生物安全法规、管理、机构、风险评估技术、生物技术研究进展及欧洲社会各界对生物安全问题的各种意见等。直接参与报告和实地考察的外方专家达122人参加了会议。
代表团多次参观了生物技术和生物安全研究的实验室、温室及大田试验,并在认真听取外方专家报告的同时,积极地就生物安全法规、管理、评估技术、热点问题等与外方专家和管理人员进行了广泛交流和深入讨论,还分别在英国和德国利用晚上时间,对考察的收获和体会进行了总结。
代表团成员一致认为,这次考察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必将极大地促进我国生物安全的立法、管理、机构建设、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和信息体系的建设,促进我国生物技术健康有序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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