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约行动
2001年中国履约工作组第一次会议在京召开
2001年中国履行《生物多样性公约》工作协调组第一次会议于2月28日在国家环保总局召开,出席会议的有外交部、教育部、科技部、财政部、建设部、农业部、海关总署、国家工商局、国家林业局、国家知识产权局、新华通讯社、国家海洋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光明日报社和国家环保总局等部门的履约协调组联络员。 会议由国家环保总局自然生态保护司王德辉副司长主持。会议审议了《中国履行〈生物多样性公约〉第二次国家报告工作大纲》和《2001年中国履行〈生物多样性公约〉工作计划》。与会代表对这两个议题进行了认真讨论,并对今后履约工作提出了一些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最后,王德辉副司长进行了总结。会议议定如下事项: 1.同意《中国履行〈生物多样性公约〉第二次国家报告工作大纲》,各部门可根据工作实际确定专家名额,推荐专家组成报告编写专家组。会议还强调专家的工作要与部门管理工作紧密结合,部门间工作交叉的领域,要加强部门协调和配合,共同做好有关专题的分报告。 2.同意《2001年履行〈生物多样性公约〉工作计划》。与会代表强调应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培训和教育,建议编制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安全和控制外来入侵物种的宣传手册和电视片,以提高公众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意识。 3.在国际生物多样性日(5月22日)开展以"外来入侵物种和生物多样?quot;为专题的、形式多样的宣传纪念活动。 4.今年5月,召开由国家环保总局主办,各有关部门、科研单位、大学和社会团体参加的"控制外来入侵物种与保护生物多样性"研讨会。 5.加强生物多样性和生物安全信息交换所的能力建设,建立连接各部门、各单位生物多样性和生物安全的国家信息网络,并与《生物多样性公约》秘书处和联合国环境规划署联网。
2001年中国履行《生物多样性公约》工作计划
一、加强履行《生物安全议定书》的能力建设 我国已于2000年8月8日签署《生物多样性公约》卡塔赫那《生物安全议定书》,应加强履行议定书的能力建设。建立国家生物安全信息交换所;理顺国家生物安全管理体制;制定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建立转基因生物风险评估与风险管理制度;开展生物安全研究工作;开展生物安全宣传;起动国家审批议定书程序;认真准备参加议定书政府间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二、对履约热点问题进行调查、研讨和提交专题报告 1.外来物种入侵:缔约方会议要求各缔约方执行引进、控制和防范对生态系统、生境或物种构成威胁的外来物种的临时指导原则,开展个案研究并向《公约》秘书处提交报告。今年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的主题是"防止外来物种入侵与保护生物多样性",履约办公室将在今年5月中旬举办外来物种问题研讨会,请有关部门派员参加,并推荐本系统有关专家参加。 2.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缔约方大会决定成立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特设工作组,研究和制定有关的机制和准则。我国是世界遗传资源最丰富的国家之一,应加强对遗传资源获取和惠益分享问题的研讨,一方面为参与国际谈判准备对案;另一方面也为加强国内管理做准备。为此,2001年8~9月间,中国履行《生物多样性公约》办公室将举行一次全国研讨会,研讨有关的问题。 3.传统知识与生物多样性:我国积累了大量的在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的传统知识,应开展此方面研讨并总结经验。履约办公室将组织有关部门专家开展相关调研工作,以向公约秘书处提交专题报告。 4.生态系统方式:生态系统方式是执行公约的主要方案之一。缔约方会议通过了生态系统方式的指导原则,要求缔约方运用生态系统方式,开展个案研究和实施试行项目。履约办公室将组织有关部门专家开展运用生态系统方式的个案研究,以向公约秘书处提交专题报告。 5.制定可持续旅游标准 研究制定可持续旅游标准和指导准则,发布开展可持续旅游的法规性文件,防止旅游业的不合理发展对我国生物多样性的破坏。履约办公室将组织有关部门专家开展相关工作,并向公约秘书处提交专题报告。 6.加强农业、林业、内陆水域、海洋生态系统的生物多样性保护 公约缔约方大会已经制定这些专题领域的生物多样性工作方案,要求各国结合本国实际,执行这些方案。有关部门应认真研究工作方案,共同合作,将这些方案结合到天然林保护工程、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全国生态建设规划和全国生态保护纲要的实施工作中,进一步推动我国在这些领域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履约办公室将与农业、林业、水利、海洋等部门协调,提出我国在相关系统中的生物多样性保护专题报告。 7.干旱半干旱地区生物多样性保护 缔约方会议通过了缺水和半湿润地区生物多样性工作方案,并要求缔约方予以执行。履约办公室将与有关部门协调,结合我国的西部大开发,对我国干旱地区生物多样性的现状和趋势进行评估,研究制定我国西部地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方案,并向公约秘书处提交专题报告。 三、编写第二次国家履约报告 对第一次国家报告以来的履约工作进行总结,组织编写第二次履约国家报告,并按时提交公约秘书处。 四、参加公约科咨附属机构第六次会议 认真准备并参加3月12~16日在加拿大举行的科咨附属机构第六次会议。 五、完善中国生物多样性信息交换所 修改中国生物多样性信息主页,更新有关内容,在生物多样性政策、法规、研究、保护及宣传等方面,建立履约有关部门、大学、研究单位的生物多样性信息网络,并与公约秘书处联网。 六、建立生物多样性数据库 在已有的工作基础上,更新和补充中国生物多样性数据库。 七、认真组织生物多样性日的宣传活动 根据缔约方大会的提议,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将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由原来的12月29日改为5月22日。今年生物多样性日的主题是"控制外来入侵物种与保护生物多样性",计划在5月22日前后组织宣传活动,利用报刊、电视、无线电广播等新闻媒体进行宣传,并组织地方开展一些宣传、教育活动。 八、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培训 与WWF和IFAW合作,对自然保护区的管理人员进行生物多样性保护和自然保护区管理方面的培训。将于今年5月份举办一期培训班。 九、积极争取全球环境基金支持 近年来,随着国际金融机构对我国优惠贷款的逐渐减少,全球环境基金已成为我国在环境保护领域的一个主要国际优惠资金来源。我国应力争获得更多的全球环境基金赠款用于生物多样性保护,积极研究如何在生物多样性领域更有效地利用全球环境基金赠款,争取提出更多的、符合条件的备选项目,提高我国在利用全球环境基金赠款中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的比例。履约办公室将与有关部门协调,建立GEF项目库。 十、办好履约简报 编辑出版履约简报(中、英文),宣传我国履约活动和工作成果,以及国际会议的有关情况等。
外来入侵物种和生物多样性国际研讨会将举行
防止外来入侵物种危害问题是《生物多样性公约》的重要内容之一,国际社会对此高度关注。为纪念国际生物多样性日,推动我国履行《生物多样性公约》工作,落实国务院发布的《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关于外来入侵物种管理的要求,根据2001年第一次履约工作协调组会议精神,国家环保总局将于2001年5月22~23日,在广东省珠海市举行外来入侵物种与生物多样性国际研讨会。 会议将对世界外来物种的现状和经济利弊分析;外来物种对各国生物多样性的影响;外来入侵物种对生物多样性、生态系统的危害和对策;国际外来物种引入的指导原则和监测;国际控制外来入侵物种的国际协议和政策探讨;引进外来物种与世界贸易组织原则的关系;中国外来物种引入现状、案例、影响和对策;中国控制外来入侵物种的方针、政策、法规和管理制度探讨等议题进行研讨。
我国自然保护区面积已达世界水平
"九五"期间,在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下,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大力支持、推动下,我国自然保护区基本形成了类型齐全、分布广泛、具有典型性和国际国内影响力的自然保护区网络。据统计,到2000年底,我国已建立自然保护区1227个,总面积9820.8万公顷,约占陆地国土面积的9.85%,已达世界平均水平,超过了国家确定的自然保护区占国土面积达到9%的"九五"规划目标。与"八五"末期相比,全国自然保护区的数量和面积约分别增长53%和37%。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建立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已达到155个,面积5751.5万公顷,占国土面积的比例已近6%,占全国自然保护区总面积的比重达到65%。 目前,全国已有长白山等19处自然保护区纳入了"国际人与生物圈保护区网络",有7处保护区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3处被列入世界自然遗产名单。 在自然保护区建设快速发展的同时,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也逐步进入了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为保护自然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先后制(修)定并实施了环境保护以及森林、草原、矿产、水及水土保持、野生动物保护等一系列法律法令,国家先后批准加入了包括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在内的20多项有关环境与资源保护的国际公约和条约,特别是1994年国务院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明确了环保部门综合管理、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自然保护区管理体制,具体规范了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升级评审程序和管理要求。许多地方政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也发布实施了相应的地方法规,有的省区还专门为单一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制定了管理条例,实现了一区一法。1998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出了《关于近一步加强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坚持严格保护、科学管理、合理利用、持续发展原则,促进自然保护区事业健康发展。
力争生态保护取得突破
2001年2月16~18日,国家环保总局在北京召开了学习、贯彻《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研讨会。国家环保总局局长解振华在会上讲话中指出,要按照江总书记、朱总理的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深刻领会"纲要"的精神,力争在生态保护的关键环节取得突破。 解振华强调,要全面落实"预防为主"和"保护优先"的思想,按生态系统方式遏制人为不合理资源开发导致的生态破坏。要搞好生态环境形势警示教育;结合生态现状调查,抓紧制定生态保护规划;不断提高生态保护的综合协调和监督水平。 宋瑞祥副局长也到会讲了话,要求各级环保部门要抓好环境保护的"统一立法、统一规划和统一监督",科学把握环境保护的"系统性、社会性、长期性"。要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切实把"纲要"贯彻落实好。 祝光耀副局长就学习、理解和贯彻好"纲要"作了专题辅导报告。他指出,"纲要"高度概括和总结了我国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成绩,客观反映了当前我国生态环境保护中存在的问题,确立了今后一段时期我国生态保护目标、任务和措施,是新世纪初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的纲领性文件。 同时,重点强调了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生态建设与生态保护并举、城乡生态环境并抓的必要性。他还就贯彻落实"纲要"的近期工作和任务进行了部署。 全国环保系统生态保护主管局长、处长参加了研讨会,在学习、领会"纲要"的同时,就生态功能区划及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试点、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自然保护区建设、农村面源污染调查和西部生态调查,以及国家生物安全立法等方面工作进行了经验交流。 最后,自然生态保护司杨朝飞司长对会议情况进行了总结,对下阶段工作进行了部署。
国外动态
巴西的"生物多样性通道计划"
"生物多样性通道计划"是由国际生物多样性保护联盟、世界银行发展研究部和巴西南巴伊阿社会与环境研究所(IESB)合作,由生物多样性研究中心和IESB在巴西Southern Bahia海岸和Espirito Santo北部海岸森林植被地带实施的地球(包括自然的、文化的和经济的)遗产保护项目。 该地区是世界上生物多样性及其生态系统受威胁最严重的地区之一,其特征是植被片段化、最脆弱动、植物物种种群减少和形成林地孤岛。"生物多样性通道"或称"生态通道"是多样土地利用模式的嵌合体,连接多个片段化的自然系统,使之利于种群间的基因流动,以提高生物群落及其构成物种长期生存的可能性,有助于维持大尺度上生态过程和进化过程。 "生物多样性通道计划"包括现有的保护地、通道以及核心区、示范区、利用私有的土地优先补偿置换区和集约化经济利用区,使之彼此形成连接网络,旨在加强保护生物多样性而使社会花费最少,并达到自然资源的最适宜分布和利用方式。此项工作由科学家、保护主义者和当地住民的主要代表合作,在巴西南巴伊阿进行首次尝试。通过区域尺度上设计和建设可持续景观,保证现有的生物遗产能够传给后代。 从生物学角度,生物多样性通道计划维持和恢复了区域景观的连续性, 增加了保护区面积、引入良性的土地利用战略,恢复了关键地区已退化的土地;此计划还改善了保护地的管理,加强了区域保护管理能力建设和促使当地住民和各利益相关团体的参与,共同推动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社会经济发展,是避免物种灭绝危险的重要方法。
部委动态
加强对风景名胜区的保护
2000年12月25~27日,建设部在广州召开的全国风景名胜区工作会议上,重点强调进一步搞好风景名胜区规划、保护、建设和管理。 目前,风景名胜区正面临着冲击和挑战,其表现为:一是景区"城市化",风貌失色;二是乱搭乱建破坏景观;三是人造景观大煞风景;四是开山、毁林、取水使风景资源受损;五是过量开发人满为患;六是摆摊设点秩序混乱;七是筹资混乱导致资产流失,特别是近年来许多地方片面追求经济利益,对风景名胜资源过度开发,使许多重要的风景名胜资源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和污染,一些风景名胜区的自然和文化景观正在迅速退化和消失,这?quot;自杀"行为必须立即制止。 当前,风景名胜区工作的总体思路主要是:认真贯彻全国城乡规划工作会议和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00〕25号文件精神,坚决执行严格保护、统一管理、合理开发、永续利用的原则,以保护为核心,强化风景名胜区规划管理和法制建设,针对风景名胜区存在的某些规划失控、建设失控、管理失控的问题,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要把工作重点放在风景名胜区和风景名胜资源的严格保护与监督管理方面来,务必取得切实成效。要认真贯彻温家宝同志关?quot;搞好风景名胜区工作,前提是规划,核心是保护,关键在管理"的讲话精神,加大管理力度,健全法律制度,在保护中求发展,以发展促保护,把风景名胜区事业推向一个新的高度。
地方纵横
解情黄河三角洲自然保护区功能区调整方案论证审查会召开
2001年2月20日,国家环保总局在山东省东营市主持召开了黄河三角洲自然保护区功能区调整方案论证审查会。国家林业局,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山东省环保局、林业局、油区办,东营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胜利石油管理局、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等有关部门的代表和特邀专家出席了会议。 特邀专家原则同意东营市人民政府根据环发[1999]265号文件精神提出的"山东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调整方案",并根据保护黄河三角洲自然保护区生态和兼顾胜利油田生产需要的原则下,提出了合理化修改建议。 参会各方对这次会议的成果感到满意,会议的成果为解决自然保护区保护与开发之间的矛盾提供了范例。
征 稿 启 示
各位读者:你们好! 《生物多样性保护及履行〈生物多样性公约〉简报》是一份由中国履行工作协调组(以下简称"履约协调组")主办,全面反映我国和国际上在保护生物多样性方面信息的通讯。履约协调组还定期将中文《简报》中的一些主要工作和成就,通过英文版简报形式向公约秘书处、全球环境基金(GEF)秘书处、世界银行、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等有关国际机构及国家通报,在国内外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简报》内容包括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方方面面,如介绍公约秘书处及其附属机构的主要活动,以及履约协调组工作的"履约行动"栏目;介绍地方各省、市在保护生物多样性方面所做工作的"地方纵横"栏目;介绍各部、委在保护生物多样性方面所做工作的"部委动态"栏目;通报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的项目进展情况的"项目进展"栏目;介绍国务院和各部、委以及国际上保护生物多样性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等内容的"政策简介"栏目;还有"国际交流"、"国际传真"等栏目。 为了让国际社会更全面地了解我国在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所做的工作,也为了更好地促进国内在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的信息交流,希望您能将您所做的、您周围发生的、您耳闻目睹的有关保护生物多样性方面的信息提供给我们,一旦稿件刊出,我们将酌付稿酬。希望您协助和参与办好我们的《简报》。 我们真诚地期待着您的合作! 我们的联系地址: 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国家环保总局 中国履行《生物多样性公约》办公室 邮 编:100035 联系人:柏成寿 于砚民 李清治 电 话:(010)66111423, (010)66153366-5732 传 真:(010)66111423 电子邮件: yuyanmin@chinar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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