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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多样性简报--第43期
2002-11-18
     
 
履约行动

祝光耀副局长会见IUCN总干事



  2001年10月16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祝光耀副局长在北京会见了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总干事斯特纳(Steiner)先生,双方在友好的气氛中就加强双方合作交换了意见。
  在谈到与IUCN的关系与合作时,祝光耀副局长指出: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尤其是解振华局长,非常重视与IUCN的合作,愿IUCN利用其优势,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与IUCN合作备忘录的框架下开展实质性的合作;双方就如何加强合作的有关具体事宜交换了意见,并达成共识。
  会见后祝光耀副局长设晚宴招待斯特纳一行。IUCN亚太地区协调员卡布吉女士、东北亚项目协调员坎贝尔女士、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自然生态司副司长王德辉、中国科学院植物所所长中国IUCN 理事韩兴国、及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际司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见和晚宴。


第三次中国履行《生物多样性公约》工作协调组会议在京召开



  2001年第三次中国履行《生物多样性公约》工作协调组会议于2001年10月19日在国家环保总局召开,会议主要议题是讨论关于我国批准加入《生物安全议定书》的问题,由国家环保总局自然生态保护司副司长、中国履行《生物多样性公约》工作协调组办公室主任王德辉主持,协调组20个部门的成员和联络员以及来自中科院、对外经贸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农科院和中国人民大学等的有关专家出席了会议。
  会上,国家环保总局自然生态保护司杨朝飞司长介绍了我国签署《生物安全议定书》(以下简称"议定书")的有关情况及面临的形势,并指出,此次会议就我国是否批准加入"议定书"问题听取各方面意见,并审议《关于我国批准加入〈生物安全议定书〉的请示》(以下简称"请示"),希望各部门代表和有关专家能通报各自的工作和最新的研究成果,充分发表意见。
  到会代表和专家就加入"议定书"的利弊、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的形势、生物安全立法、生物安全宣传教育、履行"议定书"的能力建设、各部门如何加强配合和协作等问题进行了热烈讨论。现将会议情况纪要如下:
  一、与会代表指出,"议定书"的有关规定与我国历次参加谈判的对案基本一致,较好地反映了我国和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的立场和利益。我国已经签署了"议定书",如果及时地批准加入"议定书",不仅有利于保护我国生物多样性、生态环境、人体健康,防止转基因产品进出口和转基因活生物体环境释放及商业释放可能造成的危害,而且有利于提高我国的国际地位和影响。
  二、代表们一致认为,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后,受冲击和影响最大的是农业生产和农业生物技术的发展,鉴于外国转基因农产品大量进口,并有进一步增长的趋势,如果我国批准加?quot;议定书",可以根据"议定书"赋予加入国的权利加以调控,将有利于保护我国农业生产和广大农民的利益,也有利于扶植我国农业生物技术的发展。
  三、会议还就我国批准加入"议定书"的时机进行讨论,绝大多数代表认为,由于"议定书"的通过和签署,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已制订与"议定书"相衔接的法规,不管我国是否批准加入或何时加入"议定书",我国都要受到他国生物安全法规的制约和影响。现在全世界已有100多个国家签署"议定书",一批国家批准加入了"议定书",大部分签署国都已启动国内批准加入的程序,预计2002年4月在海牙召开第六次《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国大会的前后,"议定书"将可能生效,如果我国批准加入"议定书",可争取主动和充分利用"议定书"赋予批准加入国的各种权利。
  四、会上,绝大多数部门代表和全体专家在发言中表示,支持我国批准加入"议定书",原则同意"请示"中的有关内容和意见,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并建议将"请示"修改后进一步书面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上报。
  五、代表们强调,尽管我国已基本具备履行"议定书"的条件,但生物安全能力建设仍然十分薄弱,应在加入"议定书"的同时,进一步加大中央财政支持力度和争取国际双边及多边的援助,以加强生物安全国家信息交换所、生物安全国家立法、转基因产品及其环境释放、商业化生产的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生物安全的科研、监测、宣传、教育等的能力建设。
  六、代表们还提出国家应从整体上加强生物安全的宣传教育和报导,通过正面引导,让公众充分了解我国关于签署批准"议定书"、发展生物技术和加强生物安全管理有关的国家方针政策,提高公众生物安全意识,防止片面、虚假信息和利用媒体炒作而误导企业及消费者,造成不必要的混乱。会议建议由环保总局、新华社、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和广电总局等履约工作协调组有关部门联合拟订和发布生物安全宣传提纲,以指导全国生物安全的宣传教育活动。
  最后,杨朝飞司长对会议作了总结,并指出,会议开的很好,各部门代表和专家都充分发表了意见,就我国批准加入"议定书"已经基本上达成共识,并感谢各有关部门和专家对环保总局组织协调履约工作的支持。



IUCN在华潜在合作项目讨论会在京召开



  2001年10月16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与IUCN联合召开了"IUCN在华潜在合作项目讨论会"。会议由中国IUCN理事、中国科学院植物所所长韩兴国主持,外交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林业局、建设部、农业部、国家海洋局、中国科学院、北京大学、武汉大学、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宣教中心等单位的代表以及世界银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欧洲联盟、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联合国粮农组织、加拿大、英国、日本、美国驻华使馆的代表,以及IUCN总干事斯特纳(Steiner)先生、IUCN亚洲地区协调员卡布拉吉(Kabraji)女士、东北亚项目协调员坎贝尔(Campbell)女士、IUCN在亚洲地区组织机构负责人侯赛因(Hussian)博士、亚洲地区法律事物负责人摩尔(Moore)女士出席了会议。
  IUCN向出席会议的各有关国际机构代表、有关捐助国驻华使馆代表及中国各有关部门、科研院所介绍了IUCN在中国开展活动的一些设想及一些潜在合作项目,期望与有关国际机构、有关国家携手在华开展一些项目活动,并表示合作重点将放在生态保护、生物多样性及生物安全等领域。与会代表对IUCN在华合作的概念及项目具体内容进行了讨论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国际动态



《生物安全议定书》政府间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在内罗毕举行



  生物安全议定书政府间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01年10月1-5日在肯尼亚首都内罗毕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总部举行。来自123个《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政府代表团、3个非缔约方政府代表团、9个联合国组织、7个政府间组织、11个非政府组织及其他方面的代表近350人参加了会议。以王德辉副司长为团长的中国政府代表团一行5人出席了本次会议。
  在开幕式上,政府间委员会主席、喀麦隆的Philemon yang 大使、肯尼亚环境部 Noaah Katana Ngal 部长、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公约司 Jorge Lueca 司长、《生物多样性公约》执行秘书 Zedan先生分别发表了讲话。
  本次会议主要是为《生物安全议定书》的生效实施作准备,是议定书缔约方大会之前的最后一次会议,将解决工作计划内所有问题。会议审议了执行秘书所作的工作报告以及政府间委员会工作计划内规定的第二次会议需要审定的议题,包括:责任赔偿和补救措施、监测与报告、秘书处、对财务机制提供指导、议定书缔约方会议议事规则,为有效执行议定书必须解决的问题、议定书第一次缔约方会议临时议程草案以及政府间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遗留的应继续审议的决策、信息交流、能力建设、处理、运输、包装和标志、履约等议题。



遗传资源获取与分享工作组会议在波恩召开



  《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第V/26号决定设立不限成员名额特设工作组,任务是制订有关获取遗传资源和惠益分享问题的准则和其他方式。关于获取与惠益分享工作组会议于2001年10月22-26日在德国波恩举行。来自94个缔约方政府及其他机构的近350位代表参加了会议。外交部条法司郭晓峰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自然司柏成寿同志参加了会议。
  Ruben Olembo先生代表缔约方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肯尼亚环境资源部长宣布会议开幕,波恩市市长、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代表、执行秘书及有关国际组织代表先后在开幕式上发言。根据缔约方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的建议,会议选举德国的Gila Altmann女士 和马来西亚的Osman先生为会议主席,挪威的Birthe Ivars女士和哥斯达黎加的 Medaglia先生为第一和第二工作小组主席。第一工作小组主要讨论获取与惠益分享准则问题,第二小组主要讨论能力建设及获取与惠益分享知识产权的关系问题。


世界自然保护联盟简介



  世界自然保护同盟(The World Conservation Union, IUCN)成立于1948年9月30日。截止到2000年,联盟成员包括了78个政府、112个政府机构、735个非政府组织和附属机构,以及来自181个国家的科学家和专家。联盟总部设在瑞士的格兰特(Gland Switzerland)。联盟有工作人员1000名,多数工作在42个地区或国家办公室,在总部工作的雇员约100人。
  联盟的宗旨是"影响、鼓励和帮助世界各地保护自然的完整性和多样性,保证自然资源的合理使用和生态可持续发展"。在全球公约框架下,IUCN已经帮助75个国家制定和实施了国家自然保护和生物多样性计划。
  IUCN在许多有影响的国际公约的起草中起了重要的作用,包括1972年的《濒危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和1993年的《生物多样性公约》。IUCN是形成1980年的《世界自然保护战略》1991年的《关爱地球》和1992年的《全球生物多样性战略》等重要文件的主要力量,这些工作提出了可持续发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态管理等概念。IUCN发起并召集了许多具有国际影响的自然保护会议,包括"国家公园和保护区世界大会"等,并对"全球生物多样性论坛"提供了大力支持。IUCN还在自然保护技术和传统知识的提供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出版的《濒危物种红色清单和行动计划》是生物多样性保护领域的权威文件,被许多组织和决策人员广泛使用。
  IUCN还设有专家委员会,委员是科学和技术领域最具权威的人士,包括环境问题、自然资源管理、政策、法律和教育等领域的专家。其任务是分析问题,进行评价,起草报告、行动计划和从事其它研究工作。
  中国作为国家成员于1996年加入IUCN。另外,香港农业、渔业与自然保护署、香港动物植物园、中国野生生物保护协会、南京环科所、香港世界自然野生保护基金会,以及中国科学院都是IUCN成员。


中荷开展保护高黎贡山合作



  由中国和荷兰合作的"云南省森林保护与社区发展项目"在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实施三年来,吸引了当地群众积极参与保护区管理,初步形成新型共管合作伙伴关系。
  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位于海拔较高的滇西北地区,面积超过四十万公顷,区内有世界罕见的中山湿性常绿阔叶林、寒温性针叶林等多种森林生态系统,被称为"具有世界意义的陆地生物多样性关键地区"。
截至2000年底统计,这一项目在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周边的三十六个社区村编制实施了《社区环境行动计划》,总投入七百一十二万元,其中项目组资助二百六十三万元,当地政府配套四百四十八万多元。
  按中荷合作项目框架和目标,今年将在九个社区实施环境行动计划,总计投入一百六十七点二万元,由项目组资助六十六点四万元,中方配套一百余万元。目前,各项目村两万元启动资金已拨入专户,计划正式启动实施。



亚行对华环保贷款将大增



  亚洲开发银行一位官员日前表示,亚行已经把向中国的环保项目提供贷款列入优先考虑的范畴,今后3年将大幅度增加对华环保贷款,并加强对中国西部地区环保的援助。
  亚行环境与社会发展局局长罗夫·泽留斯在全国政协举办的21世纪论坛---绿色和环保会议上说,解决中国的环境问题被列为亚行的重点之一。亚行在2001至2003年将向中国提供20亿美元的环保贷款和1600万美元的环境技术援助赠款,这比过去十多年的贷款总额还要多。
  据泽留斯介绍,亚行从上个世纪80年代末期开始关注环境问题。迄今为止,亚行用于中国环保项目的贷款累计达23亿美元,相当于亚行同期提供给中国贷款的1/4。另外,亚行还向中国提供了6200万美元的环境技术援助赠款。
  他说,今后亚行将加强对中国西部地区防治荒漠化和保护生物多样性项目的支持。预计亚行和全球环境基金以及其它国际和双边捐助者将向中国西部地区提供8亿多美元的资金,用于解决土地退化等问题。
  为推动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中国政府十分重视利用国外的资金和先进技术促进生态环境的建设和保护,以弥补自身财力的不足。


国内动态



扎龙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发生严重火灾 丹顶鹤生存受威胁



  位于松嫩平原腹地的黑龙江扎龙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自今年6-10月份发生三次火灾,而10月10日发生了有史以来最大的火灾,熊熊燃烧的大火已经吞噬了至少20万亩的芦苇地,受火灾面积达2.1万公顷,占自然保护区面积的10%,其中核心区面积1万公顷。火灾持续了一个多月,严重威胁保护区内丹顶鹤等珍稀动物的生存环境。火灾的直接原因和直接损失正在调查之中。


绝迹近百年的"小勾儿茶"再现



  今年6月,中科院武汉植物所江明喜博士等科技人员进行植物多样性考察,在鄂西五峰县后河国家自然保护区发现了小勾儿茶。9月份,专家们再次专程到该地,对其全面采样。经植物学专家鉴定,确认其为国家二级保护植物小勾儿茶。此次在湖北发现小勾儿茶,在研究人类活动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广西群众抢救白海豚



  2001年10月10日傍晚,居住在北海市银海区禾沟村公所崇表岭村的北海市水电局退休职工----阮培华(男,现年72岁),向合浦儒艮自然保护区管理站报告,在崇表岭村滩涂发现中华白海豚。
  第二天早晨6点30分,保护区管理站的工作人员出发前往崇表岭村。在阮培华的虾塘堤外,找到了已死亡的中华白海豚。
  据阮培华反映,他发现搁浅的中华白海豚后,便和女儿阮锡娟一起把其抱回虾塘的闸门深水区放养,当时还可缓慢游动。村里的小孩听说后也过来围观。阮培华多次清理附在其身上的小螺。至10月9日下午5点,白海豚死亡。
  10月17日中午,阮培华来电话反映,当天上午10点在该海域再次见到死亡的白海豚。保护区管理站工作人员赶到崇表村,未见到遗骸。具当地姓林的渔民说,16日发现一条长80厘米,约8公斤重的中华白海豚。



会议动态



亚太地区生物安全研讨会将在京举行



  联合国环境署全球项目经理Christopher Briggs先生于10月24日来函提出,联合国环境署与《生物多样性公约》秘书处希望于2002年3月4-8日在我国召开亚太地区生物安全研讨会(来函附后),会议主要议题是制订国家生物安全框架(3月4-6日)和生物安全信息交换所(3月7-8日),届时将有来自亚太地区各国的代表共100人(每个国家2人)参加会议,会议议程和安排及有关费用由联合国环境署和《生物多样性公约》秘书处负责,考虑到承办此次研讨会,对于扩大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物安全工作在国际上的影响,进一步树立我国政府的良好形象将产生积极作用,同时通过研讨会,可吸收有关部门代表和专家参加,更好借鉴国际先进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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