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自然生态 -> 2005年全国自然生态保护工作会议
大力推进生态市生态示范区建设 努力为生态省建设夯实基础——江苏省交流材料
来源:    作者:自然生态保护司    时间:2005-06-30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

  根据会议安排,现将我省生态市生态示范区建设工作简要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江苏地处长江之尾、江海之滨,气候温和,土壤肥沃,四季分明,雨量充沛;总面积10.26万平方公里,占全国国土面积的1.06%。总人口7400万人,占全国总人口的5.7%。改革开放以来,江苏紧紧抓住发展乡镇企业、外向型经济的机遇,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综合实力不断增强,城乡面貌发生巨大变化,已连续13年保持两位数增长,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明显改善,综合竞争力有了较大提高。2004年,全省经济总量已达到1.5万亿元,人均GDP达到2500美元。但江苏国土面积较小,人口密集,自然资源相对不足,生态环境承载能力较弱,尤其是目前又处于工业化的中期、城市化的加速期、国际化的提升期,资源禀赋和历史形成的粗放型增长模式以及过重的工业结构,资源和环境问题已日益凸显。如果不能妥善解决人口、资源、环境与经济发展之间的矛盾,将严重制约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对此,省委、省政府在新世纪初就提出了建设生态省的目标,就是要把省域范围内的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环境保护有机结合起来,以较小的资源环境代价赢得经济社会的较快发展,实现资源高效利用,生态良性循环,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为江苏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使人民群众享有良好的生活质量,促进全省经济既快又好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2001年,省人大做出了推进生态省建设的决定,勾画了今后二十年江苏生态省建设的目标任务与总体框架,提出了经济建设、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基本要求和主要措施,为推进生态省建设提供了法律依据。去年,省人大又审议批准了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进一步明确了生态省建设的分阶段目标、实施原则、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成为指导全省资源开发、产业布局、城市建设、循环经济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的行动纲领。

  二、主要成效

  1995年,国家环保总局提出开展生态示范区创建以来,我们就认为,这是环境保护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的最佳切入点,作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有力抓手,将有效推进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为此,我们专门制定了创建计划,并以省环委会的名义下发到各地政府,要求各地积极创建全国生态示范区,提出到2010年所有市、县(市、部分区)都要建成全国生态示范区,。经过多年持之以恒的努力,这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目前,全省所有市、县(市、部分区)均完成了生态示范区(生态市)的建设规划编制,共有30个县(市、区)被国家环保总局命名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7个县(市、区)通过了国家总局验收,苏州、扬州和南通所辖市(县)全部建成了全国生态示范区,实现了“一片绿”。常熟、张家港、昆山和江阴市认真巩固、深化全国环保模范城市和生态示范区创建成果,正在全力推进生态市建设。在国民经济快速发展的情况下,全省环境质量恶化势头得到控制,部分地区开始好转。

  1、可持续发展形成共识

  早在上世纪90年代,江苏就从实际出发,将可持续发展战略确定为指导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五大战略之一,组织制订并实施了《〈中国21世纪议程〉江苏省行动纲要》,形成了“政府领导、部门负责、环保监管、企业治理、舆论监督、公众参与”的环保工作机制。去年,省委、省政府还专门召开了全省的可持续发展工作会议,李源潮书记、梁保华省长到会作重要讲话,对今后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进行全面部署,并出台了《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可持续发展的意见》,进一步加明确建设生态省、发展循环经济等核心内容,强调创新环保工作机制,促进生态环境的保护与建设。它与2003年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意见》一起,进一步完善了江苏环保政策体系,使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进一步向纵深推进。目前,生态立县(市)、生态兴县(市)已形成共识,“抓生态环境就是抓生产力”、“抓生态环境就是抓资本集聚”、“抓生态环境就是抓优势扩张”、“抓生态环境就是抓人与环境的和谐发展”成为各级领导干部的自觉行动。

  2、循环经济发展迅速

  近年来,江苏积极开展循环经济的实践。2003年初,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意见》明确指出,“积极推进,坚定走发展循环经济之路”,随后,召开了全省循环经济建设试点现场会,全省确定了108家循环经济建设试点单位,涉及工业、农业、服务业等不同产业,涉及企业、区域、社会等不同层面。为加快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各地认真组织编制循环经济建设规划。目前,《江苏省循环经济建设规划》已通过专家论证,13个省辖市循环经济建设规划都已编制完毕。省政府有关部门已在研究制订促进循环经济建设的政策和措施,组织起草《江苏省循环经济促进办法》,为推进江苏循环经济的发展提供法制保障。经过近几年的宣传发动、编制规划、开展试点、培育典型等工作,各级党委、政府对发展循环经济越来越重视,参与的积极性也在逐步提升,一个齐抓共管的局面正在逐步形成。

  3、重点流域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已见成效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和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现场会精神,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五”计划确定的10类136项水污染防治工程,已完成或在建120项,完成和在建率88%,太湖湖体水质基本达到国家“十五”计划的考核目标,全湖富营养化状况以及五里湖、梅梁湖水质有所改善。省政府与淮河流域8市签订了治污目标责任状,水污染防治“十五”计划确定的9类80项水污染防治工程,已完成或在建58项,完成和在建率73%,截污分流、尾水导流工程进一步加快,南水北调14个单元的治污方案通过了国家的审查;45个国控断面的水质达标率已达88%,超过了国家“十五”计划调整后的60%的目标。酸雨和二氧化硫污染防治“十五”计划确定的121项综合治理重点项目,已完成或在建76项,完成和在建率63%。与此同时,大量环境基础设施的建成,为改善流域水质,改善大气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

  4、生态环境得到改善

  在全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环境恶化的趋势得到进一步控制,生态环境质量总体稳定,部分地区有所改善。全省3.7万多家污染企业基本完成治理任务,国家要求控制的12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全部达到控制目标。全省大气二氧化硫和二氧化碳普遍达标,太湖、淮河流域和南水北调水污染防治取得初步成效,太湖湖体水质恶化趋势得到基本控制,部分指标有所改善。已建立各种类型自然保护区26个,面积73.79万公顷,约占全省国土面积的7.19%。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5.28%,人均公共绿地为7.06平方米。

  三、主要做法

  1、加大宣传力度,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群众的生态意识

  开展生态市、生态示范区建设,是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理念的重大转变,对于广大干部群众来说是一个崭新的课题。因此,我们始终把宣传教育作为生态示范区建设的首要任务之一。

  首先,我们积极抓住中央提出了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和省委省政府召开的可持续发展大会,充分利用各种创建机会,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生态保护意识,提高他们对生态环境保护的认识,正确处理好经济建设和环境保护、生态建设与生态保护的关系。一是抓住领导干部培训的主战场,把生态环境内容纳入到各级党校的教育、培训课程中;二是开展生态环境警示教育,大力宣传当前我国、我省生态环境面临的严峻形势,以及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紧迫性;三是组织多种形式的培训班、研讨会、报告会,邀请知名专家、学者举办生态知识和生态建设的专题讲座;四是广泛宣传典型生态工程,增强领导干部发展生态经济和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信心和决心。

  其次,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为生态保护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生态意识。一是通过报刊、电视、电台等传媒工具,利用纪念“6.5”世界环境日等各种机会,宣传环境保护和生态知识。二是在城区、乡镇、生态工程建设点等重要场所,利用标语、横幅、灯箱、宣传牌等进行生态保护宣传;三是组织开展环境渗透教育,通过环保“四进”(环保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乡村)、环保知识竞赛、环保征文、绘画比赛、环保夏令营等活动,培养广大中小学生树立正确的环境道德观和生态文明观,进而影响家长的环境行为;四是开展一些有特色的生态教育活动,如环保文艺汇演、环保志愿者签名等活动;五是建立环境教育基地,大力开展生态旅游,唤起人们更加热爱和保护良好生态环境的热情和意识。

  2、建章立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生态市、生态示范区建设是一项跨部门、跨行业的综合性系统工程,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一是建立党政主要领导挂帅、各有关部门参加的领导小组,并设立专门创建工作办公室。目前,所有市、县(市、部分区)均成立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为创建工作提供有效的组织保障。二是建立健全工作目标责任制,使创建工作与政绩考核有机结合起来。建立覆盖全市的县、乡二级的目标责任体系,把生态市和生态示范区建设业绩作为考核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层层分解和落实各项创建任务,形成了“党委政府领导、人大政协监督、环保牵头、部门负责、社会参与”齐抓共管、共建的局面。三是完善创建工作的有关例会制度、会商制度、情况报告制度、联络员制度等,加强相关部门协调和沟通。如东县不仅制定了《如东县生态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和职责》、《如东县生态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成员部门职责》以及《如东县生态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等规章制度,明确了各地各部门在生态示范区建设工作中的职责分工,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协调配合的责任制和运行机制。而且,创建办还定期对各镇、各部门的创建工作进行督查,除每季度随机抽查有关乡镇和部门落实外,还邀请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进行检查和视察,及时向县人大、政协专题报告全县生态项目建设工作进展情况,请人大和政协就创建工作进行评议监督,有效地把创建工作落到的实处。

  3、从实际出发,加强分类指导

  一是明确不同地区生态建设的指导思想。由于江苏地区发展存在着不平衡性,因此我们在指导各地生态建设中,不搞一刀切,而是紧密结合各地实际,明确提出不同的发展方向。苏北欠发达地区,重点是利用自然资源优势,营运生态资本,以生态经济为突破口,实现跨越式发展,解决社会经济“发展不足” 的问题,避免走苏南走过的先污染后治理的路子;苏南发达地区,重点是调整产业结构,整合各种资源,发展循环经济,推动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最终实现可持续发展,解决社会经济“发展不当”的问题。

  二是明确不同阶段的工作重点。已进入创建试点的地区,地方政府必须首先制定好建设规划,并按照规划认真组织实施;已通过国家验收的地区,必须进一步巩固创建成果,继续开展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切实加强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城市环境质量;既获得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又获得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称号的地区,必须明确生态市(县)的建设目标,进一步拓宽视野,大胆创新,巩固和深化各项创建成果。

  三是积极为各地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充分利用我省高校和科研院所多的优势,聘请了20多名知名的生态学、经济学、社会学、城市规划方面的专家组成省生态建设专家咨询委员会,不定期组织他们到各地实地进行考察指导,提供技术咨询和指导,帮助解决建设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4、认真编制规划,科学指导创建

  规划是建设的蓝图,将直接关系到今后建设的进程。为此,我们十分重视这项工作,要求各地在开展创建工作之初,首先要做好规划工作。一是要求各地政府把规划作为对本地小康社会建设内涵的一次全面深化,对科学发展观内涵认识的一次升华。规划要基于当地的区域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现状,提出明确的目标、任务,并与当地近期和中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相关部门的行业规划相衔接,互为补充,相互促进。二是为调动各地积极性,给予必要经费支持。省环保厅对县级试点单位给予每家10万元、市(地区)级试点单位给予每家30万元的规划经费补助,并要求地方政府提供相应的配套资金,以保证规划编制经费。三是优选规划编制单位,提高规划人员水平。一方面,在选择规划单位时,要求各地引入竞争机制,实行招标制,并鼓励多学科的科研院所实行合作。连云港等市、县就是通过议标的形式确定了规划编制单位,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另一方面,通过举办规划编制培训班,提高编制人员的业务水平。四是严格审查,确保规划编制质量。我们聘请了多位高水平、多学科的专家,帮助规划编制单位在规划编制过程的各个阶段加以指导和审查。同时,要求规划编制单位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定期与地方政府进行沟通,并让主要行业主管部门也参与规划编制,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5、创新机制体制,加大创建投入

  生态建设需要大量的投入,如果没有资金保障,必将成为一句空话。为此,一方面,我们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加大投入,将生态建设计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并从各级污染防治基金中尽量多安排一些资金用于生态建设(在近几年中,每年有近一半的污染防治资金用于全省的生态建设)。同时积极争取国内外资金的支持,如扬州、常州市争取到德国政府1000万马克的无偿援助。但是,仅靠这些投入是远远不够的,另一方面,我们始终把机制、体制创新,通过制定优惠政策和灵活的机制,鼓励社会各界参与治理开发,作为解决生态示范区建设投入的有效手段,逐步建立起促进集约使用环境资源的政策和法律机制、环境资源使用的成本机制、环境建设的收益机制与环境设施的投入机制,不仅解决了政府投入不足的问题,而且激发了群众参与生态建设的热情。2002年,省政府决定全面提高污水处理费价格,建立污水处理的价格形成机制,极大地调动了社会各方面和外商投资兴建城镇污水处理厂的积极性,很快就扭转了全省污水处理厂建设滞后的局面。无锡市开展环境资本运作,通过改善环境来提高土地价值,较好地解决了太湖五里湖水环境整治所需的30多亿元资金。全国贫困县盱眙县通过制定“谁承包、谁建设,谁建设、谁受益”、“土地使用权50年不变”、“建设成果和经营权允许继承和转让”、“生态建设收益所得税予以返还”等政策,在政府未拿一分钱的情况下,近4年共完成86条小流域综合整治,取得了显著的生态环境和经济效益。

  6、广泛开展基层创建,为生态市生态示范区建设夯实基础

  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其重点又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需要引导和组织社会各个方面共同参与。我们坚持把基层创建作为生态市生态示范区建设的细胞工程,加以认真推进。在城市,我们积极要求开展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大力推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改善城市环境质量。自1996年张家港市被命名为全国第一个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以来,全省已有15个城市获此殊荣;在广大农村地区,重点开展创建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村,着力改善农村环境质量;在点的层面,通过“环保四进”,积极组织创建国家环境友好企业、绿色社区和绿色学校;目前全省共建成12个全国环境优美乡镇、7个省级环境优美乡镇、80个省级生态村、4个国家环境友好企业、53个绿色社区和2558个绿色学校,这些基层创建活动有力地推动了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 改善了城乡环境面貌和质量,优化了城乡功能布局。近几年,常熟、张家港、昆山和江阴不断加大全国环境优美乡镇的创建力度,所有乡镇均建成了生态污水处理厂,均达到了全国环境优美乡镇的建设标准,为生态市建设坚定了坚实基础。

  7、加强部门协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生态市生态示范区建设是一项跨部门、跨行业的综合性系统工程,决不是环保部门一家的事,也不是哪一两个部门的事。在环保系统内部,决不是一个生态科室的事,它涉及到法制、科研、监测、污控、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等各方面的工作;在环保系统外,更涉及农业、国土、水利、建设、旅游、林业等有关部门。因此,我们积极做好内联外协。内联,就是在系统内,做到互相沟通,信息共享。外协,就是在系统外,与兄弟单位互相配合,形成合力。要想办法通过创新机制和出台一些政策,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让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创建工作,努力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8、狠抓重点工程,坚持典型示范

  在创建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紧紧结合国家、省、市重点环保和生态农业、绿化造林等工作,着重扶持各地实施一些重点生态工程,来示范带动千百个生态项目;坚持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来开展生态工程建设,重点实施既有经济效益又有生态效益的工程项目,克服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分离、甚至对立的现象,将生态保护与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融为一体;坚持因地制宜,本着先易后难、先治理后提高的原则,着重解决当前影响和制约社会、经济和环境协调发展的瓶颈问题。现在,无论是江南水乡、苏中圩荡、黄河故道,还是苏北平原,都有一批有着鲜明特点和较强示范作用的生态项目,可以说已形成了“典型引路、由点到面、点面联动”的生态示范区建设格局。这些重点生态工程的建设,不仅为当地带来了显著的经济利益,而且带来的明显的生态环境效益,也为生态示范区建设起到了有力的带动和支撑作用。

  字号:[   ] 更新日期:[ 2005-06-30] [ 打 印 ] [ 关 闭 ]
 主  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技术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信息中心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15号 邮编:100035
 机关电话号码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50091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