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
呼伦贝尔市位于我国东北边陲,总面积25.3万平方公里,总人口270.8万。浩瀚森林覆盖的大兴安岭纵贯南北,岭西是水草丰美的呼伦贝尔草原,岭东是肥沃的松嫩平原。境内有嫩江、额尔古纳两大水系,拥有3000多条河流,500多个湖泊,生长着3000多种植物,栖息着400多种兽类和禽类,这一切构成了完整而独具特色的生态环境系统。这个系统是东北亚生物圈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北方重要的生态屏障。呼伦贝尔生态环境系统状况,直接关系到我国东北、华北地区生态环境安危,其独具特色的生态环境和不可替代的功能、作用,确立了保护与开发的重要地位,保护好这片绿色净土,在全国乃至全球都具有特殊的、极其重要的意义。
呼伦贝尔市委、市政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确立了生态立市、可持续发展的战略。为发挥生态与资源优势,促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实现区域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生态示范区建设。1999年12月,我市被国家环保总局确定为国家第四批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单位。在国家和自治区环保局的支持指导下,我市以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为中心,以产业结构调整为主线,积极培育生态经济型产业。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力度,狠抓环境综合整治,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农牧区环境建设。经过近5年的不懈努力,我市生态环境状况明显改善,生态经济产业初步形成,城镇人居环境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财政收入、农牧民及城镇居民收入有较大增加,社会公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明显增强,经济社会环境呈现协调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形成了符合我市实际、特色鲜明的生态示范区建设模式,呼伦贝尔生态示范区建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推动了经济发展,生态经济产业初步形成。在生态示范区建设过程中,我市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连续几年保持在10%以上。工业生产稳步增长,企业经济效益进一步提高。农业内部种植结构得到优化和调整,粮经饲相结合的“三元化”农业结构逐步形成。以综合利用、节约资源、减少污染、清洁化生产为标志的产业初具规模。绿色食品基地建设成效突出,全市已有包括畜禽蛋奶类、饮料类、酒类、粮油类、水产类、蔬菜类等82个产品获得了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绿色食品总量达100多万吨,总产值达36亿元,种植业绿色食品基地面积达320万亩。实施草原资源永续利用和畜牧业可持续发展,畜牧业规模化、产业化进程加快,基地建设加强,为培植集约化奶牛、肉牛基地建设创造了条件。实施资源转换战略,以做大做强煤、电、乳业为重点,积极发展资源转换、进出口产品加工等具有地区特色的资源型工业产业体系,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通过发展煤电、建材、农林产品及林下资源深加工、乳肉深加工等产业链长的产业,既节约了资源,发展了生产,又较好地保护了环境。实施精品战略,努力打造绿色呼伦贝尔、银色呼伦贝尔旅游品牌。呼伦贝尔草原被国家列为全国旅游二十胜景之一,与长江三峡、四川九寨沟等并列为全国六大重点旅游开发区,是全国唯一的国家级草原旅游重点开发区,2003年被命名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5年来,旅游业累计实现收入65亿元人民币,2004年旅游收入较生态示范区创建初期的2000年相比增长260%,成为了本市新的经济增长点。
二是大力推进“蓝天碧水”工程建设,污染防治工作成效显著。通过加强工业污染防治、推进城市污水垃圾处理工程建设和加强植被保护等措施,水污染治理工作取得显著成就。从海啤集团、三元乳业污水处理设施的建成,到晨鸣纸业和海拉尔城市污水处理工程正式运行,排入海拉尔河的工业和生活污水污染物总量比2001年削减了80%以上,以往污染较严重的海拉尔河陶海断面已由过去的劣5类水质恢复到 3类水质,达到了水环境功能区划的标准要求,海拉尔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取得了决定性进展。以优化能源结构、提高城区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以扩大集中供热、削减零散采暖锅炉为突破口,治理城镇大气污染。2001年以来,全市共拆除锅炉586 个、烟囱523根,减少零散燃煤85万吨。2004年工业废气处理达标率为90.35%,比2000年提高了62%。主要城镇取缔了餐饮业燃煤,推广采用清洁燃料。电厂、水泥厂、大锅炉房等烟尘、粉尘污染严重的单位经过治理,实现了达标排放,涌现了一批如伊敏煤电公司、海拉尔啤酒集团等环境保护先进企业。监测数据表明,近年来,我市城市空气环境质量良好以上天数达360天以上;绝大部分河流保持优良水质,占总径流量80%以上的河流未受纳任何人为污水,保持天然水质。
三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生态环境状况得到明显改善。市委、市政府颁布了《呼伦贝尔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和《呼伦贝尔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实施方案》,在全市开展了天然林保护、草原湿地保护、防沙治沙、退耕还林还草等一系列生态保护性工程。截至目前,全市共完成天然林保护2422万亩,退耕总面积达281.15万亩,退耕造林87万亩,退牧还草514.52万亩,沙地治理植被保护252.14万亩,水土流失治理100.36万亩。各项生态建设工程均完成或超额完成了任务。全市林草植被覆盖率达90%。加强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建设和管理。目前,全市共有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30个,其中国家级4个。保护区总面积达4万多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的17%,占内蒙古自治区自然保护区总面积的37%,大部分重要的生态功能区和重要的动植物种群得到了有效的保护。
四是环境保护综合决策机制基本确立,环境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认真落实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坚持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综合决策制度,完善民主科学的决策机制。在重大经济技术政策、发展规划、经济开发计划的制定和重要建设项目的论证等问题上,统筹兼顾,科学决策,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将环保工作责任目标纳入旗市区党政领导班子考核指标体系。2000年以来,呼伦贝尔市委、市政府先后下发了《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呼伦贝尔生态示范区建设规划》、《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呼伦贝尔生态功能区划》、《呼伦贝尔绿色产业发展规划》等纲领性文件,确立了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整体框架。加强环境监督执法,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环境监督管理。建立并实行严格的环境准入制度,严把项目审批验收关,禁止高消耗、高排放行业的盲目投资扩张和低水平重复建设,从源头上杜绝了新污染源的产生和生态环境的破坏,促进了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升级。全面开展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开展了一系列环保执法检查行动。取缔了一批违反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法律法规的污染企业,有力打击了环境违法活动,遏制了污染破坏环境的利益驱动行为,创造了良好的守法环境。
五是社会效益显著,城镇人居生活环境建设得到明显改善。近5年来,我市城镇建设取得丰硕成果。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共完成基础设施建设投资40亿元,修建城镇道路200公里,大型桥梁6座,新建城镇公园、休闲广场67个,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9.9平方米,新建城市污水处理厂7个、垃圾处理场15个。住宅建设及其美化、绿化、亮化工程有了长足的进展,城市环境质量和面貌明显改善,部分中心城市已经步入文明城、卫生城与优秀旅游城的行列。生态文化建设得到加强,社会公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明显提高,生态文明观进一步深入人心,生态文化得到了长足发展。在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经过近5年的艰苦创建,2004年12月30日,我市被国家环保总局命名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
生态示范区建设是一项长期的、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综合性系统工程,是一项永远不会竣工的工程。在呼伦贝尔这样一个国土面积大、经济欠发达的少数民族地区开展生态示范区建设工作,我们深感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今后,我们要进一步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市场观、资源观、效益观、政绩观、法制观、消费观,培育和弘扬生态文化,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存。选准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结合点,构筑以循环经济为核心的生态经济体系。大力发展生态环保型的效益经济,真正把呼伦贝尔市建设成具有比较发达的经济、优美的生态环境、繁荣的生态文化、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可持续发展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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