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旅顺口区人民政府
旅顺口区地处辽东半岛最南端,是一座山青水碧、气候宜人、世界闻名的海滨城市;全区面积506平方公里,享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和国家森林公园等美誉。
2000年1月,在市人大十二届三次会议上,时任大连市市长的薄熙来同志在政府工作报告中确定了“要把旅顺口区建设成为国家生态示范区”的发展目标。经省、市两级环保部门的积极推荐,2000年6月,我区被国家环保总局正式批准为全国第五批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地区。根据生态示范区建设工作的要求,在国家环保总局和省、市环保局的具体指导下,区政府认真按照建设标准开展创建活动,于2003年末通过了国家环保总局的验收。
生态建设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要求标准高。我区在创建生态示范区的过程中采取了全方位动员、目标责任到位、重点项目落实、点面结合推进等做法,所取得了很好的成效。我们的主要作法是:
1、领导重视,各部门分工协作。确定创建目标后,我区专门召开了会议,成立了由区长任组长,主管副书记和副区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旅顺口区生态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并由下设在区环保局的办公室负责协调和综合指导工作,由各成员单位抽调的技术骨干组成工作小组具体实施,各镇街成立的相应组织机构配合,形成了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环保部门综合协调,各部门通力协作的创建机制。为了落实领导责任制,由区政府与参与创建的各部门签订了目标责任状,年终实行生态建设的目标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评先创优的依据和评价领导干部政绩的一项重要内容。
2、立足实际,注重扬长避短。我区的资源优势是海洋和旅游资源丰富,资源缺陷是水资源匮乏,因此,我们紧紧围绕这个基本区情,在“扬长”和“避短”上做文章。按照建设“海上旅顺”的思路,建立海水生态养殖体系,实施生态立体养殖、人工陆地养殖、削减渔船数量、降低资源压力、发展休闲渔业等有效措施,恢复和改善了海域生态环境。按照建设著名旅游区的思路,挖掘海湾风光的潜力,建设海水浴场、海滨公园、休闲度假村和渔家游项目;发挥自然植被和生态景观优势,举办“樱花之旅”、渔民节等大型系列活动,开展自然观光游和生态教育;利用现代生态农业园区,开展农家游、采摘节等生态旅游项目,使之成为我区的特色与亮点。水资源的匮乏是制约我区生态建设的主要因素,因此全区在大力兴建集雨工程、截潜工程、地下水库等水利工程的同时,还注重开展节水运动,通过实施节水农业、工业循环水利用、海水利用、杜绝建设耗水量大的项目和加强水污染防治等措施,保证了我区的生产、生活和生态用水。
3、突出重点,狠抓项目落实。根据我区的布局状况和生态建设的实际需要,确立了生态建设的基本模式和工作重点:围绕生态工业、生态农业、生态城市、生态旅游和海上生态“五大领域”,着力抓好生态城市建设工程、有机〈绿色〉农牧业产品基地与配套生产资料建设工程、海岸带环保与治理工程、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环境质量综合整治工程、矿山采迹地景观恢复工程和环保自身能力建设工程等“七大重点建设工程”。为进一步推进主要领域和重点示范项目建设,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初期深入调研、现场办公,帮助解决困难;试运行期邀请专家指导论证;成熟期组织现场交流、及时总结推广。因而培育了上百个如绿色食品基地、生物质能燃气、立体海水养殖、地下水库等生态示范项目,推动了整体建设,探索适合本区域生态保护与可持续发展的新模式,收到了较好成效。
4、依法建设,强化法律监督。在规划的编制上,坚持高起点、高标准,因势利导,突出特色。委托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高质量地完成了《旅顺口区生态示范区建设总体规划》,并通过了区人大审议,使我区的生态建设置于法制保障与监督之中,具有了法律约束力。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坚持将《旅顺口区生态示范区建设总体规划》作为全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决策依据,并将其纳入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之中。在全区的各项发展建设和各级政府工作中,始终把生态建设指标作为一项重要实施内容,加以落实。同时,区政府每年向区委、区人大汇报生态示范区创建工作的进展情况、存在问题,研究对策。区人大、区政协多次视察生态示范区工作,并提出很多宝贵意见,促进了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
5、加强宣传,培育生态文明。在创建生态示范区的宣传上,主要做了四个方面工作:一是全面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政府先后投资30多万元,在旅顺南路设置了“创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走可持续发展之路”的大型路牌;在城区主干路设立了宣传灯箱和道旗;印发了数万宣传册和宣传单,利用电台、电视台和《旅顺口报》进行专题性、连续性的宣传报道,使生态示范区建设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二是通过宣传周活动,展示我区生态建设成果,增强了全区人民共同参与生态建设的自觉性;三是组织干部群众学习生态建设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外地的先进经验,使广大干部群众增长了知识,开阔了视野,积累了开展工作的经验;四是开展“绿色系列工程”创建活动,通过创建环保模范企业、生态示范镇(村)、 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和绿色医院等载体,进一步将生态文化建设引向深入。
6、筹措资金,加大建设投入。投入的多少,决定着生态建设的深度和广度。我区采取拨一点、筹一点、贷一点等多渠道、多元化方式,千方百计增加对生态建设的投入,建设的3年间,累计投入31.6亿元。除了向上级部门和国家财政争取资金外,区财政在资金投入上向生态建设项目倾斜,积极利用区位和环境优势,大力吸引本地和外地的民间投资,还制定政策采取以奖代补、效益推动等方式,建立投资机制。
通过生态示范区建设,我们认识到,良好的生态环境和独特的资源优势是我区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最大资本,对此,我们必须精心保护和合理利用。主要有以下三点体会:
㈠ 充分认识生态示范区建设的重要意义,是示范区建设成功的基础和保证
几年来,通过认真学习、广泛宣传和努力实践,区委、区政府对生态示范区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全区干部群众在思想上形成了共识:创建生态示范区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具体行动,是增强地区综合实力与竞争力的必由之路,是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目标的有效途径。坚定了以生态示范区建设为载体和突破口,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的信心和决心。正因为如此,才使得生态建设成为全区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各行各业围绕生态建设这个“大题目”,突出特点,做好各自的“小文章”,取得了初步的成绩。
㈡ 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是地区发展中相辅相成、不可或缺的两个方面
通过创建生态示范区,我们体会到,坚持保护生态环境、积极发展社会生产力,努力实现社会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双赢”,是一个地区快速健康发展的正确选择。在生态示范区建设中,始终坚持将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有机结合,努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使我区工业、农业、旅游业逐步向生态型、精品型和高科技型转变,形成了良性循环的农业生态环境体系和生态效益型经济体系。在生态工业建设中,我们坚持不破坏资源、不污染环境的原则,不以牺牲自然资源换取经济的短期发展,坚决控制景观破坏大、资源消耗大、污染大、治理难度大的项目。特别是注重抓好近海海域污染治理,促进了我区海洋经济的快速发展。
㈢ 生态示范区建设是促进经济发展、推动社会进步、改善生态环境的强大“助动器”
创建生态示范区,使得旅顺口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得益彰。通过环境综合整治、污染控制和美化绿化等一系列措施,我区的空气、海水、地表水和声环境质量均达到或优于国家规定的各功能区标准,连续多年在大连市各县(市)区的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中名列前茅,为大连市荣获“全国环保模范城市”、“全国卫生城市”和“全球环境500佳”做出了积极的贡献。蓝天、碧海、绿地,良好的生态环境,为招商引资创造了优越的条件,旅顺正在成为投资旺地。此外,优美舒适的人居环境,也有效地改善了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
生态示范区建设,为旅顺口区社会发展赋予了新的活力,为经济繁荣树立了金字招牌。 区委、区政府将继续带领全区人民,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不移地推继续进生态示范区建设,探索出一条符合我区实际的可持续发展之路,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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