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苏省盐城市人民政府
盐城市位于淮河下游,黄海之滨。下辖5县2市2区,总面积1.5万平方公里,人口815万,是江苏省面积第一、人口第二的市。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我市就把生态建设摆上了重要位置,做出了显著成绩:1983年市辖大丰县在全国率先提出生态县建设构想,1989年《大丰县生态县建设规划》通过国家环保总局鉴定,2000年被总局命名为第一批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去年,滨海县、盐都区被命名为第三批国家级生态示范区;今年东台等5县(市)顺利通过了“国家级生态示范区”考核验收。生态示范区的创建,促进了我市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协调发展,国内生产总值、财政收入以三年翻一番的速度递增,社会各项事业长足进步,生态环境不断改善,一个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可持续发展的局面已经形成。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坚持用政策牵动
1、高起点规划。从上世纪90年代到2002年,我市及下辖的9个县(市、区)均被总局确定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单位。在广泛开展生态示范区创建的同时,率先启动了生态市建设工作,编制了《盐城市生态市建设规划》。《规划》把创建生态示范区作为生态市建设的第一个阶段目标,从生态经济、生态环境、生态文化、生态人居四大方面入手,构建了我市生态市建设的五大体系。2003年,《规划》通过总局组织的专家评审,同年经我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成为指导生态市建设的纲领性文件。9个县(市、区)也分别完成了《生态示范区创建规划》或《生态县(市、区)建设规划》编制、报批工作。
2、高标准建设。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大力推进生态市建设的意见》、《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可持续发展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并在全国较早制定出台了《生态工程建设基本条件及考核指标》,对生态型广场、生态型公园、生态型住宅小区、生态型道路分别进行“立规”,同时对生态工程项目的验收程序进行了严格规范。我市正在实施的“十大类重点生态工程”方案已被国家环保总局向全国转发。
3、高效能管理。每年我市下发《生态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和《任务分解方案》,并出台相应的《考核办法》,生态示范区创建管理工作实现了规范化、制度化。为激发社会各界参与生态示范区创建的热情,市委、市政府又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如凡生态工程项目验收合格,环境影响评价费、工程监理费和排污费等按现行收费标准的下限再下浮30%收取,其他行政事业性收费(规划、建设、消防等)按现行收费标准的下限再下浮50%收取;新认定的无公害农产品每个补助0.5万元、绿色食品每个补助1万元、有机食品每个补助3万元;获得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村称号的,市县两级政府分别奖励3万元和1.5万元等。
二、坚持用工程拉动
1、实施生态农业工程。一是狠抓生态食品基地建设。组织编制了《盐城市生态食品发展规划》。目前,全市共认定有机食品23个、绿色食品76个、无公害农产品169个,“三品”基地面积400多万亩,占全市耕地面积40%以上。滨海县五汛镇有机大米畅销35个驻华使领馆,“御锦”西瓜、“菇神”灵芝、“芦蒲”芦笋等有机食品成了众多星级宾馆的专供品。如今,全市形成“有机肥生产促进有机稻生产,有机稻生产带动有机米加工和有机运输、有机销售业发展”的有机产业链。二是狠抓循环型农业建设试点。我市先后建立“鸡—沼—菜(粮)”、“秸秆—牛—蚯蚓”等循环型农业模式,有力地提升了生态农业的层次。盐都区仰徐村通过延伸粉丝加工产业链,形成了“种植蚕豆—粉丝—粉渣喂猪(粉水制酸)—猪粪产气”的生物链,走上了循环经济发展之路。
2、实施生态工业工程。一是推进工业布局的生态转型。大力建设经济开发区和工业项目集中区,推行集约式经营,避免“村村点火、处处冒烟”,切实保护了宝贵的土地资源。滨海县化工项目集中区和经济开发区围绕打造生态园区的目标,集聚效应初步显现,仅以不到该县1%的土地,接纳和承载了70%的工业投入,创造的工业增加值和财政收入占当地经济“半壁江山”,实现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良性互动。二是推进工业企业的生态转型。注重发挥典型示范作用,积极探索企业发展循环经济之路。江苏双灯纸业有限公司编制了《双灯生态工业园区建设规划》,利用经处理的造纸废水灌溉芦苇地,再用芦苇造纸,已初步形成“植苇→造纸→废水治理→再植苇”、水资源循环利用、热能分级利用的循环工业模式,逐步推进企业的生态转型。三是推进县域产业的生态转型。延伸产业链,提高生态经济效率,是实现区域产业生态转型的重要举措。射阳县是全国产棉第一大县,皮棉产量已8次在全国县级夺冠。该县明确提出建设“生态纺都”,在县域内将棉花、蚕茧等资源进行深层次的多级循环利用,已形成棉花种植、轧花剥绒、纺织浆料、纺织染整、服装玩具、油脂化工、纤维素和桑、蚕、茧、丝、绸、绢以及纺织机械等环环紧扣的生态产业链,初步构建起县域层面的生态产业发展模式。素有“中国茧都”之称的东台市,以国家级龙头企业富安茧丝绸股份公司为主体,按照“公司+蚕农合作社+农户”模式,引导农民栽桑养蚕。通过桑—蚕—茧—丝—绸生产过程中的物质交换、能量集成和信息传递,构建工农代谢和共生关系的循环经济链。
3、实施生态林业工程。我市虽是东部沿海典型的地势低洼、河沟交错的平原地区,但下决心推进平原绿化工程。全市现有成片林300多万亩,林木覆盖率16.8%,高标准农田林网化率达到90%以上,沿海百万亩生态经济林工程,被列为“国家沿海防护林泥质性海岸示范区”。随着林木资源的不断增长,林业日益成为农民增收的“绿色存单”、村级积累的“绿色银行”、县镇财政的“绿色税收”。“资源吸引投资,投资拉动资源”的林业发展新格局日益形成。百惠木业等大型木材加工企业纷纷来我市投资兴业,全市年加工木材60多万立方米,实现产值30多亿元。
4、实施生态旅游工程。我市东有沿海湿地,西有湖荡湿地,中有遍布全市的1000万亩稻(藕)田湿地。特别是东部拥有太平洋西岸、亚洲大陆边缘最大的海岸型湿地,集蓝天、大海、海涂、森林、草原、珍稀动植物等于一体,被列为全球保存最完好的三大生物湿地之一,近日入选“中国最美的地方”名录。我市充分发挥得天独厚的生态旅游资源优势,启动了“盐城湿地生态国家公园”的规划和建设,同时,整合大纵湖、九龙口等内陆湖荡湿地资源,积极培育以水乡文化、休闲度假为特色的湖荡湿地等五大旅游经济圈,精心打造“东方湿地之都”生态旅游世界品牌,生态旅游已成为我市经济新的增长点。
5、实施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我市在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同时,始终把建设两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作为对全国乃至对全世界作贡献来认识和对待。盐城丹顶鹤保护区是第一个人工繁殖成功丹顶鹤的越冬地,每年来我市越冬的丹顶鹤达1000多只,占世界现有野生鹤总数的60%以上,成为全世界最大的丹顶鹤越冬群体。大丰麋鹿保护区是世界上第一个也是最大的重返大自然野生麋鹿自然保护区,其野生数量、繁殖率和存活率均居世界首位。同时,在古长江入海口开展了中华鲟保护区的建设,形成了“海陆空”全方位、立体式自然保护网络。麋鹿保护区先后荣获了“全国自然保护区先进集体”和“全国生物多样性保护示范基地”称号。同时建立枯枝牡丹园,有效地保护了堪称“全国一绝”的“枯枝牡丹”这一珍稀植物。
6、实施生态家园工程。建成了一批“清洁能源区”、“安静小区”、“绿色社区”和“生态住宅小区”。深入开展创建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村活动,先后建成滨海县五汛镇等30多个市级环境优美乡镇和盐都区童成村等50多个市级生态村。东台市弓京港镇还被国家环保总局等7部门命名为“全国中小城镇生态建设实验区”,成为江苏省首家获此荣誉的城镇。启动以“六清六建”为核心内容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工程,为建立农村环境长效管理机制、改善农村环境质量、保障农民身体健康、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探索了新路。
7、实施水环境保护工程。我市号称“万河之市”,处于淮河和里下河地区几条主要入海河流的下游,被动承受外来污染的压力很大。为此,我市把实施“河道清淤”工程作为提高水环境质量、增加水环境容量、确保水生态安全的基础性工作。市政府决定在3年内将全市所有河道清淤一遍。目前已投入资金4亿多元,疏浚大中沟4064条、8492公里。采取了“堤顶栽树、坡面植草”的水生态保护方式,极好地保护了饮用水源水质。饮用水源水质持续好转,市区和各县(市)城镇水质达标率平均为99.3%。
三、坚持用监察推动
1.创新监察机制。我市依据《行政监察法》,在全国率先将生态市建设工作列入行政效能监察专门项目,出台了《关于开展生态市建设专项效能监察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生态市建设效能监察联席会议制度;围绕重点内容开展效能监察,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国家总局对这一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在全国进行推广。
2.完善监督机制。完善了市人大对行政决策部门的定期或不定期的执法监督检查制度,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创建检查等工作,并在社会各界中聘请了30名生态示范区创建工作特邀监督员。
3.健全考核机制。把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创建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列入三个文明建设总体目标,并在评先创优活动中实行“一票否决”制;市委组织部出台了《盐城市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环境保护工作实绩考核办法》,改单一的经济考核为综合考核,不仅考核经济增长指标,还考核社会发展指标,特别是资源指标和环境指标。
我市的生态示范区创建和生态市建设,虽然做了不少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领导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愿望相比,与先进地区相比还有差距,我们将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围绕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目标,认真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不断深化“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创建工作,为把我市早日建成生态市作出不懈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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