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象山县人民政府
象山县居长三角地区南缘、浙江省中部沿海,位于象山港与三门湾之间,两港相拥,由象山半岛东部和沿海608个岛礁组成,共有面积6525平方公里,其中陆域面积1175平方公里。三面环海,一路穿陆,南北长90公里,东西宽70公里。现辖有10镇5乡3街道,总人口53.3万。素有“海山仙子国”和天然氧吧之美誉。2002年综合经济实力列全国百强县第71位,2004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123亿元,财政总收入9.23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194元,农渔民人均纯收入6487元。
2001年9月我县被省环保局列为省级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县,2002年6月被国家环保总局列为全国第七批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县。2004年7月10日国家考核组对我县生态示范区创建工作进行考核验收,2004年12月国家环保总局正式发文命名我县为全国第三批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几年来,我县始终坚持把生态立县作为县域经济社会四大发展战略之一,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人与自然和谐为主线,以加快发展为主题,以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为根本出发点,扎实创建生态示范区,使生态示范区建设任务得到了较好的贯彻和落实。
一、组织保证体系健全。几年来,各级各部门思想高度重视,坚持把生态示范区创建工作列入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创建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县委、县政府建立了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亲自挂帅,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多次召开各类各项会议,研究、部署、落实创建任务。抽调7名工作人员设立县生态办,负责创建工作的督促、指导、协调和汇总工作。县人大、政协通过提案、议案和检查、视察、评议等有效方式献计献策、参政议政和监督指导,开展“生态立县”课题研究,有效促进了创建任务的落实。县政府与各地和有关部门签订了创建工作目标责任书,制订了《象山县行政首长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考核办法》,环保目标考核分值从原来的2分,增加到现在的5分。各地各部门也相应建立专门组织,落实人员,保障经费到位,层层分解任务,在全县形成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上下联动、合力推进的工作局面。同时,我们还着手编制了《象山县生态示范区建设规划》,于2002年2月通过省环保局牵头的规划评审,并付诸实施,为创建工作构建了一个覆盖全县范围的规划体系。
二、生态保护工作加强。近年来,全县建设生态公益林52.3万亩,水源涵养林15.5万亩,森林覆盖率达57.5%。共投资1.3亿元,实施南大河景观绿地、滨海大道绿化、县前街广场绿化等市政绿化项目,城区新增绿地面积140万平方米,大幅度提高了城市公绿,中心城区绿化率为30%,人均公共绿地达11.89平方米。加大资源保护力度,依法加强交通道路、矿山、土地、岛礁、生物资源等开发建设的环境保护工作。近三年来,共对146家采石场、轧砂场和砖瓦厂进行专项整治,关闭有损自然景观的采石场50多家,对金架山、箭竹山、丁家山等闭坑石场进行复绿。修复和保护石浦古镇街区,挖掘和弘扬渔文化。积极创建自然保护区,建成了檀头山、花岙岛、红岩、灵岩山4个县级自然保护区。韭山列岛被列为省级海洋生态自然保护区,保护面积达1300平方公里。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基本完成溪口水库、岩头陈水库、南盘水库、隔溪张水库四个县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创建任务,溪口水库上游迁村移民工作亦已启动。县中心城区烟尘控制区在原来创建的4.8平方公里基础上扩大到34.5平方公里,石浦镇由3.5平方公里扩大至10.6平方公里。同时,象西线、沿海南线、盛宁线等主干道两侧各1000米可视范围列入烟尘控制区管理。
三、污染监管力度加大。县计划、经贸、工商、建设、国土、环保、规划、安监等部门主动参与环境和经济发展综合决策,积极扶持清洁生产工艺和高新技术产业,坚决否决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选址不合理的污染项目,保证“三同时”制度落到实处。全县新改建项目排污量得到有效控制,基本上做到增产不增污或增产减污。进一步巩固了“一控双达标”成果,狠抓工业污染源长效管理,先后开展了印染、不锈钢、电镀、涂料、甲壳素、鱼粉、印花等行业环境污染专项整治,对全县鱼粉厂、电镀厂、小印花企业进行依法清理整顿,印花工业园区正在积极实施之中。近年来,我县虽然经济快速发展,但通过抓污染治理、抓环境管理不放松,全县工业粉尘、化学需氧量、有毒有害物质等12项主要污染指标都控制在市下达的排放总量范围内。
四、城乡环境明显改观。城区保洁面积已达250万平方米,垃圾袋装化覆盖率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均达100%。开展城区环境集中整治,向城区餐饮业统一推广安装油烟净化器,集中建设花岗岩市场,开展占道经营、违章停车、乱张贴等专项整治,城区面貌焕然一新。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取得明显成效。以农村改水、垃圾处理、消灭露天粪坑、清水河道建设为重点,2002年底全面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共投入治理资金5200万元,其中县财政投入700万元以上,消灭露天粪坑4.8万只,建造三格式化粪池1122只和卫生公厕254座,开展河道清淤219条210公里,建立村级文体活动场所58处8.1万平方米,建造垃圾箱3862只,配备了卫生保洁人员997名。556个村(行政村撤并前,下同)消灭了露天粪坑,650个村实现了垃圾集中清运。基本完成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分,并有重点地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畜禽粪便综合利用工作。
五、生态经济初露端倪。生态农业发展态势较好。现已建成无公害农产品基地10个,海水生态养殖示范基地2个12万亩,其中国家绿色食品基地3000亩。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获得国家级绿色食品称号1个、有机食品称号2个,国家级首批无公害食品4个,省级绿色农产品14个,市级9个。生态型工业开局良好。通过产业结构优化、技改等措施,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催生循环经济。宁波兴华化学有限公司成为全县首家通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企业。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现拥有市级以上高新技术产业12家,其中国家级1家。生态旅游蓬勃发展。我县以“东方不老岛、海山仙子国”为主题开发生态旅游,已投入10多亿元,重点建设松兰山旅游度假区、中国渔村、影视城等一批旅游项目,初步形成了“山、海、岛、崖、滩、鱼”为特色、南北相呼应的百里黄金海岸生态旅游带。
六、基础工作扎实推进。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工程(日处理污水5万吨级)采用BOT模式,正在进行积极建设之中,预计2006年投入使用。爵溪工业污水处理厂已投入使用。石浦水产品加工园区污水处理厂完成招投标,开始进行厂区施工。水桶岙垃圾填埋场采用BM微生态技术进行除臭抑蝇,收到明显效果。同时,形式多样的生态基层创建活动扎实开展。建成了定塘、新桥、黄避岙3个市级生态乡镇,西周、泗洲头、晓塘、墙头、高塘岛、茅洋6个县级生态乡镇,方家岙、江北、定山、官山4个市级生态村,矸头陈、钱仓、西边塘等45个县级生态村。建成了象山三中、文峰学校、番头小学3个省级绿色学校,黄金海岸大酒店省级绿色饭店,丹峰社区省级绿色社区,以及丹城二小、县职业技术学校、象山二中等5个环保模范学校,县第一人民医院市环保模范医院等一大批省市级生态基层组织,为生态示范区建设发挥了典型示范作用。
七、宣传教育氛围浓厚。各级都普遍召开动员会议,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增强抓好生态示范区创建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结合省级文明城市和卫生城市复核验收,充分发挥电视、报纸、广播等新闻媒体作用,大张旗鼓地宣传生态建设的重要意义、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其间,共计设立大型广告牌6块,活动广告牌10块,发放宣传资料15000份,展出环境法制宣传图牌7场次170块(幅),举办了声势浩大的“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打造生态象山、创建文明城市”万人签字等活动。同时还以中国开渔节等重大节庆为载体,充分宣传和普及生态文化,倡导绿色生产、绿色消费、绿色生活,营造了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建设的良好氛围。
三年的生态示范区创建工作,使我们深刻地体会到:要抓好生态建设,必须正确处理加快发展经济和保护生态环境、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的关系,把生态建设贯穿于现代化建设的全过程;必须紧紧围绕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遵循自然、经济、社会发展规律,树立集约、高效、永续的发展理念,努力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加快新型工业化步伐,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必须始终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以人为本,下功夫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真正让人民群众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生活。今后,我们将扎实落实《象山生态县建设规划》,坚定不移地实施生态立县战略,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扎实推进生态县建设,确保2007年顺利通过验收,为建设现代化生态型滨海旅游城市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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