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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固ISO14000 国家示范区成果 走可持续发展道路,打造温馨和谐生态鼓浪屿——厦门市鼓浪屿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2006-05-24
     
 
  一、鼓浪屿概述

  鼓浪屿,位于厦门的西南隅,与厦门市区隔海相望。岛上面积1.87平方公里,常住人口1.63万人。系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AAAA”级旅游区、“全国创建文明风景旅游区工作先进单位”。2002年,鼓浪屿在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开展的创建风景名胜区ISO14000国家示范区活动中,荣获“ISO14000国家示范区”称号。

  岛上气候宜人,无车马喧嚣,有鸟语花香。山、水、城、绿融为一体,素有“海上花园”之美誉,2005年荣膺“中国最美城区”榜首。历史的沧桑和独特的文化内涵赋予了鼓浪屿丰富的人文资源,又被称为“万国建筑博览”、“钢琴之岛”。人文景观与自然景观的融合,历史与现实的交叉,东方文化与西方文化的渗透是对鼓浪屿旅游资源的最好表述。景区与城区的交融,形成了“景在城中,城在景中”的互动发展关系和风貌特色。每年来鼓浪屿观光游览的游客络绎不绝,有“不游鼓浪屿,枉费厦门行”之说。2005年接待海内外游客近400万人次,实现旅游服务收入2.38亿元。

  二、巩固“ISO14000国家示范区”主要做法及取得的成效

  2000年9月,鼓浪屿在全岛全面实施ISO14001标准,成功地建立起一套符合ISO14001标准并具有自身特色的环境管理体系,2002年4月被国家环保总局批准为“ISO14000国家示范区”。在体系的建立和保持过程中,始终坚持高标准、高起点出发,按照温家宝总理提出的“搞好风景名胜区工作,前提是规划,核心是保护,关键在管理”的指示精神,认真贯彻国务院风景名胜区“严格保护,统一管理,合理开发,永续利用”的工作方针,做到人文资源、自然资源的严格保护与合理开发相结合,旅游参与和运动娱乐并举,建筑艺术与旅游文化相融,形成了更加鲜明的旅游特色,已建设成为一个环境优美、生态良好、温馨和谐、服务优质、经营规范、秩序良好的文明风景旅游区。我们的主要做法如下:

  (一)以科学系统的规划保证风景名胜区的永续发展

  在实施ISO14001标准过程中,鼓浪屿风景区领导注重把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纳入景区发展的中长期规划体系中。按照国家风景名胜区的标准和市政府提出的建设“国内仅有,世界一流”的国际性文明风景旅游区的目标,研究制定《鼓浪屿发展总体规划》,将研究鼓浪屿的性质定位与发展目标、合理规模与容量控制、功能布局与土地利用、园林绿化与生态环境、自然风景保护与措施等问题作为主要内容,组织召开“鼓浪屿发展规划专家研讨会”,邀请国内外33名知名专家就建设规划、旅游园林、音乐文化和产业经营四个主题“布局谋篇”、建言献策。根据专家研讨会的意见,将规划分为概念性规划、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分步实施。至目前为止,已完成了以上规划的修编并编制了市政、公园、绿地景观设计等多项专项规划。2005年,组织编制完成了《鼓浪屿景区保护与发展“十一五”规划》,并聘请知名策划大师王志纲为鼓浪屿的开发、建设、经营、管理进行“量体裁衣”,提供针对性建议,为鼓浪屿寻求一条独特的发展之路。通过以上的规划和策划,为鼓浪屿的发展描绘了一幅幅科学的蓝图,确保风景名胜区的永续发展。

  (二)从源头抓起,在污染源治理方面狠下功夫

  为彻底解决污染,优化景区环境,按《鼓浪屿—万石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和《鼓浪屿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花大力气、出大资金,在岛上污染源治理方面狠下功夫:铲除工业污染源。投入近十亿元资金,将岛上16家工业企业全部迁出岛外,原工业用地转换为旅游用地和绿化用地,新增绿地面积16万平方米。杜绝固体废弃物污染。岛上生活垃圾全部运出岛外处理,医疗废物委托有资质的机构统一收集后运出岛外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理。2001年起,在全岛实施垃圾分类,从居民、游客源头做起,环卫工人监督把关,垃圾中转站进一步分捡,集装箱分类运输等环节层层把关,真正做到垃圾分类投放、分类运输。控制对大气的污染。岛上原则上禁止行驶机动车辆,旅游观光电瓶车需经严格审批,控制数量和行驶路线。从2002年6月起,率先在全市禁止使用燃煤,岛上餐饮业、居民全部使用液化气、电等清洁能源。加强对油烟污染扰民的整治工作,成立油烟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原设立的餐饮业责令安装油烟净化处理设施,对新设立的餐饮业实行环评前置审批手续。实施生活污水处理。在建立和保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时,始终将景区内的生活污水处理摆在重要议事日程。从2001年起,就致力于研究解决岛上污水处理和实现水资源的综合利用问题,年年都将其作为景区的重要环境因素加以关注,并列入每年度的环境目标指标力求加以改善。厦门市政府也给予高度重视,将鼓浪屿污水处理纳入厦门市的“十五”计划。福建省环保局将鼓浪屿作为循环经济实验区,规划对岛上污水实施“零排放”及中水利用。按照“相对集中、分散处理、方便回用”的原则,已投资近3000万元,在鼓浪屿岛上建成4座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因地制宜地使用不同处理技术将产生的污水进行深度处理,并同时进行中水回用配套工程建设。处理后的中水主要用于绿化浇灌、冲洗马路、公厕和部分景观用水。

  (三)合理开发保护旅游资源,优化旅游环境

  我们认识到,鼓浪屿的自然风光、人文景观、音乐艺术、风土民情都是弥足珍贵的资源,有效保护这些资源,不仅是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更是鼓浪屿景区的核心竞争力要素。因此,每年都投入大量资金,对景区的风景名胜资源进行保护和修缮。2003年投入环境、资源保护的资金1207万元,占景区旅游服务收入的6.56 %; 2004年投入1575万元,占景区旅游服务收入的6.71%;2005年投入1862万元。同时,加强景区的基础设施和人文景观建设,进一步丰富旅游内涵,提升景区品味,给游客提供一个温馨舒适的旅游环境。

  在生态资源保护方面。我们在全国率先建立涵盖全景区范围的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按照国际标准规范景区的各项管理工作;在全省率先开展建设循环型城区的试点工作,被确定为省级循环经济实验区,将借鉴国内外循环经济方面的先进技术和经验,构建鼓浪屿物质和能量的良性循环体系,将鼓浪屿建成全国第一个“循环型”岛屿。经过一年多来的建设,鼓浪屿循环经济实验区建设已取得初步成效:通过在居民社区、岛内单位、各主要景点开展节水、节能、垃圾分类等宣传咨询活动,提高广大群众的环保意识;建成一批重点示范工程并陆续投入使用,已完成1000多户居民家庭节水马桶的安装和岛上公厕的节水设施改造;利用井水进行绿化浇灌、冲洗马路和景观用水;在环鼓段安装27盏太阳能路灯;试验性改造完成2部太阳能电瓶车及1个太阳能宣传廊;建设4个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并进行中水回用;在居民社区、清洁楼、农贸市场和宾馆酒店等垃圾较为集中的地方,安装8台生活有机垃圾微生物处理机,对生活有机垃圾进行减量化、无害化处理试验,并在岛内逐步推广。

  在景区内居民中开展创建“绿色社区”活动,增强居民环保意识,提倡绿色消费、整治卫生死角、做好垃圾分类;对社区、居民庭院进行绿化美化;评选“绿色庭院”、“绿色学校”、“绿色酒店”。2005年6月,龙头社区被授予国家级“绿色社区”称号。严格限制景区人口的迁入,工厂全部搬离景区,与风景旅游无关的企事业单位逐步迁出鼓浪屿。加强景区植物资源保护和绿化养护,完成“鼓浪屿植物资源调查”的科研课题;对古树名木建档立牌,制定保护措施;对危害岛上树木的外来植物猫爪藤的治理进行专项研究,成立课题组,进行药物防治和人工清除试验。组织机关干部、部队和专业队伍对全岛约12万平方米的山体猫爪藤进行人工清除。在巩固效果的基础上,又对居民庭院的猫爪藤进行清除。制定《鼓浪屿园林绿地认养办法》,提倡认养绿地和古树名木,目前已有厦门翔鹭集团出资认养了轮渡广场绿地和部分古树名木。组织并完成景区32万平方米公用绿地、16万平方米单位绿地和16.8万平方米的山体林地的绿化规划及景观设计,改造绿地植物的景观配置,将工厂搬迁、建筑物拆迁地块及时进行绿化美化,新增绿地面积13万平方米,绿地率41.3%,绿化覆盖率50.5%。倘佯在鼓浪屿,处处是花的海洋、绿的世界,透过层层叠叠的三角梅和漫山遍野的相思树,游人们可以充分领略“海上花园”美丽的蓝天、碧海、绿树、红瓦、霞光和岛影。

  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由于鼓浪屿历史上是租界,现存有美、英等13国领事馆以及大量南洋风格的侨房。多国的建筑技艺和艺术风格在此汇集,形成了中西合璧、古今博采的历史风貌建筑群。它们年代悠久,风格各异,是鼓浪屿近代社会、经济、文化、历史的见证和缩影,为鼓浪屿赢得“万国建筑博览”的称号。在对文化遗产的保护中,我们深刻认识到风貌建筑是鼓浪屿旅游资源、人文景观和人文精神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保护这些历史风貌建筑既是对鼓浪屿宝贵的景观资源和重要文化遗产的积极保护,又是积蓄鼓浪屿旅游发展后劲的重要之举。鼓浪屿以建立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为契机,从立法、规划、资金及组织机构等诸方面启动对历史风貌建筑的保护工作:厦门市人大颁布了《厦门市鼓浪屿历史风貌建筑保护条例》;专门成立了“历史风貌建筑保护办公室”,制定《鼓浪屿历史风貌建筑保护规划》和修缮设计方案,投入1800万元开展保护性修缮。在对历史风貌建筑进行修缮和维护时,本着“修旧如旧” 的原则聘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制定修缮方案,由专业队伍施工。继续有序推进不和谐建筑的拆迁力度,进一步突出整体的环境价值和人文风貌特色,使鼓浪屿旅游的核心价值在不断的剥离中更加清晰地显现。同时,为更有效地加强风貌建筑的保护和管理,借助社会力量参与风貌建筑的开发利用和保护,我们向社会推介领养风貌建筑。制定《企业或个人领养风貌建筑实施办法》,把42幢可以招商开发和认养的风貌建筑编印成册,面向社会和企业推介,现已开发利用20幢,有效地促进保护工作的落实。另一方面,为使这些极具历史、艺术和美学等多方面价值的建筑为人们所了解,我们完成对岛上207幢风貌建筑的测绘,为91幢风貌建筑竖立标志牌,开辟“鼓浪屿建筑博览游”专线,让游客既能领略中西历史风貌建筑艺术,还能回眸历史,细细体味一个多世纪的风雨沧桑,感念华人华侨的爱国情怀。

  在基础设施和景观建设方面。投入300万元,开展数字景区建设,建立景区政务网站和景点宣传网站,开通旅游电子商务,建成内部局域网和全岛数字监控系统,不仅可对全岛的治安情况进行监控,还可以在旅游高峰期帮助进行游客的合理分流,同时,对于贩卖假烟黄碟的小贩等,一经发现也可及时派人前往处理,有助于优化鼓浪屿的旅游环境。扩建“鼓浪屿游客服务中心”,招聘44名讲解员,为游客提供全方位的咨询、讲解、投诉等服务,营造“温馨之旅”。建设鼓浪屿环鼓路和全岛背景音乐系统,改造龙头路主干道,实施拆墙透绿,创建花园式庭院,修建以沙滩排球为主的运动休闲中心。特别是在建设环岛路的过程中,不仅回填了在此之前产生的大量建筑土头,还增加了绿地面积11万余平方米,取得较佳的环境效果。建设鼓浪屿钢琴博物馆、风琴博物馆、中秋博饼民俗馆、国际刻字艺术陈列馆、观复古典艺术博物馆等文化景点,规划筹建龙头路特色购物街等,以满足游客多样化需求,努力实现从自然景观旅游为主向人文景观旅游为主的转变,从景点旅游向景区旅游的转变。

  (四)依法实施管理,开展综合治理

  我们认识到,无论是景区、景点和旅游营业场所,整个旅游策划、经营、销售过程中,管理无处不在,管理必须善始善终。为此,我们努力探索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在建设与保护方面,我们坚决贯彻国务院风景名胜区“严格保护、统一管理、合理开发、永续利用”的方针,将景区保护、建设和可持续发展纳入法律法规和规划管理。认真落实国务院《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和厦门市人大通过的《鼓浪屿历史风貌建筑保护条例》,市政府颁布的《鼓浪屿风景名胜区管理办法》等多项规定,明确在鼓浪屿风景名胜区内不得新建、改建、扩建破坏景观、污染环境、危害安全、妨碍游览、影响风貌等违反鼓浪屿风景名胜区规划的项目、建筑和设施;对已建的违反鼓浪屿风景名胜区规划的项目、建筑和设施,按法律法规规定,采取限期治理、改造、迁出或拆除等措施。为此,我们实施了“鼓浪屿房屋建筑工程休眠期”计划。启动了大规模的拆迁整治美化工程,自2003年开始,有计划分期组织实施,目前已完成首期2.16万平方米建筑物的拆迁工作,投入资金8000万元。第二期拆迁工作也已在近期启动,拟拆除建筑面积1.33万平方米,投入资金7000万元。

  在综合治理方面,我们制定了《鼓浪屿轮渡广场管理规定》、《鼓浪屿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管理实施办法》,规范轮渡广场活动和电瓶车、板车运输秩序。加强景区投诉机制建设,成立督查组和景区监督员明察暗访。加大综合整治力度,定期开展综合执法,以景区行政综合执法大队为主,建立与驻岛工商、公安、边防、烟草、卫生等部门联合执法的长效机制,坚决打击贩卖假烟、假表、流浪乞讨等影响景区形象的不良行为,严肃查处坑蒙拐骗、出售假冒伪劣的商品等不法行为,净化游览购物环境,有效维护景区的旅游秩序。加大违章建筑查处力度,加强在建和待建工地的管理,严厉查处乱倒土头和漏撒的违章行为。加强对流动摊贩违章占道经营行为的整治和“三乱”专项治理,基本杜绝乱涂写、乱悬挂、乱张贴现象。加大对居民、游客“市民文明公约”和“十不准规定”的宣传教育,全面落实市容卫生管理责任制和“门前三包”、沙滩海域卫生责任制,全年市容考评为优。坚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以群防群治为手段,军警民联防,全岛布控,有效遏制犯罪。急游客之所急,让“工商12315”进景区,及时处理游客投诉情况,处理率达100%。严厉打击非法导游活动,规范旅行社经营和导游服务。试行企业责任区管理,打击无证导游。对本地失业人员自发形成的散客导游活动,注重处理好疏与堵的关系,引导其进行业务培训,经考试合格,纳入旅行社管理,既解决其生活出路,又发挥他们的作用,收到良好的整治效果。

  (五)环境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并得到持续改进

  鼓浪屿风景名胜区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自2000年9月运行以来,在体系的实施和保持过程中,认真履行环境方针的承诺和体系文件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风景名胜区保护的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批准的《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做到污染预防和持续改进,环境绩效不断提高,每年均顺利通过国家认证机构的监督审核。

  在体系的实施和保持方面。2003 年10月,鼓浪屿风景区管理机构实行重大调整,撤消原行政区,新设立景区管委会,专司风景名胜区的管理工作。管委会领导决定继续保持和实施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并成立了“管委会实施ISO14000标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体系的日常推进工作。体系涵盖了管委会的所有职能部门和相关的下属单位,通过各部门、各单位与岛上相关方的工作联系对其施加影响,把环境管理体系覆盖到鼓浪屿全岛。通过识别出景区的重要环境因素并制定年度环境目标指标,使景区的环境绩效得到不断提高;通过制定环境管理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和记录表格等四级体系文件,规范了景区环境管理和资源保护的各项行为,并与日常管理工作相融合;建立以日常监测测量、定期内部审核、管理评审为框架的三级监控机制,确保体系运行的有效性、适用性和充分性;建立应急准备与响应程序,确定出景区内自然灾害、地质灾害和突发性公共事件等主要风险,制定了防台风、暴雨、大雾、火灾和游客疏散、海上救生、船舶运营、索道安全、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性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和防范制度;组建景区应急抢险分队,先后在日光岩景点、轮渡公司、海底世界、市政环卫处、海滨浴场等处开展了索道高空救援、船舶消防、海上搜救、防火和人员疏散、海滨浴场救生等应急演练,以检验应急系统、应急能力和通讯网络的可靠性。在紧急情况时适时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收到了良好效果。

  在环境资源保护的宣传教育方面。为促使体系内人人都参与ISO14001工作,并影响驻岛相关方共同参与环境管理体系工作,达到链式辐射目的,我们始终把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贯穿于体系运行的全过程,在景区营造实施ISO14001标准的大氛围。一是制定环境、资源保护激励政策。如制定了《鼓浪屿风景名胜区环境、资源保护鼓励暂行办法》、《鼓浪屿园林绿地认养办法》、《企业或个人领养风貌建筑实施办法》等激励政策,激励景区内驻岛单位和人员共同保护鼓浪屿风景名胜区的自然景观、人文景观和生态环境,配合景区共同实施ISO14001标准。目前以上办法正得到有效实施。二是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在景区内面向游客、居民、学生和驻岛单位开展形式多样的环境和资源保护宣传教育活动:结合创建全国“绿色社区”,在居民、学校、部队中开展环保知识讲座、知识竞赛、征文比赛,组织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在轮渡广场举办面向居民、游客的“绿色宣言”、“绿色消费”宣传活动,发放环保倡议书、绿色消费宣传单;在“六五”世界环境日期间,举办大型环保活动,管委会程建明主任亲自参加,宣读环保倡议书;组织驻岛单位开展环保知识板报展评;组织小学生、环保志愿者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清理沙滩垃圾,进行环保绘画比赛和环保问卷调查;印发适合青少年阅读理解的“环保知识日记本”;在暑假期间,组织小学生、机关干部参加“环保、科普夏令营”。通过以上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有效提高了社区居民、游客和驻岛单位环境保护意识,使环境保护深入人心、家喻户晓,促进景区ISO14001工作的开展。

  在人员培训和交流方面。风景名胜区创建ISO14000国家示范区既要强化自身对资源和生态环境的管理,取得优良的绩效,又要在环境保护中发挥更大的辐射、带动作用。因此,我们首先加强内部培训,提高自身素质。自2002年以来,每年都组织人员参加内审员培训,做到每个部门、单位都有一名内审员,有的甚至2—3名,确保体系工作的正常开展;在体系内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ISO14001新标准培训和体系文件培训,确保环境管理体系高质量运行。促进交流,发挥辐射、带动作用。鼓浪屿实施ISO14001标准并成为“ISO14000国家示范区”以来,先后有不少国内外专家、学者、记者及国内兄弟单位来鼓浪屿了解、交流推行ISO14001标准的经验,联合国海事组织将鼓浪屿作为东亚海域海岸带可持续发展的培训基地之一,每年都要组织会员前来考察、培训。我们都毫无保留地与来访者交流实施ISO14001标准的经验,2002年以来先后接待了日本早稻田大学环境问题考察团一行40人;世界环境基金会主席等一行30人;以及国内其他兄弟景区、本地其他单位的学习、考察人员;联合国开发署、国际海事组织高级官员蔡程瑛博士先后六次带领由朝鲜、韩国、泰国、马来西亚等国地方官员组成的联合国海事组织、东亚海域环境管理学习考察团来鼓浪屿考察实施ISO14001情况;韩国MBC电视台也于2004年4月份来鼓浪屿拍摄实施ISO14001的专题报道。另外,我们也采取走出去的方式,向兄弟景区学习先进的环保经验和管理水平。2004年8月底由程建明主任亲自带队,组织体系内各部门及下属单位有关负责人和内审员赴峨眉山、九寨沟等地学习考察实施ISO14001和ISO9001标准的经验,回来后要求每一位参加考察人员借鉴兄弟景区的经验做法,精心准备一份论文,对鼓浪屿风景区的建设发展等方面提出自己的见解和建议,在会上进行交流,收到很好的效果。

  三、下一步工作目标 以优化旅游环境为目标,提高ISO14000国家示范区创建水平

  在创建和保持示范区中要继续履行环境方针的承诺和体系文件的有关规定,做到污染预防和持续改进,环境绩效不断提高。“十一五”期间,根据“严格保护、持续利用”的原则,确实保护好鼓浪屿的自然与人文资源,在保护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适度开发。

  1、对历史风貌建筑的保护。加大历史风貌建筑保护、开发、利用力度,探寻保护开发利用的新路子。按照《鼓浪屿历史风貌建筑保护条例》和《鼓浪屿历史风貌建筑保护规划》,完成全部历史风貌建筑的认定和测绘工作,确定历史文化街区及其控制范围,开展鼓浪屿历史文化研究;落实风貌建筑保护责任单位和个人;建立历史风貌建筑保护基金;制定《厦门市鼓浪屿历史风貌建筑利用和经营办法》,规范风貌建筑的认养和保护工作。

  2、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按照厦门市建设生态型城市的统一部署,全面实施“蓝天、碧水、绿色、安宁、洁净”的生态工程,创建鼓浪屿模范生态社区和生态景区。营造鼓浪屿的“七色”天地:碧海、金沙、蓝天、灰石、绿树、红花、褐墙。加强对景区内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防治危害岛上树木的外来植物的入侵;继续有序地推进不和谐建筑的拆迁力度,降低岛上建筑密度。继续开展省级循环经济实验区建设,在景区内开展环境教育,培养与提高环境意识,形成节水、节能、绿色消费等良好环境行为;开发利用生物质能、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完善固体废弃物的管理和处置机制,对固体废物进行有效处置及再生利用,实现岛内污染物的最小排放;进一步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对污水进行深度处理及循环利用,提高中水回用率。通过鼓浪屿循环经济实验区的规划与建设,把发展循环经济,建立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增强鼓浪屿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重要手段,实现物质和能量的“减量化、再循环、资源化”。为全市、全省乃至全国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提供可借鉴的模式。

  我们在巩固“ISO14000国家示范区”的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这是和国家、省、市环保局的支持和关心分不开的,也得益于厦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厦门市良好的环境保护和精神文明建设氛围。我们将以此次交流为契机,学习借鉴先进单位和先进景区的经验和做法,不断巩固和发展创建成果,努力把鼓浪屿风景名胜区建设成为一个具有鲜明特色、有较高文化艺术品味、开放程度更高、竞争力更强、更具活力和令人向往的国际性文明风景旅游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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