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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环保优先方针,扎实推进ISO14000国家示范区建设——江苏省环境保护厅
2006-05-25
     
 
  近年来,在国家环保总局的正确领导下,我省坚持环保优先方针,落实科学发展观,依据ISO14000标准,结合省内实际情况,围绕环保“十五”工作目标,积极开展ISO14000国家示范区创建工作。目前已建成苏州新区、苏州工业园区、无锡新区、中山陵园、南通开发区、昆山开发区等6个ISO14000国家示范区。具体做法是:

  一、领导重视

  我省高度重视ISO14000示范区建设工作,将其纳入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升地方发展档次,实现两个率先的大局中去安排和落实。在具体工作中,将ISO14000示范区建设作为生态省和生态市建设的基础工程,使ISO14000示范区建设既能上升到社会经济发展的战略高度,又能落实到具体工作计划中。根据我省实际情况,结合“十五”环境管理工作目标,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要求全省每年建成1—2个ISO14000示范区,并且纳入目标管理,年底对照目标对工作落实情况予以检查考核。

  二、宣传到位

  宣传是环境管理的一个重要手段,我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传媒,通过研讨会、经验交流会、广场咨询、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的活动,宣传ISO14000系列标准,宣传ISO14000示范区建设的目的、意义,并及时报道ISO14000示范区建设的先进典型,展示ISO14000示范区建设的成果,表彰ISO14000示范区建设的优秀单位,扩大ISO14000示范区建设的影响,积极引导各级各类开发区、风景名胜区创建ISO14000示范区,提高创建单位的自主意识,促进ISO14000示范区创建工作的更好开展。

  三、准确定位

  实施ISO14000标准,开展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是第三方认证属性的企业自愿行为,实施ISO14000标准与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不同,不能单纯应用行政的方式。我省根据ISO14000认证的特点,确立了“以市场驱动为前提,为改善环境质量服务”的工作原则,积极推进ISO14000示范区的建设,有力地配合了我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开展。同时区内企业通过建立和有效运行环境管理体系,提升了环境管理水平,通过节能降耗、减污增效取得了明显的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形象,改善了区域环境质量。

  四、齐抓共管

  创建ISO14000国家示范区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很多部门和行业,环保部门作为先行者和推动者,认真做好“指导、监督、推进、服务”工作,加强同兄弟单位的协作,发挥各部门的积极性,取得他们的支持,形成齐抓共管、共同推进的局面。

  为了促进全省风景名胜区的ISO14000国家示范区的建设,省环保厅会同省建设厅联合发文,对风景名胜区的ISO14000示范区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求风景名胜区在认真执行“严格保护、统一管理、合理开发、永续利用”工作方针的基础上,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严格遵循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以ISO14000示范区创建条件为目标,切实加强风景名胜区环境建设,稳步提升风景名胜区综合水平。省环保厅还会同省旅游局、省外经贸厅开展相关培训,宣传ISO14000示范区建设的意义,明确ISO14000示范区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各级各类开发区、风景名胜区根据ISO14000系列标准的实施情况,依据“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制定了具体的工作计划,指派专人负责创建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五、求实创新

  ISO14000系列标准的实质是规范组织的环境行为,我省根据实际,制订了《江苏省ISO14000省级示范区的创建条件》,鼓励有条件的开发区、风景名胜区创建ISO14000省级示范区,在此基础上,积极创造条件,争取创建ISO14000国家示范区。

  《江苏省ISO14000省级示范区的创建条件》下发以后,各地对本辖区内风景名胜区、开发区进行了摸底调查,确定了几个条件较好的单位作为首批ISO14000省级示范区创建单位。经过一段时间的运行,现已建成溧阳天目湖、连云港花果山、南京雨花台、南通开发区、昆山开发区等5个ISO14000省级示范区。通过建立ISO14000省级示范区,各开发区、风景名胜区都非常注重控制区内污染物的排放,督促区内企业调整产业结构、淘汰重污染的工艺,推行先进的污染治理技术,合理利用资源能源,实现了“低耗能、低污染、高效益”的目标,提升了区内环境质量,并且发挥辐射作用,带动周边地区推进ISO14000示范区建设,从而改善了区域环境质量,提高了环境管理水平。

  六、监督推进

  创建ISO14000国家示范区为各级各类开发区、风景名胜区提供了一个良好的管理平台,通过创建并不意味着就完全解决了自身存在的环境问题,就可以一劳永逸了。示范区在实施ISO1400标准的同时,应强调持续改进。我们在日常管理中也注意了强化执法监督,通过配合国家环保总局完成两年一次的监督审核,结合日常的执法监督,及时指出示范区在环境管理工作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对示范区环境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工作予以指导,并提供技术支持,发挥ISO14000标准对我省现行环境管理制度的有益补充作用。

  七、提升水平

  循环经济是一种建立在物质不断循环利用基础上的发展模式,把生产活动组织成一个“资源—产品—再生资源—再生产品”的物质反复循环流动的过程,追求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最大化和废弃物最小(少)化,做到物尽其用。园区是企业与企业之间、产业与产业之间物质集成、能量集成和信息集成的理想载体,是在区域层面建设循环经济的最佳选择。为此,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区申报、命名和管理规定(试行)》等文件的要求,通过宣传发动、编制规划、示范引路等方式,积极引导ISO14000国家示范区创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提高示范区建设的水平,增强示范区的综合竞争能力。目前,苏州高新区、苏州工业园区的生态工业园建设规划通过了国家环保总局组织的专家论证,并经国家环保总局批准,成为建设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的单位。

  我省ISO14000示范区建设工作还刚刚起步,在建设ISO14000示范区的工作中还存在许多不足,如:有利于开展ISO14000示范区建设的鼓励性政策还比较缺乏,示范区ISO14000建设的理论研究滞后于实践,不能满足形势发展需要。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的精神,吸取兄弟省市的先进经验,进一步更新观念,提高认识,制定适合江苏ISO14000示范区建设的有关激励政策;示范引路,引导和调动各级各类开发区、风景名胜区自觉创建ISO14000示范区;加强实施ISO14000标准的力度,不断提高环境管理效能,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为环境管理服务,为消除贸易壁垒服务,为保障国家环境安全服务,为建设小康社会、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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