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认证扩项
4.1 已获得环境保护产品认证的单位希望扩大认证范围,可直接向CCAEPI提出书面申请。
4.2 扩大认证系针对同一受检查方,扩大认证分为两类:一是扩大认证产品的型号、规格;二是扩大认证产品范围(产品品种)。
4.3 扩大认证的受理过程与初次认证申请过程基本一致。CCAEPI将向申请单位发出《环保产品认证受理申请通知书》,如果是扩大认证产品范围(产品品种),应与CCAEPI再次签订覆盖该类产品的认证合同书。
4.4 当申请扩大认证的同品牌产品不在初次认证所提交的质量手册的覆盖范围内时(同一品牌,不同制造厂),应视作受检查方的初次认证,应重新进行工厂质量保证能力检查。
4.5 扩大认证原则上不进行工厂检查,在实施年度监督性检查时,对申请扩大认证的产品进行重点检查。但认证的产品范围扩大时(上述第2种情况),CCAEPI将成立检查组进行扩大认证工厂检查。
4.6 CCAEPI及时组织安排产品抽样及委托检验工作。检验机构向CCAEPI提交产品检验报告。
4.7 CCAEPI做出是否授予扩大认证的决定。
摘自《环境保护产品认证程序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