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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设施水质监测采样规定
Sampling requirements for waterquality monitoring in nuclear facilities
( HJ/T 21-1998 1998-07-01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监测核设施地下水、地表水(不包括海水)、工艺排放水的采样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核设施和操作放射性物质的各单位。
1998-07-01
核设施水质监测采样规定(HJ/T 21-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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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日期:【1998-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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