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科技标准->环境保护标准->标准文本->其他环境保护标准->环境标志产品标准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节能灯
Technical Requirement for Environmental Labeling Products-Energy-saving Lamps
( HJ/T 230-2006 代替HJBZ 15.1-1997 HJBZ 15.2-1997 2006-03-01实施)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减少节能灯在生产、使用过程中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影响,促进节能产品的使用,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对《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节能荧光灯》(HJBZ 15.1-1997)和《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节能低汞型双端荧光灯》(HJBZ 15.2-1997)的技术内容进行了部分改动并按GB/T1.1—1997对其进行了全面修改。本标准规定了节能灯类环境标志产品的定义、基本要求、技术内容和检验方法。本标准自2006年3月1日起实施,自实施之日起代替《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节能荧光灯》(HJBZ 15.1-1997)和《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节能低汞型双端荧光灯》(HJBZ 15.2-1997).
2006-03-01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节能灯(HJ/T 230-2006 )

     
 
  字体:【    】 更新日期:【2006-03-01】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