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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科函〔2005〕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环境保护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有关国家级工业总公司,全国性行业联合会、协会、学会,全军环办,新疆建设兵团环保局,总局直属单位及双重领导单位:
为推动我国环境科学技术研究工作,推荐和选拔优秀环保科研人才,奖励在环保科研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促进环保科技成果转化,更好地为环境管理服务,根据我局《关于印发〈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04〕157号)要求,我局委托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组织开展2005年度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评审工作。
现将2005年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申报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工作
奖励项目的范围、推荐等相关要求应按照《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试行)》,或登陆国家环保总局网站http://www.sepa.gov.cn,在科技标准栏目下的“科技奖励”内查询。
《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推荐书》直接从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网站http://www.sepa.gov.cn下载区中下载。
2、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要求完整和真实。书面材料主要包括: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汇总表三份、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和相关材料十份(其中五份必须带有附件和研究报告,一份为原始件)。电子材料(软盘)包括:与书面材料一致的《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推荐书》、项目简介(1500字以内)。具体要求详见国家环保总局网站的“科技奖励”。
3、申报材料直接寄到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学术交流部。
联系人:国家环保总局科技标准司王泽林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姜艳萍
电话:(010)62210730、86988336、67115130
传真:(010)62210728
电子邮件:kejijiang@126.com
邮编:100088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红联南村54号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学术交流部。
4、申报截止日期:2005年4月10日,以邮戳为准。
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申报和推荐工作。
二○○五年一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环保 科技奖励 申报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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