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绿色采购制度利用市场机制对全社会的生产和消费行为进行引导,体现了以综合手段保护环境的要求,对于树立政府机构环保形象、提高全社会的环境意识、推动企业技术进步、引导公众绿色消费、实现可持续发展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发挥政府采购的环境保护政策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06年,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发布《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和首批《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该政策的实施不仅有利于树立政府环保形象,对社会可持续消费起到表率作用,对于促进资源循环利用,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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