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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
2007-08-17
     
 

  2005年2月18日 国家环保总局决定授予成都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称号(环发[2005]23号)。
  
  2005年3月 经过复查考核和公示,国家环保总局批准张家港市、昆山市、常熟市、青岛市、威海市、中山市和厦门市7个城市成为第一批通过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查的城市。
  
  2005年4月18~19日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组织已命名的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区)主管创模工作的副局长和业务骨干,在北京召开了“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研讨会”。来自全国1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45个模范城市、3个模范城区的代表参加了会议。
  
  2005年5月20日 环保总局决定授予浙江省富阳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称号(环发[2005]60号)。
  
  2005年5月31日 环保总局决定授予陕西省宝鸡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称号(环发[2005]68号)。
  
  2005年6月2日 国务院新闻办召开“6?5”世界环境日新闻发布会,国家环保总局发布了《2004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并首次发布了《中国的城市环境保护》,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王玉庆、汪纪戎回答了记者提问。
  
  2005年6月3日 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市长峰会开幕式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国家环保总局局长解振华发表讲话,沈阳市市长陈政高代表模范城市市长发言。国务院副秘书长汪洋、全国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宋照肃、全国政协人资环委副主任温克刚出席了会议。会上,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宣读了关于授予沈阳等6个城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称号和授予重庆市渝北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区称号的决定,为上述城市(区)授牌,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汪纪戎主持了会议。来自全国100多个城市的市长参加了会议。
  
  2005年6月5日 绿色城市市长国际论坛在沈阳市开幕。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张力军出席开幕式并讲话,来自国内外50余个城市的市长参加了论坛。
  
  2005年6月29日 环保模范城市万里行发车仪式在京举行,全国人大副委员长成思危、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出席。
  
  2005年8月30日 国家环保总局决定授予桂林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称号(环发[2005]95号)。
  
  2005年11月29日 经过复查考核和公示,国家环保总局批准杭州、珠海、江阴3个城市成为第二批通过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查的城市。
  
  2005年11月30日 国家环保总局授予胶南、日照、莱西、蓬莱、潍坊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称号(环发[2005]第133-137号)。
  
  2005年12月6日 由国家环保总局主办、中国环境新闻工作者协会、中华环保基金会等承办的“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建设成就摄影展”在北京西单文化广场拉开帷幕。原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布赫和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出席了开幕式。天津、沈阳、珠海等50多个模范城市(城区)以及正在创模的城市(城区)参加了展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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