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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事记
1999年
2007-08-17
1999年2月11~12日 国家环保总局在天津召开“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区工作座谈会”,对此项工作开展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讨论。来自北京、天津、上海和重庆4个直辖市的同志参加了会议。
1999年3月25~27日 国家环保总局在广东省中山市召开全国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会议,会议全面总结了开展创模两年的工作,并部署了模范城市双达标工作。
1999年8月20日 国家环保总局决定在直辖市开展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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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日期:【2007-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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